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代理合同(集合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房地產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地產代理合同(集合15篇)

房地產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項目部分房源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獨家銷售代表,銷售甲方指定房源。銷售價格以甲方確認的對外銷售價格表爲準,乙方不得低於該價格銷售,但經甲方簽字確認的除外。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簽訂合同日後1年。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有意延長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續簽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有約定除外。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指定乙方銷售本項目的區域,如甲方另有其他區域推出,則自動作爲乙方可銷售區域。

第三條費用承擔

1、項目廣告宣傳由乙方按廣告計劃書提供,甲方審批同意後,由甲方直接付給第三方。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3、案場辦公用品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銷售佣金及支付方式、銷售佣金、支付方式到實際操作時間再意。

第五條權利義務

1、甲方應提供本項目與項目銷售有關的真實、合法的證照如營業執照、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等和《商品房預售/銷售許可證》等以及用於銷售所必需的宣傳資料、樓書等,如因甲方提供資料不符合實際情況而發生的糾紛由甲方負責。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資料實事求是地宣傳項目情況,如因乙方進行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宣傳而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2、甲方負責銷售合同的審覈及簽訂、銷售款項的'收取和辦理銀行按揭事宜。

3、乙方帶看房客戶前往甲方,甲方應於覈查無重複登記情況後在《看房確認書》簽字蓋章,確認爲乙方有效客戶,該客戶如最終購房,甲方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佣金。客戶如最終無法辦理銀行按揭導致退房,則爲無效客戶,不列入佣金結算。

4、乙方統一組織自主開展銷售工作包括各銷售點布點、銷售計劃、人員出差、廣告等安排及費用承擔。

5、乙方保證全部銷售款項及時全額回籠甲方專項賬戶,在銷售過程中不另設賬戶,對銷售款不坐支、不挪用。

6、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和相關部門做好銀行按揭貸款手續,做好客戶資料的收集、催交以及剩餘房款的催收工作。有義務對價格體系等項目涉及的商業事項對外保守祕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日期向乙方支付佣金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同時甲方應支付逾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2、乙方挪用銷售款的,甲方可立即終止乙方銷售權,並應賠償挪用款2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還應賠償全部損失。

3、乙方虛假銷售騙取佣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產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銷售房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事宜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並佣金款項支付完畢後自動失效。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協議目標無法實現的,雙方互不負賠償責任。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如有條款需修改或增加,可簽訂爲本協議補充,經甲乙雙方簽字後有效,並作爲本協議附件。

4、協議附件是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貳份,連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2

委託 方:_________ (以下稱甲方) 公司地址: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 (以下稱乙方) 聯繫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方因公司在黔業務發展需要,委託乙方在貴州省境內以公司名義開展銀行貸款中介業務,並支付相應報酬。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和證明,證明甲方是具有開展本業務的合法資質。

2、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文件,以方便乙方開展相關工作。

3、甲方必須爲乙方創造各種有利於業務開展的其他條件,以方便業務的促成。

4、在貸款意向達成,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完成貸款企業貸款意向協議文件的簽訂,並且其後各項手續將由甲方全權負責辦理。

5、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同乙方介紹的企業單獨接觸。一經發現,無論業務是否最終達成,甲方都必須支付給乙方企業意向貸款總額 (不低於萬元)的一次性經濟補償。

6、在貸款審批通過,資金下發後,甲方必須在一週內按照貸款總金額的1%一次性支付乙方的中介報酬。

7、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行爲的合法性。如有確鑿證據證明乙方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存在違法犯罪行爲,在告知乙方後可立即終止本協議,並追究相應的責任。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出示真實有效的證件或證明,證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貸款意向的企業基本情況,協助收集完善該企業貸款所需的各種證件證明材料。並且不得故意和貸款企業串通騙取貸款。一經發現將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3、乙方獨立開展工作,和貸款企業達成初步貸款意向後,在甲方的配合下籤訂貸款意向協議文件。

4、在貸款審批通過,資金下發後,乙方有權及時取得貸款總金額的1%的中介報酬。

5、乙方有權監督甲方行爲的合法性,一旦發現甲方存在違法行爲,在告知甲方後可立即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6、在未經乙方允許的情況下,甲方與乙方介紹企業單獨接觸,乙方有權責令甲方立即停止其行爲,並支付相應經濟補償。

第三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必須徵得對方同意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對於居間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寫的通訊地址爲準。

第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照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

房地產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_____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爲_________(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傳真: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其位於市區XXX路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營銷代理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現用名稱,如項目名稱有變,按新名稱執行,以下簡稱“項

1.2、項目地址:。

1.3、項目佔地面積:淨用地約畝,(項目土地面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面積爲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第二條、委託代理內容、範圍、期限

2.1、代理內容: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項目的獨家營銷代理商,代理服務內容包括: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廣告策劃設計(具體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一)。

2.2、代理範圍:甲方“XX”項目開發建設的所有住宅、商鋪及車庫。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認可的項目封盤清算日或者雙方同意終止本合同時。

第三條、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及佣金標準

3.1、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

本項目採用保底銷售的方式,即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銷售指標後,方予結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價銷售獎勵。

3.2、乙方佣金範圍

(1)、項目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費用。

(2)、項目廣告策劃、設計費用。

3.3、保底銷售指標及乙方佣金收費標準

(1)、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於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爲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

(2)、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爲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

(3)、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爲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

(4)、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爲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

(5)、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除收取人民幣X萬元(大寫:

3.4、加價銷售獎勵

(1)、住宅:雙方約定項目住宅銷售均價爲X元/m,並以此均價爲基礎制定項目住宅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2)、商鋪:雙方約定項目商鋪銷售均價爲:一層X元/m、二至四層X元/m,並以此均價爲基礎制定項目商鋪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4.1、乙方銷售完成確認

客戶簽定購房合同並支付了購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該房的銷售,具備計算保底銷售指標和計提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辦法

(1)、預付款:本合同簽定後5日內,甲方預付乙方定金人民幣伍萬元(該定金作爲乙方進場前的前期費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時,甲方再預付乙方人民幣壹拾萬元;上述兩筆預付款在結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時扣出。

(2)、項目佣金結算辦法

A、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於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結算標準爲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

B、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結算標準爲人民幣X萬元(大

C、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於人民幣X萬元、但低於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外,還按超過人民幣X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3%結算佣金;

D、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於人民幣X萬元、但低於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X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6%結算佣金;

E、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1X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X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8%結算佣金。

(3)、項目佣金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銷售業績及應提佣金審覈表,甲方應於收到後5日內完成審覈並確認乙方的銷售業績及應提佣金,並在審覈後5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4.3、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1)、項目加價銷售獎勵結算辦法

A、甲方按下列計算公式對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進行結算:

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金額=(項目的實際銷售金額-按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的金額)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對部分客戶進行了特殊的價格優惠,在結算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時,該部分客戶按原定的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

(2)、項目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X萬元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應提加價銷售獎勵審覈表,甲方應於收到後5日內完成審覈並確認乙方的應提加價銷售獎勵,並在審覈

4.4、客戶違約

若客戶簽署購房相關協議並付款後悔約,客戶已繳付的定金、違約金若作爲賠償甲方之罰金,乙方可獲得該罰金的30%作爲服務費;該服務費與乙方佣金同期結算。

4.5、項目總結算

在項目綜合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或甲乙雙方同意結束本合同時,甲乙雙方對乙方的佣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進行總結算,甲方並在結算後10日內將應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不超過人民幣X萬元;若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超過人民幣X萬元時,則超過部分房屋不管銷售與否都計入乙方保底銷售指標。

第五條、有關費用確認

5.1、乙方項目工作人員費用:

乙方在該項目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保險、差旅和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廣告推廣費用:

(1)、項目所有廣告的製作、安裝、發佈、維護、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2)、項目所有推廣活動的組織、實施時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3、項目售樓處費用:

項目售樓處的設計、建設、裝修、傢俱費用、掛件、擺設、模型、設備(計算機、電話機、傳真機、空調、複印機、飲水機等)、水、電安裝費用、售樓處保安、保潔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項目售樓處在銷售過程中產生的電話、傳真、複印、上網、飲水、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5.4、除上述已明確的費用外,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6.1、甲方之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十日內,提供項目真實、完整的有關資料。

(2)、按照項目開發計劃,按時保質保量進行項目開發建設、項目市政建設、項目環境園林建設、配套設施建設、售樓部建設及裝修和樣板房建設及裝修等。

(3)、審查、督促乙方的營銷代理工作。

(4)、按照項目有關銷售的合同、協議約定以及雙方審定的銷售工作計劃,及時審覈乙方銷售的進程和銷售業績。

(5)、甲方負責對乙方因本項目對外發布的文書、函件的審查,項目銷售的銷售合同簽章、開票、收款和辦理項目銷售的銀行按揭、產權辦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給甲方審查的與項目開發工作有關的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策劃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報告後,應於7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書面簽署意見,逾期和沒有簽署意見則視爲甲方已審查、認可。

(7)、甲方提供項目真實有效的項目開發五證並提供五證兩照複印件在銷售場所向客戶明示;甲方提供銷售項目有效的銷售合同及合同有關的附件(包括補充條款、裝修標準說明、配套設施說明、物業管理說明、房屋使用說明書、工程進度表等)作爲該項目的銷售法律文書。

(8)、甲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乙方的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務費等。

(9)、甲方爲乙方在銷售現場免費提供辦公場地。

6.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十五日內,提供乙方項目組主要人員名單(不包括項目銷售員名單),並根據項目的開發工作需要,隨時進場開展工作。

(2)、保質保量及時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內容”中約定的乙方工作內容。

(3)、按照項目的'開發和營銷計劃及時推進項目廣告設計,及時協助甲方組織項目推廣、促銷活動等,提供各階段與銷售工作相關的可執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維護甲方企業的聲譽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6)、保證不將項目的各種創意、設計、策劃作爲案例不經過甲方允許公開使用。

(7)、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權範圍向客戶許願、承諾或對銷售合同條款擅自修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戶收取現金和打白條(甲方委託除外)。

(8)、在銷售實施至完成向業主交房的全過程中,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戶對項目的設計、質量、價格、以及對合同條款、物業管理等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9)、乙方負責銷售現場的管理工作(包括對甲方派駐銷售現場人員的管理)。

(10)、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授權範圍內從事營銷代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2)、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付款,除支付乙方應付款項外,並按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賠付超期付款的資金利息。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直接損失。

7.3、雙方違約

如系雙方違約,應根據違約方的違約程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免責條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響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順延或者終止執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及變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否則即爲違約。

9.2、合同修改:

雙方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應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載明。

9.3、合同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終止:

(1)、在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終止。

(2)、本合同執行完成時自然終止。

(3)、合同終止時,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付清應付費用的除外。

(4)、合同變更: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責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和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的條款,如與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應爲無效,但無效部分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11.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關經濟利益的事情,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和簽收給對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10頁,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紅狐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位於衡水市棗強縣和平路東側(人民路南側)的住宅樓“學府苑”(暫定名)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本項目在棗強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服務商,銷售面積以最終房管局覈定面積爲準。

第二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該項目獨家銷售代理。

2、甲方負責提供已裝修銷售場地(門頭、圍檔等)。

3、所有對外市場推廣方案、銷售計劃、宣傳資料的最終決定權以甲方的最終意見爲準。對乙方提出的方案和資料甲方應在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覈批准本項目的市場推廣方案,並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覈批准乙方提交的月度銷售計劃。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項目銷售所需的有關批准文件;

(2)關於代售該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

●立面圖、平面圖、規劃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及標準等;

●本項目整體工程進度表,包括不限於結構工程、道路工程、景觀工程、物業進場及各項工作到位時間、交房時間、電話、煤氣、正式用電開通時間等;

●本項目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管理的提供方式及收費標準。

(3)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銷售合同、交房兩書由甲方免費提供,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4)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正式開盤銷售前向乙方交付齊全。

(5)如因甲方原因引發客戶糾紛、工程進度無法完成等足以造成銷售限制,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免責。

5、甲方指定工作人員負責銷售現場收取房屋定金、房款。

6、甲方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提出銷售方案,設計銷售推廣資料,制定銷售計劃;

(2)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甲方的身份簽署房屋認購書和簽約意向書。

(3)負責代理期間配合的項目營銷推廣及廣告費用(大型廣告及圍擋等由甲方負責)、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和提成、銷售管理費用及銷售現場所發生的日常費用。

(4)負責辦理業主確權手續並辦理房產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除業主自理費用以外由甲方負責。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底價,項目銷售價格不低於銷售底價。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提出任何承諾,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四條合作期限及銷售目標

乙方承諾代理銷售期限自甲方工程達到正負零時開始,準備期1個月,銷售期限爲___個月,收尾期___個月,完成全部房屋95%的房屋銷售。乙方提供月度銷售計劃,雙方認可後執行。

第五條銷售價格和銷售確認

銷售底價爲該項目按建築面積計價的每平米的平均價格(以下稱爲銷售底價)。

1、地上部分建築面積(住宅部分)爲,銷售底價爲:/平方米(詳見附表1);商業銷售雙方另行約定。

2、乙方在銷售房屋時銷售價格不低於雙方約定的房屋銷售底價時,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報經甲方認可後,靈活浮動銷售價格。

3、由於甲方建設內容變更造成銷售價格低於銷售底價時,雙方另行商定銷售底價。

4、房屋銷售的確認以該套房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繳足應繳購房款爲準(貸款爲不低於3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爲全款到帳)。

5、房屋售出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該房屋的銷售代理服務費應正常提取,該房屋再次銷售時仍繼續提取銷售代理服務費;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該房屋的銷售代理服務費應予扣除。

第六條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服務費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代理服務費一:銷售底價部分按1.5%計算。

(2)代理服務費二: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底價部分(以下簡稱超價部分),雙方同意超價部分按甲方享有70%,乙方享有30%的比例分成。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服務費:

(1)支付方式

乙方在已售房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繳納房款(貸款爲不低於2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爲全款到帳)後即可提取相應的代理服務費,甲方應按套即時結算乙方的代理服務費。

(2)支付時間

甲方應即時結算乙方的代理服務費,約定於每月的1日作爲結算日向乙方結算上個月應計提的代理服務費。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代理服務費後應開具收據。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時而無正當理由,則應賠償對方因此所造成之經濟損失。

2、乙方按期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足額給付乙方代理費用並按約定全額退還保證金後,合同終止。

3、按照乙方的銷售計劃,月末累計銷售任務完成情況不足原計劃的50%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另行組織銷售;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委託他人代理銷售或自身原因項目停建超過一年,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雙方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相關的經濟損失。

2、按照乙方的銷售計劃,月末累計銷售任務完成情況不足原計劃的50%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另行組織銷售。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委託他人代理銷售或自身原因項目停建超過一年,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由於乙方市場調查失誤,造成銷售價格低於銷售底價時,乙方補償甲方低於銷售底價部分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事項

1、鑑於甲方在本案中所對應的物業的產權手續正在辦理之中,甲方保證產權登記的任何變更都不會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2、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履約受限或不能履行合同時,甲、乙雙方免責。

3、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之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尋求司法解決。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河北紅狐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6

甲 方:***公司

地 址:

電 話:

法 人:

委託代理人:

乙 方:***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地 址:

電 話:

法 人:

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銷售定義

爲了正確理解本合同內容,雙方有必要在合同的開端確定銷售的真正定義,銷售行爲定義不僅爲在沒有法律糾紛的情況下,完成銷售前的專業諮詢、手續辦理和合同簽訂,還包括銷售後期的售款催繳、房屋交接和入住等綜合問題。

第二條 合作內容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獨家銷售代理的由甲方所屬的項目位於***地塊,佔地**畝,主體**層,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及商業項目。具體可售單位按附件執行。

第三條 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共10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成雙方達成的工作任務止。本合同期限屆滿,自動終止,如果甲方有進一步合作意向,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方商定後給出銷售均價,乙方所提供並經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並按此作爲計算代理佣金及其他費用。

2、乙方應按照甲方確定的基價制定銷售價格方案,在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再實施。一般來說,甲方不鼓勵項目開盤後的市場銷售價格調整。

3、根據銷售的實際情況,需採取提價或促銷行爲時,由雙方商定銷售方案後,簽定補充協議後再執行。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銷售價格。

第五條 佣金和支付

1、乙方的銷售代理佣金爲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8%。 在經甲方書面同意提價,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7:3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本合同的銷售代理佣金劃分和所佔份額:

銷售交易佣金?? 80%

銷售考覈佣金?? 10%

銷售保證佣金?? 10%

3、凡以下情況均認定乙方完成銷售,甲方按照合同代理佣金的80%在下個月前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作爲乙方依法獲得的銷售交易佣金。

A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者,並交付購房款的50%;

B客戶與甲方簽訂合同者,一次性付款者付清合同金額的100%;

C分期付款者,首付款不低於合同金額的50%;

D按揭貸款付款者, 首付款不低於合同金額的50%。

4、根據第八條第三款確定的銷售指標體系考覈乙方月度銷售績效,以此作爲甲方在下個銷售月度前1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銷售考覈佣金的標準。

5、銷售保證佣金待項目銷售完結後,扣除乙方相應的賠償外一次性支付乙方。

6、甲方需依照合同說明按時支付乙方佣金,乙方應遵照國家規定提供有效發票。

7、甲方的預留房源也計入乙方的銷售計劃總量,甲方應事先確定比例並在銷售前期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的退房行爲,甲方需支付乙方佣金的70%。同樣,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的退房行爲,乙方要承擔相應損失的經濟責任。

第六條? 費用分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報紙、電視、車體、路牌等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辦公耗材等)由乙方負責向第三方支付。

2、若異地銷售所發生的廣告媒體推廣和宣傳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人員的差旅費、人工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負擔售樓處的新建或租賃、裝修、空調、辦公桌椅固定資產的添置所產生的費用。售樓處內部的水、電、暖、電話等產生的其他費用則由乙方承擔。

4、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5、費用一律以轉帳或支票形式支付。

第七條 銷售合同審批和房款收繳

甲乙雙方嚴格執行銷售合同審批和房款收繳程序:

1、乙方對外與客戶簽訂的合同示範文本及相關的補充協議、說明等必須經甲方書面批准同意後,乙方方可據此與客戶簽定合同。

2、乙方與客戶達成意向,客戶在銷售合同簽字蓋章。

3、客戶憑藉乙方簽發的交款通知單,到甲方財務單位繳納購房款項;乙方上交合同,接受甲方審批備檔留存。

4、甲方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審批,蓋章生效後,將客戶的合同及複印件轉交乙方銷售部門1份作爲銷售依據。

5、客戶在合同簽字蓋章的第3個工作日後,憑繳款收據到售樓處領取合同原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合同7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爲其項目進行前期市場調查分析、全程營銷策劃及代理銷售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全面代理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開發房地產 項目的前期市場調研分析、營銷策劃和代理銷售的服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全面代理協議,簽訂本合同。

該項目位於___市_ 。

經雙方協商,就合作形式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合作期限內,乙方按協議達成工作範圍爲甲方提供深度服務。甲方應遵守雙方協議權責,對該項目在委託期內不再委託其他公司代理銷售。

2、保證合作的穩定性和服務的高質量,雙方採取前期市場調研專項費用 + 銷售提成的付費形式。

3、乙方成立項目專案小組,並指派現場案場經理1名,爲甲方提供服務。

4、在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提交三個報告後,自乙方主要工作人員按照甲乙雙方約定日期(雙方對該日期的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駐場工作開展之日起,至乙方收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日爲止,甲方每月預先支付乙方人民幣 ,用以保證銷售人員及案場經理的基本工資、、服裝、交通、住宿、餐飲等基本日常開支,乙方爲此開具收據。

第一次支付款項日期爲乙方主要工作人員進駐之日起三日內,之後每月支付的具體日期均以第一個月的支付日爲準。

此項費用自乙方收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日起從乙方的首次銷售提成中扣除。

第二條 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的本合同合作時間範圍爲自合同簽訂即日起,至銷售額達到底價總額的%時,即可視爲乙方完成全部銷售任務而撤場。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廣告、雜誌廣告、電視廣告、廣播廣告、戶外廣告、中郵、樓書、單頁等宣傳資料、促銷活動、沙盤製作等費用,但不含公關、售房部房租屋裝修、電話費和辦公傢俱等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3、乙方所指派的現場銷售主管1名及其他銷售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銷售提成、服裝及日常生活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價格由乙方提出建議,最終由甲方認定。

2、甲方在銷售價格確認後,提供並確認項目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經雙方簽字認可後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並在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銷售價格。

4、其優惠比例確定後,甲方超比例的優惠批覆,其超出部分不應扣除乙方的佣金。

第五條 銷售計劃

1、 主體工程揭頂之日起十日內,實際銷售額應達到底價總額的%。

2、 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十日內,實際銷售額應達到底價總額的%。

3、 燃氣接通之日起十日內,實際銷售額應達到底價總額的%。

4、 銷售額達到底價總額的%時,即可視爲乙方完成全部銷售任務。

第六條 佣金及支付

1、該項目前期市場調研分析專項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整。乙方爲甲方共提交市場調研報告、項目策劃定位報告、經濟分析報告各一份。

(1)市場調研報告——報告針對項目的市場研究、環境分析,包括對宏觀環境的深入研究、項目所在地房地產市場整體發展趨勢的分析和項目所在區域的市場調查、市場發展趨勢研究、競爭性物業分析、項目SWOT分析、項目差異化競爭策略研究、核心競爭力研究,發展商項目運作潛力和自身資源的`評估等,最終形成項目的總體定位和發展思路。

項目策劃定位報告——根據市場調研報告的分析進行項目定位,包括項目發展的產品定位、價格定位和客戶定位。產品定位分爲產品構成、總體建築風格、建築特色建議、功能設計及比例建議、裝修標準建議、室內室外環境佈置建議。並結合項目定位和總體策劃方案,對項目整體概念性規劃設計提出建議,包括項目規劃總平面建議、項目總體商業形態及配套設施組織建議、總體景觀建議等。

綜合經濟分析報告——主要內容爲項目開發成本分析、項目整體經濟效益評價、項目風險評估。包括項目成本測算、項目整體開發資金流量分析、項目整體經濟效益評價、項目敏感性和不確定因素分析、項目風險評估。

(2)費用支付方式:

本合同簽定後三天內收取40%的首付款(即¥ 元),提交《市場調研報告》後三日內付總款項的20%(即¥ 元);提交《項目策劃定位報告》後三日內付總款項的20%(即¥ 元);提交《綜合經濟分析報告》後三日內付總款項的20%(即¥ 元)。如乙方未能如期提交報告,則甲方有權扣除此報告在該提交期付款的20%(即¥ 元)作爲違約金。

(3)工作時間計劃:21日

第1-12日:市場調研(實地調查及資料收集)、資料分析及研判;

第13日:提交《市場調研報告》初稿,甲方書面反饋意見,乙方進行調整;

第16日:《市場調研報告》定稿;提交《項目策劃定位報告》初稿(甲方書面反饋意見,乙方進行調整);

第19日:《項目策劃定位報告》定稿;提交《綜合經濟分析報告》初稿(甲方書面反饋意見,乙方進行調整)

第21日:《綜合經濟分析報告》定稿。

2、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第一次銷售價格爲底價。底價以內,乙方的佣金即營銷策劃推廣及代理銷售佣金爲底價的 %。超出底價的部分,甲乙雙方按 比例分成。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提供正規發票。

房地產代理合同8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代理方提供服務,買方、賣方、代理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的買賣和代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地產買賣

第一條

賣方擬轉讓的房地產(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下稱該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地產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權共有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該房地產用途爲: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目前該房地產物業服務公司爲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服務費爲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合計人民幣: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清單,詳見《房地產交接清單》(附件二)。

第二條

該房地產產權現狀爲以下第___種:

1、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或者被查封、被非法佔用及其他產權爭議,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2、該房地產處於抵押狀態,賣方承諾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還清借貸,辦妥註銷抵押登記手續。

3、該房地產處於抵押狀態,賣方需委託擔保公司擔保或者由買方融資贖樓的,須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內向擔保公司和代理方指定人員出具公證委託書,辦理贖樓手續,買方應予協助。完成贖樓後,應將房地產證原件託管於代理方或者買賣雙方約定的擔保公司作爲辦理過戶手續之用。擔保公司擔保或者由買方融資贖樓的協議另行簽訂。

第三條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爲以下第___種: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於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交予買方。

第四條

該房地產所附着的戶口,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基數按日萬分之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第六條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爲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買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如果由代理方代收定金,則買方將定金交給代理方時,視爲賣方已收買方定金。

第七條

爲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並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首期款中預留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作爲交房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辦法爲下列第___種:

1、交由代理方託管。

2、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由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

第八條

按照國家有關法規、政策規定,買方需支付的稅費項目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需支付的稅費項目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政策原因須繳納新的稅費的,按以下第___方式處理:

1、由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

2、買賣雙方同意由___方繳納。

任何一方不按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買賣雙方同意直接支付房款的,雙方約定由買方直接存入賣方的銀行帳號。賣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約定第三方監管的,監管方式爲第___種:

1、由買賣雙方指定的銀行進行監管。戶名: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

2、由代理方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帳號進行監管。戶名: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

3、由買賣雙方指定的律師事務所進行監管。戶名: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

資金監管協議由買賣雙方及監管方另行簽訂。

第十條

買方按下列第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1、非銀行抵押付款

買方須於珠海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出具房地產過戶回執的當日支付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買方須於領取新的房地產權證的當日支付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2、銀行抵押付款

(1)買方須於珠海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出具房地產過戶回執的當日支付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2)買賣雙方須於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銀行或者銀行指定借貸服務機構提交抵押借貸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或者銀行指定借貸服務機構辦理借貸審批手續,抵押借貸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借貸金額爲準。

銀行承諾發放借貸少於申請借貸金額的',買方應在支付首期房款時一併補足其差額。該款項買方應支付至第九條買賣雙方指定的賬戶。

第十一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爲基數,按日萬分之___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買方逾期付款超過___日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賣方應當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煤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三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1、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基數按日萬分之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賣方延遲交房超過___日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賣方退還買方交付房款並按該房地產總價百分之___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車輛保管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不足部分買方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十五條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收件回執由___方持有。該房地產證由___方領取。該房地產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交給買方。

第十六條

買賣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二部分代理服務

第十七條

代理方提供如下服務:

1、接受買方購房委託併爲買方提供房地產信息,陪同買方看房,促使買賣雙方成交,並根據賣方授意代收定金,簽訂認購等有關協議;

2、對買賣雙方當事人資格、房地產產權信息的合法性進行查驗;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地產權屬、現狀、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4、接受賣方售房意向委託併爲賣方聯繫合適的買方;

5、促成買賣雙方進行交易,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接事宜;

6、提供銀行抵押借貸、贖樓事項的諮詢服務;

7、介紹或者推薦按揭銀行及按揭服務機構;

8、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價、付款方式等);

9、對買賣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期限、應繳納的稅收、費用等事項提供諮詢、代爲辦理手續的服務;

10、按約定對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監管提供服務或者介紹監管機構;

11、提供市場調查、廣告宣傳服務。

第十八條

簽訂本合同時,代理方預收買方稅費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預收賣方稅費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此款按國家規定以實際繳納稅費數額結算,憑國家稅務、財政出具正式票據多退少補。

第十九條

代理方在簽訂本合同的當日收取買方代理佣金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收取賣方代理佣金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房地產產權過戶,則此代理佣金無需退還,因代理方原因導致的除外。

第二十條

1、買賣雙方(含親屬、近親屬、委託人、代理人、代表人、承辦人等)利用代理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私自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者另行通過其他物業代理公司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買賣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代理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佣金。

2、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代理方可要求賣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佣金,並可要求賣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賣方並應承擔代理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

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賣方應向買方支付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賣方並應承擔買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

3、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代理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佣金,並可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買方並應承擔代理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

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買方應向賣方支付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買方並應承擔賣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

4、因代理方過錯或者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代理方應向買賣雙方退還已經收取的費用和佣金,並向買賣雙方分別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二十一條

甲方除送固定裝修外,另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不得變更或者單方解除。代理方在權益不受損的情況下,不得干預買賣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合同他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___日內向合同他方提供證明。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通訊地址即爲送達地址。

當事人除直接送達外,可以短信、郵件、傳真、信函、公告等方式送達。

以短信送達時,手機號碼爲:賣方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代理方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三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三)。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份。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三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選擇如下第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買、賣雙方及代理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

買方:

____年__月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9

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受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產權屬於甲方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委託給乙方作獨家銷售策劃及代理銷售事宜達成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作爲產權屬於甲方的 項目的獨家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機構,乙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以甲方名義對外獨家代理銷售本項目。

委託項目位於XX市 ,土地使用權證書號 ,總用地面積167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22464平方米,容積率:5.8 ;其中委託銷售部分總建築面積6600平方米;

項目詳細指標資料作爲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後指標以政府規劃審批指標爲準),項目詳細指標資料甲方於合同簽署當日提供給乙方;項目銷售房號、確認的價格表等銷售文件資料甲方於距開盤日30天前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及代理的順利實施。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銷售代理期限爲: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託銷售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後對外公開發售開盤日起8個月止。(開盤日是指甲方在項目所在地主流宣傳媒體上第一次發佈開盤廣告確定項目開盤並正式對外銷售之日)

2) 代理期滿後雙方再行協商後續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違約情形出現,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2、 乙方的銷售工作在甲方工程進度、營銷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下開展:

a. 銷售中心(售樓處)完成並具備現場銷售條件;

b. 實體樣板房、看樓通道等現場包裝完成並具備展示條件;

c. 項目整體廣告推廣費用(報紙廣告、戶外廣告、電視/電臺/網絡廣告等)不低於其銷售總金額的1%。開盤前廣告投入不低於整體推廣費用的30%。此項目整體廣告推廣費用由甲方分階段實施,具體實施方案和各階段費用額度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

三、 甲、乙雙方權責

1、 甲方權責: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提供所委託項目之開發建設法定文件、所有權法律批文複印件,提供項目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文件資料,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承諾依本款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完全真實,並承擔因上述資料的承諾所產生的對本項目客戶的一切責任。

2) 甲方按本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期限按時交付房屋;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時間爲客戶辦理房屋產權證。

3) 對委託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4) 甲方協助乙方制定整體銷售策略,承擔有關策劃、宣傳推廣、廣告、售樓資料及樣板房、售樓現場包裝等所需的各項營銷推廣費用。甲方承擔購買本項目物業的客戶使用信用卡及消費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購房款而產生的銀行之手續費。

5) 甲方按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執行方案確保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清理、樣板房及售樓處的裝修、包裝佈置、辦公設備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開盤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備項目開盤條件;甲方承擔售樓處的電話/網絡初裝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日常運營費用;爲客戶提供必要的看樓交通工具。

6) 合同正式簽署後,甲方應在本項目合作期間的推廣宣傳品(含樓書、摺頁、戶外廣告、媒體以及各種形式的廣告載體)上和營銷活動中標識“策劃代理:武漢德思勤”字樣。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傳本項目。

7) 甲方委派專人配合乙方的銷售工作,負責收取首期購房款、與客戶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並辦理相關的各項購房手續。負責在正常銷售過程中與有關銀行簽訂按揭支持協議,能爲購房客戶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8) 甲方對於乙方提出的有關策略方案負責審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儘快研究回覆。除雙方有明確商定的情況以外,其回覆時限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

9) 甲方在乙方銷售人員進駐諮詢處或售樓處前,須向乙方提供蓋章確認的關於項目具體內容統一說辭的項目介紹資料;在項目公開發售前提供蓋章確認的價格表及房號表;甲方每次價格調整或實施新的優惠措施等須向乙方提供蓋章確認的執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執行。

10) 本項目具體銷售週期、銷售均價、各階段銷售計劃見本合同附件。

11) 甲方按時與乙方結算代理費,如有拖欠須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千分之五計付滯納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2) 非乙方之行爲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3) 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者委託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本合同所指相關物業。

2、 乙方權責:

1) 乙方承接甲方項目營銷代理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工作內容,並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保密。

2) 在簽署本合同書後10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交《營銷策劃報告》,開展系統營銷策劃實施工作;並根據市場的變化調整並制定售樓方案和宣傳推廣計劃,經甲方認可決策後組織實施。

3) 乙方與甲方在委託範圍內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派專業人員參加必要的本項目相關單位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爲甲方提供意見和建議。

4) 乙方在項目重要銷售階段,如各種展示活動、新聞發佈會、酒會、展銷會、開盤等爲甲方提供活動方案,協助並配合甲方籌備組織、實施上述活動。

5) 乙方派駐銷售團隊進駐銷售現場開展客戶諮詢、接待、跟蹤、銷售等工作,並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負責項目銷售現場的日常管理工作,樓盤現場接待、客戶追蹤、認購預訂、成交等合同簽訂前的銷售工作。

6) 乙方負責管理銷控表,組織好樓盤銷售工作,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一定數量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

7) 甲乙雙方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與甲方溝通,乙方工作人員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並每週向甲方提交銷售進度報告,供雙方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8) 乙方對每個銷售單元的代理責任在客戶繳付首期購房款時即告結束,但須協助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督促業主提供按揭資料。若因甲方原因導致客戶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則乙方之代理責任於客戶簽訂認購書時結束。

9)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在結算日按時與甲方結算代理費。

10) 乙方的銷售策劃權及代理權不得轉讓。

四、 代理費及結算方式

1、 代理費取費標準:

乙方提供獨家策劃代理服務,乙方對委託銷售代理並已售出的單元, 每月根據委託物業完成的銷售任務(銷售率)按2.0%—2.5%的代理費率標準不分段補差收取代理費,如下:

銷售率(按面積計算)

50%以下(不含50%)

50%(含50%)—70%

(不含70%)

70%以上

(含70%)

代理費率

2.0%

2.1%

2.5%

2、 乙方每月應收代理費計算公式爲:每月應收代理費=累計售出單元總成交金額×代理費率-已收代理費

注:

a. “銷售率”指實際售出單元面積與當期委託可售單元總面積之比例,銷售率的售出單元計算時間以客戶與甲方簽署認購書的時間爲準。當期代理費率根據當期銷售率確定;

b. “售出單元” 指客戶已繳納首期購房款並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物業;當月售出單元的代理費結算時間以客戶與甲方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時間爲準。

c. 不分段補差代理費收取是指,銷售率每提升至較高的階段,按高階段代理費點數支付累計銷售額的代理費差額。如:當銷售率超過70%時,之前的代理費按照2.1%標準收取的售出單元,按已售出單元2.5%標準將差額補回支付乙方。

3、 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預留及返還:

a. 如乙方當月銷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則甲方將乙方當月應結算銷售代理費預留。如下壹個月乙方超額50%完成階段銷售任務,則上壹個月的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預留應由甲方在結算日100%返還乙方。超額完成的任務可以累計到下壹個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於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後十個工作日內100%返還此部分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所有累計預留部分。

b. 甲方將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人民幣貳拾萬元整在每月甲乙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中分期預留。每月預留部分不超過當月應結算代理費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於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後十個工作日內100%返還上述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預留部分。

4、 結算時間:每月20日爲代理費結算日,甲方自結算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算代理費。

5、 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完成階段銷售任務,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 銷售獎勵: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於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後十個工作日內另行支付乙方銷售獎勵人民幣伍萬元整,且每提前銷售計劃壹個月再額外獎勵人民幣貳萬元整。

7、 若客戶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的定金雙方各取50%;若客戶在交清首期房款後悔約,定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應的代理費。

8、 凡是在代理期內已交齊定金、簽署認購書,並在乙方銷售代理期

結束後30日內支付首期房款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物業,甲方於代理期結束後35日內支付乙方應收代理費。

9、 乙方收取甲方費用,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相應稅費,並向甲方提供相應正式稅務發票。

五、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需嚴格遵照執行,否則違約方要賠償因此對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時,雙方應及時通報並協商,而不視之爲違約行爲。

3. 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需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

4.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如委託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或自行銷售本合同相關物業,或者因股東變更、產權交易等原因導致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物業產權主改變乙方無法繼續銷售本物業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費外,還應支付乙方經濟補償費用人民幣伍拾萬元,並承擔因此對已交定金客戶造成損失的各項責任。6. 乙方完成項目開盤前所有籌備工作,因甲方原因導致本項目未能正常開盤對外銷售並導致雙方解除合同關係的,甲方補償乙方人力成本等損失人民幣叄拾萬圓。

7. 因甲方自身原因延遲完成合同約定的項目工程進度和權證取得時間、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設備和裝飾材料標準施工等甲方責任,延誤銷售計劃完成的由甲方承擔。

8. 甲方在兩年內不得以高薪、提職或其他物質條件錄用乙方的服務本項目的乙方工作人員。甲方如果違反本協議,應賠償乙方已支付給該員工24個月的平均工資總和。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仍需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工作人員包括:乙方的在職人員、包括但不僅限於和乙方有勞動合同關係,或者正在爲乙方完成某一項目的臨時工作人員等。)

9. 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提供給第三者。

10.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提出終止合同時,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派人於通知日起14日內完成辦理相關結清款項、解除合同等手續。

11. 雙方同意,當雙方公司發生股權變更或者更名時,本合同效力自動順延。

1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房地產代理合同10

合同編號:

簽定日期: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位於,佔地約平方米,以開發商業住宅爲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項目的整體廣告策略、創作及執行等有關事項,本着爲甲方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廣告服務的原則,雙方在平等協作、友好互利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合同範圍爲該項目的商業住宅部分,不包含商圈部分)。

一、服務項

乙方向甲方提供項目的整體廣告策略、設計創作及執行等全程廣告服務,具體服務工作範圍如下:

1、協助甲方做好廣告推廣的日常工作。

2、常規服務範疇:

(1)總體策略方案

其具體內容包括:

A、市場分析

B、品牌策略及定位

C、整合傳播方案

(2)各階段的媒介建議

(3)影視以外的其它平面廣告的創意、撰文設計和實行等,包括報紙廣告、車體廣告、路牌廣告、宣傳單張、摺頁、展板、圍牆、戶外展板、樓書、DM、銷售資料等。(僅限於平面設計,不含建築外立面圖、效果圖、戶型圖等繪製工作)

(4)影視廣告:創意、撰文、代理髮布等

(5)售樓部的平面包裝設計、樣板房的戶型牌、社區內功能牌等平面包裝設計

(6)公關促銷活動的策劃和監控和執行

(7)針對目標消費者進行適當的市場調查(定性分析)

(8)項目視覺系統的設計補充

3、主動選擇使用對甲方房地產項目廣告宣傳有利的第三方資源。

4、乙方以月爲時間單位對項目的宣傳工作成效及競爭對手狀況(包括競爭品牌的廣告樣稿收集及分析)進行客觀總結,並提交甲方;甲方有權利及時指出乙方不足,並要求乙方進行相應的改進和調整。

二、服務期限

1、乙方爲甲方提供廣告服務的期限起至日止,總服務期爲。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廣告業務所需的各種技術性資料(包括產品知識)及市場資料,並應對提供資料負責,如因資料有誤而引起的糾紛,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及各單項合同要求的付款時間和金額及時支付有關款項;

3、甲方對乙方下達工作要求必須以書面的

4、甲方對乙方提供服務的工作成果應指定專人及時審覈並確認,人員變動時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接甲方之業務,應盡職盡責爲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策劃、設計等業務,同時乙方須確保乙方員工爲甲方資料保密;合作結束後,乙方應交回一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銷售、數據等資料。

2、乙方應組成相對固定的服務人員,爲甲方提供專業的廣告策劃創作服務,乙方應保持服務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變動時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乙方所提交的創意表現及工作成果必須經甲方簽字確認後方可實施;

4、乙方所需各種由甲方提供之資料應提早向甲方預約索取;

5、由於乙方創意、設計引起的第三方糾紛由乙方負責。若該引起糾紛的文字及圖片資料由甲方提供,則該責任由甲方承擔。

6、代理期間,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之競爭對手的廣告代理工作。

四、服務方式

1、甲方將具體的營銷計劃和工程進度計劃給予乙方後,乙方應根據甲方項目的開發、銷售進度以及實際需要,及時向甲方提供與開發、銷售進度和實際需要相適應的廣告服務具體方案。

2、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由雙方高層共同參與的例會(在甲方處召開),評估當月廣告效果,以指導未來的.廣告策略,同時配合市場變化修整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每週一次工作例會,以確定甲方工作要求和乙方服務進度計劃。因實際需要,甲、乙雙方都可要求召開會議,召開會議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會議過程,乙方應制作會議記錄,乙方在1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送達甲方。

3、廣告投放後,乙方應進行廣告效果跟蹤,必要時經甲方同意下,交由專業市場調查機構進行廣告效果評估,由乙方負責監控,調查所需費用由甲方與市調機構結算。

4、乙方應隨時應甲方要求提供最新的媒體價格、收視率、發行量等。

五、服務費用

(一)、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爲:項目基本服務費。

1、項目基本服務費:

項目固定服務費爲人民幣貳仟整(¥30,000,000.00)(含稅金)。

2、上述費用已包括了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工作範圍的所有費用。

3、影像短片、租片、噴繪製作、掃描、輸出/打樣、樓書印刷、促銷活動中的各類製作項目等第三方製作費用,甲方委託乙方實施媒介發佈、公關活動和監督第三方製作所發生的費用等均包含在甲方支付乙方的項目基本服務費之內。

4、甲方確認的市調項目以及媒介相關資料的購買,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向第三方支付。

5、由第三方印刷及製作的物料,乙方提供設計彩打稿一份及光碟盤兩份。

(二)、甲方應於每月的10日之前支付上一月的服務費。

七、知識產權:

1、按國家著作權法規定,乙方爲完成本協議書約定工作範圍的一切策劃方案、平面設計及創作作品方案的著作權均爲甲方擁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著作權費用,但乙方享有署名權。

2、乙方在合同期結束後,有把項目的創意、製作內容參加評獎的權利,所獲得的獎勵歸乙方所有;在合同期滿一年後,乙方擁有將策劃方案對外公開的權利,但不得用於第三方項目。

3、所有由乙方提供、由甲方確認的創意概念、創作作品、文案、影視故事版本、調查研究資料及其相關資料的版權均屬甲方所有。

4、乙方與乙方創作人員如因本項目創作而發生著作權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一切法

律責任,並不得改變甲方擁有著作權的權利。

八、保密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資料爲甲方商業祕密,甲方須向乙方說明商業祕密的內容和保密期限,乙方簽名確認,對於確認爲商業祕密的資料,乙方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如因乙方泄密造成損失,甲方有權立刻解除本協議並索賠直至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2、合作期間乙方不得將任何已經甲方通過及確認但未付實施的策劃及創意方案向第三方透露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則因此而造成任何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解除協議的條件

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的,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該方予以及時糾正,如該方未能及時糾正,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提出解除協議方,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爭議處理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合作雙方一般不得隨意終止全面代理關係及合同的執行,如任何一方希望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違約方將負擔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共識時,可向法院起訴。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付款,經乙方催款,甲方逾期達十天仍未支付時,乙方有權立刻終止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

此協議履行過程中,因發生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不能預見之不可抗力事件,以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可以免除責任;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在事件發生後五天內通知對方。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以書面形式另行處理。合作期間書信、傳真件等往來正式文本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蓋章)

日期:

乙方: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蓋章)

房地產代理合同11

甲方(被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以下稱該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定義

1.1.代理銷售,是指乙方依照訂立的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乙方以房地產開發商的名義對外銷售該項目項下房屋,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服務費的行爲。

1.2.銷售底價,是指本合同書中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一房一價表》中的對外最低銷售價格。

1.3.銷售溢價,是指在代理過程中超出了原確認的銷售價格,超出部分的銷售價格爲溢價。

1.4.銷售成交總金額,□是指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中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

□是指開發商與客戶簽訂《認購書》中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

二、代理銷售項目的概況

2.1.項目名稱:(暫定名),本項目名稱變更並不影響本合同之效力。

2.2.項目地址:位於省市區路。

2.3.項目類型:□普通住宅□別墅□商業□寫字樓□其他。

2.4.乙方受託代理銷售該項目,代理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批准的全部可售建築面積共約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積約平方米,可售商鋪面積約平方米。具體詳見甲方提供的價目表(即《一房一價表》)。

2.5.該項目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房地產權證、預售許可證等文件,甲方於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爲分銷代理銷售。雙方明確,甲方授權乙方爲銷售代理商負責代理銷售該項目項下房屋。

3.2.代理銷售期限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3.代理期限屆滿,雙方視具體情況再行協商後續合作事宜,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四、聲明和保證

4.1.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1)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證該項目及項下房屋合法產權且權屬清晰,具備合法的預售或銷售條件,且完成相應上市預售或銷售之相應手續,並應乙方要求將相關證明文件於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代理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編:

1)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能力;

2)乙方應甲方要求將相關證明文件於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甲方權利:

1)有權確定該項目宣傳口徑,審定對外發出的書面信息資料。

2)有權決定及調整該項目及項下房屋的單位售價。

3)有權決定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文本條款內容和補充條款的內容,並簽署該合同。

4)有權收取購房定金、購房首付款等購房款項。

5)有權指定貸款銀行。

6)有權監督乙方整個代理銷售過程。

5.2.甲方義務:

1)製作物業模型、透視圖、樓書、售樓處、樣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樓時使用,並承擔相關費用。

2)提供該項目的戶型平面圖、裝修標準、各戶型銷售面積、商品房預售合同範本等相關文件及宣傳資料。

3)提供價目表(即《一房一價表》)。若銷售信息變動時,甲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負責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的簽訂蓋章和合同登記、銀行按揭、產證辦理等工作,並委派財務人員負責收取定金、房款及開具收據或購房發票。

5)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屋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或房屋質量存在問題,所發生的法律風險、糾紛與賠償和其他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6)據實確認乙方的代理銷售業績,並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六、乙方權利與義務

6.1.乙方權利:

1)本合同一經生效,乙方即成爲經甲方授權的該項目的代理商,該項目項下房屋若成功銷售,有權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收取代理服務費用。

2)處理該項目對外客戶聯絡和安排相關銷售業務,有權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及甲方認可的宣傳口徑下對客戶進行銷售推介工作。

6.2.乙方義務:

1)發佈房源信息,尋找合適的購房者,盡力促進該項目銷售。

2)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斡旋,協助甲方與購房者洽談,促成交易。

3)協助甲方簽署該項目的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並協助對購房合同條款向認購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釋。

4)按照甲方提供的該項目及項下房屋銷售信息進行銷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購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對所介紹客戶的成交價格及其它相關交易信息保密。

七、客戶確認方式及有效期

7.1.客戶的確認方式:

乙方推介或組織的客戶且已產生購買意向的(即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文件及交付定金),應由甲方授權代表、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客戶共同簽署《客戶確認單》,即該客戶視爲乙方推介成功的客戶。

7.2.客戶的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期內已經甲方確認的乙方介紹之客戶依然有效,若該客戶在履行期外最終成交購買該項目項下房屋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八、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8.1.雙方約定代理服務費的計算方式如下(合同委託銷售期限內):

乙方銷售完成標準爲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證明買賣關係已經成立的合同後,甲方應依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由現金獎及佣金兩部分組成,按套計算。

現金獎按每套房屋爲________元計算。

佣金按照每套房屋的銷售成交總金額的____%計算,即佣金=該套房屋的銷售成交總金額×______%。

8.2.代理服務費支付條件:

1)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證明買賣關係已經成立的合同後,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現金獎。

2)客戶採用一次性付款的,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後,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的全額佣金。

3)客戶採用商業或組合貸款或分期付款的,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且首期房款(不低於貸款銀行發放貸款要求的首付比例)到達開發商賬戶後,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的50%佣金;剩餘50%佣金於客戶辦理完貸款手續並銀行放款至開發商賬戶後支付至乙方。

8.3.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代理服務費按月結算,即每月對上月內代理銷售成功的房屋按照8.1、8.2標準結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結算清單,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對結算清單進行審覈,經甲方書面確認後乙方提供代理服務費的發票;逾期不書面通知乙方的,視爲對乙方提供的結算清單已審覈確認。

3)甲方應當自收到發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每期應付的代理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4)甲、乙方各自按照國家的有關稅收規定負擔相關稅費。

九、客戶退房及購房違約的情況

1)若客戶原因導致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終止或解除的,客戶的定金被甲方沒收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違約金的50%作爲代理服務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2)因甲方原因導致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終止或解除的,則視爲乙方銷售成功,甲方應按照第八條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務費,但是再次出售該套房屋的,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終止或解除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則乙方不得收取代理服務費。

十、費用和獎勵

1)客戶看房的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發票或憑據於產生後1個月內支付至乙方賬戶。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本合同的變更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2)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但雙方應履行相關義務。若需續約的,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確認。

3)若乙方提前完成代理事項的,本合同自乙方完成代理事項並經甲方確認之日起終止。

4)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解除手續。

5)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出現下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a.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存在嚴重欺詐、隱瞞行爲,足以影響甲方聲譽和形象的;

b.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非法向客戶收取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款項,足以影響甲方聲譽和形象的。

6)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出現下列情況,乙方可解除合同:

a.甲方不依約支付代理服務費用的;

b.該項目及項下房屋權屬不清或質量存在問題或不具備合法的預售或銷售條件的。

7)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的,雙方應在終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內結清代理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發生違約情形,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如逾期30日未支付,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支付應付代理服務費30%的'違約金。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因一方違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不免除違約一方的賠償責任。在本合同代理期內,若任何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應向對方按未銷售物業銷售底價確定的總金額的_______支付合同違約金。

4)任何一方對於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可免責,但必須採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並應向對方提供證明。

十三、授權代表及通知

13.1.授權代表及其職責

1)甲、乙雙方確認以下地址及授權代表作爲聯繫地址與收件人: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銷售過程中,凡需甲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任何文書,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確認書》、協議等乙方提交的文書,均由該授權代表協調、辦理、簽署。該授權代表簽署的文書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甲方變更授權代表應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視爲未變更。

2)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銷售過程中,凡需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甲方提交的文書均由該授權代表協調、辦理、簽署。該授權代表簽署的文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變更授權代表應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爲未變更。

13.2.通知

任何方發生聯繫地址變更都應當及時以掛號郵件方式通知對方,任何一方均應積極履行義務,變更方不通知對方造成相應後果的,變更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向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掛號郵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上述地址或變更後的地址,在寄出5個工作日後,將視爲已送達收件人;如以快遞的方式送達該等文件或通告,於投遞快遞當日將視爲已送達收件人,於對方接到一方發出的變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該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爲準。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文件或通告,送至該地址也視爲已經送達。

十四、爭議解決及其他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授權代表簽署的須經公司追認。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所規定之內容與本合同所規定之內容相抵時,以補充協議所規定之內容爲準。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自雙方蓋章後生效。

十五、附件

下列文件應被認爲是組成並理解和解釋爲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客戶確認單》

附件二《一手佣金對賬單》

附件三《一房一價表》

附件四甲乙方權利證明文件及項目營業執照、預售許可證

甲方:乙方:

20年月日20年月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理商確定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指定乙方爲銷售代理商。

第二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新建的寓、住宅、商鋪),銷售面積共計平方米。

第三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自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合同約定情形外)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代理或自行直接銷售。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銷售價格

1.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所有樓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xxx元/平方米。

2.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商討制定,製作銷售價目表進行銷售。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有權靈活浮動。

3.項目銷售達到總面積的%時,則甲方一次性給予乙方50萬現金作爲銷售獎勵,馬上兌現。

第六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萬安榮寓項目銷售基價以上部分。銷售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同(購房意向書)違約而沒收的定金,歸屬於乙方。

3.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商與客戶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收取首期房款後,需向乙方支付約定的銷售代理費,乙方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

4.若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繳付首期房款後違約和按揭後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乙方只收一次代理費。

第七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1.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乙方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打。

第八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第九條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上海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則支付乙方的違約金。

2.若開發商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開發商除應付清乙方已銷售額的代理費用外,還應支付未銷售面積代理費用的20%作爲賠償乙方的違約金(未銷售面積代理費按每平方米xxx元計)。

3.若乙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應支付已銷售面積代理費用的10%作爲賠償乙方的違約金。

4.若開發商不按時支付乙方的銷售代理費用,每逾期一日,乙方收取開發商應付款項的1‰滯納金。

5.開發商不得與乙方接待的客戶做私下交易,若發生此類情況,開發商應賠償乙方應得的代理費用。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13

開發商:

諮詢公司:房地產諮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項

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在 項目,規劃許可證號爲號,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以下簡稱本項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諮詢公司爲開發商在 (地區)委託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商,開發商不得在 (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權限

諮詢公司代理開發商對本項目的宣傳、策劃、銷售等一切對外活動,必須以開發商名義進行,並在本合同約定或開發商批准、授權範圍內行使代理權。

三、代理責任

諮詢公司在開發商授權範圍內的一切代理活動,由開發商承擔民事責任。諮詢公司未經開發商授權或超越代理權限的代理行爲,由諮詢公司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四、代理期限

自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經過工程質量驗收並可交付使用後三個月止。

五、代理計劃的實施

諮詢公司對項目進行的宣傳、策劃、銷售等活動的計劃書及所需費用預算應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開發商,經開發商同意、批准後方可實施執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諮詢公司負責組織銷售人員隊伍,在開發商提供的銷售中心完成前臺現場銷售工作(即所有需與客戶聯繫溝通的工作)。前臺現場銷售工作包括現場接待客戶、簽署《商品房購房協議書》(又稱《訂購書》)、引導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及《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等。

諮詢公司應委派不少於2名的項目管理人員到達現場辦公,保證與開發商工作人員的溝通與協商,完善前臺現場銷售工作。

2、開發商應委派不少於3名的工作人員完成後臺簽約及辦證工作。後臺簽約工作包括收取訂金、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收取房款、協助銀行簽署《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證》等工作。

3、開發商負責提供銷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潔工作人員和相關費用。銷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諮詢公司負責統籌管理,雙方工作人員按統一的管理制度進行工作。

4、甲乙雙方設置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對銷售工作進行調控。

七、代理費用

1、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按諮詢公司實際代理銷售的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百分比提取,具體百分比按以下條款規定執行。銷售代理費由開發商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自開發商取得具體單元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經開發商書面批准對外銷售之日起至該單元交樓爲銷售週期,若開發商未書面批准對外銷售,則銷售週期順延。在開發商書面批准具體單位對外銷售並正式開盤至該單元封頂,諮詢公司銷售的銷售面積應達到該單元總面積的 %,如諮詢公司達到以上銷售率,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提取。(否則,代理費率相應減少0、05%,即1、15%。)如諮詢公司在正式開盤至封頂時達到 %的銷售率,代理費相應增加0、05%,即1、25%。

3、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以代理期限內商品房實際成交均價情況確定如下:本項目的住宅銷售均價不能低於3650元/m2,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按以上第2點具體銷售率調整代理費比例)提取。開發商按照具體單元的銷售,按以下約定給予諮詢公司獎勵:

商品房銷售均價在3650元/m2以上,在3650~3800元/m2範圍內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按以上第2點計算,超出3800元/m2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用按超出部分總金額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內,諮詢公司代理銷售商場、車位,其代理費用按銷售總額的1、2%計算。

八。代理費用支付

1、開發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商與客戶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收取首期房款後,需向諮詢公司支付銷售金額1、2%的銷售代理費,諮詢公司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間諮詢公司應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點完成代理工作。

開發商每月8日前與諮詢公司結算上月的銷售代理費用,諮詢公司在收到開發商的代理費用後一個工作日內應向開發商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2、甲乙雙方每月8日前結算的銷售代理費用均以上月的銷售總額1、2%提取。關於諮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超額完成的計提比率和超出規定均價所計算的提成金額在合同期內的最後一個月內結清。諮詢公司應同時向開發商辦理代售資料移交。

3、若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繳付首期房款後違約和按揭後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開發商所有,諮詢公司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諮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費。

九、銷售定價

1、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商討制定,並由開發商確認。諮詢公司按照經開發商確認的銷售價目表進行銷售,諮詢公司無權自行調整銷售價格。如諮詢公司銷售價格低於開發商書面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則低於開發商定價部分應由諮詢公司補足。

2、開發商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及諮詢公司制定並得到確認的促銷優惠措施方案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十。項目總體營銷費用的控制

1、本項目總體營銷費用按總銷售額的3%爲控制原則,由開發商負責支付。諮詢公司制定的整體營銷執行方案的費用預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雙方均應在高效、經濟的原則上對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科學地運用。諮詢公司制定的廣告宣傳推廣方案、公關活動方案、促銷活動方案等費用預算和開發商提議使用的相關營銷費用都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並書面批准方可做爲總體營銷費用控制的標準。

3、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包括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路牌及戶外廣告牌、公關促銷活動費用、銷售物料製作和印刷、銷售中心現場佈置及維護、模型製作、現場和後臺與銷售業務相關費用、現場辦公費用及保安和清潔費用等。

十一、雙方設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有需要時對銷售工作進行適當調整。雙方應配合對方的工作,一切以銷售爲重,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爲買家辦理所有購房手續。

十二、開發商責任

1、開發商應向諮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開發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和開戶銀行帳號;

(2)開發商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香格里拉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書、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複印件。

(3)關於銷售代理本項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裝修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銷售(測繪)面積、規格、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諮詢公司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購房訂購書。

以上文件及資料,開發商應於正式對外銷售15天前向諮詢公司交付齊全。

2、開發商應積極配合諮詢公司的銷售工作,負責提供銷售中心和看樓專線車等設施及銷售辦公設備。

3、開發商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向諮詢公司支付有關費用。

十三。諮詢公司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諮詢公司應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訂分期營銷策劃執行計劃;

②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做好廣告宣傳、策劃等;

③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④在開發商與客戶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授權諮詢公司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同(訂購書)。

⑤諮詢公司不得超越開發商授權向購房者做出任何承諾,否則由諮詢公司承擔一切後果。

2、諮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開發商提供的項目特性和狀況向客戶做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

3、諮詢公司應信守開發商所規定的銷售價格,未經開發商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諮詢公司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計價收款。如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元),甲乙雙方應具體協商,做個案處理。

4、諮詢公司在樓盤促銷期間,應每天向開發商口頭報告一次當日的銷售情況,每週一次書面彙報客戶反應及銷售進度情況供開發商參考。

5、諮詢公司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應定期(每月一次)向開發商提供詳細的工作總結及市場分析、市場預測報告。

十四。違約責任

1、若開發商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開發商除應付清諮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用外,還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___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爲賠償諮詢公司的違約金。

2、若諮詢公司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__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爲賠償開發商的違約金。

3、若開發商不按時支付諮詢公司的銷售代理費用,每逾期一日,諮詢公司收取開發商應付款項的1‰滯納金。

4、開發商不得與諮詢公司接待的客戶做私下交易,若發生此類情況,開發商應賠償諮詢公司應得的代理費用。

5、諮詢公司在代理過程中,無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的行爲,諮詢公司應承擔有關責任。

諮詢公司銷售失控造成的損失,由諮詢公司全部負責;若諮詢公司串通炒房,開發商有權作出相應處罰及追究相關責任。

6、諮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未經開發商同意收取訂金或房款,不入開發商帳戶的,除退還房款外,還應向開發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違約金。

7、若諮詢公司不顧開發商利益,擅自更改開發商提供的一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樓盤售價、優惠條件)等違反本合同行爲,開發商可即時終止本代理合同,造成開發商的經濟損失,由諮詢公司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8、若諮詢公司在設定的銷售週期內達不到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銷售率時,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沒收諮詢公司合同保證金;但諮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要付清。

十五、合同的終止、解除或變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終止。合同終止後,雙方應協商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合同有關的經濟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如需修改、補充或變更本合同內容,必須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開發商:二份;諮詢公司:二份,以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2、履約過程中雙方發生的爭執,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策劃或銷售本項目而產生的一切知識產權屬開發商所有。

4、甲、諮詢公司均應保守在代理活動中知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開發商:諮詢公司:

房地產諮詢有

限公司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房地產代理合同14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陽辦事處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陽辦事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在自願的基礎上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銷售代理事宜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地址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路______號,佔地面積約爲___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爲

________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准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代理權限

1、甲方委託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營銷策劃、銷售代理工作。

2、雙方約定,合作期間甲方對本項目不得自行銷售或交第三方銷售。

3、乙方有權利在基礎價格上提高價格,形成每套房源的銷售表現價格,並可以給予客戶一定程度的優惠(但優惠價格底限不得低於雙方約定的該房源的基礎銷售價格)。

4、甲方在實際銷售中不可單方面提高銷售價格,否則,在乙方未完成銷售任務的情況下負責承擔項目銷售人員的工資。

第三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限結束時,

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同期限事宜,並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四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按期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在“正式銷售”前,按乙方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五證文本及圖紙以及可使用的立面、鳥瞰、效果圖等,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爲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整合工作提供方便。

3、甲方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工作對接,加強溝通。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及營銷計劃。

4、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及時提出修改意見,並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5、合同簽訂後,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6、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以及招商工作所需證件及合同文本,並在乙方銷售人員進駐案場2個月內取得銷售經營權的合法證件,否則按月額外支付乙方________萬元基本運營費用。

7、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牆、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燈)、模型、效果圖、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含銷售人員派單)、電臺廣告、電視廣告、報紙雜誌廣告及軟性文章的委託製作費及發佈費等與本項目招商、銷售有關的第三方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託製作及發佈合同的談判由乙方完成。

8、自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工作人員將在90日內入場,甲方需在合同生效90日內完成售樓處的`裝修及其他配套設施,如未能如期完成將在第91天起由甲方負責支付乙方案場人員工資,直至入場工作。

9、本項目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因引入外埠之商戶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0、甲方預留或自留房源將直接納入乙方銷售任務量,並按照房源數量向乙方支付基礎代理費。

11、甲方負責銷售及招商工作中文本合同的審查、備案登記工作,並派財務人員在售樓部負責收取樓房銷售款項。

12、甲方負責項目後期運營中的經營管理工作及前期相關準備。

第五條:乙方負責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相關條款向甲方收取有關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4——5人的項目核心小組進行本項目的全程服務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與甲方密切聯繫,加強溝通。

3、甲乙雙方合作簽訂後,乙方應立即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七日內首付款仍未到賬,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賬爲止,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

4、乙方應本着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剛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並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

5、自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提交項目整合推廣營銷策劃方案。

6、乙方應組織項目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雙方經理級人員參加。

7、乙方應制定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並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

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後方可執行,乙方應負責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佈或製作的工作。

9、在合同履行期間所有客戶乙方有義務負責簽約,甲方應予以配合。

1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VI印刷上,乙方爲全案營銷代理公司,並且乙方有權標註乙方公司名稱和商標識別。

11、乙方在完成合同銷售總平方面積的90%,即視爲合同履行完畢,乙方有權撤場。

12、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傢俱、辦公用品(電腦、打印機、複印機、電話、電視、音響、飲水機、擦鞋機、看房汽車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項目小組人員工資及提成由乙方負責。如果需要在外地設置招商部(銷售部),其人員所產生費用雙方另行協商,以合同附件明示。

第六條:銷售任務的確定

(結合工程情況以及廣告投入費用情況,雙方再行商定)。

第七條:代理服務費用及結算方式

1、前期項目啓動資金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項目啓動資金________萬元整。

2、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雙方約定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本項目代理服務費,分爲基本代理費和溢價分成、銷售獎勵三個部分:

2、1基本代理費

雙方約定按套計提,乙方每銷售一套房源應提銷售房款額_______%的基本代理費。凡簽定預定房協議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即視爲成交,甲方按該房源總房款計算支付給乙方基本代理費。商業部分統一按_______%計提,乙方協助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2、2溢價分成

雙方約定本項目的平均價格爲元_______/平方米,以此制定具體房源的基礎價格,銷售中超過基礎價格部分的房款視爲溢價部分,分成比例爲____:____,即甲方得_____%,乙方得_____%。

2、3銷售獎勵

乙方在每期項目推廣、整合銷售過程中,如成績突出,甲方應在每期銷售完畢後、給予乙方公司獎勵,第一期______________萬元,第二期_______萬元、第三期_______萬元,項目全部銷售完畢後給予乙方總獎勵_______萬元。

3、結算方式

甲方須每月5日前以現金或轉賬的(人民幣)形式向乙方統一結算上月的代理佣金及相關的服務費。

4、補充

1、若客戶在簽署合約後毀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並按甲:乙=____:____比例雙方分配。

2、甲方確認乙方整體、策劃、整合、推廣、銷售該項目,甲方不得隨意自行銷售或委託第三方銷售。

3、在本合同期內,如甲方原因(工程質量、交付標準、交付延期、承諾未能兌現等)造成客戶退房,乙方已收取該套房屋代理佣金不予退還,銷售業績不予扣減。

4、本項目推廣名和實際名稱的改變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保密條款

1、在項目服務過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項目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外界泄露。

2、甲方對乙方的方案和計劃原稿不予認可,並在合同履行期間沒有采用,不得將其創意泄露給他人。此後甲方如果又私自採用的,一經發現,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相關費用。

第九條:知識產權的約定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爲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設計方案,甲方按約定支付給乙方相關的代理佣金後,同樣享有著作權。

第十條:不可抗力和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簽署後發生的、本合同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後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災害(如地震)、惡劣天氣(如颱風)、戰爭、恐怖行爲、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項目進度的延誤。

2、因不可抗力產生的合同履行暫停、延遲、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減輕其影響。同時雙方應立即協商,決定將合同延期執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責任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或違約,應承擔責任並支付另一方違約金:五十萬元。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簽約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爲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合同1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 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_蒙自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蒙自, 新建的 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乙方銷售的總建築面積具體以雙方簽字確認的實際可銷售面積爲準(具體面積以預售許可證爲準)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至項目交房並辦理完產權證及土地證劃分爲止。銷售週期爲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自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蒙自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準(附一表爲準),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上下15%。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住宅項目價目表總成交額的1.5%,(包含項目推廣費用)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三七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乙方提供正式發票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 代理費的結付:代理費的結付:一次性付款的客戶以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且全部房款到甲方帳戶爲準。銀行按揭客戶:以客戶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 交齊首付款、提交按揭資料,並經銀行審覈通過放款後的7個工作日,甲方結付代理費給乙方。

3、乙方應在次月的5日前將上月的銷售業績確認交給甲方報備,甲方應於10個工作日內審覈確認完畢,並於審覈確認完畢後的`7工作同內發放代理費給乙方。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 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

(3)關於代售的 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向乙方交付齊全。

2、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 住宅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1)甲方應派駐財務在銷售現場收取客戶繳納的房款及相關費用。

(2).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9)乙方負責辦理交房及辦理客戶產權證及土地證相關事宜。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 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應配合甲方財務收取客戶應付款項,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