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

甲方:沙北區農林牧綜合管理

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

乙方:

第一條 甲方代表沙灣縣人民政府與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範圍內的土地,乙方只有使用權,所有權屬於國家。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屬於乙方使用的範圍。

第三條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地方,面積________________畝,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及規劃圖的具體情況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 本合同範圍內的土地,乙方只准用於農業、林業、物業的種植生產和必需的道路、水利設施用地,其他非農業建設用地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五條 乙方從批准開發之日起按實際種植面積產值或產量的8-10%向甲方交納土地租賃金,產值或產量均不得低於就近鄉村的平均水平。

第六條 乙方從批准開發之日起,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

內交清土地租賃金和其他一切費用。如逾期半年仍不交費,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並且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2%繳納滯納金。

第七條 乙方土地使用權的確認,應按《沙灣縣土地開發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班裏,乙方使用該國有土地的.年限爲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八條 在土地使用期限內,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使用的土地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無條件的接受。

第九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宗土地的使用權。該宗土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也由甲方無償取得,乙方應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手續,交還土地使用證。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宗地,須在期滿前30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在獲准續期後,重新簽訂續期承包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十條 本合同存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和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該宗地的使用權,按國家土地補償的有關規定,並根據乙方土地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一條 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甲方有權利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 本合同存續期間,乙方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承包合同,調整土地租賃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時,應在24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的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在三日內向甲方提交需要減免費用理由的報告。

第十四條 乙方從開墾荒地之日起,撂荒不予種植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在未取得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時,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沙北區農林牧綜合管理站(章)

法定代表(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