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一、甲乙雙方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二、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書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三、簽訂本勞動合同書時,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本人簽字或蓋章。
四、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甲方不得與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違約金。
五、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六、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聯繫電話
戶籍類型(城鎮、農村)
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社區(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 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爲 元,其支付項目爲 ,或按執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爲。
乙方在試用期月的工資爲 元。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 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爲 。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 元或按執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 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以下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書
2.保密協議書
3.崗位協議書
4.……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或委託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______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
勞動合同 篇3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單位代碼: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乙 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有合作意向,協商後再簽定長期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擔任職務。工作地點位於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同意後,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工資標準爲元/月,於每月 日支付。
第五條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爲 元/月,於每月日支付。此工資已包含個人所有社保費用,公司不另行繳納所有社保費用。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乙方的所有社會保險費甲方已現金的方式發放到乙方的工資內,甲方不另行繳納。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十一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乙方,不得隱瞞或者欺騙。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乙方在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
第十二條 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勞動安全和職業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甲方。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六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 他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不相符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並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條款。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 篇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於 汽車廠從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第 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爲期 年。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採用第 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爲人民幣 元,並依業務考覈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覈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採用鬆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爲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 日爲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七)受聘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爲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二)受聘人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受聘人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 篇5編號: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 _____區(縣) 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年_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終止。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