商務諮詢服務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____年_ _月____日在____簽署。

商務諮詢服務合同

委託人(以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被委託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戶行帳號:

鑑於:

a)甲方願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委託乙方就第一條約定的諮詢服務事項;b)乙方願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爲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服務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就甲方參與進行商務諮詢服務及有關合同簽訂及履行的法律服務,服務事項爲:

( 等)。

1.2具體服務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3甲方承諾乙方是上述服務事項中唯一的委託人。甲方亦可委託其他第三方,但不影響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對雙方的約束力。同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所委託的其他笫三方不受本條款的約束。

1.4乙方應盡忠實義務,除非甲萬明知並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擔任同一項目中與甲方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服務人,並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利益之行爲。

第二條 費用

2.1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諮詢服務費具體支付辦法見第3.3條款。

2.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額外支出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長途通訊費用、複印費用、公關費用中沒有列明的費用或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一切費用或支出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費用支付

3.1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該項目的部分利潤作爲乙方的諮詢費用。該項目的詳細描述爲 。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方式支付諮詢費:乙方諮詢費用:¥ (乙方領取諮詢費用不提供增值稅票)

3.2第2.1款約定的諮詢服務費用,甲方應以 方式給付,除非乙方另有書面指示,任何費用應匯至下列賬號: 。

3.3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

第四條 事務執行

4.1乙方將指派具體執行第一條約定的代理服務事項,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另行指派其他人員。

4.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理指示,依法盡職盡責執行諮詢服務事務,維護甲方的利益。

4.3經甲方同意或在情況緊急時,乙方有權將代理諮詢服務事項的一部分臨時性地委託合格的第三人進行,委託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4法律文件。

第五條 相互報告

5.1甲方應盡其所能,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所有相關資料,並盡力確保其真實、準確、完整,在任何一方認爲必要時,乙方應對此給予協助,如向甲方提供所需文件清單。5.2乙方應不遲延地向甲方報告該項目的最新進展,並提供專業意見供甲方參考。

5.3在任何一方採取對該項目構成實質性影響的行動前,應提前合理的時間告知另一方。

5.4任何方均有權不時地要求另一方提供關於該項目的.口頭或書面報告。

第六條 保密

6.1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褂得的另一方的資料和信息,應視作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除非法律要求或事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不得將其披露給任何笫三方,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6.2本合同終止時,如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應將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不遲延地返還。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7.1雙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儘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將爭議提交 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八條 期限

8.1本合同的有效期爲60天。只要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均無權作出解除、終止、中止本合同的效力及對方依據本合同所享有的權利。

第九條 完整性

9.1本合同構成雙方迄今爲止唯一的全部的協議,並替代雙方此前達成的任何書 面的或口頭的約定。

第十條 獨立性

10.1本合同的各條款應視作相互獨立,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有效 性,除非該種結果將根本性地破壞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結果。 10.2對於任何無效的條款,雙方應不遲延地修改本合同,使之符臺雙方的原本 意圖。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或有充分協商的機會而被放棄, 雙方均有充足的機會對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提出廢除、變更、增刪及修改意見, 雙方均對最終定稿的本合同文本的每一條款的含義及法律後果有充分的理解和 預見。

11.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__ 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章):

被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