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再婚婚姻協議書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老年再婚婚姻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老年再婚婚姻協議書

男方: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相關利害關係人男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女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現年齡較大。爲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託,雙方自願結婚。同時爲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目的是老年了有個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顧。

二、男女雙方在此約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各自收入爲各自所有,不作爲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三、爲使家庭和諧,男女雙方在此明確表明

我們二人不論誰先去逝,另一方均放棄對去逝一方享有的法定繼承權、無論是否有何種效力的遺囑均放棄遺囑繼承權、無論雙方何時簽訂贈與協議在世一方均放棄接受贈與。男女雙方的上述表示系自願的。

四、相關利害關係人即男女雙方的子女均此明確表明

二位老人不論誰先去逝,我們作爲子女的均放棄對去逝的繼父或繼母的法定繼承權、無論是否有何種效力的遺囑均放棄遺囑繼承權、無論繼父或繼母何時簽有贈與協議我們均放棄接受贈與。我們的上述表示系自願的。

五、男女雙方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若有一方生病,親生子女必須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贍養、照顧。另一方及其子女不負贍養、照顧之責。

六、男女雙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後撫卹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子女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須在七日內回到自己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對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須在七日內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七、男女雙方、相關利害關係人即男女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本協議的目的是,男女雙方的各自婚前財產不因此次再婚,導致男方財產轉歸女方或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財產轉歸男方或男方子女。男女雙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干涉對方子女喪事辦理,在世一方回到自己子女身邊,與另一方子女不再有任何關係。

如果本協議的文字理解與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於符合協議目的的方式理解。

男女雙方、相關利害關係人即男女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如果男女雙方再婚後,無論何時所從事的行爲不符合本協議的目的,則行爲無效。接受利益的對方及其子女均可主張行爲無效。

本協議一式份,相關利害關係人簽字後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

相關利害關係人男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女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