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轉讓墓地合同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耕地轉讓墓地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耕地轉讓墓地合同

甲方(租賃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____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a;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作爲依法成立和備案的合法主體,受甲方各土地承包人的委託,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與乙方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

一、流轉土地的面積與流轉方式

甲方以租賃的方式,將所轄區域內1920.488畝耕地流轉給乙方。流轉土地的實際面積以實地測量面積爲準(實地測量面積詳見附件1)。

二、租賃期限

該耕地總租賃時間爲20________年。租期爲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後根據國家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順延,順延至承包人重新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爲止。順延後的租賃價格、遞增比例及支付方式按原合同執行。租期以土地租賃協議簽訂之日起正式開始計算。

三、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租賃價格

該耕地租賃價格爲每畝每年度1500元人民幣;從第________年度起,該耕地租賃價格每畝每年度遞增80元人民幣。

(二)租用耕地交接時間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用耕地正式移交乙方。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該流轉耕地租金________年一付。第________年度流轉耕地租金支付方法:自在該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將第________年度流轉耕地租金,劃撥到甲方指定賬戶上。從第________年開始,乙方於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法定節假日順延)一次性付清當年耕地租金。

四、地上附着物的處置

地上附着物的處置和補償另行簽訂協議。

五、水庫、地下暗河和地下資源的使用

1.該租賃耕地地塊內的放羊橋水庫、地下暗河爲甲、乙雙方共同使用。甲方將放羊橋水庫的提灌設備一套移交給乙方。移交後的管理、維護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保障甲方在灌區範圍內的生產生活用水,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不改變水庫、地下暗河基本功能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對其進行景觀和使用功能的提升改造。

2.地下資源按國家的法律、法規使用和處置。

3.乙方每年向德馬社區大德馬村小組支付15000元的水庫公用資金。

六、甲方應履行的手續

1、該租賃耕地地塊涉及多個承包方的,甲方應當取得每個承包方授權委託書,委託甲方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甲方將授權委託書複印件交付乙方。

2、該租賃耕地地塊屬集體經濟組織的,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甲方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簽字同意函交付乙方。

3、甲方負責將本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交____縣農業局備案。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分別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上述租賃耕地享有合法權益。

2.對租賃耕地的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該租賃耕地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和法規合法利用。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4.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積極支持、配合乙方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協調好雙方的關係,協調解決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矛盾,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5.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和應用。

6.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村民到乙方就業。

7.按時將收取的耕地租金支付給各土地承包人,不得截留、扣繳土地流轉費。

8.不得再次把土地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依法享有所承租耕地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有權對所承租的該耕地進行流轉。

3.依法在承租耕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4.如果承租耕地被國家依法徵用,有權獲得所投入建設的基礎、配套設施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相應補償;同時不再支付被徵用耕地面積的租賃費。

5.在本合同履行期滿後,享有對承租耕地所投入建設設施的處置權。同等條件下,對該租賃耕地享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6.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繳納租賃費的義務。

7.同等就業條件下,有優先向甲方提供就業機會的義務。

8.依法享有各級政府提供的與生產、經營相關的項目補助以及政策性補貼和服務。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變更或解除書面協議後,方可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因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核心人員的變更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三)如果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合同的轉租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將承租的耕地轉租給第三方。轉租時要簽訂轉租合同,但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內容。

(二)一旦發生轉租,甲、乙方雙方仍按本合同約定內容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十、違約責任

(一)如果甲方不按期完全交付土地或者乙方不按期完全支付土地流轉費,每逾期一天,按當年土地流轉費總額的3‰支付對方違約金。

(二)甲、乙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直接經濟損失,同時再支付對方________年的耕地租金作爲違約金。

(三)若甲方未按時支付耕地租金給各土地承包人而生產糾紛,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元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四)若乙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擅自改變租用耕地用途或者給租用耕地的耕種功能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後,由乙方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以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當地人民政府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建設徵用該租賃耕地,乙方有權享有徵用方對該承租耕地上建築設施、附着物的補償費用及其它相應的補償。

(二)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果繼續租賃關係,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如果乙方不需繼續租賃該耕地,應在租賃期滿前處理完地上附着物,按期歸還土地給甲方。

(三)履行《宜良九鄉農業文化城堡項目用工培訓暨輔助性生活補貼方案》的內容(詳見附件2)。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____縣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