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代理協議書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一般協議書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進口代理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進口代理協議書

進口代理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外貿代理甲方直接進口_________(採用包乾費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乾費總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項目如下:

1.品名:_________(新技術新機器);備件一套(清單附後);商標:_________(_________牌);型號:_________;原產地:_________;

2.起運港_________至中國_________;外方交貨到_________港口的時間,應由買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價格中已包括貨物成本、國外海運費和海運保險費;

4.外方來華人員(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國際機票等)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按海關實際徵收數額繳納。外貿進口代理手續費、商檢費、銀行費用、保險費、港口費、運雜費、國內短途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包括在總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費之內。

二、付款條件

1.簽訂進口代理協議書後(貨到_________前6天)買方應預付每臺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支付進口關稅、增值稅和國內運費。

2.接着,貨到_________後____日內,由外貿支付有關進口關稅清關提貨給買方;

3.當買方收到機器一週內,外方來華人員負責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在機器運行正常3天后,由買方支付給乙方每臺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外方來華人員的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和國際往返機票等費用;

4.當安裝調試、正常運行30天內,且經買方驗收合格後,買方應將貨款餘額一次付清。

三、其他說明

1._________型號_________產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軟件系統:中文英文

3.有關備件一套清單:_________。

4._________由買方在安裝調試_________前自理購置。

5.外方12人在華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期間(約7天)的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6.如果機器出現故障,經外方培訓的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無法修復時,機器將由外方負責終身維修,來回路費由外方自負。甲方也可以退貨給乙方。對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負責對外交涉協商索賠。若協商無效,可提交簽約地法院解決。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口代理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

  二、雙方責任義務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與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條款,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及交貨內容負責。

2.及時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貨款。定金爲合同總金額的25%,於雙方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其餘75%貨款由甲方提供工廠擔保,並於信用證開出後十天內付清,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時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比例爲合同金額的3%,於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

4.預付港口一切費用(報關、接貨、滯報、滯箱費等),預計爲_________元(根據實際費用結算金額,多退少補)。支付銀行利息(_________個月,金額爲_________)及銀行費用。

5.保證該票貨物進口加工後以_________公司名義再出口,詳見雙方出口代理協議。

(二)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外銷合同條款對外簽約,詳見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

2.負責辦理進料加工手冊及其它相關手續。

3.負責代甲方辦理報關、接貨等手續。

4.及時將有關單據轉交甲方。

5.如發生索賠等經濟糾紛,乙方可在甲方委託下,代辦有關涉外手續。

  三、甲乙雙方應各自履行職責義務,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出現問題或發生損失由各自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與甲方出具的擔保函同時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代理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外貿代理甲方直接進口_________(採用包乾費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乾費總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項目如下:

1.品名:_________(新技術新機器);備件一套(清單附後);商標:_________(_________牌);型號:_________;原產地:_________;

2.起運港_________至中國_________;外方交貨到_________港口的時間,應由買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價格中已包括貨物成本、國外海運費和海運保險費;

4.外方來華人員(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國際機票等)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按海關實際徵收數額繳納。外貿進口代理手續費、商檢費、銀行費用、保險費、港口費、運雜費、國內短途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包括在總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費之內。

二、付款條件

1.簽訂進口代理協議書後(貨到_________前6天)買方應預付每臺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支付進口關稅、增值稅和國內運費。

2.接着,貨到_________後3日內,由外貿支付有關進口關稅清關提貨給買方;

3.當買方收到機器一週內,外方來華人員負責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在機器運行正常3天后,由買方支付給乙方每臺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外方來華人員的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和國際往返機票等費用;

4.當安裝調試、正常運行30天內,且經買方驗收合格後,買方應將貨款餘額一次付清。

三、其他說明

1._________型號_________產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軟件系統:中文/英文

3.有關備件一套清單:_________。

4._________由買方在安裝調試_________前自理購置。

5.外方1—2人在華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期間(約7天)的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6.如果機器出現故障,經外方培訓的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無法修復時,機器將由外方負責終身維修,來回路費由外方自負。甲方也可以退貨給乙方。對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負責對外交涉協商索賠。若協商無效,可提交簽約地法院解決。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口代理協議書4

代理進口協議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爲甲方進口業務的唯一代理人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代理進口商品

產品名稱:

英文名稱:

二. 合作方式及責任義務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與出口方(外方)協商確定甲方所需進口貨物的品種,規格, 質

量標準,價格和交貨期以及違約責任等問題。

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簽訂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及甲方認可的貿易

條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方簽訂進口合同。

3、 進口商品到貨後,乙方負責辦理清關的各種手續。經乙方授權, 甲方也可

以乙方的名義自行辦理上述手續。

4、 甲方自行提貨。

5、 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二)雙方責任義務

1. 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在貨物進口之前應將必要的信息提供給乙方, 以便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

(2)甲方應在進口商品到貨後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檢驗檢疫等相關報關文件,以便乙方及時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3)甲方負責所進口商品的品種,質量和數量的核查驗收。

(4)甲方承擔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通關費用。

(5)甲方承擔銀行手續費,產生乙方代爲支付的費用,甲方亦應承擔。

(6)甲方須在 進口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進口所需付的全部貨款,銀行手續費等款項劃入乙方賬戶。

(7)甲方應在進口貨物通關之前將所需的各種通關費用劃入乙方賬戶,以備辦理通關之用。

(8)貨物通關後,甲方應及時提貨。如發生滯港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自覺遵守海關等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生海關對貨物歸類和申報價值重新覈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由甲方承擔,即使貨物通關放行後,如海關事後發現缺證、少證或漏徵稅收等情況,海關依法補徵稅收或補證,甲方仍須依法補稅或補證。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後應及時準確的與外方簽訂貨物進口合同,並將合同副本給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貨通知後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接到進口通關所需全套單據後

應及時辦理通關手續。

(3)進口商品屬於法定商檢、檢疫產品的,乙方應及時向商檢、檢疫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延誤。

(4)甲方將通關所需費用匯入乙方賬戶後,乙方應及時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各項費用。

(5)如需開具銀行信用證,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準確的辦理開證事宜。

(6)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必須合法、有效。

三. 甲乙雙方的結算

(1) 甲方應隨貨款同時向乙方支付進口總貨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費,代理費不足RMB1000元按RMB1000元計。

(2) 支付貨款金額依照實際支付當日的銀行匯率牌價覈算。

四. 其它約定條款

1. 進口合同一經簽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進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也不能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進口合同。

2. 凡甲方同意的進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3.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各項費用並應承擔代理方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4. 因外商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 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據,承擔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6.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你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爲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7. 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8. 甲乙雙方若發生單方違反本協議或產生爭議和分歧,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9.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11.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委託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

日期:

進口代理協議書5

甲方(受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議,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貨物事宜.簽定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託,以甲方的名義與國外出口商簽定進口貨物合同.乙方承諾承擔該進口合同下賣方的權利義務及其法律責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應於提貨前5個工作日將貨款、銀行費用、關稅、報關費用、代理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支付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

以L/C方式付款,乙方應於開證前一星期內將貨款的30%作爲保證金支付給甲方。餘款以及代理費應於提貨前2個工作日或信用證到期前一週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否則由此時間上產生的滯港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乙方餘款沒有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扣留貨物,並且可以做出拍賣貨物的決定以填補貿易上餘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成交, 由甲方對外付匯, 結匯方式是信用證或T/T,甲方收取進口發票金額的1.0%作爲代理費,如是遠期信用證, 30天遠期甲方收取乙方發票金額的1.2%; 6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4%; 9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6%計算作爲代理費.

甲、乙雙方約定,貨物到港後,甲方負責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其間所產生的清關費用、包括相應的關稅、增值稅、報關雜費、運輸費、倉儲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需甲方代辦託運,其運輸費用也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運輸途中的損失責任。

代理貨物進口過程中,甲方只負責辦理進口相關手續,貨物的金額、品質、數量、交貨期限等方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果因貨值、貨物的品名、數量等原因造成報關的延滯,其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清關結束後,甲方及時將提單或提貨單據轉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貨。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

甲方有義務在每筆合同履行結束後,將費用支出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並根據乙方需要傳真相關付款憑證。雙方對支出款項無異議後,甲方將於提貨後一個月後向乙方支付佣金。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從簽定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二OO五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進口代理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外貿代理甲方直接進口_________(採用包乾費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乾費總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項目如下:

.品名:_________(新技術新機器);備件一套(清單附後);商標:_________(_________牌);型號:_________;原產地:_________;

2.起運港_________至中國_________;外方交貨到_________港口的時間,應由買方提前 5天通知乙方;

3.價格中已包括貨物成本、國外海運費和海運保險費;

4.外方來華人員(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國際機票等)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按海關實際徵收數額繳納。外貿進口代理手續費、商檢費、銀行費用、保險費、港口費、運雜費、國內短途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包括在總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費之內。

二、付款條件

.簽訂進口代理協議書後(貨到_________前6天)買方應預付每臺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支付進口關稅、增值稅和國內運費。

2.接着,貨到_________後3日內,由外貿支付有關進口關稅清關提貨給買方;

3.當買方收到機器一週內,外方來華人員負責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在機器運行正常3天后,由買方支付給乙方每臺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外方來華人員的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和國際往返機票等費用;

4.當安裝調試、正常運行30天內,且經買方驗收合格後,買方應將貨款餘額一次付清。

三、其他說明

._________型號_________產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軟件系統:中文/英文

3.有關備件一套清單:_________。

4._________由買方在安裝調試_________前自理購置。

5.外方 —2人在華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期間(約7天)的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6.如果機器出現故障,經外方培訓的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無法修復時,機器將由外方負責終身維修,來回路費由外方自負。甲方也可以退貨給乙方。對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負責對外交涉協商索賠。若協商無效,可提交簽約地法院解決。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口代理協議書7

甲方: (被委託方)

乙方: (委託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梅賽德斯奔馳 GL350 越野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對外定貨,代理乙方進口報關、報檢、進口關稅、海關代徵增值稅,海關代徵消費稅等由乙方匯入甲方賬號由甲方代繳;同時爲了簡化程序,上述三稅在不違反國家稅收政策的前提下,乙方或乙方所委託報關,報檢單位,可以代甲方繳納。(報關費乙方自理)

二、甲方按進口金額的1。5%向乙方收取手續費並按乙方指定的汽車銷售公司開據增值稅發票(發票金額按海關稅率金額計算,手續費按實際金額收取)。

三、根據外匯管理規定,乙方自行開出信用證,自行憑海關報關單付匯覈銷聯及相關單據等對外付款。

四、乙方同時委託甲方協助落實最終用戶,並直接銷售,款項另行計算。

五、乙方對進口車輛的質量問題負責,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商的索賠工作,索賠收益歸乙方(乙方承擔國內客戶相關費用)

本協議壹式叄份,有效期同許可證有效期一致,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進口代理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海運進口貨物的清關及運輸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需在貨物到達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內),向乙方提供進出口貨物完整真實的相關文件(加蓋公司印章)。

2.甲方應保證在接到乙方提供的關稅,增值稅稅單正本或副本後,24小時內提供限額支票。

3.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拒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將負責甲方的換單,報關,納稅,海關驗貨,商檢,衛檢,動植檢,陸運等所有清關及運輸手續。

2.在單據齊全,稅款及時到位的情況下,乙方負責在貨物到港後的5個工作日(最遲不超過7個工作日)內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遲提貨,不追究乙方責任:

(1)海關對貨物申報有異議,甲方未及時提供相關資料配合乙方申報。

(2)海關在貨物檢驗中提出問題,未及時解決。

(3)貨物已通關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遲提貨(甲方書面認可)。

4.乙方需將所有問題的文件及時通知甲方,由於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在貨物運到甲方廠區或指定地點的其他地點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貨。

6.乙方應保證貨物在陸運途中的安全。如所運輸的貨物爲有害化學品或危險品,需採取相應的措施,以保證不因意外事故而對環境造成危害;如因運輸原因對貨物造成的損壞或因運輸不當而產生的其他不良影響,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7.乙方需在提貨後7日內向甲方提供報關單原件並返還甲方提供的相關政府批文。

三、收費標準

1.集裝箱貨物收費標準: (1)20英尺集裝箱,包乾費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裝箱,包乾費_________元。(以上包乾費包括:港雜費,商檢費,動植物檢,衛檢費,回空費,陸運費,報關費,勞務費,通關費,普通換單費。以上包乾費不包括:海運提單換單費,海關驗貨擺箱費,特殊貨物燻蒸費,消毒費,洗箱費,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箱費,轉棧費,滯箱費,滯報金。)

2.拼箱貨物收費標準:

(1)每票貨物包乾費_________元。(包括:報關費,勞務費,通道費,錄入費,三檢提貨手續費,倉儲費,陸運費)

(2)換單費實報實銷。

四、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後十日內付款。

五、未盡事宜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個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代理協議書9

協議編號:

日期:

委託方:

代理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方與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 委託進口貨物內容

二.委託方對代理方的授權範圍:

1. 授權代理方根據雙方確定的進口合同主要條款與外商簽約;

2. 授權代理方在委託方違約時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貨物(詳細內容見本合同

本協議規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爲承擔法律責任;

3. 外商由委託方指定(或提供),委託方應自行對該外商資信和產品質量負責,無條件接受代理方根據代理協議進口的貨物,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4. 自行承擔進口關稅、產品增值稅和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5. 委託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條件的,委託方無權要求代理方退還已經支付的開證保證金。與此同時,委託方還應償付代理方爲其墊付的所有費用(含以月息 %的標準計算的利息等),支付違約金等,並承擔代理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6. 委託方除按銀行要求支付 %開證保證金外,還應爲代理方開證信用額度的 %部份提供擔保。

7.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可以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委託方應該和代理方一起與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損失,委託方應承擔代理方的相關費用以及其它損失。

8. 當外商違約時,如委託方提出索賠的,應在索賠期內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件,

預支付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委託方不承擔索賠費用或不提供必要協助的,均視爲委託方放棄索賠。

(二)代理方責任

1. 依據本協議的規定與外商洽談、簽訂、履行合同;

2. 在收到委託方 %保證金後開出即期信用證(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 若因外商或承運人原因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或無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表委託方對外索賠,並實時向委託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委託方須在信用證付款日到期日前五日內將其餘 %貨款以付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計算將貨款轉入代理方指定賬戶,在此之前物權屬於代理方;

2. 在貨物進口報關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報關費、批文費、報檢費、倉儲費、銀行費用等均由委託方自行承擔並即時支付。如實際由代理方代墊的,委託方須在報關完畢後立即付還代理方;

3. 代理費按海關認可總金額的 %計算,委託方應在報關完畢立即支付。

五.違約責任

若委託方無法及時付款或不付款(含關稅、增值稅)而發生糾紛,或貨物滯留碼頭(倉庫)產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委託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支付一切費用及賠償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七.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