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腳手架租賃協議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活動腳手架租賃協議,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活動腳手架租賃協議4篇

活動腳手架租賃協議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所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第二條:租賃、搭設費用及期限:

1、腳手架租賃數量:114套,租賃期限:10天租金:1.5x114x10=1710元

2、租用調節杆:50只租賃期限:10天租金::0.5x50x10=250元

3、運費:4次x250=1000元

4、搭設人工費:30個工x200元=6000元合計:1710+250+1000+6000=8960元

5、稅金:8960x5%=448元總計:8960+448=9408元(腳手架租賃期限及搭設人工按現場實際情況計算)搭設方案見附圖

注:腳手架每套包括(門架兩片、臺板一塊、斜撐兩付)

第三條:驗收方式:

以按圖紙搭設,滿足現場施工要求爲驗收標準

第四條: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及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

2、安裝時要將腳手架安裝平穩,地面不平時必須用調節輪或調節腳,超過兩層要安裝固定件和安全建築物固定,工作臺移動時嚴禁登人。

3、租賃物件在甲方搭設期間內發生事故或造成其他損失時,由甲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4、腳手架在使用期間由於甲方搭設不當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根據我國《經濟合同法》有關條款解決。如不能解決時,由出租方所在地經濟法庭判決。

第六條: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以正本爲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活動腳手架租賃協議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商定,就租賃甲方門式腳手架,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產呂、名稱、數量、單價、損壞、遺失賠償價(見下表):

二、租賃時間: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租用時間最少爲_________天,不足_________天,按_________天計租,超出租期按日計租,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送貨。(具體按實際進場日期計算。)

三、付款方式:籤合同生效後第一批貨到齊工地付壹拾萬正,其餘到春節前再付甲方租金。

四、乙方不履行上述付款方式,甲方未收到租金款,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供貨,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乙方需貨,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送貨。

五、運輸費用負擔:甲乙雙各負責一程,進場時,甲方負責將產品運到乙方工地,乙方負責卸貨。退場時,乙方負責將租用的產品全部運甲方所在地(南寧市範圍內甲方負責卸貨。)

六、乙方租用結束並將所租用的產品全部由乙方運回甲方所在地(南寧市範圍內)後,進行租金及運費結算,剩餘押金多退少補,並無息退補(支票或匯款)。

七、乙方在租用期間,所租用產品只有使用權,產品的其它一切權屬甲方所有,乙方無權將租用甲方的產品變相抵押、轉讓、轉租或轉移地點,如有上述行爲視爲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有權收回所租用的一切產品,並按產品的'實際價值追

回一切經濟損失。租金及其它費用照計。

八、乙方不得隨意將租用的產品改型截斷,對改型截斷產品甲方有權拒收,乙方並按上述賠償價,賠償給甲方。

九、驗收方式:甲方將租用的產品運送到乙方工地,乙方進行驗收,不合要求的產品即退回甲方,收貨單乙方簽收即生效。

十、乙方工地搭、建、拆,一切安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十一、以上各項合約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通過本合同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終止與解除:甲乙雙方貨、款全部清算完即告終止。十四、送貨時間:十五、備註:按附表計劃內發貨。

甲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活動腳手架租賃協議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 租賃物使用地:

二、 租期不足一個月則按一個月結算。

三、 租期超過一個月時,乙方必須每月結算一次租費,並在退清租賃物資時結清租費。如不按期結算加收租費30%滯納金。

四、 合同簽訂後實際履行前,乙方須預交押金 元。並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單位授權委託書、合同經辦人、提貨人、退貨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除合同約定的提貨人或合同經辦人另行書面指定的提貨人以外,甲方有權拒絕發貨。

五、 租賃期間,由乙方負責租賃物的.維修、保養,對於退貨時乙方未進行維修、保養的部分,由乙方承擔修理費,修理費每噸 元。

六、 租賃物資丟失、報廢、損壞按附表原值賠償,如當時市場價值高於附表原值時,按照市場價值賠償。單位租金以附表所列爲準。(見附表)

七、 租賃物資的規格、型號、數量以提貨單所載爲準,以雙方提貨、退貨以經手人簽字的提貨單和退貨單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約定的提貨人爲: 。

八、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租賃貨物進行轉讓、設定抵押、出售、發生上述情形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提貨時間: 提貨時間:

活動腳手架租賃協議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向甲方租用腳手架_______套,拉桿________支,腳手板______塊,輪子______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每組______元/天,向乙方收取租金(不足1天按1天結算),每組包括(架子兩支、拉桿兩支、腳手板一塊、接頭四隻),腳輪每隻租金按_____元/天。乙方有責任愛護和使用租賃設備,如有損壞或遺失應負責賠償。乙方在安裝和使用租賃設備過程中應嚴格按《建築施工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操作,注意安全。如果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另:往返運費由乙方承擔。

賠償價:(架子200元一套,拉桿70元一付,腳手板100元一塊,接頭10元一隻,輪子80元一隻)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從簽約之日起至乙方歸還租賃之日止。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