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動合同 篇1甲方(用人單位)名稱:XXX_
地址:XXX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XXX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XXX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XXX。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爲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XXX。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XXX。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XXX。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____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
第七條第2款第
(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________年(滿半年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爲:距合同期滿,每相差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爲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爲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略)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XXX。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爲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爲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爲甲方服務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XXX。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鑑證機關:______(蓋章)
合同鑑證人:______(簽章)
合同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勞動法病假制度的規定中,在員工的病假期間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病假在勞動法規上稱作“醫療期”。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根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醫療期根據兩個因素來確定:一是本人的實際參加工作年限,二是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具體的醫療期長度如下: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爲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爲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爲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爲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爲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爲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爲二十四個月。
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有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小編希望勞動者勇敢的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而不是選擇忍氣吞聲。
勞動合同 篇3甲方(單位)全稱
乙方(職工)
備註:本合同適用於退休人員。
鑑於乙方爲退休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爲 年,於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乙方承擔的工作職責任和工作要求爲:
第三條 乙方提供工作方式爲:
第四條 乙方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條 乙方認爲,根據已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工作職責任和工作要求、工作方式爲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六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
第七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和發放時間:
第八條 乙方依法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依法代爲扣繳。
第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用人單位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的;
3、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
4、出現其他法定終止條件的。
第十條 任何一方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另一方,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甲方有權保留進一步申訴的權利。
第十二條 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如果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或終止的,違約方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或標準爲: 。
第十三條 乙方同意在接受醫療期間內,醫療費用自理,且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爲乙方購買一份 保險公司 意外傷害保險,用於乙方在爲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十五條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首頁甲、乙雙方的實際經營地(實際居住地)爲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該地址爲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繫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 章) 乙方(籤 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元旦一過,《勞動合同法》實踐方面的新聞多了起來。頗有意思的是,固然有企業高喊“成本提高論”,卻也有許多企業對新法持積極應對態度。
有企業“提前”和合同到期的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類似事情,這幾天也有所耳聞。爲什麼說是“提前”?因爲按照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尚未到期的可以在過渡期後纔開始計算固定期限合同次數,而在“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企業才需要和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從這裏可以看到,這些企業真正看到了《勞動合同法》的好處,並且將其視作推動企業長遠發展的積極要素。
這實際上就是將《勞動合同法》與打造企業文化緊密結合了起來。我們知道,一個企業的生存與發展離不開企業文化,即企業的精神和價值觀念。因此追求長遠的企業大抵高度重視企業文化建設,並將其看做企業的生命與靈魂,企業發展的指導原則和根本動力。不過說到底,企業文化不是掛在工廠牆上的標語口號,而要爲全體企業員工所共同遵守和實踐。那麼,怎麼樣才能做到這一點呢?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讓企業員工有穩定職業預期以及對企業的高度認同感。
可以想象,如果一個員工沒有得到切實的權益保障,甚至朝不保夕,怎麼可能還有穩定的職業預期,又怎麼可能對企業產生認同?而《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不單是企業應盡的法律責任,實際上對於維護員工隊伍穩定、提高員工認同感大有裨益。企業積極落實法規,實際上也是爲企業良性發展奠定合法性和可持續性的基礎。前面提到的企業,顯然看到了《勞動合同法》與企業文化的契合之處。
話說回來,無固定期限合同本義乃勞動合同的一種格式,不必過於拔高其作用和意義。而且,針對當前法律的具體實踐,還有必要強調三點:一是,企業切忌將無固定期限合同看做是對員工的一種恩惠。比如,只和骨幹職員或企業管理人員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實際上,一旦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員工就有權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企業也應與員工簽訂。二是,要不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有權自主作出選擇。第三點是,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後,一般情況下員工只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企業就可以解除合同,同樣的企業也可以在符合法規條件下解除或終止合同。這在《勞動合同法》當中都有所體現,不過由於法律剛剛施行,有些人並不是很瞭解,以致於出現誤讀之處。
當然了,對於原本就高度重視企業文化的企業,無論是否法有明文,都會積極維護員工權益。從這個角度來看,《勞動合同法》便是從法律的角度爲企業文化建設提供一個有益的探索。
勞動合同 篇5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鹽城金源大藥房有限公司
地址: 鹽城市劇場路60號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葉茂英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出 生 年月: 家 庭 住址: 身 份 證 號 碼:
聯 系 電 話 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爲年。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計個月。
2、其中崗前培訓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天;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個月。
3、乙方應在年 月 日前到崗。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的銷售任務、工作任務和各項經營指標。
2、乙方工作地點爲甲方鹽城直營藥房。
3、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經營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乙方願意服從。
4、甲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調動乙方工作崗位與工作地點,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1、乙方上下班時間爲:上午班早7:30至15:00,下午班15:00至9:30在其以外的時間均不爲工作時間。
2、甲方採用半班制度,確保員工的休息權利和經營、工作任務的完成。
3、甲方在工作時間之外舉辦的培訓學習、業餘活動、召開會議、門店盤點等,乙方須按要求參加,不另計加班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工作需要的勞動工具以及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2、甲方應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的教育和業務技術、工作技能知識方面的培訓。
3、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經營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制度,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1、甲方在經營正常的情況下,勞動報酬依法約定,按崗按績取酬(詳見門店薪資發放方案)。
(1)甲方以貨幣形式在每月中旬前後,足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定額時,甲方按完成工作定額佔總任務的百分比例發放乙方相應工資額,在乙方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勞動保障工資標準。
(4)乙方因違規操作、違反經營管理制度,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根據相關規章執行經濟處罰與追究賠償責任,在乙方工資中全額扣除。
(5)甲方根據當地同行業工資水平和單位經濟效益增長情況,及時修定員工工資增長辦法,並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實行個人獎勵。
(6)薪資結構爲: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獎金。
2、乙方在崗前學習培訓期間不計算工資,在試用期間固定工資爲 元/月。
六、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製定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並服從甲方管理,按時完成經營任務與工作任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乙方違反甲方各類規章制度應接受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者甲方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違反操作程序和違章作業,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祕密信息:門店銷售額、薪酬待遇、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2)乙方承諾離職之後,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祕密信息,承擔與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責任,無論乙方基於何種原因離職,乙方的保密義務持續到該祕密信息被甲方公開或爲公衆所知之日。
(3)乙方若爲甲方部門經理(包括門店經理,門店店長)及以上崗位職員,離職後三個月內不得在鹽城市內任何同行業任職。
(4)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侵犯甲方的祕密信息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由此產生的調查取證費用、聘請律師費用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擔任任何職務與兼職工作,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6、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各種資源謀取個人的.利益。
七、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1、勞動合同的變更。
(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2、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 在培訓及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泄漏甲方經濟(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的;
7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
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
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10 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3)甲方按照第6、7、8、9、10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 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
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
勞動能力的;
3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7)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3、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簽。
(1)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如有一次不服從甲方對工作的調整,甲方可安排待崗7天;如待崗7天后仍不服從甲方安排,視乙方自行終止本合同。
(3)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九、其它約定:
1、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2、本合同簽定後乙方不同崗位人員需交納崗位培訓費,個人所交納的崗位培訓費待勞動合同終止並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後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3、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5、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牴觸的,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違約情形與責任。
1、雙方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在合同期內,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一個月(以當月最後1天爲起始日)
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按程序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後,甲方全額結算乙方工資,乙方交納 元崗位培訓費作違約金賠償甲方。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未按上述第2條規定程序突然離職,乙方未結算的工資和交納的崗位培訓費作爲違約金賠償甲方,並全額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在合同期內,甲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無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支付與乙方約定的一個月保底工資作爲違約金賠償給乙方。
5、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十二、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鹽城金源大藥房有限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或簽章)
勞動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現住址:
聯繫電話:
因爲電子商務對票務代售點衝擊巨大,甲方面臨經營困難。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解除勞動關係達成如下協議:
1、自__ ____年____月__ 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的勞動關係、工資、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爲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年___ 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爲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並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並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理完結。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時按照乙方爲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總計人民幣¥1200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應爲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200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6、本協議是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本協議書生效前雙方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權利義務互不追究。
7、上述協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職工檔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收條
今收到 _支付的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即《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中協議約定的總金額)總計人民幣¥__1200_____元(大寫:_壹仟貳佰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到人身份證複印件:
簽字確認: 日期:
勞動合同 篇7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爲。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爲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現國家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時,不需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單方提前終止;約定解除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因某種原因,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互相協商,在彼此達成一致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
編輯本段勞動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特徵:
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
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爲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進行 ;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均有權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請求;
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
解除勞動合同三定律:
1、 除了法定條件,任何約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均無效(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不是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就協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2、 任何約定違約金、賠償金的,均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除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3、《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