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代理合同【熱】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律師代理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律師代理合同【熱】

律師代理合同1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仲裁)事宜,律師代理合同範本。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

第一審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案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本案的進展情況。本案本審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案件的最終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本案而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

1、代爲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爲參加訴訟(仲裁),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代爲答辯和辯論;

4、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5、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後,有權代爲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和上訴,申請執行,代爲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參照《**省律師服務收費臨時標準》的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及乙方指派律師的專業水平,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合同範本《律師代理合同範本》。依案件的處理結果作爲收費依據的,另行訂立收費協議。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費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

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後,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複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

3、經甲方同意後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爲處理本案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乙方爲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爲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

九、乙方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本案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法律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本案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

十一、對乙方律師在承辦案件中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乙方應當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核實,並及時將覈實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終結包括:判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二審、再審、執行程序中甲方繼續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的,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和支付費用。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二OO 年 月 日 二OO 年 月 日

編輯

律師代理合同2

委託人李雨菲(以下簡稱甲方)因某跨國集團的廠商侵權一案,委託名揚律師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作爲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婁彥瓊律師爲甲方該事務的一審代理人。

二、 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代理權限爲下列內容,共9項:

1、代爲起訴;

2、代爲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

3、代爲和解或調解;

4、代爲反訴;

5、代爲上訴;

6、代爲申請執行;

7、代爲簽收法院送達法律文書;

8、代爲申請財產保全或先予執行;

9、有權依法轉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計1000元,該費用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若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低於法律規定,剛由雙方對變更部分的律師代理費另行協商約定,並作爲本協議的補充。律師在爲委託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以及代委託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另行支付或與委託人協商由乙方包乾收取。

五、雙方的義務

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如因證據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案件無法達到甲方滿意,不得無理要求乙方退還代理費用。

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必須勤勉盡職,忠於職守,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六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另籤代理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簽訂時間:20xx年9月6日

律師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河北張金龍律師事務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甲方委

託乙方作爲甲方與趙金鋼(橋東石德黑馬收貨站,個體工商戶)貨運合同糾紛)一案的訴訟及訴外調解代理人,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黃浩、任德賓 律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和訴外調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如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代爲談判、和解;提起、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等特別授權。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根據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採用風險收費的方法代理並支付委託費用。具體收取方式爲:

1、乙方辦案期間所產生的訴訟費、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2、律師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賠額的30%作爲律師費。

3、支付方式爲:

在甲方得到還款後5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方分期得到還款,須根據每期的賠付金額,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例如:兩期付清,每期20萬,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的方式也爲兩期,每期爲20萬×30%=6萬)

六、甲方擅自終止委託事項或撤訴等,其預交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應向乙方賠償損失。

七、乙方對委託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等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本案結案後,甲方需要委託乙方從事進行其他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服務的,雙方另行協商。

九、乙方代理本案期間,甲方就本案不得組織越級上訪,不得發生暴力衝突,不得從事任何違法活動。發生上述事件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律師代理合同4

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因XXXXXXXXX糾紛一案,委託XXXXXXXXX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XXXXXXXXX律師爲甲方與XXXXXXXXX糾紛案的`第XXXXXXXXX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爲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XXXXXXXXX。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XXXXXXXXX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律師代理合同5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_____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處理的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第七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6

合同編號: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就委託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二、委託權限範圍:

三、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及擔任上述委託事項的承辦人員,甲方指定本單位(家庭)爲聯絡人員,聯絡地址:電話:。

四、代理收費的取費形式

1.按收費標準收取;( )

2.雙方協商收費;( )

五、代理費用的收取:(依人民幣計算)

1.代理費用爲元;

2.辦案費用(交通、通訊、打字、複印、聯絡等)爲元。以上費用的的收取時間和辦法爲在代理活動中,乙方基於代理事務而必須開支的費用(交通、通訊、打字、複印、聯絡等)預計爲元,由甲方預交,乙方在結案提供相應的票據進行結算。

六、甲方鄭重承諾:以上委託事項未經委託他人或已中止對他人的委託;隨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況絕對保證其真實性;未對乙方隱瞞與案件相關的重大情況。否則,乙方有權隨時中止委託承辦工作,有關費用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索賠償的權利。

七、乙方對委託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委託事務進入代理階段後,乙方應盡責盡力履行相關法律程序,維護委託人的正當合法權益。但乙方不對所代理事務之結果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並且不得因委託代理事項的變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減已交或應交的代理費額。

九、代理律師業務中,乙方不對案件標的承擔經濟責任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承擔。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乙方須加蓋事務所合同章)後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委託事項終止(以授權委託合同爲範圍,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等情形在內)。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提交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二、以上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xxxx年xx月xx日

律師代理合同7

甲方:

乙方:山東XX

甲方與乙方因一事發生糾紛,特委託乙方律師風險代理。

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風險代理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指派張暉東律師作爲甲方的代理人。

其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的代理權限爲:

1、代爲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並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

2、代爲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3、代爲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

7、代爲申請執行,代爲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8、其他委託人授予的權利。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

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

乙方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案件需要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四、本案訴訟請求標的爲x元。

乙方負責墊付訴訟有關的一切費用。

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執行庭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 10000元,律師代理費爲3000元), 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

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覈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

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

五、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託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爲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爲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

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七、發生爭議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可調解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雙方有互爲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八、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爲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九、風險提示: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後果。

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 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

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並全部收回錢物止。

本案終結後,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申訴等,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山東XX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8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的律師作爲甲方與 因

糾紛案 的仲裁/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到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參加訴訟。

二、乙方律師必須依法認真地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必須保守甲方的個人隱私或商業祕密。並按照法院規定的時間出庭訴訟。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堅持顯然違法的要求時,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要求撤銷委託,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尚未收取的,甲方應在撤銷委託後三日內支付。

五、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託書。

六、按照律師業務收費有關規定或協商收費達成一致,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1、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在本合同簽訂後一週內支付。

2、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服務費 元人民幣,在本合同簽訂後一週內支付;本案本審結案後,另按爭議標的( 元)%向乙方支付服務費,該服務費在本案結案後一週內支付。

3、實行風險收費: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服務費後的三日內,必須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票據。

七、辦案雜費:根據有關規定,乙方承辦業務所需食宿費、交通費、通訊費、翻譯費、打字、複印費等應由甲方承擔。雙方商定按下列方式執行(選定者在口打“√”,未選定者在口打“╳”)

口由甲方預付雜費 元人民幣,受託業務辦結後結算,多退少補。

口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辦案雜費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多不退少不補。辦案雜費收取後由乙方開具收據。

八、特別約定:

1、乙方需按時支付上述相關費用,否則,乙方每逾期一日需支付上述相關費用同期銀行利息四倍的罰息給甲方,超過半個月仍未按時支付上述相關費用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擔上述相關費用的20%-30%的違約金;

2、乙方需支付上述相關費用的時間最遲不得超過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通知開庭前,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代理乙方出庭,同時,乙方需根據本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對於風險收費條款,除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外,若一審階段乙方全部或大部分勝訴的情況下,在乙方收到一審判決書之日起三日內需支付一審階段的律師代理費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代理下一個法定程序,同時,乙方需根據本條第1款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乙方的服務期: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或撤訴、仲裁裁決)時止。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 律師事務所

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律師代理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事宜,現託付乙方指派的律師爲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託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爲:_________________

1、略;

2、略;

3、略;

4、略。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事情,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依照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接受於簽約後就上述託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 人民幣。上述費用別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託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後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託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並別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晰瞭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10

委 託 人:(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 託 人:(簡稱乙方)

地址: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就雙方 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爲代爲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指派本所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指定 爲代表爲與乙方的聯繫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爲特別授權:代爲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並進行和解;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

第三條 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爲: 元。 具體繳費辦法爲:協議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爲辦理甲方委託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複製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爲:據實支付。

第四條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託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

第五條 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託;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 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託之事宜。

第八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 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託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條 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託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託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11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四、根據江蘇省律師事務所風險代理制度,如本案敗訴,則乙方不收取代理費用,如本案勝訴,律師代理費按法院判決的賠償款的.50%收取。

五、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放棄請求、和解、撤訴或與案件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的,甲方仍應按本案起訴標的額的50%支付律師代理費。

六、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約,乙方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負擔並支付本案起訴標的額50%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12

甲方:

乙方:江西XX

一、甲方因 事宜,現委託乙方指派王X律師爲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爲:

1、 ;

2、 ;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甲方同意於簽約後就上述委託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計人民幣 。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____市外辦理上述委託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託,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並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務辦結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瞭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江西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13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爲甲方與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爲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訴訟/執行__一案,聘請__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雙方經協商,簽訂本風險代理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爲甲方訴訟執行__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權限:

1、代爲起訴、申請訴訟保全;

2、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3、代爲申請執行;

4、代爲簽署、收取法律文書。

三、代理目標

乙方承諾,以代理清收執行回債權本息合計獲得__萬元人民幣的現金清償作爲其在本協議項下應實現的最低代理目標,該代理目標的實現爲乙方主張律師代理費的先決條件。若清收回實物資產,則按照抵債金額的__%摺合成現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協議代理期限爲__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若代理期限屆滿,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代理目標,則本代理協議自動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費。甲方有權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過招標或協議方式委聘其他律師事務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費用

(1)若乙方代理實現代理目標,則甲方按最終清收回現金金額的__%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若未實現代理目標,則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費。

(2)上述代理費在甲方收到執行款項或取得抵債裁定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評估費、檔案查詢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及其他工作雜費由乙方承擔。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15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 )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仲裁)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第一審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案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本案的進展情況。本案本審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案件的最終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本案而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

1、代爲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爲參加訴訟(仲裁),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代爲答辯和辯論;

4、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5、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後,有權代爲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和上訴,申請執行,代爲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參照《**省律師服務收費臨時標準》的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及乙方指派律師的專業水平,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依案件的處理結果作爲收費依據的,另行訂立收費協議。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費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

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後,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複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

3、經甲方同意後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爲處理本案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乙方爲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爲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

九、乙方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本案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法律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本案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

十一、對乙方律師在承辦案件中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乙方應當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核實,並及時將覈實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終結包括:判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二審、再審、執行程序中甲方繼續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的,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和支付費用。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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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乙方:( )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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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