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租賃合同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設施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設施租賃合同

設施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大同煤礦集團公司資產出租管理辦法》,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設備的基本情況

1、設備名稱:採、掘、運各類生產設備(詳見租賃設備清單)。規格型號:各型。數量:183 臺(件)。

2、租賃設備的用途:煤礦生產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1年,從20x年1月1日至20x年12月31日。

第三條: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年租金2212386.96 元,月租金184365.58 元。租金計算方法:設備原值19407612.41 元,預計折舊年限9年,年折舊費2090706 元,加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租金的5.5%)=年租金,年租金/12=月租金。

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按月支付,每月30日前辦理租金交付手續。

3、租金交付方式:集團公司財務部通過內部銀行往來,轉給白洞煤業公司財務部。白洞煤業公司應固定專人按時到集團公司結算。

第四條:設備的交付

1、租賃開始日按乙方從設備庫領用設備領單集團公司財務部門增加固定資產建帳之日算起。

2、甲乙雙方應當在交付使用前,對設備進行質量檢驗。交付後在試運轉期內產生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聯繫進行退換,正常運行後生產的問題由乙方自己解決,正式交付後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擔。

3、甲方在把設備交付給乙方使用時雙方應對使用設備的數量進行清點填制租賃設備明細清單,雙方當事人在租賃設備明細清單上簽字蓋章。

第五條:租賃設備的使用

1、乙方應按設備的用途使用。乙方不按設備的用途使用,對設備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設備。甲方解除合同後,不影響甲方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2、乙方應按設備合理的使用強度使用設備。乙方超強度使用設備或使用設備不當的,甲方有權調整增加租金,由此而給設備造成不應有的損害,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應當按照設備在交付當時的原始狀態使用,不得將所租單臺設備解體而使用其中一部分。乙方違反該規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於解體設備而造成設備破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對確需改造使用的設備,乙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可對設備進行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租賃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設備在租賃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修理費和相關稅費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設備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設備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爲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設備轉讓或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第八條:租賃期滿設備的返還和處臵

租賃期滿後,乙方應當保證設備現狀是正常使用狀態下的`設備整體。乙方如繼續使用,應在租期屆滿前三個月內通知甲方,雙方可辦理續租合同或甲乙雙方協商可按設備淨值辦理購買手續。乙方如不續租也不購買,應在租期屆滿前三個月通知甲方,並把所租設備在租賃期滿之日起10日內返還給甲方。乙方不能返還設備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租賃期全部總額的10%承擔。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不妨礙對方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行使。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大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大同煤礦集團資產出租管理辦法》執行,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二份,合同副本二份報董事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施租賃合同2

出租人: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簽訂設備租賃合同,並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根據乙方上級批准的項目和乙方自行選定的設備和技術質量標準,向______________購進以下設備租給乙方使用。

二、甲方根據與生產廠(商)簽訂的設備訂貨合同規定,於____年______季交貨,由供貨單位直接發運給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貨單位自提自運。乙方收貨後應立即向甲方開回設備收據。

三、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使用、保養、維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設備的質量問題由生產廠負責,並在訂貨合同中予以說明。

四、設備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收貨後,應以甲方名義向當地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投保合同交甲方作爲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設備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爲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遷移安裝地點。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六、設備租賃期限爲______年,租期從供貨廠向甲方託收貨款時算起,租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元(包括手續費______%),分______期交付,每期租賃金__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託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萬分之三的罰金。

七、本合同一經簽訂不能撤銷。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結束合同,甲方給予退還一部分利息的優惠。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同意按人民幣______元的優惠價格將設備所有權轉給乙方。

九、乙方上級單位____同意作爲乙方的經濟擔保人,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規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內不能承擔合同中規定的經濟責任時,擔保人應向甲方支付乙方餘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損失。

十、本合同經雙方和乙方擔保人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乙方擔保人和乙方開戶銀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施租賃合同3

出租單位(甲方):

承租單位(乙方):

簽訂地點:

在平等、自願前提下,本着配合、協作、互利的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二、租賃設備狀況:

三、租賃時間:

自 年 月 日(該時間爲預計開始時間,實際開始時間以安裝完畢出具第三方檢測報告日爲準)至所使用工程封頂。塔吊在上述工地使用不足4個月按4個月計算,超出以工程結束時項目部的報停日爲準結算租賃費用。

四、租金內容:

1、租金收取:在塔機起租日起的每月對應日起三日內,乙方現金交足對應月份的月

2、租金內容:

(1)每臺塔機配備1名持有合格上崗證的塔吊司機,工地如需加班超出正常工作時

(2)塔機使用費(不含電費)、塔機的維修保養費(包含配件)。

3、租金計算:

塔機安裝、調試合格可交付乙方使用日起計算租期(開具塔機開工報告單日起始)。在上述工程結束時,乙方項目部報停日爲止,按實際使用天數乘以月租金除以30天計算。

五、租賃機械塔吊進出場費:

1、塔吊進出場費由乙方按每臺 元在塔吊安裝完畢,出具第三方檢測報告

2、塔吊進出場費內容:

(1)塔機進退施工現場的運費、裝卸費;(2)塔機的安裝、拆卸及塔機的加高頂升費;

(3)塔機的驗收檢測費。

六、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根據雙方確定的租賃塔吊的進退場時間,及時組織塔吊的進退場、安裝、拆除。

2、派出的塔吊司機應具有有效塔吊操作證,職業技能滿足要求,職業道德良好。如果派來的司機不能滿足乙方的工作時間和要求,乙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

3、塔吊司機應服從乙方工作安排及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於違反乙方的各種管理制度的人員,乙方有權清退,甲方另派司機。

4、塔吊司機應嚴格按塔機安全規範操作,發現違章指揮必須拒絕執行。乙方對堅持安全規範操作的司機不能找藉口報復或要求清退。

5、在塔吊使用前,應對其工作性能、安全進行全面檢查,以保證滿足工程安全使用要求;在塔吊安裝、拆卸、工作運行、維修等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操作規程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6、分清事故責任,若因塔吊質量、安裝或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其責任由甲方承擔,其他責任根據事故原因,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7、必須保證塔吊安全正常運轉,若發現故障應及時組織人員搶修;每月例行檢修做好塔吊維修、保養及各種檢查記錄,檢修及維修由甲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吊基礎施工大樣圖(即標準塔吊設備基礎圖);負責根據塔機安裝使用說明書及乙方提供的基礎設計方案、附牆設計方案編制塔吊的《塔吊安拆方案》。

9、負責塔吊安裝、拆卸、運輸、加高頂升及檢測工作,並負責其費用。

10、負責租賃塔吊的產權備案,配合乙方做好塔機使用登記等相關手續。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提前 7 天確定所租賃塔吊的進場時間,待基礎預埋後,雙方協商確定塔機的確切到場及安裝時間。一旦確定具體到場及安裝時間,乙方負責在該時間內保證安裝現場達到塔機進場、安裝條件,否則塔機到場無法正常進場、安裝造成的吊車重複使用、貨車待車、人工怠工等損失、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塔吊延遲交付使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甲方租賃塔吊的報停日及其拆除,雙方以甲方實際收到報停通知日起的第十六日確定爲實際報停日。

2、乙方保證塔吊安拆所用三相五線制380V(≥100KVA)的電源(25平方電纜以上)及25T以上吊車進出場路面的暢通,安拆、頂升塔吊所需工作面的安全、可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正常安拆、頂升造成的吊車重複使用費用、安拆人員誤工費等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保證提供電焊和氧氣等輔助設備,以保證塔機附牆等相關設施的安裝、拆卸;保證塔機爲專用電箱和專用線,配電箱距離租賃設備中心距離不超過3米。塔機用電及配電箱以外的電纜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提供的《塔機基礎選址及製作技術交底》及標準塔吊設備基礎圖設計、製作塔機基礎,塔機基礎必須符合塔吊使用要求,如因基礎原因造成的塔吊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基礎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設計塔機基礎位置時,乙方應考慮安裝拆卸方便,如遇無法或難以安裝拆除等異常安拆情況,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乙方負責租賃塔吊基礎的鋼筋混凝土製作,負責預埋件的安裝;負責將註明塔機安裝方向的《塔機安裝平面佈置圖》一式兩份蓋章確認後交甲方技術人員,甲方技術人員根據該平面佈置圖進行地腳螺桿的安裝指導。乙方派員協作焊接、固定地腳螺栓。

(2)乙方如需增加預埋節由甲方提供,乙方支付費用 ,並在支付進出場費時一次結清。安裝相應附牆時,乙方應按附牆設計方案及《塔機安拆方案》配合埋設附牆拉桿預埋件。甲方安排技術人員焊接附牆耳板座(耳板座由甲方提供)。 乙方應提前壹周書面通知甲方安裝附牆及塔機的預升。

(3)基礎製作完畢,乙方將所製作基礎的隱蔽工程資料一式兩份蓋章確認後交甲方。

4、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書面形式提供的附牆附着點的`荷載設計附牆方案,該附牆方案在塔機基礎預埋時交付甲方一份蓋章件。附牆方案應採用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形式,滿足附着高度、垂直間距、水平間距、自由端高度等的規定。

5、乙方負責審定甲方編制的《塔吊安拆方案》、《塔吊基礎施工大樣圖(即標準塔吊設備基礎圖)》等有關涉及租賃塔吊安全、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資料、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執行。

6、乙方負責提供地面指揮人員及對講機。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其工資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保證指揮人員按安全規範指揮,如因指揮人員不按安全規範指揮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7、乙方應按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租金,若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有權停機,停機租金照計;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機,租金不減。

8、乙方負責塔吊能按安全規範使用,保證塔機的設備安全。在乙方工地發生的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塔機及其配件毀損、被盜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本塔吊在工地使用時,如因不符合相關安全規範使用要求而乙方和班組要求強制吊物、使用,而甲方人員又無法制止,造成事故或塔機損傷由乙方負全責。

七、違約處理:

1、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可在當日停機,待乙方付款後繼續租(使)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它費用,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塔吊,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3、甲方應保證塔吊設備完好。如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4、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反本條規定的一方,應在本合同履行時間過期一週內支付對方違約金¥20x0.00元/臺(人民幣:貳萬元/臺),同時支付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相關損失。

八、其他事項:

一、節假日計費約定:如乙方在春節期間繼續使用塔吊,應按國家規定另行單獨計付加班費給塔吊司機,如不使用塔吊,春節期間則按扣除 天租金計算。

二、設備進出場期間,乙方須提供良好的道路、場地、空間、電源等現場條件,爲甲方設備安裝、拆卸提供必要的配合與協助。工程完工後,確保設備及時順利地退場,並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不能及時退場造成的損失。若設備進出場安裝、拆除時需佔道、停電(高壓線障礙)時,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九、爭議解決:

本租賃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在塔吊租賃相關費用付清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施租賃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的基礎上,就甲方場地及設施租賃給乙方使用的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標的物

1、租賃標的物的位置位於 ;

2、租賃標的物包括。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暫定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其中免租期限爲: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期間供乙方進行設備改造及其他相關作業)。

第三條:租賃用途

乙方所用的租賃標的物用於。

第四條:租金

1、合同簽訂後,支付預付款萬元,此預付款爲首年租金的一部分;

2、根據年產量,按 元/噸(包括除電、水、暖氣外一切費用),

乙方向甲方結算上年度租金;

3、每年 月 日前,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正規合法發票後,乙方向甲方交租金 萬元,按產量計租,若租金不足 萬元時,按 萬元計;若租金超出萬元,超出部分租金次年 月 日前一併支付;

4、租金支付方式爲銀行轉賬。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監督乙方履行合同的權力;

2、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安全用電、環保、衛生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3、甲方對出租標的物必須擁有所有權,且無任何糾紛;

4、在租賃期間內,乙方在對租賃物進行改造中,甲方需全力配合;

5、有權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

6、甲方有保障租賃標的物所需水、電、暖等正常使用的義務;

7、除有明確規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的權利;

2、乙方租賃標的物中的設備在租賃期間發生故障,對其修復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租賃期間產生的水、電、暖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間對原有設備進行改造大修等需要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且乙方對新增設備擁有所有權;

5、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的的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合同終止

合同在履行期間,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雙方或者一方的履約條件、能力發生重大的變化,已不可能再履行本合同:

(2)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了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地震等;

(3)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執行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九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地震等)或其他不可歸責的原因,使租賃標的物無法復原繼續使用的,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在原因產生當天起15日內退還甲方本年度未產生租金,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續租約定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受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

先租賃權,如果乙方無意再續租,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租賃標的物交還

1、租賃期滿未續約或者合同提前終止的,乙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者合同終止前30日內清理完所屬物;

2、租賃期滿或者合同提前終止後,乙方30日內未完成其所屬物清理或拒不交還標的物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附則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

設施租賃合同5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租用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收費標準:

二.設備使用地點和進出場時間及費用:

1.乙方設備自年月日到場,自年月日開始計收臺班費用。

2.施工地點:

3.進場費:

三.班制及結算:

1.臺班計算方法:每8小時爲壹個臺班,不足8小時按壹個臺班計算(臺班計時爲8小時,包括整備2小時)。

2.結算方式:甲方於每月26日向乙方結算當月發生機械臺班費。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機械開始工作前,負責對乙方機械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安全交底。

(2)保障乙方設備安全進出場道路暢通,並保證乙方機械設備及人員駐場期間的完好和安全。

(3)不得將乙方機械轉租第三者,並由甲方解決司機的食宿問題。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進入施工現場。

(2)當甲方違章指揮強制作業時,乙方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五.其他約定事項:

六.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施租賃合同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甲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原則,現就租用________________學院教室簽署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教室有償租用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辦理租用手續時要交納租借押金_______________元。租金共計________________元

三、租賃期共月________天,出租方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四、甲方的權利、責任、義務:

1、甲方按照規定時間將指定教室租用給乙方,保證教室正常使用及環境整潔。

2.甲方嚴格按《________________學院租用教室管理辦法》對乙方進行管理。

五、乙方權利、責任、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________________學院租用教室管理辦法》。

2.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學院租用教室申請表》規定時間使用指定教室。

3.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遵守《教室規則》。

4.乙方在教室內不得舉辦任何未在《________________學院租用教室申請表》中規定的活動。

5.乙方對教室的'設備要愛護使用,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時,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費用從押金中扣除。扣除押金數額由甲方確定。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將教室轉借或轉讓、轉租他人使用。如甲方發現乙方將教室轉借、轉讓或轉租,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乙方使用教室並扣除乙方全部押金。

7.如遇學院的教育教學等工作與租用教室使用時間發生衝突,甲方將通知租用方對租用時間作適當調整,乙方應積極配合。

8.乙方在未辦理借用手續擅自使用教室內的多媒體設備或因使用教室和教學設備而對正常教學造成影響時,一律按教學事故進行處理;情節嚴重或影響重大者,將追究當事人責任,報學院進行處罰。

六、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經雙方簽字後具有同等的效力。

七、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設施租賃合同7

甲方:xx村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xx,主任。

乙方:xx,男,xx年x月x日生,漢族,住所地xx

爲發展地方經濟,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帶動農民羣衆致富,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於xx年x月x日前將位於xx市xx鎮xx村二、三組約xx畝(具體面積以實際丈量爲準)的連片土地交乙方搭建設施農業鋼管塑料大棚種植蔬菜瓜果,乙方按1100xx元/畝·年的價格繳納土地租金,每年11月5日前和次年6月30日前分兩次各半繳納,另在經營期滿前繳納xx元/畝的.土地復墾費用,合同生效後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保證金xx元,甲方負責向村民流轉土地;

二、乙方經營期間自負盈虧,鋼管塑料等設施由乙方自己投資,經營期滿設施由乙方自行拆除收回,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轉包;

三、乙方在經營期間享受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泰政辦發[xx]85號文件規定的補助獎勵資金,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補助獎勵資金;

四、乙方用工必須優先安排用地區域內的村民,甲方爲乙方協調與相關部門、羣衆的關係,提供社會治安等社會性服務;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排灌、電力等基礎設施,確保排灌暢通、電力供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租賃期限爲三年,即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並由中共xx市xx鎮xx村總支部委員會鑑證,報xx市xx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鑑證 單位、備案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 : (蓋章) 乙方: (簽字)

代表人:

時間: 時間:

鑑證單位: (蓋章)

代表人:

設施租賃合同8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其自身投資的生產經營性設備(見設備清單)租賃給乙方由乙方在其生產作業區內作業,就相關租賃事宜,經甲、乙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設備的基本情況

1、設備名稱:採、掘、運等各類生產設備(詳見租賃設備清單)。

2、租賃設備的用途:煤礦生產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收取租金數額達1000萬元止,屆時全部租賃設備無償歸乙方所有;如甲方收取租賃費未達1000萬元前,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不善導致無法正常生產經營或因其他政策性因素導致生產不能的,本租賃合同自然終止,甲方全部租賃設備無償收回(設備的拆卸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在井上接收相應設備),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還。

第三條: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乙方用舊系統每生產1噸原煤,向甲方支付10元的設備租賃費用;生產數據按舊系統皮帶稱上顯示的數據爲準。如出現新、舊系統皮帶稱數據與營業數據不相穩合時,當舊系統皮帶稱數據小於營業數據與新系統皮帶稱數據之差時,按營業數據與新系統皮帶稱數據之差作爲計算租金的依據;當舊系統皮帶稱數據大於營業數據與新系統皮帶稱數據之差時,按舊系統皮帶稱數據作爲計算租金的依據。

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按月支付,每月30日前雙方對當月舊系統出煤量數據進行確認,在次月5號之前,乙方按上述標準上將租金支付甲方

第四條 設備的交付

因設備系在乙方礦上,甲乙雙方按租賃設備明細清單進行交接確認,乙方同意按設備現狀對設備予以租賃使用。

第五條:租賃設備的使用

1、乙方應按設備的用途使用。乙方不按設備用途使用的,對設備造成損壞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設備維修費用。

2、乙方應按設備合理的使用強度使用設備。乙方超強度使用設備或使用設備不當的,甲方有權調整增加租金,由此而給設備造成不應有的損壞,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租賃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設備在租賃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修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租賃期滿設備的返還和處臵

如甲方收取租賃費未達1000萬元前,乙方出現經營生產不能的,本租賃合同自然終止,全部租賃設備由甲方無償收回,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還。如租賃設備無法返還的,乙方應按設備明細表中註明的設備價格向甲方予以賠償;如設備部分損壞的,由乙方修復後歸還甲方。(設備在租賃期限內正常耗損的費用除外)。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交付的,其應按應付租金的10%的標準按日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訴訟。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施租賃合同9

甲方: 乙方:爲進一步加強設施農用地管理,促進我市設施農業快速有

序發展,保障設施農業地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155號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位於 四畦村 區域內突擊交付給乙方從事 ,該宗土地的水、電、路等水利、水電及道路基礎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二條:土地性質、用地面積、宗地四至如下,界址點座標具體範圍,詳見《勘界報告》土地性子:面積: 平方米( 畝)用途:東至: 西至:南至: 北至:

第三條:土地使用年限爲年,從 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終止。

第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當天,乙方須向甲方繳納年度土地租賃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元),此後,每年租賃金乙方應當在次年月 日 前向甲方繳納。

第五條:在合同期內,租賃金若因政策性調整的,按新標準執行,同時簽訂設施農用地補充合同。

第六條:乙方合理控制設施農業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的 以內。

第七條: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甲方有權對乙方土地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不按規劃建設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乙方必須按規劃動工建設,圈舍、房屋等生產,生活設施,應與電力、通訊線路、道路、渠道、林地保持安全距離,生產、生活設施動工建設前應徵得電力、交通、水利、林業等部門的意見,如乙方擅自建設引起糾紛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乙方在土地租賃合同期簽訂後一年內不動工建設或圈而不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擅自轉讓土地使用權。確因不可抗力需轉讓、出租、轉包的,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乙方需按規定做好排水、排鹼等設施,如因此造成周邊耕地鹽漬化、基礎設施損壞等,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或其他政策等徵收土地的,乙方須服從建設項目需要,由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進行補償。

第十三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若乙方繼續租賃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提交續租申請報告,經批准後,方可延期:不予批准的,交回土地,地上建築由乙方自行無償拆除。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內,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承擔違約金和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1、 未按時繳納土地租賃金的:

2、 在一年內不動工建設或圈而不用的:

3、 未經甲方同意單方改變土地用途或擅自轉讓、轉包的:若乙方違反上例項目之一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外,另需承擔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於保全公證費、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全部費用。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方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可補充協議,補充合同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方各執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與 年月 日在簽訂。

甲方:(章) 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

分管領導:

聯繫電話:

法人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年 月日

設施租賃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屋內物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元(大寫。

租金總額爲 元(大寫 )。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個月交納一次。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3、乙方向甲方交納個月的租金作爲房屋押金,房屋租賃期滿後,如無拖欠相關費用、損壞物品等情況則退回押金。

第五條 乙方應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如:水電費、煤氣費、物業管理費、通信話費、廣播電視費等乙方使用房屋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3)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3、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甲方在特殊情況下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應當在回收日期前個月前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九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

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第十一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

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屋內物品及設施清單

本《屋內物品及設施清單》爲 (甲方)同 (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一、大臥室:

二、小臥室:

三、客廳:

四、廚房:

五、洗漱間及廁所:

甲 方: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乙 方: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設施租賃合同11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或個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

常住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或個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

常住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行政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設備特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內容:乙方因施工需要向甲方承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田園化工程項目水碾壩進行施工作業。租用期間,租賃機械設備的所有權完全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設備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能擅自將機械轉租給他人使用,更不能得將甲方機械設備轉讓、抵押、信託給第三者。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租賃機械設備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作業地點施工。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暫定___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承租期滿後,若乙方需繼續租用甲方機械,到時雙方另議簽訂延期合同。

三、租金結算方式及工作要求:

1、租賃機械設備租金按每月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計算,不足月的按日計算(即按月租金除以三十天爲日租金:___________元÷30日=___________元/日)。

2、付款方式:每月租金應在當月月底前結清,乙方必須按時支付租金給甲方。3、甲方保證租用機械設備每月給乙方正常使用____________小時,(超出時間按____________元/小時計算),甲方每月應有兩天的`時間保養機械設備。若甲方機械設備故障影響乙方施工不足28天,則甲方必須延期補足給乙方相應的天數。

4、由於天氣不好或乙方的原因而導致機械設備工作不足當月的使用時間,乙方應照常付給甲方滿月的租金,不能隨意扣甲方租金。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機械設備操作機手____________名,操作機手工資由甲方負責。

四、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提供良好的租賃設備給乙方,每月甲方和乙方商量確定時間對機械設備進行維修和保養工作。

2、甲方租賃機械設備在工地施工中出現故障,操作機手和乙方負責人必須向甲方電話通知,由甲方派專修人員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自理。

3、乙方工程必須要有完善的審批手續,凡涉及到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等原因,造成甲方機械被扣或處罰等事,應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解押,並負責賠償甲方機械所超出乙方租賃期限的租金。

4、租賃期間,乙方應加強安全生產,確保甲方機械設備安全及操作機手人身安全,乙方施工場地有危險的,乙方要督促機手注意安全,若乙方施工人員亂指揮造成甲方機械設備、機手出安全事故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5、乙方有責任向機手介紹工地情況,如工地埋有地下水管、電纜等,乙方施工人員不及時告知機手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6、租賃期間,乙方免費供給甲方機械設備合格燃油。鬥齒和鬥銷及其他機械附屬油的消耗、維修保養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7、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租賃機械設備的操作機手,乙方免費提供宿舍生活費。

8、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派專人看守機械設備。

五、機械設備操作機手責任:

租賃機械設備的操作機手必須要服從乙方施工人員指揮和工作安排,無工作時安排時,機手不得擅自離開工地回家。有事請假須安排好頂班人員並徵得工地現場施工人員同意後方可離開。六、合同爭議與終止: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施工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租賃費用結算完畢後本合同自動廢止。

出租方簽字(甲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承租方簽字(乙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設施租賃合同12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確定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並簽訂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活動項目

1、活動類別:

2、活動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活動地點:

二、費用總價及付款方式:

1、費用總價:小寫: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整。

2、此價包括內容見附件

3、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生效後,甲方即將活動費用(______元人民幣)支付給乙方作爲合同之定金,安裝完畢後支付(______元人民幣),餘款(______元人民幣)的活動完成後當天支付。甲方用現款方式提交乙方。如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支付餘款,乙方可按每天5%收取違約金。

三、入場時間和撤場時間:

入場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撤場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附則:

1、設備所需主電源以及工作人員由甲方提供。

2、甲方負責乙方工作人員的吃、住以及設備運輸等費用。

3、在演出過程中,甲方所提供的`相關音效資料,必須保證質量,若因此產生不良影響,本公司概不負責。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重慶市高新區人民法院裁決。

5、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編號:

器材清單表

甲方:

乙方:

簽約人:

簽約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設施租賃合同13

訂立合同雙方:曹金風(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及相關附屬設施設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位置:坐落於肅州區肅園街23號。

第二條 房屋租賃範圍:

(1)前樓;

(2)後樓除壹間外其餘由乙方承租;

(3)前院、後院;

(4)門房。

第三條 附屬設施設備:以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清單爲準。

第四條 租賃期限:拾年,從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1月14日止。

第五條 租金總額:貳佰捌拾萬元整,即壹年租金爲貳拾捌萬元整。

第六條 合同履行順序:乙方先予履行。

第七條 租金交納時間,合同雙方簽字後,乙方在三日內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兩年租金,即伍拾陸萬元整,從第三年,每年8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租金。

第八條 租賃物交付時間: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11月15日爲租賃物交付期間。

第九條 租賃房屋用途:乙方可用於合法經營。

第十條 房產稅:在租賃期間,房產稅乙方每年承擔貳仟元整。

第十一條 租賃物轉租: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對租賃物轉租。

第十二條 房屋裝修及費用:甲方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但不得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其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租賃物的保護:乙方有義務保護租賃物的完整性、整體性、功能性,不得損毀,否則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租賃物的安全:乙方要特別注意防火,杜絕事故發生,甲方有權對安全進行檢查、監督。

第十五條 水、電、暖、稅等費用的承擔:乙方承擔水、電、暖、稅等費用。

第十六條 設施設備的`購置:在租賃期間乙方可購置新設施設備,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裝修費及新購置的設施設備費用補償問題:租賃期屆滿後,甲方對乙方的裝修費及新購置的設施設備費不予補償。乙方購置的新設施設備在租賃期屆滿後,可移動的乙方帶走,但不得影響原來的整體性、完整性、功能性,不可移動的,影響原來的完整性、整體性、功能性的設施設備不得拆除。

第十八條 特別約定:租賃期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租。

第十九條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承擔叄拾萬元違約金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可解除合同;乙方違約,承擔叄拾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甲方對乙方的裝修費及新購置的設施設備費用不予補償。

第二十條 約定管轄:若進行訴訟,酒泉市肅州區人民法院爲管轄法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