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租賃合同彙總六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租賃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租賃合同彙總六篇

租賃合同 篇1

甲方(車輛牌照承租人)

乙方(車輛牌照出租人)

乙方取得北京市《個人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具備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北京車輛牌照租賃給甲方使用。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提供一臺發動機號爲 車架號爲 車輛;乙方負責提供一套北京市車輛牌照。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相方便的原則,協助對方做好有關工作,其中甲方負責購買汽車及購買保險事宜等相關事宜,乙方負責辦理好車牌正常使用等事宜。

二、租賃期限及價格:本協議所載租賃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租賃費用:租金每月 元。該協議簽訂7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個月租賃費¥ 元(人民幣 元整)。本條所載租賃價格,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變更:

1.提出變更人需在該期協議到期前一個月提前提出變更要求;

2.租賃價格變更期限爲下一期協議期限;

3.相鄰兩個協議期限租賃價格變更比例不得超過15%;

4.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形成書面協議;

三、雖然上述車輛(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依法登記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權利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

四、車輛牌照租賃期內上述車輛產生的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並處理。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與乙方無關。

五、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爲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五十萬)因任何事故給第三方(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及其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乙方沒有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也可以向甲方追償。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好車輛牌照,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七、租賃期內如甲方取得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乙方應全力配合辦理車輛過戶相關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時間。辦理過戶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將之前收取但未履行協議月份的租賃費用在過戶手續完成7日內退還給甲方,乙方只取得實際發生月份的租賃費用。

在甲方未取得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前,乙方因各種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至少三個月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解除合同,款項按本條前款所述處理。

八、租賃期滿前壹個月,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續租問題。若雙方同意續租,需重新簽署租賃協議。若一方不同意續租,經雙方協商無果租賃期滿後,甲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甲方應全力配合

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收回車輛牌照,車輛的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簽字認可後所形成的書面材料具有本協議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日 期: 日 期:

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逸新空氣淨化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賃甲方逸新空氣淨化器,配置包括:

以下簡稱租賃逸新空氣淨化器。

二、起租時間: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退租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逸新空氣淨化器押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每天。如續租,請提前3天通知甲方,並重新辦理租賃手續。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將調試正常的逸新空氣淨化器交付乙方使用,十公里內免費接、送設備上門。路程超出十公里部分由乙方按_________元/每公里承付(包括接、送),累加在第一個月租金中支付;

2.租賃期間,逸新空氣淨化器出現非人爲硬件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內24小時(_________外48小時)內免費上門更換或維修服務;

四、乙方權利:

1.租賃期間,逸新空氣淨化器出現非人爲物理故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接報修電話後_________內24小時(_________外48小時)免費上門維修;

2.乙方在租賃30天內,如購買逸新空氣淨化器,可享受以租抵售,租賃款可全部用以抵用產品價格,30天以上的租賃款按正常租賃期費用計算,需要額外支付。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對所租賃逸新空氣淨化器及配件應妥善保管並保持清潔。如配件不全或損壞,所損壞配件按零售價賠償;

2.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及時將逸新空氣淨化器退還甲方。如續租,則需重新辦理續租手續;

3.乙方不得擅自拆開逸新空氣淨化器,否則按逸新空氣淨化器零售價賠償。

六、違約處理:

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所租賃逸新空氣淨化器硬件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零售價賠償已損壞逸新空氣淨化器配件,並可直接在乙方押金中扣除。有關協議的雙方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向當地法院提請訴訟。

七、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補充協議亦屬於合同的一部分。

八、其他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3

  要防範這些漏洞與欺詐,我們應該這樣做:

1.訂立租賃合同前應儘可能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信息。

訂立租賃合同前應對對方的法律地位、經營範圍、資信狀況以及履約能力、商業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如當事人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可以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並且可以通過對方同行業或相關企業進行了解。

2.對於租賃合同中的條款,制訂應儘量詳盡明確。

在訂立租賃合同中當事人應注意如下事項:

a.合同條款應當儘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條款不能遺漏,否則易出現糾紛。

b.對合同字句應當認真斟酌,字句表述應清晰具體,避免模棱兩可,易產生多種解釋的語句出現。

c.在租賃合同中,對於租賃物的使用、租賃物的維修保養應當予以明確規定,以避免出現糾紛。

d.在租賃合同中制訂明確的違約條款及賠償數額。

e.爲避免合同欺詐,當事人可以附加一些條款,如,擔保條款、附期限條款、附條件條款等,以保證合同順利履行。

f.訂立租賃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的應採用書面形式,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爲不定期租賃。對於不定期租賃,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遇到問題時,我們可以採取下列補救的措施來減少或挽回損失

1、對出租人不按期交付租賃物致使承租人無法實現合同預期的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2、對技術要求較高的出租物,出租人應交付有關使用說明、裝配圖紙、操作規程等,這些在制訂租賃合同時就應加以明確約定。

3、租賃物上存在權利瑕疵,第三人對租賃物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免交租金。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交付,逾期不交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擅自改變租賃物現狀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如徵得出租人同意並因此增加了租賃物的價值,返還租賃物時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定開支。

6、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7、對利用押金進行合同欺詐的防範辦法。

在租賃合同訂立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儘量避免風險,而主要工作都應在合同訂立前進行。出租人一般希望承租人能提供押金或擔保並希望金額能與租賃物價值相當,以防止合同欺詐的發生。承租人則希望不交押金或少交押金。對出租人來說除要求承租人提供一定數額押金外,還應對承租人的身份情況、資信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以免損失。對承租人來講,則應對租賃物的價值有清楚瞭解,根據不同情況在租賃物價值範圍內決定押金的多少。

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坐落於上海市_____區________村_____號______室(以下簡稱該物業)

二.租賃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金:每月租金爲___________元整,每______月一付,付租日期爲每期間應付日的前拾天,第一次在合同簽字生效日起付,計_____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其他費用:租期所發生的水、電、煤氣、寬帶由______支付,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清掃費由______支付。

五.押金:該物業內部設施押金爲___________元整押金不可轉爲房租。

六.乙方同意履行下列條款:

1.租房用途爲________。若利用該物業從事非法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已付費用不退。

2.保持該物業內部(包括裝飾及固定裝置)和有關公用部位整齊清潔(正常損耗除外),不得擅自改變該物業任何結構。

3.如因使用不當造成該物業固定裝置、設備或任何物件損壞(正常損耗除外)由乙方負責修理,或更換或賠償。

4.按期付清上述應付費用,如逾期則應每天加付月租費的1%作爲滯納金,逾期十天則作爲自動終止合同處理,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或分租他人,違者乙方應支付甲方一個月房租。

七.甲方同意履行下列條款

1.確保按時將該物業及其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

2.該物業設施如非人爲因素受到損壞,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相關費用。

3.如乙方無違約情況,則在租賃期滿並清帳的當日退還押金於乙方。

八.租期滿前壹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需續租通知對方,乙方對續租及房屋轉讓享受優先權。

九.租期滿時,乙方應在當天內將該物業交還給甲方,乙方留置物品,除經雙方約定外,均由甲方處置。

十.雙方對合同本內容,非經雙方同意理應代爲保密。

十一.違約責任,任何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條款,應有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爲_______元)。

十二.租賃期間若有糾紛,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約定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物業內部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電煤抄見數:水________,電________,煤________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附在此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各執一份,簽字有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 日

租賃合同 篇5

A公司系主營房地產開發業務的企業。現A公司決定將其經營的M中心商場的地下一、二層以租賃方式開辦“東方傢俱廣場”,即將M中心商場地下一、二層約18000平方米的經營面積出租給60戶生產傢俱的客戶(以下簡稱“租戶”),並分別與租戶簽訂各自獨立的租賃協議,以確定每年固定的租金收入。爲保證及時、足額收取租金,及能通過租戶的營業額對其償付能力進行判斷,A公司擬採取統一代收貨款,將扣除租金後的代收貨款返還給租戶。上述租金收入中包含A公司提供場地應收的場地租賃費、B物業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所收取的物業管理費。(B物業公司爲A公司提供包括地下一、二層在內的全部商場的物業管理服務,A公司全額支付B物業公司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故A公司向租戶收取的物業管理費不再轉付給B物業公司)。C公司因參與東方傢俱廣場的管理方案的制訂、高層管理人員的派駐,按有關協議約定,A公司需向C公司支付相關的品牌及管理費。按照與C公司的合同約定,A公司擬打出“東方傢俱廣場”的廣告宣傳牌,進行形象宣傳和商業推廣活動。請分析案例中各合同中存在的涉稅風險及應對策略?

合同中隱藏的涉稅風險

① A公司與C公司簽訂管理合同的涉稅風險

A公司與C公司簽訂的管理協議,容易使人理解爲C公司提供給A公司品牌傢俱市場的管理經驗,並派遣高級管理者前往A公司開辦的傢俱廣場協助A公司付諸實施,C公司依約向A公司收取品牌及管理費。這樣A公司在賬務處理上必然體現支付“品牌使用費”等類似的支出,加之A公司對經營傢俱廣場業務採取了統一收款的結算方式(爲了保證租戶能將通過東方傢俱廣場銷售的傢俱收入全額在M中心商場的統一結算櫃檯進行結算,A公司擬自招工作人員,負責各租戶的傢俱買賣),從而證明其經濟行爲是一種自營行爲.而非所謂的租賃行爲。若以此類推.可得出結論.即A公司目前收取的全部租金收入相當於本環節經銷傢俱所取得的增值收入。依增值稅稅法的有關規定.A公司應就租金部分按17%的增值稅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② A公司與租戶簽訂租賃合同的涉稅風險

A公司與各租戶簽訂的所謂“租賃”合同,即便主管稅務機關等部門認定A公司的此種經濟行爲是租賃業務,那麼依據現行營業稅法的有關規定.A公司依合同約定向租戶收取的管理費,就屬於租賃行爲的價外費用。按稅法規定.不論該價外費用所有權是否歸A公司所有,也不論該價外費用收取時開具的是何種發票及賬務上如何覈算,均應併入租金收入的營業額一起繳納營業稅。由於A公司需將傢俱廣場的物業管理費會同商場其他部分的物業管理費支付給B物業管理公司,這樣也會使A公司的計稅基數增加,雖然企業所得稅不會增加,但會增加其營業稅稅負,造成收入與成本同時增長。同時.按這種方式簽訂的合同也會使這部分管理費存在重複納稅問題:既在A公司繳納了稅款.又計入B公司的營業收入並納營業稅。由此可見,作爲自營行爲的流轉稅稅負要重於作爲租賃行爲的流轉稅稅負。顯然,A公司目前按租賃業務經營的思路是正確的,但必須使得租賃行爲從合同到實質運作經營能夠完全吻合。否則,A公司會面臨較大的涉稅風險。

通過合同的正確簽定實現節稅的分析

①改變A公司與C公司的協議內容及運作模式

如果要消除主管稅務機關等部門對A公司自營行爲的誤解,A公司必須改變現有的與C公司簽約的主體身份,應以承租A公司場地的60戶租戶代理人的身份與C公司簽訂傢俱廣場經營過程中品牌及管理費收取的相關合同。在實際運作中,也應由60戶租戶分別向C公司支付上述款項。爲便於操作以及節約成本.可由A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予以協助統收統付,但發票仍由實際收取款項的C公司分別開具給各租戶。如此操作的結果是,A公司不再在賬面上體現支付C公司“品牌及管理費”支出,減少了自營業務的嫌疑,同時.也相應降低了A公司向租戶收取的租金額。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A公司改變與C公司的協議內容及運作模式,能有效降低A公司的營業稅稅負。

②改變A公司與B物業管理公司的物業管理費支付模式

爲進一步降低A公司的營業稅稅負,可改變現有的支付B物業公司物業管理費的模式,將地下一、二層傢俱廣場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通過合理的分配方法分解到每一租戶,由租戶直接向B物業公司交納上述物業管理費。A公司向租戶收取的租金收入雖然會相應降低,但也減少了直接向B物業公司支付的物業管理費用,所以並不會影響其利潤。然而,隨着收入的減少相應的營業稅計算基數也會減少,進而降低了營業稅稅負.最終會使企業的總利潤有所增加。

分析結論

將現由A公司統一向租戶收取的租金收入分解爲三大部分:一是A公司純粹提供場地所收取的場地租賃費:二是合作伙伴C公司爲60戶租戶搞好傢俱廣場經營所提供的品牌及管理部分取得的

費用:三是B物業管理公司爲傢俱廣場的60戶租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收取的物業管理費。租戶將對A公司支付的租金,轉變成分別對3家公司支付相應費用,儘管增加了租戶支付租金的手續,但可以通過手續費返還等方式予以解決。如此,既可較大幅度地降低A公司的整體稅負,同時又能規避前述租賃與自營的歧異給A公司帶來的潛在涉稅風險。

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和地方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場所的坐落、面積、設施及用途

1、乙方向甲方租賃 路 號物業(以下簡稱“場所”),總建築面積約—爲 平方米,其中半地下室面積爲 平方米(具體位置詳見平面圖)。該場所需乙方自行裝修設計及添置設備(乙方總投資費用不得低於 萬元)。

2、乙方承諾在上述租賃的場所僅用於從事“洗浴休閒中心”項目之用。在沒有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任意改變場所的用途。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自xx年月日(暫定,以實際接受日爲準)至xx年月 日止,共計5年。

2、5年期滿後,裝修殘值歸甲方所有,乙方可將設備帶離。

3、若乙方5年期滿後願意續約,甲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續約。

三、租金

1、在簽訂本協議書後 日內,乙方須向甲方交納 萬元的定金。

2、甲方同意在xx年 月 日前向乙方移交場所,乙方進行驗收。乙方開始營業後,定金 萬元轉化爲場所正常使用及按時交納租金的保證金。租賃期滿,乙方交還所租賃的場所,甲方在 日內退還保證金。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交還的場所有缺損,甲方可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價款,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補足。

3、租金費用:

(1)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一年(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爲 萬元/年。

(2)自xx年 月日起,每年租金費用在 萬元/年基礎上遞增5%。

(3)甲方同意在第一年的租賃期中給予乙方三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即自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爲免租期。由乙方用於裝修、佈置和申辦相關經營手續等,乙方應力爭在免租期屆滿前開始營業。

(4)乙方必須在每年 月 日前和 月 日前支付下一個半年度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須按所拖欠租金的1%支付滯納金;逾期60天不付,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由此而引起的相關法律與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每半年支付租金後,由甲方提供發票給乙方入賬。

四、其他費用

1、該租賃場所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管理費及水費、電費、煤氣費、通訊費等日常經營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在租賃期間爲乙方在場所區域內提供免費的停車場地。

3、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在客房、大堂及酒店內外的廣告宣傳位置。廣告的設計、製作、發佈經甲方確認後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費用,同時乙方自行承擔因廣告而產生的一切義務。

五、場所的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租賃場所及設施的日常維護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應確保該租賃場所內水、電、通訊等各項設施的正常供給。如出現系甲方責任所造成的設施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營業,並且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經濟賠償責任。由於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及業主之責任所產生的諸如斷電、斷水等情況而導致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及經濟賠償責任,但甲方應儘可能事先將有關部門的停電、停水通知或檢修事項告知乙方。

3、乙方在經營中因爲自身的原因造成設施、設備的損壞,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在租賃期間,涉及物業管理內容及費用,由乙方直接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相關協議。

六、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爲乙方開業協助和辦理必要的與場所本身有關的資料和證照,期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獨立、自主經營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例如:與顧客之糾紛、內部勞資關係糾紛、債權債務等,甲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員工的招聘、管理、支付的各類費用等的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3、甲方應給予乙方在本酒店訂房的優惠協議價格。

4、合同期未滿,乙方按合同進行正常經營,但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暫停營業,甲方應免除乙方暫停營業期間的租賃費。

5、甲方有權在以下情況單方面終止協議:

(1)乙方不按協議時間交納租金;

(2)乙方違法經營受到公安機關查處,對酒店造成嚴重影響;

(3)乙方不接受甲方規勸,擅自變更經營場所用途或轉包給他人的,但乙方在股權不少於51%的條件下,租賃該房屋後與他人合作、合股、合夥經營的,不作爲轉包。上述甲方單方面終止協議,視作乙方未履行合約,甲方有權將乙方的保證金扣留,作爲賠償或補償之費用。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及上海市的有關行業法規、制度及相關政府規定等,獨立經營並承擔有關的一切法律責任。

2、合同期未滿,如不屬於不可抗力,而是甲方出於其他原因提出中止合同,則甲方除一次性全額退還乙方保證金及當月剩餘時間相應的租賃費外,並補償乙方經評估後的相應的總裝修費用的損失。

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在確保乙方正常經營情況下對水、電、煤所採取的各項節能規定。

4、乙方應爲甲方的貴賓提供VIP優惠卡(最優惠價格),並提供酒店住店客人優惠價格。

5、乙方在租賃期間,由於經營等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不得擅自對所租賃的房屋進行外立面及結構性更改,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八、協議的解除與變更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但須經雙方的書面確認。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須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若因甲、乙雙方各自原因而導致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則違約方須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及承擔違約責任。

3、本協議的補充或修改,需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補充協議後生效。

九、其他條款

本協議簽訂後,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 申請仲裁。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章後即產生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