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彙編五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土地出租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出租合同彙編五篇

土地出租合同 篇1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流轉土地登記表》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爲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爲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着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縣醫藥**總公司

乙方(承租方):**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國務院《關於 促進流通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商務部提出在全國農村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目標是構建順暢的農村現代商品流通網絡,把現代商品流通理念引入農村,切實解決農民消費“不安全 ”、“不方便”、“不實惠”的問題。這項工程,已成爲國家“十一五”發展的專項規劃,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措施之一。

乙方是“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實施企業,計劃在**鎮開辦一座鄉級直營超市,服務於當地羣衆,需要租賃甲方所屬**醫藥**分公司院內空閒地,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一、租賃標的物:

1、甲方向乙方出租用於開辦鄉級直營超市的場地面積大約664平方米。同時

提供院內庫房兩棟*間,不作爲租賃標的物,無償由乙方使用**年。

2、進院大門及通道、水井、廁所雙方共用,維修費和衛生費,雙方共同承擔。

二、期限及日期:

1、租賃期限叄拾年:**************

2、其中有一棟庫房*間,因現在佔用,於XXXX年十月底交付乙方使用,每延期一月,租賃期無償順延一個月,依次類推。

3、合同期滿後,乙方如繼續經營,應提前3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準於續租,費用可調整。

三、用途:

乙方自行投資,在該地方建設一座直營超市,且具有經營權和房產處置權。

四、租賃費及付費方式:

1、前**年每年租賃費爲*萬*仟*佰元,後*年每年租賃費爲*萬*仟元。

2、前**年的租賃費**萬元整,分兩次付清:合同簽訂後付*萬元,施工放線時付清餘款。

3、合同滿**年後,乙方再次付給甲方後*年的租賃費***萬元整。

五、幾項具體事宜:

1、甲方給乙方提供用電、用水的方便,乙方按實際抄表數付費,價格按國家規定執行。

2、合同期限滿後,乙方若不能繼續經營所建超市,根據年折舊率5 %計算**年後的殘值協商處理給甲方。

3、甲方所提供的*間庫房,同時無條件歸還甲方。**年內,庫房如需維修,由乙方承擔,不能維修和繼續使用時,可提前歸還甲方。

4、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方便,協調外圍關係,確保乙方正常建築施工和經營。因建築施工引起的政府職能部門和當地村組收費,由甲方承擔。相關批准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遵守所在地的鄉規民約,積極維護安全、穩定。

六、法律責任:

1、本協議不因雙方負責人的變更、不因企業改制而變更或終止及解除。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門一份,乙方法律顧問一份。

土地出租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鄒莊鎮鄒埠村 組 地 長、 寬 畝 (以實際丈量爲準)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種植,用於設施農業鋼架大棚建設。今年秋天一定要建鋼架大棚。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租金爲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在國家調整糧食價格時,以調整的比例及土地市場價調整,採取現金支付,第一年的土地租金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給甲方,以後的土地租金乙方應於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先交款後使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地用於設施農業的鋼架大棚建設,制止乙方損壞承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甲方有權要求在規定時限內由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應爲乙方提供良好的生產環境和社會環境,積極保護乙方合法收益權。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應及時兌現本地發展設施農業方面優惠政策。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在承包和開發的土地上建造鋼架大棚,用於農業生產,並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關於發展設施農業方面的優惠政策。在開發的水面中,用於特種水產養殖。

2、乙方在承租地塊上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權利。

4、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徵用、佔用時,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租金。

6、承租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需要繼續租賃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先承租權。

7、乙方在承包期限內將承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可以對外出租部分鋼架大棚或水面,乙方享有收益權。

8、乙方無需向原承包戶承擔任何支付租金的義務,原承包戶直接和甲方結算租金等相關費用,原承包戶和當地農戶與乙方無任何經濟和物質上的牽扯,如有牽扯全部由甲方負責承擔。

六、承包合同到期後乙方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壞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新開發出來土地的,未用甲方規定建設標準鋼架大棚或溫室大棚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每年在規定時間內不按時限交納土地租金的。

4、不守法經營損壞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5、在租期內違反甲方規定種植其它作物的,土地租用金拒退。

八、違約責任

1、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需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1%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租金的1%承擔違約金。

5、乙方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6、乙方在承包期內,中途拆除鋼架大棚的視爲違約。甲方有權追回已享受的政府補貼,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向市、鎮兩級人民政府的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國家提供的支農惠農政策性補貼由甲方或發包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有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分別報村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5、在生產經營中,如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爲彌補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乙方可自願參加農業保險。

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住址:聯繫電話:簽約日期:簽證意見:鑑證人:負責人:鑑證單位:(簽章)簽證日期:

乙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住址:聯繫電話:

土地出租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爲更好地利用自有的閒置土地,發展商業,將自有的一塊空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特簽署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基本情況

1.1 上述土地位於廣東省東莞市東城區,居於柏洲邊市場與柏貿商場之間,具體位置見附件。

1.2 上述土地所使用土地的四至爲: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佔地面積約爲 平方米(詳細資料見附圖)

第二條 物業之用途

2.1 上述物業之用地明確爲商業用地,不能做爲工廠或工場等用地,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土地用途,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一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甲方將上述物業租賃給乙方使用 年(大寫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期限屆滿,如乙方或其指定的企業/或承接人仍希望優先承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在乙方書面提出續租申請後,續租的期限及租金可再行約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由乙方承租。

租賃期的延長必須符合當時法律的規定。

3.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意出讓物業產權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企業/或繼承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費用及其他相關事宜根據當時情況另行協商。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

4.1乙方應付給甲方的租金爲每平方米爲 元,土地租金合計爲 元(大寫爲 元),前上述租金不含稅。

4.2投標者先交伍拾萬元作投標保證金,中標後須即時簽約,否則視爲違約,將該保證金充作違約金支付予甲方。

4.3乙方必須在簽約後一週內將約定租金中的首期貳佰萬元先支付甲方,不得超期支付;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合同,且乙方交付的保證金伍拾萬元充作違約金支付予甲方。其餘租金應於簽約後的一個月內全部清,若超期支付的,逾期支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日萬分之四的滯納金。

4.4 乙方原交納之保證金伍拾萬元可抵作租金,可在乙方支付至只剩餘伍拾萬元租金時抵付。

4.5 乙方所收之款項用東莞市東城柏洲邊社區居委會收款收據開票。

第五條 甲方物業產權手續的辦理

5.1上述合同項下的土地因未辦理產權證,乙方自行辦理有關證照,甲方只能協助和提供有關證明,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物業的交付

6.1物業按現狀交付。

6.2乙方對甲方依據本條所進行之交付,除因爲產權糾紛可以提出異議外,不得提出其他瑕疵抗辯理由。

第七條 乙方義務

7.1保證物業的使用狀況符合國家法律關於商業用地的要求,符合政府及當地居民對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要求。

7.2如果乙方根據實際使用需要,需在現有土地上新建或改建建築物/或固定設施的,在建設設計方案完成後,應經過甲方的審覈,經甲方審覈同意的,再報請政府主管部門審批。

7.3任何建設項目的進行必須獲得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才能施工,且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和市政府關於“四清理”規定的要求城市佈局和消防安全必須作好建築物四周下水落石出道貌岸然工程式和四周路面工程。

7.4乙方所建造的建築物南北兩邊不能跳出,前面只准跳出兩米,原人行道不能疑義變,人行道北寬餘7米,南寬6米,人行道平水不能提升,不能佔用。

7.5本合同履行期間,有關市容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到社區居委會購買垃圾桶、垃圾車及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垃圾的清運,垃圾必須按社區居委會的要求堆放。

7.6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因經營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7.7 乙方因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及其上建築物而由政府有關部門向乙方依法收取的工商管理費、稅收、水電費、衛生費等其他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之協助義務

8.1因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沒有辦證,乙方自行辦理有關證照,甲方只能協助和提供有關證明,一費用由乙方負擔;

8.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與當地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

8.2協助乙方搞好與當地居民的關係。

8.3協助政法機關,維持乙方正常經營所需的良好治安環境。

第九條 甲方對物業權屬的承諾

9.1保證本合同項下租賃給乙方使用的物業,甲方擁有合法產權。

9.2因本合同項下物業之產權產生爭議的,概由甲方負責解決。

9.3如因物業權屬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賠償之義務。

第十條 徵收及補償處理

10.1合同期間,如果本合同項下的物業被政府依法徵收,則本合同自行終止;其補償按如下方式解決:

地上建築物,包括設備在內的固定資產和可移動資產歸乙方所有,徵收拆遷的補償除土地的補償歸甲方外,其餘歸乙方享有。

第十一條 地下資源及埋藏物

11.1根據法律規定,地下資源及埋藏物屬國家所有,因此,雙方約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擅自開發物業所屬土地的地下資源,在建設過程中,發現埋藏物的,應依法上繳甲方處理。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2.1如發生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可依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承接約定

13.1合同期間,甲方出讓物業產權給第三人的,甲方必須通知乙方,第三人必須保證能繼續履行本合同及今後基於本合同而簽署的所有補充協議/或附件。

13.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後財產歸屬

14.1合同期滿,在本合同項下之土地上形成的固定資產(包括由乙方建設的建築物及拆遷後使用價值/或市場價值接近於零的附着物)歸甲方所有。

14.2所有因審批所獲得的權益無償歸甲方所有。

14.3所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註明應歸甲方所有的權益,乙方或本合同乙方的承接方必須無償協助甲方辦理權益過戶/或更名手續。

14.4如雙方未能就繼續使用事項達成新的協議的,屬乙方所有的,可搬遷的設備及各類非固定資產,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後三個月內搬遷完畢,逾期,視爲無償贈予甲方。

第十五條 不可分割條款

15.1本合同中的某一條款如被法院裁定爲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被依法終止執行;但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15.2本合同在取消被終止執行的條款後,其餘條款對雙方仍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任何一方根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有權請求違約方賠償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16.2履行合同不符合簽約目的和要求的一般違約行爲,均須承擔此給守約方造成之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7.1雙方在履行協議中,如產生糾紛,均應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17.2如存在協商解決不了的情形,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東莞市人民法院審理。

第十八條 文 本

18.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自雙方均簽定之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待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爲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並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着誠實、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 租賃土地的: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 縣 鎮______村____ 畝土地(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

總面積:_____畝 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爲___年,農村承包土地出租合同範本。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三、 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四、 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准後開發、利用。

五、 相關稅費繳納

(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二)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合同範本《農村承包土地出租合同範本》。

六、 其他事項聲明

(一)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如遇政府徵收或徵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賃期限租金。

(五)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爲無行爲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爲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爲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二)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九、附件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覈查。

社意見(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人: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