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進口協議【熱門】

在當下社會,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代理進口協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代理進口協議【熱門】

代理進口協議1

代理方:

委託方: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以下商品達成協議如下:

一、商品名稱、品質、規格、數量:

二、乙方保證於訂貨前將全部貨款的%(約元)作爲履約保證金匯到甲方帳戶。其餘的貨款,乙方在收到裝船通知後,在三日內,將貨款匯到甲方帳戶上。若在付款日前,乙方貨款未及時付給甲方,影響甲方對外支付貨款,乙方保證承擔甲方對內對外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貨物所有權和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即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保留進一步的索賠權利。

三、甲方收取進口貨物代理手續費爲1%,銀行費按實收。

四、甲方代理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辦理對外付匯、報關、報驗。

五、乙方在貨船抵達目的港後三日內,將保險費、關稅和增值稅、報關報驗費、卸貨費、港雜費等的'大約款付到甲方帳面,結算時多退少補。由於滯報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代乙方對外支付貨款時,按當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折算。

七、如乙方發現貨物質量不合格、數量短缺(除合同規定溢短裝的百分比外),自貨物抵港之日起30天內,向甲方提出並提供國際公認有關當局的檢驗證明書,以便甲方辦理對外索賠事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本協議對外代理合同號:。乙方應對貿易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屆時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或辦法視爲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

十、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先友好解決。如協商不妥,請求法律解決。

十一、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一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本協議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印章)

(印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代理進口協議2

甲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爲使甲方的硫糖鋁混懸凝膠(Sucralfate Gel)產品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頒發的《進口藥品註冊證》,甲方願意接受乙方提供的進口藥品註冊諮詢服務,經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此項合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註冊的藥品爲:

1、品名:糖鋁混懸凝膠(Sucralfate Gel)

2、商品名:素得(Sucrate)

3、劑型:凝膠劑

4、規格:5ml:1g

5、包裝規格:12袋/盒

6、註冊分類:進口註冊,按化藥3類註冊。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乙方指導下向乙方提供該產品註冊所需的各種資料,包括書面資料和圖譜數據,以及必需的證明性文件;

2、甲方應提供本產品註冊送檢所需的合格樣品;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的本產品註冊所需的其他必要的支持;4、甲方應根據本協議按期支付給乙方本產品進口註冊諮詢服務費;

5、如有必要,甲方應進行相應的藥學研究或臨牀前試驗,以獲得必要的資料和數據;6、如有必要,甲方應進行相應的臨牀試驗,以獲得必要的資料和數據。

乙方責任:

第一階段—申請臨牀批件(如減免臨牀,則直接獲得進口藥品註冊證)1、乙方應成立工作小組,指定聯繫人並制訂工作計劃;

2、乙方應提供註冊所需資料和數據的清單給甲方,並提供指導手冊指導甲方收集整理數據;

3、乙方負責審覈整理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數據,在可能的範圍內由乙方進行補充和修改,如有必要,由乙方指導甲方完成;

4、乙方負責翻譯本產品註冊所需的資料和文件;5、乙方負責中文申報資料收集、整理及撰寫;

6、乙方應在甲方提供註冊所需的資料和文件後的8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報資料的.撰寫,並代表甲方前往SFDA遞交資料,直至申請被受理;

7、乙方負責就藥品註冊檢驗的有關事宜與藥品檢驗所溝通,並保持聯繫以便能儘早得知檢驗結果;

8、受理後乙方應負責對該申請材料的審評情況進行跟蹤,與審評專家聯繫,力使甲方在SFDA規定的期限內獲得進口藥品註冊證(減免臨牀)或臨牀批件。

9、如附加臨牀前研究(藥學研究或藥理毒理研究)必須執行以獲得必要的數據和信息,而且甲方委託乙方執行這些研究,那麼乙方將負責遴選研究機構、制定實驗方案、監督實驗執行、評價實驗結果等。此將另行協議加以規定。第二階段—申請進口藥品註冊證

10、如有必要進行臨牀試驗,乙方應在收到完整併合格的臨牀試驗報告後的5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報資料的撰寫,並代表甲方前往SFDA遞交資料,直至申請被受理;

11、如果SFDA對申請人生產設施進行現場檢查,而且甲方願意尋求乙方的幫助,那麼乙方將提出迎接檢查的準備要去,幫助甲方準備和接受檢查。此種情況發生時將另行協議加以規定。

12、受理後乙方應負責對該申請材料的審評情況進行跟蹤,使得甲方在SFDA規定的期限內獲得進口藥品註冊證;

13、乙方將及時告知甲方在註冊過程中的任何重大事件;

14、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臨牀試驗,乙方負責聯繫臨牀試驗機構,制訂臨牀試驗方案,監測臨牀試驗過程。此種情況發生時將另行協議加以規定。

三、註冊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註冊諮詢服務費分爲三個部分:

註冊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元

如有必要進行藥學研究和臨牀前研究,諮詢服務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如有必要進行臨牀試驗,臨牀試驗諮詢服務費爲人民幣_______元,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臨牀試驗,甲方應支付乙方CRO收費的15%作爲乙方臨牀試驗執行費。此將由雙方另外簽訂關於臨牀試驗的協議。

以上費用按下述方式支付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註冊服務費的60%,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即¥_______萬元作爲首期費用,乙方在收到首期費用後啓動該服務項目,包括但不限於:成立項目工作小組;起草工作計劃;提供指導文件,指導甲方提供註冊所需的文件和數據;

2、甲方在獲得第一階段的《受理通知書》後5日內,向乙方支付註冊服務費的30%,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即¥________萬元作爲二期費用。乙方收到二期款即開始該產品在SFDA及CDE的追蹤工作;

3、甲方應於SFDA發佈該產品《進口藥品註冊證》或臨牀批件後的5日內(以SFDA網站公佈之日起計算),向乙方支付所餘註冊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即¥________萬元作爲三期費用。

4、如有必要進行臨牀試驗,甲方應支付臨牀試驗諮詢服務費的60%作爲臨牀試驗階段的首期費用,收到該費用後立即啓動臨牀試驗諮詢服務工作。

5、甲方在獲得第二階段的《受理通知書》後5日內,向乙方支付臨牀試驗諮詢服務費的20%作爲臨牀試驗階段的二期費用。乙方收到二期款即開始該產品在SFDA及CDE的追蹤工作;

6、甲方應於SFDA發佈該產品《進口藥品註冊證》後的5日內(以SFDA網站公佈之日起計算),向乙方支付剩餘的臨牀試驗諮詢服務費作爲臨牀試驗階段的三期費用。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臨牀前試驗研究

7、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必要的臨牀前研究試驗,在與試驗機構簽訂協議後的5日內,則甲方應支付臨牀前試驗費用的60%作爲臨牀前試驗研究的首期費用。

8、試驗完成後5日內,甲方應支付餘下的臨牀試驗費用,乙方在收到費用後的5日內,將試驗報告的複印件交至甲方。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臨牀試驗

9、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臨牀試驗,在確定臨牀試驗機構後的5日內,則甲方應支付臨牀試驗費用的60%作爲臨牀試驗的首期費用。

10、臨牀試驗完成後5日內,甲方應支付餘下的臨牀試驗費用,乙方在收到費用後的5日內,將臨牀試驗報告的複印件交至甲方。

四、保密責任

雙方應保守對方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未經所有方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場合泄露。註冊當局和甲方同意的第三方除外。

五、獎懲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

2、如因乙方不履職責造成甲方產品在SFDA不能成功註冊,乙方退還所收註冊服務費;如因其它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成功註冊,乙方將退回已收費用的30%(乙方可能的最大利潤率的兩倍)。

3、若因甲方原因如:甲方不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的證明性文件無效,提供的樣品不合格,試驗資料虛假等導致的註冊延期或失敗,由甲方負有關責任。

4、協議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完整履行本協議,積極合作,共同完成好本產品的註冊工作。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雙方協商不能達成協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本協議履行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5、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政策變化)造成雙方的任何損失,均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六、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在雙方法人代表(或指定負責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代理進口協議3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進口項目事宜,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進口項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項目進口合同。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項目。詳細情況如下: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商品名稱及規格: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

價格條款: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製造商及原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上述情況不足以詳盡說明,可設附件)

三、甲方義務

1.負責按規定辦理:□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免稅證明,□進口許可證,□進口所需的衛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文件。

2.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並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託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貨款總額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給付乙方;支付方式爲_________

4.甲方須在貨到港前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進口稅款(關稅、增值稅)和乙方進口代理手續費(爲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等款項給付乙方。如因款項未到,而造成滯報金、滯納金及倉儲費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貨到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對所到貨物行使留置權。

5.信用證承付/通關提貨(以先發生者爲準)前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應付未付的貨款(貨款總額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及銀行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等款項。甲方付清貨款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

6.所進商品爲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乙方負責按本協議“二、”款內容對外簽約,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核銷手續,匯率爲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託經海關批准註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_____日內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並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並及時與乙方聯繫,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六、對於甲方對外協商確定的、且須對外預付_________%貨款的合同,甲方應對外方資信情況負責,並承擔乙方按合同規定對外預付貨款的風險。

七、乙方依據本協議對外簽訂進口合同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進口合同內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並不增加乙方風險,且乙方和國外供貨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對外的進口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協議進口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就其不足部分對守約方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在此特別約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中其對乙方支付義務的任何規定,則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額,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等逾期未付金額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九、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本代理協議的管轄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協商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代理進口協議4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代理進口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總則

1.1 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爲建立長期的進口代理關係而簽訂。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從境外供貨處進口甲方訂單所需貨物,並提供所述貨物之物流服務。

1.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首先根據上述法律及雙方在簽訂協議時達成的基本原則協商解決。

第二條:進口代理

2.1 甲方就每批貨物編制委託單(委託單是指甲方向乙方發出的委託進口貨物確認單、訂單、採購合同等具有明確的貨物名稱、數量、單價的文件),列明每批進口貨物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等資料,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之貨物以委託單爲準,並於境外供貨商發貨期前______個工作日交給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進口的相關手續及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2.2 甲方向乙方發出委託單的,視爲甲方同意委託乙方代理該等進口事宜並依本協議履行義務;乙方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甲方的委託。

2.3 從甲方指定電子郵箱、傳真或其它網絡通信工具發至乙方的委託單等信息(不論是否經甲方蓋章或甲方授權代表簽字)均視爲甲方同意委託乙方依據本協議約定代理該委託事項,乙方根據該委託單履行代理行爲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責任

3.1 甲方就本協議及委託單承擔其作爲委託方的義務。

3.2 甲方應及時滿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及資料。

3.3 甲方應當依照本協議約定支付代理進口貨物價款、乙方代墊款項和有關費用。

3.4 甲方應保證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及合法,否則,所引起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全部由甲方負責。

3.5 除本協議第六條6.5中所述的貨物責任之外,甲方不得就貨物滅失、貨物價格發生變動、貨物質量糾紛、貨物知識產權糾紛、貨物安裝、維修、退貨、換貨等其他任何糾紛或事宜向乙方要求索賠、承擔任何責任、或履行任何義務。甲方如因與境外供貨商或其他方解決上述糾紛或事宜導致乙方支付有關費用或受到任何損失,甲方須給予乙方全額賠償委託代理進口協議書委託代理進口協議書。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責任

4.1 乙方保證自己在其經批准的對外貿易經營範圍內進行經營活動。

4.2 乙方應及時報告對外開展業務的進度及履行乙方義務的情況。

4.3 乙方有義務辦理履行代理進口時所需的各種手續。

4.4 乙方有義務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甲方客戶及交易的情況,但根據有關政府機關或法院要求透露的不在此限。

4.5 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貨超過______個工作日的,甲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進口代理費的______%向乙方收取逾期交貨滯納金;逾期超過______天的,滯納金率按每天______%計算;乙方支付給甲方滯納金的,由甲方開具地稅發票給乙方。

第五條:代理進口貨物價款、進口代理費、通關及其支付和結算

5.1 代理進口貨物價款及具體進口貨物清單、數量和單價由委託單確認。甲方提供的價款過分低於國際市場行情,有可能虛報價格的,乙方有權根據國際市場行情對進口貨物價格進行調整。

5.2 如需乙方代墊貨款、代開信用證或期票的,在甲方未向乙方付清全額貨款、稅款及代理費前,貨物所有權屬於乙方。

5.3 如因海關對甲方進口商品歸類和貨價進行重新覈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環節關稅和增值稅全部由甲方承擔(包括海關已出稅單,過後補徵稅額)。

5.4 乙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只能作爲乙方已向甲方交付貨物的證明,不能作爲甲方已付款的證明。

5.5 貨物入倉後,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內結清款項,自乙方收貨之日超過______天時,甲方仍未付款清貨,乙方即有權處理在倉貨物,並有權就處理在倉貨物所得優先受償。

5.6 甲方需按本協議約定的結算時間及時支付到期款項,甲方逾期支付到期款項的,乙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付款總額的______%(滯納金率)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滯納金;逾期超過______天的,滯納金率按每天______%計算,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逾期付款滯納金,由乙方開具地稅發票給甲方。乙方享有對滯納金率進行調整的權利。

第六條:貨物運輸、交付、驗收以及風險的承擔

6.1 貨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從乙方指定的境外貨倉運抵乙方在______市貨倉,然後再由______市貨倉運抵甲方指定的國內目的地後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6.2 境外供貨商向乙方交貨時,若貨物外包裝爲原廠包裝,乙方按包裝箱標示以及裝箱清單驗收;若原廠外包裝破損或有其他異樣,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可應甲方要求按照裝箱單開箱照實驗收。

6.3 乙方交貨時,貨物原廠外包裝完好的,乙方按原廠外包裝標示及原廠裝箱清單交貨;若原廠外包裝破損或有其他異樣的.,甲方可開箱清點,照實驗收。

6.4 乙方收貨時,原廠外包裝完好,乙方可視爲其內在貨物完好,乙方憑原廠外包裝完好交貨的,甲方或者境外供貨商不得向乙方提出異議;在原廠外包裝完好的情況下,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貨驗收時發現異樣的,應由甲方與境外供貨商協商解決,在此情況下,乙方可提供協助。

6.5 貨物由境外供貨商交付給乙方時起直至將其交付給第三方承運人期間,貨物由於乙方不當裝運所遭受的損壞、滅失由乙方負責。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對甲方承擔與之相關的任何其它風險。

6.6 乙方已爲每批進口的貨物購買運輸保險,保險期間從乙方收到貨物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方簽收時即終止,爲保證雙方的利益,甲方應在貨物簽收前仔細檢查,如有異樣應及時通知乙方,提供相關圖片、並在簽收單上註明異常情況。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簽收後通知乙方,乙方將無法配合保險理賠事宜,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6.7 由於戰爭及火災、颱風、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損失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7.1 本協議規定的進口代理費不包括辦理本協議項下任何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

7.2 就屬於境外供貨商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會盡力協助甲方向境外供貨商提出索賠,並會督促境外供貨商儘速理賠。乙方因此而支出的有關費用或受到的任何損失,應由甲方給予全額賠償。

7.3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和磋商解決問題的辦法。出現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過錯,則應根據各自的過錯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7.4 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仲裁委員會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7.5 如因任何原因,境外供貨商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訴訟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蒐集證據,並應爲有關交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如乙方因此支付任何費用或者受到任何損失,應由甲方給予全額賠償。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8.1 有關本協議的任何變更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達成,並經甲乙雙方簽章方爲有效。

8.2 本協議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終止後,雙方應及時清理賬款、財務。甲方應當在協議解除或終止之日起______日內從乙方處收回全部甲方商品並覈對結清往來貨款。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過______日未能清退貨物和貨款,乙方有權按貨物價格______%收取倉儲費。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過______日未能清退商品和貨款,乙方有權處理該商品,並可以處理商品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優先受償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依據本協議甲方應當支付的所有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處理該商品的費用)。乙方因此支付的任何費用以及遭受的任何損失,甲方均應當給予全額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因甲方不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導致代理進口事宜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應償付乙方爲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本協議約定的進口代理費和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乙方在任何時候未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任一條款,並不影響乙方以後強制執行該條款的權利。

9.2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若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導致另一方遭受損失,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十條:其他約定

10.1 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成爲無效,本協議其它條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將不受任何影響。

10.2 甲乙雙方應各自承擔在執行本協議約定的費用以外所發生的經營管理費用。

10.3 對於本協議項下重要事項的聯絡,甲乙雙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緊急事項可用電話聯繫,但事後須採用書面方式確認。

10.4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10.5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戶銀行、銀行帳號等信息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責任方須自行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進口協議5

協議編號:

日期:

委託方:

代理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方與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 委託進口貨物內容

二.委託方對代理方的授權範圍:

1. 授權代理方根據雙方確定的進口合同主要條款與外商簽約;

2. 授權代理方在委託方違約時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貨物(詳細內容見本合同

本協議規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爲承擔法律責任;

3. 外商由委託方指定(或提供),委託方應自行對該外商資信和產品質量負責,無條件接受代理方根據代理協議進口的貨物,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4. 自行承擔進口關稅、產品增值稅和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5. 委託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條件的,委託方無權要求代理方退還已經支付的開證保證金。與此同時,委託方還應償付代理方爲其墊付的所有費用(含以月息 %的標準計算的利息等),支付違約金等,並承擔代理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6. 委託方除按銀行要求支付 %開證保證金外,還應爲代理方開證信用額度的 %部份提供擔保。

7.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可以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委託方應該和代理方一起與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損失,委託方應承擔代理方的相關費用以及其它損失。

8. 當外商違約時,如委託方提出索賠的,應在索賠期內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件,

預支付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委託方不承擔索賠費用或不提供必要協助的,均視爲委託方放棄索賠。

(二)代理方責任

1. 依據本協議的規定與外商洽談、簽訂、履行合同;

2. 在收到委託方 %保證金後開出即期信用證(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 若因外商或承運人原因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或無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表委託方對外索賠,並實時向委託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委託方須在信用證付款日到期日前五日內將其餘 %貨款以付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計算將貨款轉入代理方指定賬戶,在此之前物權屬於代理方;

2. 在貨物進口報關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報關費、批文費、報檢費、倉儲費、銀行費用等均由委託方自行承擔並即時支付。如實際由代理方代墊的,委託方須在報關完畢後立即付還代理方;

3. 代理費按海關認可總金額的 %計算,委託方應在報關完畢立即支付。

五.違約責任

若委託方無法及時付款或不付款(含關稅、增值稅)而發生糾紛,或貨物滯留碼頭(倉庫)產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委託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支付一切費用及賠償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七.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代理進口協議6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具體內容如下:

品名

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總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以乙方的名義代理以下工作:

(1)進口代理;(2)申請一般產品的《自動進口許可證》;(3)進口檢驗檢疫申報、報關或委託報關;(4)購付匯。

三、報關、運輸及保險:

1、乙方負責辦理報關手續,報關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與甲方結算。

2、甲方如委託乙方貨送指定地點,甲方需全權委託乙方指定貨運代理,並對實際發生合理費用予以認可。

3、甲方憑乙方遞交的提貨單,自行到指定地點提貨,提貨、運輸等費用自理。

4、保險:。

四、費用

1、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進口代理費,代理費收取標準爲合同金額的%,每單進口代理費的最低收費標準爲元人民幣。

2、甲方在貨到目的港後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結清貨物的全部稅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及全部貨款。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全程參與和跟蹤代理業務和合同執行事宜。

2、乙方應根據收到的甲方書面申請, 及時辦理進口產品的《自動進口許可證》。

3、乙方製作擬簽訂的'進口合同條款,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確認,甲方如有異議應於收到進口合同文本後一個工作日內書面向乙方提出

4、乙方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並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付清有關稅、費,該稅、費由乙方先行預付。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書規定如期付清代理手續費等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乙方可視情況暫時不交付甲方貨物或有關憑證,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如甲方逾期2個月未支付,乙方可依法行使留置處理權,以所得款項抵扣進口有關費用、利息等,尚不足以抵扣上列費用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付。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提供進口單據上的品名、單價、數量、包裝、產地、品質等內容是確實的,不存在任何錯誤、隱瞞的情況,否則違反海關規定所造成的各類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進口產品如系國家法定檢驗檢疫產品,甲方在未接受檢驗檢疫前不得自行處分貨物。如擅自處分貨物,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進口產品如需國家規定的專營許可證的,甲方應具有相關經營資格。

3、甲方應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進口手續費,並及時付清進口合同履行中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4、如代理進口產品需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的,甲方應在到貨前十個工作日通知乙方辦理,並提供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產地、銷售國等資料。

5、甲方自行提貨的,簽收提單等貨物單證之後,貨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損失以及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在合同付款方式爲信用證或T/T預付時,甲方應將貨款按同期銀行匯率支付到乙方賬號。如果甲方無法預付上述貨款,則甲方必須提供乙方認可的有效擔保。

7、甲方不按本協議書及進口合同履行義務,造成對外違約時應償付乙方代墊的一切費用及利息,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8、甲方在委託乙方辦理進口業務購付匯時,需向乙方提供該次購付匯的書面委託書,如收款方與原合同發票擡頭不一致,需在書面委託中特別註明,並附外商貨款由第三方代爲收取的書面聲明。

六、索賠處理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後,及時代理甲方按乙方對外簽署的合同規定向外索賠,索賠利益歸甲方所有,但代理手續費不做任何退回。

2、乙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凡屬於船方或保險責任的,應會同乙方在港口的貨運代理向有關責任方面索要貨損、貨差證明,通過乙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3、乙方必須積極辦理屬於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乙方不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但有義務代表甲方向國外發貨人提賠,並須據理力爭督促國外發貨人儘速理賠。乙方須及時向甲方通報對外索賠進展情況,並對此索賠案負責到底直至甲方同意結案爲止。

七、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其他

1、本協議書系雙方根據中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定,在任何情況下雙方之間不產生外貿代理進口之外的非經雙方確定的其它合同關係。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如確因本代理關係項下需要甲乙雙方簽定的其他合同等與本協議有牴觸的,以本協議爲準。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發佈的相關規定等辦理。

3、本協議書一式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在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進口協議7

甲方(受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議,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貨物事宜。簽定以下協議:

一、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託,以甲方的名義與國外出口商簽定進口貨物合同。乙方承諾承擔該進口合同下賣方的權利義務及其法律責任。

二、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應於提貨前5個工作日將貨款、銀行費用、關稅、報關費用、代理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支付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

三、 以L/C方式付款,乙方應於開證前一星期內將貨款的30%作爲保證金支付給甲方。餘款以及代理費應於提貨前2個工作日或信用證到期前一週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否則由此時間上產生的滯港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乙方餘款沒有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扣留貨物,並且可以做出拍賣貨物的決定以填補貿易上餘款的空缺。

四、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成交, 由甲方對外付匯, 結匯方式是信用證或T/T,甲方收取進口發票金額的1.0%作爲代理費,如是遠期信用證, 30天遠期甲方收取乙方發票金額的1.2%; 6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4%; 9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6%計算作爲代理費。

五、 甲、乙雙方約定,貨物到港後,甲方負責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其間所產生的清關費用、包括相應的關稅、增值稅、報關雜費、運輸費、倉儲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需甲方代辦託運,其運輸費用也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運輸途中的`損失責任。

六、 代理貨物進口過程中,甲方只負責辦理進口相關手續,貨物的金額、品質、數量、交貨期限等方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果因貨值、貨物的品名、數量等原因造成報關的延滯,其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清關結束後,甲方及時將提單或提貨單據轉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貨。

七、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 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

八、 甲方有義務在每筆合同履行結束後,將費用支出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並根據乙方需要傳真相關付款憑證。雙方對支出款項無異議後,甲方將於提貨後一個月後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從簽定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十、 本協議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代理進口協議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爲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覈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三、乙方的免責

1.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2.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四、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_____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文件按先付款,後退單的方式辦理。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五、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六、 通知

1.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3.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採用數據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數據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七、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八、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規定的免責事由外,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爲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十、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一、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爲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進口協議9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瀋陽格萊博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爲明確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業務,主要爲進口國外奶粉。

由甲方直接向國外公司訂貨。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提交給乙方關於此次委託進口貨物簽字確認的清單,並保證實際進口貨物及其價值與清單及發票相符。

2.對進口貨物提供必要的產品解釋及技術解釋。

3.負責辦理進口貨物的國際運輸以及國際、國內保險事宜,並承擔相應費用。

4.甲方負責辦理進口貨物運抵甲方指定倉庫後的接貨驗收等事宜,並對進口貨物品種、數量負責。

5.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及時支付乙方各項費用,以便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6.及時向乙方通報與本協議執行有關的信息,以便乙方及時、正確的行使代理權。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按甲方提供的產品清單,辦理進口機電產品許可審批手續。

2.接受甲方委託與國外賣方認真謹慎簽定本協議項下的進口合同,其條款由甲方與國外賣方確定。

3.收到甲方相應預付款項後,根據甲方要求及合同條款辦理對外付款的有關手續。

4.乙方負責辦理貨物到港後接貨,報關,納稅,商檢等,清關事宜。關稅,增值稅及相關的清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進口貨物在抵達北京口岸時如發生錯發、缺損等情況應配合甲方完成檢驗、索賠工作,出具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向甲方收取進口合同總額的1.5%代理費(最低收費人民幣1000元),對外付款的'銀行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負擔。

四.本協議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精神予以協商解決。

五.若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情況有所變化,需對本協議進行更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後以書面方式確定,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併爲本協議不可分割一部份。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爲簽字起3個月

補充條款:

在甲乙雙方簽訂此協議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五萬元(50000.00)整作爲合作的代理的保證金,此保證金在甲方順利進口奶粉到崗時由乙方從代理費中扣除,如奶粉由於甲方責任導致不能進口,則乙方扣除相關費用後退還餘款。如乙方責任導致奶粉不能進口則全額退還給乙方。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日期:日期:

代理進口協議10

協議書編號:

簽約日期:20xx-4-18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原外經貿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一致:

一、 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具體內容如下:

(1)品名:詳見對外合同

(2)數量:詳見對外合同

(3)金額:詳見對外合同

(4)包裝:詳見對外合同

(5)總金額:詳見對外合同

(6)裝運地:詳見對外合同

(7)裝船期限:詳見對外合同

(8)以上條款如有變動,以進口合同及經雙方認可的修改文件爲準。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同意以自己名義代理以下工作:

(1)對外簽約;

(2)對外開證、議付;

(3)進口報關;

(4)代辦機電證;

(5)代理對外索賠理、賠訴(含對外仲裁、訴訟)。

三、 交貨方式: 通關後,乙方自提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

四、進口來源國及客戶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費用及結算:

5.1甲方以代理進口商品的CIF價格實際付彙總金額(按實際付匯日外匯牌價折成人民幣計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續費,銀行手續費實報實銷。

5.2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後開證前一個月內,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與原外經貿部的有關規定,按照以下辦法向乙方收取代理進口保證金。

(A)協議書籤定後,乙方先支付甲方30%貨款保證金;(B)貨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應將關稅、增值稅匯入甲方帳戶。如乙方逾期匯付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C)另70%貨款,由乙方在提單簽發日後5個工作日內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項後,向銀行贖單報關。

(B) 對外付款方式爲T/T,在甲方對外付匯之前,乙方需將全額貨款劃入甲方帳戶。

5.3外匯結算標準: 按甲方實際對外付款日外匯賣出價結算。

5.4在進口合同執行中發生的關稅,增值稅以及報關、商檢、銀行、保險、港務、港監、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快遞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實承擔。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6.1甲方應將進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經乙方簽字認可。乙方如有異議應於收到進口合同副本後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視爲無異議。

凡經乙方認可的進口合同條款,乙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甲方要求補償。

6.2甲方負責開證、購匯、付匯、收單、審單、並將信用證副本或者對外付款期限、到貨情況等及時通知乙方。

6.3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書規定如期付清貨款及代理手續費,甲方可視情況暫時不交付貨物,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可依法申請處分貨物,以所得款項及代理進口保證金抵扣進口貨款、稅金及有關費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費用,乙方仍應償付。

6.4由於非甲方的原因或過錯而未能簽訂進口合同的,本協議書自行終止,甲方免除責任。

6.5因不可抗力、外商違約或詐騙以及運輸、郵電等非甲方的原因或過錯造成的'風險使進口合同或本協議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責任。但外商違約時,甲方應根據乙方的書面委託及有效證據對外索賠,將進程及時通報乙方,並向乙方轉付委託索賠所得款項。索賠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願就外商違約造成的損失對外索賠或在進口合同規定的索賠期限內不提供費用及必要協助,甲方可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對外索賠,由此產生的損益由甲方自行承擔或享受。

(二)乙方權力和義務:

6.6乙方對簽字認可的進口合同承擔履約責任。

6.7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清貨款、代理手續費並及時付清進口合同履行中應由乙方承擔的稅費。 6.8乙方自行提貨的,應簽收提單等貨物單證,貨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9發生索賠與理賠時,乙方應在索賠期內及時書面委託甲方處理,並提供有效證據及預支有關費用(包括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並承擔索賠理賠結果以及因不作爲(包括不委託、不預付費用、不提供證據等)造成的一切後果。

6.10乙方不按本協議書及進口合同履行義務,造成對外違約時應償付甲方墊付的一切費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續費及進口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責任。

6.11如進口合同的賣方由乙方自行確定,一旦該外商違約或有任何欺詐行爲,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七、本協議書系雙方根據我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在任何情況下雙方之間不產生外貿代理進口之外的任何國內購銷合同關係、國內加工承攬合同關係或其它合同關係。

八、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書過程中如遇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任何一方都可將爭議提交甲方註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進口合同及補充協議,爲本協議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原外經貿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辦理。

十一、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進口協議11

委託方:

聯繫方式:

地址:

代理方:

聯繫方式:

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方與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_____________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委託進口貨的品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批具體數量和金額以進口合同爲準。

二、委託方對代理方的授權範圍

授權代理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委託方指定(提供)的外商簽訂並履行進口合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並收取費用。

三、雙方責任

1、委託方責任:

(1)確保委託進口事項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並按本協議及代理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履行義務。

(2)外商由委託方指定,委託方對該外商的資信及有關進口貨物的一切問題負完全責任,承擔本協議規定的全部責任,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3)及時向代理方提供進口所需的資金,並向代理方支付手續費,承擔貨物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4)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託方應在進口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提出,通過代理方對外索賠,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或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或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5)委託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託方應償付代理方爲其墊付的費用,支付手續費和違約金,並承擔代理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2、代理方責任:

(1)在委託方授權範圍內依本協議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並履行進口合同。

(2)辦理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手續,辦理貨到目的口岸後的報關、報驗的手續。

(3)貨到目的口岸後,由於進口手續不齊全或貨物與單證不符合造成壓車及其他費用的,代理方無責任,與代理方無關。

(4)載貨車輛當天不能報關報檢而產生費用的,代理方不負任何責任;載貨車輛當天由於代理方原因造成貨物和車輛不能出關,所產生的費用由代理方負責。

(5)載貨車輛駛出保稅區,代理方交付運輸許可證給委託方指定的運輸車輛後,本協議的責任已完成,到此車輛運輸到貨物落廠等所發生的一切責任與代理方無關。

(3)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委託方對外索賠。

四、進口貨款的結算方式及期限

1、進口貨款由委託方支付。

2、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五、進口稅、費與代理手續費的結算方式及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進口關稅,產品增值稅和代理手續費、裝卸費、中國車輛、人入邊境園區所產生的費用,由委託方以________元/噸包乾給代理方,委託方應在貨物報關前三天內將所有款項轉入代理方賬戶,由代理方據實結算。

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儘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着違約訴求不被支持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守約方,因此,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六、違約責任

1、如因委託方原因造成本協議項下的貨物不能及時通關提貨或委託方逾期支付進口貨款、稅款及手續費,則視爲違約。委託方除必須償還代理方爲其墊付的款項及相關費用外,還必須按代理方所墊付資金以銀行同期存款利率______倍賠償其損失。同時代理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協議,並自行處置貨物,追究委託方違約責任,由此引起的後果由委託方承擔。

2、在代理方辦理對外索賠、仲裁或訴訟時,委託方應事先提供與此相關的費用並書面承諾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否則,代理方有權拒絕對外索賠、仲裁或訴訟。

七、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

2、在本協議履行中或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於進口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委託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

代理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

代理進口協議12

委託代理進口協議書

協議編號:

日期:

委託方: 代理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方與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 委託進口貨物內容

二.委託方對代理方的授權範圍:

1. 授權代理方根據雙方確定的進口合同主要條款與外商簽約;

2. 授權代理方在委託方違約時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貨物(詳細內容見本合同第五條);

3. 授權代理方特別權限,包括履行、變更、中止、解除進口合同及其他相關事項;

4. 委託方怠於行使索賠、起訴或提交仲裁權利侵犯代理方利益時,代理方有權代爲行使。

三.雙方責任

(一)委託方責任

1.確保委託事項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對代理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履行義務;

2.不得利用代理方享有的條件和政策進行不正當違法活動,並對代理方在授權範圍內依

本協議規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爲承擔法律責任;

3. 外商由委託方指定(或提供),委託方應自行對該外商資信和產品質量負責,無條件

接受代理方根據代理協議進口的貨物,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4. 自行承擔進口關稅、產品增值稅和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5. 委託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

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條件的,委託方無權要求代理方退還已經支付的開證保證金。與此同時,委託方還應償付代理方爲其墊付的所有費用(含以月息%的標準計算的利息等),支付違約金等,並承擔代理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6. 委託方除按銀行要求支付%開證保證金外,還應爲代理方開證信用額度的%部

份提供擔保。

7.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可以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

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委託方應該和代理方一起與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損失,委託方應承擔代理方的相關費用以及其它損失。

8. 當外商違約時,如委託方提出索賠的,應在索賠期內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件,

預支付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委託方不承擔索賠費用或不提供必要協助的,均視爲委託方放棄索賠。

(二)代理方責任

1. 依據本協議的'規定與外商洽談、簽訂、履行合同;

2. 在收到委託方%保證金後開出即期信用證(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 若因外商或承運人原因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或無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表委託方對外索賠,並實時向委託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委託方須在信用證付款日到期日前五日內將其餘%貨款以付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計算將貨款轉入代理方指定賬戶,在此之前物權屬於代理方;

2. 在貨物進口報關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報關費、批文費、報檢費、倉儲費、銀行費用等均由委託方自行承擔並即時支付。如實際由代理方代墊的,委託方須在報關完畢後立即付還代理方;

3. 代理費按海關認可總金額的 %計算,委託方應在報關完畢立即支付。

五.違約責任

若委託方無法及時付款或不付款(含關稅、增值稅)而發生糾紛,或貨物滯留碼頭(倉

庫)產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委託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支付一切費用及賠償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籤

訂之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七.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雙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代理方:

時間: 時間:

代理進口協議13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爲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覈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爲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理進口協議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 ,高效優質服務宗旨,就有關代理進出口報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進出口報關的一切手續,如報關、動植檢、商檢、衛檢、繳納關稅增值稅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2、甲方只作爲乙方的國內委託進出口代理商。貨物歸乙方所有。甲方每票收乙方代理費元

3、甲方如果有幫乙方墊付海運費,報檢費,碼頭費,換單費等,報關完畢時候由乙方直接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號或者是付現金給甲方。

(二)乙方責任:

1、及時向甲方提供進出口報關的發票、提單、裝箱單等報關資料,協助甲方做好報關前準備工作。

2、貨物到達目的地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正本提單(後面背書),裝箱單,商業發票,合同,報關報檢委託書,進口報關單,空白蓋章A4紙2張以及產地證、衛生證等有關單證。

3、乙方保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貨物進出口實際品名、數量、重量、規格等,應與提貨單和隨船艙單相符。如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查實貨票不相符,由此產生的全部後果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在貨物放行前、將進出口所產生的費用如:代理費,商檢費、植檢費、代理定倉海運費、碼頭費、代理進出口報關手續費等一次性支付給甲方。關稅、增值稅乙方自己繳納並負責補齊稅差。海關稅票乙方抵扣使用。

( 四 )本協議如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固定電話: 固定電話:

傳真號: 傳真號:

手機號: 手機號: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年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進口協議15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爲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覈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乙方的免責

1.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2.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_____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文件按先付款,後退單的方式辦理。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五條 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第六條 通知

1.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3.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採用數據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數據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規定的免責事由外,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爲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爲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