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資房企爲新版買賣合同提建議提高交樓門檻

近日,房管局修訂了《廣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版示範文本)部分條款,並草擬了《廣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手房現售版示範文本)的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對此,有港資發展商向國土局發去建議書,提出新版合同部分條例有待商榷,但目前還沒有得到房管局進一步的答覆。

港資房企爲新版買賣合同提建議提高交樓門檻

交樓條件兩種選擇變“沒有選擇”?

與現行的合同相比,修訂版變動內容最大的是商品房的交樓條件和應提供的文件,目的'是爲了提高交樓的門檻,保護購房者的權益。但有港資開發商提出,修訂版中的交樓條件有兩種選擇,但交樓應提供文件的清單卻包括了兩種選擇的全部文件,實際上是沒有選擇。而要取得清單中的全部文件,短則半年,長則一年,其中涉及政府相關職能機構十個以上。開發商在竣工後要花相當長的時間來辦理手續,只能延長交樓日期來避免違約。

一位接受採訪的消費者張先生則認爲,修訂版中的交樓條件和文件證明太多,作爲普通購房者不容易看懂。例如“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型實驗材料”,就連題目都不明白。把這麼專業的文件讓購房者去判斷,有點難爲人。

同時,在新版合同中,嚴格了房地產權證辦理的約定。合同示範文本規定了初始登記的辦理時間及相應的違約責任,並提供購房者自行辦理房地產權證的選擇項。對該條,消費者拍手稱好。

增加規劃文件和售樓計劃合理否?

同時,該港資開發商對合同附件增加了規劃文件和售樓計劃表示擔憂。例如,《經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覈的居住區配套綠化修建性詳細規劃圖》將作爲合同內容之一,由於綠化部門審覈修建時,會在此文件中詳細說明植物品種、綠地、開花與否等文字,寫得太過具體可能容易引起糾紛,發展商擔憂小業主會針對此因素而申請退房或要求發展商對此作出賠償。

另外,有銷售人員表示,將售樓計劃作爲合同附件,實際上是要將整個樓盤銷售策略計劃向社會公佈。其表示,《售樓計劃書》作爲開發商的一種營銷策略,商業機密之一,若涉及開發項目銷售週期較長,遇政府部門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而作出的政策調整等因素,發展商通常會因地制宜地根據市場的變動而對銷售策略、銷售計劃作出調整。

但消費者卻認爲這是好事,比如綠化,不少小區一開始的綠化很漂亮,大樹很多,但入住後,卻發現大樹一棵棵減少,因爲發展商將大樹都移到新開發的小區了。而公佈銷售計劃,消費者對整個樓盤的銷售和建設將更加心裏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