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承包經營合同範文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承包經營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承包經營合同範文5篇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茶園承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甲方位於畝。該茶園位於,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乙方承包經營期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三、甲方每年收取乙方承包費/畝,收費日期爲每年的月日之前。

四、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必須提供乙方經營茶園的合法手續。

2、甲方必須提供種植茶園的新技術。

3、甲方對乙方經營有監督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必須守法經營。

2、乙方必須種植和維護茶園,如需要更新茶園須經甲方同意。

3、甲方必須提供種植茶園的新技術。

五、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必須守法經營。

2、乙方必須種植和維護茶園,如需要更新茶園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不得損毀茶園改作他用。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轉包茶園。

六、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由雙方協調解決。

七、甲乙雙方單位或負責人變更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八、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甲方其所有的山塘承包給乙方,用於養殖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畝承包給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爲:養殖,但乙方可以適時以合理的方式調整和優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爲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據。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魚塘。

2.享有承包魚塘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魚塘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據需要自主決定轉包或調整養殖結構或魚塘用途。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爲每年 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爲 。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爲: ,支付時間爲 。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 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爲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覈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爲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和爲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爲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爲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商、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爲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爲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爲: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爲: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爲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爲____萬元,其中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爲____萬元,其中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爲____萬元,其中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____年爲____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爲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爲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爲本研製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覈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爲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機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覈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覈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爲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發包方如認爲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範圍按____勞字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爲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爲生產發展基金。

第十九條、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覈,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總額的____%.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爲止。

第四款、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第六款、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爲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綱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爲,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爲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爲,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爲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爲協議書》),均爲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發與本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或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經營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稅後承包金(遞增)包乾。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數額:

承包方按_________(遞增)___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時間按_________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爲人民幣_______元。風險保證金、保函須以銀行不可撤銷、被承包企業可以單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業留利部分: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__%,獎勵基金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通過清產覈資,發包時,被承包企業的總資產爲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爲______元人民幣,流動資金爲______元人民幣。

2.承包期間淨資產應保持或增值總額不低於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年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

3.企業資產的維護:設備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_____%。

4.閒置資產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5.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6.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技術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爲_________;_________年爲_________元;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者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註銷等批准和登記手續;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並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 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抵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7.應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據實向發包方董事會報送企業的財務報表;

十、承包經營期間,企業債務的安全線爲當年承包利潤的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間對企業原有人員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