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大棚租賃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養殖大棚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養殖大棚租賃合同

  養殖大棚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有養殖場(貂場)一個,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養殖場座落於___,養殖場面積2.6畝。

第二條 租期___,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年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元,押金5000元。

第四條 水電費,繳費辦法:

1.租賃期間養殖場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2.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3.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4.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房屋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自然災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且改造後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賃房屋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爲養殖用途,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七條 租賃房屋如遇政府徵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造成養殖場不能繼續出租的'按實際使用日期結算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相關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養殖大棚租賃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將自己的養殖大棚租賃給乙方使用,爲保證甲、乙雙方利益互不受損,保持良好合作關係,達到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簽訂本租賃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金及租賃時間約定

第一年的大棚租金爲2000元(大寫:貳仟圓整),以後每年大棚租金爲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

乙方於每年___月___日將本年度租金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本合同爲長期合同,若乙方想停止租賃,必須提前半年通知甲方,解除租賃合同,否則支付給甲方2000元違約金。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提供給乙方養殖大棚使用,所有權歸屬甲方。

2.甲方承擔養殖大棚的土地租金。

3.租賃期間如因徵地等原因拆除大棚,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拆除大棚所給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

1、乙方負責對養殖大棚進行維修,以滿足使用,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水電及維修保養費用。

2、乙方承擔養殖大棚的安全保障,若出現垮塌、火災等造成的大棚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3、乙方只能將大棚用於養殖用途,不得進行非法生產等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大棚終止合同。

4、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大棚終止合同。

5、乙方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的付款金額和日期付給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大棚終止合同。

  三、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如有一方違約,按本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2.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溝通、協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