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精選15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土地出租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土地出租合同(精選15篇)

土地出租合同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爲 元,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 。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範本簡單六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1、甲方將位於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3、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4、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7、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8、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9、租賃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0、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爲 元,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 。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11、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12、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3、爭議解決方式:

14、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6、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情況。

土地出租合同2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表)的承包經營權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爲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__(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爲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着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__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0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 ___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

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村民小組畝土地(詳情見下表)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出租土地詳細情況

總面積:x畝,其中:x田畝,x土畝;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爲22年,即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按斤黃谷,並參照當地上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爲現金(按江津市糧食主管部門書面證明或協商價格計算),20xx年按0、7元/斤計算支付),由乙方交給甲方作爲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時間

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12月26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20xx年12月26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爲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他約定:乙方簽訂協議之日提前支付復耕費(按20xx年租金等額支付給甲方)。今後合同解除或到期後,不再另行支付違約金及復耕費。

七、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十、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條款

1、在合同期內,乙方有權轉包該土地,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將轉包合同送甲方備存;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

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土地出租合同4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地名:

1、面積: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5、交款方式及時間:

二、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儘可能爲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三、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築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徵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四、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五、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合同1式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租賃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5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轉租方】:

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丙方由於種植的需要,經甲方同意,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爲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達成一致。籤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土地的地名面積。

租賃土地的地名叫 。面積 畝{以賬本爲準}。四址東西南北共有塊。

第二條、租賃用途。

糧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種植業,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丙方享受同樣價格優先權。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當年租金共 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丙方如果到一年後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有經營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乙方有權監督和維護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創造條件爲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第六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厲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徵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租賃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着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七條、合同解除。

到期後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蓋章)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6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爲解決甲方員工上下班問題,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車(下稱班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租賃標的:

(1)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車兩輛分別:品牌:車型:車牌號:車輛購置時間,品牌:車型:車牌號:車輛購置時間:

2、租賃期間:

(1)租期共計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租金按實際使用天數結算。

(3)合同到期甲方未提出解除合同並繼續支付乙方租金的,視爲本合同自動續定。

3、班車路線及時間

(1)起點華典佳園或藍領公寓,終點奇瑞汽車工業園。

(2)甲方租賃乙方車輛作爲接送員工上、下班的班車。甲方爲乙方提供固定的行車路線和停車位置。甲方員工不得私自提出變更行車路線及停車地點,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與乙方協商解決。

(3)乙方應保證班車按照甲方要求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按時交納車險等。

4、租金及支付

(1)租金以月爲單位按月結算,月租金爲元,每月時間前支付乙方租金。

(2)租金包含班車在租賃期的保險費、養路費、保養、維修費、年檢等費用。甲方除了定期向乙方支付租金費用外,不再負擔任何其他費用。

5、使用及維護

(1)甲方確保其司機使用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且須保持車輛外觀及內飾的乾淨整潔。

(2)乙方須保持班車車輛狀況良好,車輛證照及稅費齊全有效,車內各種設施功能正常。

(3)甲方應固定司機專人專線駕駛。如發生班車車輛年檢、維修保養等更換司機或車輛,須經乙方事先同意。

(4)班車車輛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班車如果毀損、丟失或其他形式的滅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從甲方通知乙方車輛丟失之日起不再計算租金。

6、違約責任

(1)如發生違約情況,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解決。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原因發生後10日內向對方書面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許延期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

7、爭議解決

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通過平等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8、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均應以書面方式作出,並經雙方蓋章確認後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土地出租合同7

甲方 (租賃方) :

乙方 (承租方) :

爲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爲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於基本農田,在國家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由 在 租用土 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租地租金爲 元/畝,xx年 月 日支付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的租金,次年 月 日之前付下一年的租金。

第五條 如土地被國家、政府徵用,普通青苗費屬於農戶所得,地表基礎設施和鋼架大棚爲公司所得(田埂及界石不動)。

第六條 土地退還農戶須提前半年通知農戶,如未通知,損失由乙方承擔,土地內的所有設施由乙方負責清理乾淨。

第七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第______村民小組的______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爲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出租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______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______公斤稻穀,共計每年支付______公斤稻穀,按稻穀當年當地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元,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採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且每年遞增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流轉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土地補償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負擔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的各項稅費。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8、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協助乙方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9、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置,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承租前一個月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違約金每畝人民幣貳萬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當年租金的______‰承擔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或者與政府的其他項目相牴觸,造成土地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4、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七、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但不限於租金減免事宜)。

2、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並報村委會備案。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簽訂本合同時,對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處置,必須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畢,土地交付後甲方沒有處置的,視爲甲方放棄所有權。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處置,甲方無權干涉。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富興鄉人民政府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長寧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長寧縣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9

編號:(舉例) 區 鎮(鄉)流轉第 號(出租)

說明:合同編號,6位(流轉合同統一編號,不分類型)

甲方(出租方)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乙方(受讓方) 乙方代表姓名:

乙方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說明:表格可調整,行數可增加)

二、出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大寫,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標準(或金額)約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三)租金標準變更約定:

四、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作爲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應繼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和保護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搭建違章建築,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在承租期限內因故不能繼續經營土地的,應將土地退還給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土地流轉給他人。

五、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影響,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糾紛解決方法

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轄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1)當前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統計:

(2)當前地上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作價和歸屬約定:

(3)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2、有關國家政策性補貼歸屬的約定:

3、出租土地被徵收、徵用依法應獲得補償費歸屬於的約定:

4、其他約定: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可以向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申請鑑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備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1、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製定,是土地流轉雙方流轉關係確立的依據。

2、按不同流轉方式,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具體分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

轉包,指承包方(即《轉包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受讓方(即《轉包合同》中乙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流轉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出租,指承包方(即《出租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即《出租合同》中乙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互換,指承包方(即《互換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爲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轉讓,指承包方(即《轉讓合同》中甲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受讓方(即《轉讓合同》中乙方)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入股,指承包方(《入股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爲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爲股權,自願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

3、本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轉土地的面積、用途;流轉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爲必填項目,否則合同無效。

4、流轉合同簽訂後,雙方當事人不得對合同內容隨意進行增補或刪減。應妥善保管,如有嚴重污損、毀壞、遺失,應及時報告鄉鎮經管部門作出處理。

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爲優先。當事人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在保留適用條款的同時,注意將不適用條款劃去,避免產生歧義。

土地出租合同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坡地租賃給租賃方農業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土地狀況:

1:地名:________

2:面積:________畝(見附圖勾圖紅線範圍)

二、租賃期限: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________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本合同。

三、租賃用途:

用於農業及相關產業的開發使用。

四、交款方式及時間:

1、年租金:年租金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土地上修路進入種植基地,修路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公里約一公里,摺合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公路修好可以通行後,視爲乙方已支付甲方十年租金。

六、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A、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B、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C、確保乙方和甲方在道路、水源等資源的共享,創造條件爲租賃方提供正常生產經營服務。

七、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A、乙方有經營自主權。

B、乙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C、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D、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國家徵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八、租賃期間其他情形:

1:若發生他人主張權利或阻礙影響乙方在租賃範圍正常經營,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種植或經營的,應由發包方負責處理,造成乙方當年種植面積損失的,由甲方按時間損失面積每年每畝八百元的收益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並且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承租期間若是發生土地使用權屬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九、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萬(¥:________)元。

十、雙方若有爭議: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甲方)簽字:________

租賃方(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11

甲方:(租賃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

爲了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完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規範國有土地 租賃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管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木壘縣已開墾國有荒地開發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現就三方的權益、義務、違約責任 訂立本租賃合同。

一、乙方依法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後轉租給丙方,丙方按規定向甲方和乙方繳納國有土地租賃金,租賃金標準元/畝, 租賃金50%直接支付給甲方,50%直接支付給乙方,租賃金應在每年4月30日之前交清,若逾期,每逾期一天加收3‰的滯納金。

二、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面積: 畝,具體四至界線、準確面積以木壘縣國土資源局確定爲準。

四、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時限:(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止,共 年,開發經營到期後,優先丙方續期承包。

五、田間道路工程建設,丙方必須在三年內按照甲方的規劃設計要求,對田間道路、渠進行建設,並按要求在所開發土地上栽種防護林。

六、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爲國有土地資源資產管理的法人代表依法向丙方提供開發經營國有土地。

2、甲方要按照本合同的要求,經常檢查督促丙方做好田間工程的建設,按規定的期限及時組織田間工程驗收。

3、土地使用期屆滿甲方無償收回丙方的全部土地使用權及其附着物,亦可按規定續期,重新簽訂使用權合同。

(二)乙方、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請國有土地租賃使用權登記手續,辦理各種開發許可證。

2、田間工程完成後及時向甲方書面申請驗收,簽訂承包合同。

3、依法、合理、有效、綜合開發利用水土資源,不得荒蕪土地,不得隨意改變土地利用性質,若需改變,應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請,報批並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4、在租賃經營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

5、在開展經營期間和範圍內利用他項權益的同時,不得損害他人的權益。

6、經營期屆滿向甲方無償交回土地及其附着物和相應的證書,需繼續使用應在屆滿前一年,書面向甲方申請,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丙方並簽訂合同書,否則視爲自動放棄使用權。

7、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不能履行合同,可書面向甲方申請適度減、緩、免,並簽訂相應的協議。

8、乙方保證所轉租給丙方的國有土地無權屬爭議、糾紛,若有爭議和糾紛乙方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七、甲、乙、丙三方的違約責任:

1、在租賃經營期間,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變更合同或終止國有土地使用權。

2、丙方應按期向甲方交納國有土地租賃金,逾期一天按當年應繳費用的千分之三繳納滯納金,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或終止使用權。

3、若國家有關新的政策、法律、法規出臺與本合同相牴觸,三方應根據新的政策、法律、法規重新簽訂合同,同時原合同廢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三方充分協商補籤,任何一方不得單獨修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行爲一方承擔。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營期屆滿自行失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乙 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丙 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土地出租合同1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碼/註冊號: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協商,遵循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廠房、宿舍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

甲方將名下位於 廠房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的框架廠房, 宿舍, 平方米辦公室(以下統稱“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對租賃物的各項情況已有充分了解,並願意承租租賃物。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的租賃期限爲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1、廠房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宿舍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辦公室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元,廠房每月租金 元,宿舍每月租金 元,辦公室每月租金 元。在租期的第 年起(即自 年 月起),租金標準均在上一年的基礎上上浮 元每月每平米計付,直至本協議履行完畢。

2、租金按月結算,採用先交租金後使用的方式,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以後乙方需在每月 號之前將下月的租金轉入甲方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四、保證金及相關費用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向甲方支付 個月租金作爲租賃保證金。甲方保證乙方用電 (即 安),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2、租賃期間租賃物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按月結算。每月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當月水電使用度數後,按當地水電常規費用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水電費用。乙方未按時繳納水電費的,甲方有權阻止乙方繼續用水用電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逾期繳納水電費用累計超過30日或累計超過共 元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3、電梯使用維護和年檢的費用,由所有承租方按實際使用情況進行分攤。

4、租賃期間因使用該租賃物而產生的相關稅費和相關管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續租和轉租

1、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應將廠房、宿舍交還給甲方。如需要繼續承租,應在租賃期滿60天前與甲方協商,並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2、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外轉租租賃物。

六、租賃物的改造與維修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租賃物進行改建、裝修、加裝或改裝有關配套或附屬設施。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進行上述改造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若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恢復原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租賃期間乙方負責租賃物內電梯、水管、門窗的日常維護維修。因乙方不當使用造成租賃物及相關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維修。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物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在乙方將租賃物交還甲方時,應保證租賃物內水管、門窗、消防器材、宿舍電器、廠房電梯能正常使用。乙方租賃期間自行安裝水電設施、裝修等,租賃期滿後,不能拆走。

3、乙方承租該租賃物時已確認租賃物的裝修標準和消防管道、下水道等設施,消防配套箱 只。租賃期滿後乙方退租離場前需按甲方原裝修標準修復相關設施,正常使用導致的損耗除外但應確保相關設施能正常使用。

七、其他規定

1、乙方自行負責對所聘工人的工資發放、社會保險及其他相關保險的購買。若出現勞資糾紛、事故、拖欠工人工資或保險等情況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規,按相關規定要求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及安裝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設施。若租賃物內發生用電或火災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租賃物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3、乙方負責安當地環保等相關部門標準對租憑物周邊進行綠化等相關建設或由甲方代理建設,建設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如有違法經營並被有關部門認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無條件收回租賃物。

5、乙方在租賃期間如無違法相關規定,合同期滿乙方辦理退租手續並結清所有租金及水電等費用後,憑保證金收據由甲方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和水電保證金。

6、乙方須委託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單位對廠區及宿舍進行統一的管理,乙方應於每月繳納物業管理費 另議 元

7、甲方提供的廠區及宿舍屬有償使用,道路屬公用。乙方如佔用道路和空地要先徵得甲方同意,在不影響其他租戶的情況下與甲方協議有償使用,價錢另議。

8協議雙方按本協議項下通信地址發出的雙掛號或特快專遞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三日內即視爲合法有效的送達,一方地址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爲未變更。

八、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經甲方知會仍不糾正或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收回租賃物,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相關稅費和管理費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月租金額和應付相關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或先行停電停水,逾期一個月或累計超過5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物,乙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3、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再續租或出現協議約定解除租賃關係情形,乙方應在出現上述情況後15天內與甲方辦理退租手續並退場。若乙方逾期不辦理退租手續並退場,則視爲乙方放棄其租賃物內財產的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在租賃物內所有的原材物料、半成品、成品和裝修、生產設備及辦公設備等一切物件。

4租賃期間乙方如無任何違法或違約行爲,甲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協議,因特殊情況如政府要拆遷、徵用或租賃物改造需拆遷的除外,甲方並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租賃期間滿乙方沒有違約的繼續租賃,甲方在同等條件內優先考慮乙方繼續租賃。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否則視爲未變更。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名: 代表:

年 月 日簽訂

土地出租合同1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 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第 村民小組的 畝承包 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爲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出租期限爲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貳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寫: )稻穀, 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稻穀,按稻穀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整),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採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於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 且每年遞增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 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 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 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流轉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土地補償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負擔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的各項稅費。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8.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協助乙方 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9.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 可以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 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承租土地後的 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 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置,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 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承租前一個月甲方平等協商,重新 訂立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 要求過錯方賠償違約金每畝人民幣貳萬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 0.5‰向甲方支付滯納 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當年租金的0.5‰承擔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或者與政府的其他項目相牴觸,造 成土地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 失予以賠償。

4.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 責賠償。

5.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負 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七、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 事宜(但不限於租金減免事宜)。

2、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 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 解除,並報村委會備案。

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請 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 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簽訂本合同時,對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 物由甲方處置,必須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畢,土地交付後甲方沒有 處置的,視爲甲方放棄所有權。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 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處置,甲方無權干涉。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 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 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 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

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 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可以請求富興鄉人民政府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 的,可以向長寧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長 寧縣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備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村委會:(章)

代表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1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出租承包經營權的事宜,協商一致,特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面積和承包金額

1、出租承包面積約

2、承包費每畝每年

二、承包期限

從年月日開始至年日結束,共出租承包期爲 年。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現有的乙方承包田四周、圩頭、圩尾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種植其它農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在夏秋季種植時,甲方保證乙方正常用水,打水電費、打水人員工資按面積負擔(和本組一樣)。

3、乙方在第一年實行先交錢後種田的原則,以後每年則由稻收後支付。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保證道路暢通,不準隨意挖掘,甲方不得以無故理由刁難乙方,如在道路上的油菜、黃豆和其它種植物,如損失乙方一律不負責賠償。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可以優先享有承包權。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土地合同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座落在,租賃土地地面積爲

二、土地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土地租賃自年日起,至年月租賃期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土地合同,乙方應無條件如期歸還土地,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 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土地租金及支付方式/(□季/□半年/□年),租金每年總計:人民幣 元整,

2 、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賃押金,押金爲。租金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土地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一個星期內付款,與甲方無關。

五、土地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土地及其已有的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土地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在該土地上新建、搭設的所有建築和其他設施與甲方無關,租憑期滿,甲方要求撤除時乙方應無條件撤除,撤除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用押金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土地轉租和歸還

1、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土地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押金。

2、 租賃期滿後,該土地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 租賃期間,土地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無條件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貳分,雙方各執壹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土地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現場證明人:_____________現場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