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工勞動合同

臨時工勞動合同:按勞動者是否在編,勞動合同可分爲正式工勞動合同和臨時工勞動合同。臨時工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在編制定員外與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訂立的勞動合同。適用於從事短暫的、臨時性工作的工人。 合同編號:NO. 臨時用工勞動合同 (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

臨時用工勞動合同

臨時工勞動合同:按勞動者是否在編,勞動合同可分爲正式工勞動合同和臨時工勞動合同。臨時工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在編制定員外與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訂立的勞動合同。適用於從事短暫的、臨時性工作的工人。

合同編號:NO.

(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務)

甲方:

乙方:

**局集團有限公司監製

**年*月

勞動合同書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甲方註冊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省 市(縣、區) 鄉 村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自願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類型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簽訂勞動合同: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生產(工作)內容和生產(工作)、地點:

(一)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生產(工作)任務內容爲: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 標準工時制度。即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每週工作( )天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 )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 不定時工時制。即經甲方單位機關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3. 綜合計算工時制。即經甲方單位機關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爲 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臨時工勞動合同:按勞動者是否在編,勞動合同可分爲正式工勞動合同和臨時工勞動合同。臨時工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在編制定員外與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訂立的勞動合同。適用於從事短暫的、臨時性工作的工人。 合同編號:NO. 臨時用工勞動合同 (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

四、勞動報酬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工資支付執行以下第( )種方式:

(一) 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爲 元。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周、日、小時)。

(二) 實行計件工資制,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計件單價爲 元。

(三) 其他支付方式:

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其工資收入不得低於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