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農村土地合同十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農村土地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農村土地合同十篇

農村土地合同 篇1

出賣人(甲方):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甲方保證本房屋無查封、無債務糾紛,無產權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

一、甲方自願將其村證房位於_______市_______ 區______鄉______路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 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 拾_______ 萬_______ 仟_______ 佰_______ 拾_______ 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備註: )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_______元(¥:________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範圍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房產另行出售給第三人。

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其出售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合同簽訂日之後該房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本合同簽訂後,甲方給乙方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和準建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交房之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房屋水通,電通,路通,並無任何質量問題。

八、違約責任

1 、甲方應當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 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逾期超過1 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向乙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2 、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

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

逾期超過1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10%作爲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 、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未按承諾規劃建設或者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4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 、如因規劃部門導致房屋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補償款爲乙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____年__月__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本協議是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本着互惠雙贏的原則進行合作,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合作事宜。

1、 甲方爲乙方耕地進行精細化管理和技術支持,在甲方的託管中產量高於當地平均產量。(自然災害因素造成的減產不在甲方責任範圍)

2、 乙方將耕地 畝託管給甲方管理,甲方收取乙方每畝 元的農業生產資料成本和工時服務費。

3、甲方提供的服務項目包括耕地、播種、除草、病蟲害防治等項目,爲確保穩產、增收所有農業生產資料必須是甲方指定的產品或甲方直接提供的產品,以防誤用僞劣產品影響作物產量。

4、甲方提供的服務項目中不包含農田灌溉,因天氣因素多變農田灌溉費用不便覈算,農田灌溉時甲方可以幫助乙方聯絡灌溉服務隊,對於灌溉的標準和質量有乙方自己驗收。

5、 甲方的服務過程中乙方可以全程跟蹤查看,如莊稼生長過程中因天氣因素出現凍害、倒伏等現象但最終沒有影響產量甲方服務視爲正常。

6、 作物成熟收割時如乙方對產量有疑問,甲乙雙方可以測產,按產量構成要素畝穗數、穗粒數、千粒重進行計算。

7、 莊稼生長過程中如出現被盜、被人爲毀壞、家畜踐踏等因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 乙方田地如因排水不暢通,導致莊稼被水淹沒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因爲排水設施的建設不是甲方能力所能解決的問題。

9、 莊稼成熟之後由乙方自己組織收割,甲方不負責收割,但甲方可以爲乙方免費聯絡收割服務隊伍,儘量不誤農時、提高效率。

10、 乙方將耕地提供給甲方後託管服務費每季作物支付一次不能拖欠。

11、 甲方爲乙方土地託管服務期限不得低於1年。

12、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執行終止於 年 月 日。

13、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村委保存。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農村土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一塊閒地永久性轉讓給乙方使用,並達成如下協議:

1、該宗土地的位置、四至界限及面積,在xx區曼棟老下側,土地面積0。37畝,四至界限,東以排水溝爲界,南以巖罕章橡膠林爲界,西以村集體地爲界,北以巖應醒牆爲界。

2、轉讓方式:甲方將該宗土地永久性轉讓給乙方,即20xx年12月10日直到永久。永久屬於乙方所有,任何人無權改變。

3、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該宗土地轉讓價爲13萬元(壹拾叄萬元整),地上所有橡膠樹及其他樹不作賠償;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後一次性付清。

4、自該合同生效後,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改變土地的使用性質,如建房商業用地等。乙方有權轉給他人承包,出租、轉讓和永久性高價轉讓等。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該宗土地使用權。

5、該宗土地如有糾紛,有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損失的經濟總值賠償給乙方。

6、如國家建設徵用、公路擴大建設徵用,其他企業建設佔用等由乙方負責處理,所有獲得賠償金額多少與甲方無關,

7、辦理該合同的全部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負責辦理該合同的任何費用。

8、該宗土地如果以後國家允許辦證,那麼由甲方負責將該宗土地的使用證辦到乙方戶頭上,乙方協助甲方辦理相關事項,費用由甲方負責。

9、土地四至界限已協議上說明,乙方只能在該宗土地範圍內使用,不得跨越界線避免糾紛。

10、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該合同條款,雙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非法干預乙方對該宗土地的使用權,擅自變更和改變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罰甲方違約金按本合同轉讓費用加乙方後續投入資金之和的50倍賠償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則資金不退還,外加處罰本金50倍的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自保留一份直到永久,村民小組保留一份,村委會保留一份,見證存檔。

1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村小組蓋章、村委會蓋章後生效。

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後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讓方)簽字:

乙方(受讓方)簽字:

村小組(蓋章):

村委會(蓋章):

年月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4

第一章宅基地相關法規及案例

一、農轉非後還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我國實行地隨房走原則,農轉非人員如果仍對原宅基地上的房屋擁有產權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滅失,則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二、未履行法定手續的宅基地被佔用如何處理?

案例:李某20xx年向村委申請一處空地作爲宅基地,村委予以批准單未辦理任何法定手續。李某向村委繳納了2萬元宅基地抵押金,耗資1萬元平地。20xx年初,村委會以李某拖欠魚塘承包款2萬元爲由,將此宅基地又劃分給別人。村委會的做法是否合法,李某能否要回宅基地。

分析:獲得宅基地應向鄉鎮土地部門申請,經審覈後,再由縣級土地部門批准,方能獲得土地的使用權。是以,本案中村委不具有批准權,李某從未獲得土地權,不存在取回的問題。至於李某繳納的宅基地押金,可以基於村委的越權,要求村委會返還,李某平地的經濟損失也可向村委主張,但原則上要按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因爲本身李某應知村委無權批准宅基地使用權,其自身對此存在過錯。另外村委的承包款可通過承包合同的法律關係,要求李某支付。

三、宅基地轉讓

符合特定條件纔可以隨地上房屋一併轉讓,農民非法出賣宅基地的,縣級以上土地部門有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轉讓的條件:

(1) 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集體內部成員轉讓;(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有宅基地但遠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購買宅基地後仍在標準範圍內);(4)轉讓行爲徵得集體組織統一;(5)宅基地不得單獨轉讓,隨地上房屋一起轉讓。

四、在他人的宅基地上建房權益如何分配。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築用房的材料(動產)與他人的宅基地(不動產)發生符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權應歸宅基地所有權人所有,從公平的原則出發,宅基地所有權人應返還或者補償建房人的損失。例外情況,如是租賃他人房屋,已在合同明確約定改建擴建應經房屋所有人同意,否則不予賠償的,原則上尊重當事人約定。

五、房屋拆除後,如何確定宅基地的使用權

1、在原有宅基地範圍內拆除舊房建新房的,不需要重新申請宅基地,但需報經鄉鎮政府根據村鎮規劃等批准。2、農民因搬遷到城鎮或者其他農村經濟組織後,拆除房屋的,村集體收回再行分配。3、國家徵收,由國家行使權利,經濟補償給農民。

六、在宅基地下挖到財寶和文物的處理。

1、公民、法人對於發覺的埋藏物、隱藏物,如果能證明歸其所有,法律政策又可以歸其所有的,應當予以保護。

2、地下文物屬於國家所有,應立即報告文化管理部門,不能私自挖掘古遺址、古墓羣等。

七、現役軍人能繼續使用宅基地嗎

農村戶籍的士兵、初級士官(一級士官、二級士官)退伍後,要重新回到農村去,因此他們並未完全脫離農村集體組織,可以繼續享受分配給其耕地、宅基地的權利。如果是軍官或三級以上士官,退出現役的,稱爲專業,國家給予安置,可以看做是遷移而脫離了村集體組織,村經集體討論,報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後,收回土地重新分配。

八、宅基地互換協議是否有效。

案例:王某和李某將各自擁有土地證書的宅基地進行了協議互換,雙方並未向土地部門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後雙方各自進行了建房,雙方均知道且未提出異議。後李某受鼓動,以未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王某侵佔宅基地爲由訴訟,要求退出侵佔的宅基地,回覆原狀。

分析:王某和李某自願簽訂協議互換宅基地,且已實際履行。現李某反悔,其請求不應得到支持。法院應裁定中止本案審理,司法建議土地部門責令雙方補辦宅基地變更登記後,由李某撤訴。如果李某在土地部門責令期限內仍未辦理變更登記,則法院恢復審理,依據土地部門的決定書,判決互換協議有效,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九、共用宅基地時各方使用權如何行使。

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宅基地共同使用人的任何一方要佔用宅基地建房,必須經過其他共同使用人的同意,否則權利受到侵犯的共同使用人可以視情況要求非法佔用人排除妨礙、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例外的是,如果其他共同使用人明知佔用而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則視爲默認,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方在共同使用的宅基地上修建了其他建築物,又不妨礙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宅基地佔用人可以繼續使用。

第二章土地徵收與徵用

一、在土地徵收過程中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

政府的徵地公告發布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二、死亡人員能否成爲徵收補償費的分配對象。

在徵地前死亡的人員不能作爲安置對象。在徵地後死亡的人員,應當計算在徵地安置款的安置範圍之內,應當享有分得安置補償款的權利,其所應得的收益由其繼承人繼承。

第三章土地承包

一、本集體成員對本組織發包的土地享有優先承包權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有限承包權。

二、土地承包經過法定程序後生效

第一步經村民會議選舉承包工作小組。第二步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擬訂方案過程中應當遵循民主協商,集體討論的原則。第三步依法召開村民會議,討論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過承包方案。第四步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第五簽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要包括:1、發包方承包方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承包方自土地合同生效時取得承包權。

三、發包方能夠干預承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

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在土地上從事非農業生產,但必須尊重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無權干預承包方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選擇從事何種類型的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能否因爲婦女離婚而收回原承包地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五、承包期內,遇到嚴重自然災害等特殊情形,能否對土地進行調整

承包期內,遇到人口變動,自然災害嚴重損毀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時,需要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三分之二討論同意,經鄉鎮和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批准,承包合同中約定不能調整的,按照合同約定。

五、承包家庭成員去世,其在家庭承包中所佔的土地份額是否被繼承

承包方是以戶存在的,家庭中部分家庭成員死亡的,由於戶還在,因此不發生集成的問題,家庭承包的土地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員繼續承包,如果承包人死亡,承包經營的戶消亡的,則其承包地不允許繼承,應當由集體組織收回,但應得的承包收益是承包經營家庭的私有財產,可以被集成。且林地除外,林地具有特殊性,林地承包人的`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如果繼承人不願意繼承林地的承包經營權時,可以由發包方或者其他繼續承包該片林地的人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爲遺產集成。

六、通過招標方式取得的荒山經營權,是否可以繼承。

如承包人的繼承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發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爲由收回承包地,如繼承人不具備履行合同能力,則繼承應得的承包收益。

七、承包人能否立遺囑將自己承包的林地贈給他人

林地承包人可以立遺囑將自己承包的林地贈送給他人經營,受遺贈人即可以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除非土地承包合同中有相反的約定。

八、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變更承包合同

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如果承包人已盡了自己的責任,仍不能避免標的物全部遭受損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責任,若不可抗力僅使部分標的物受損,僅需變更承包合同,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九、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轉讓承包經營權,發包人是否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1、農村土地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該轉讓行爲無效。如果承包合同中有限制擅自轉包的條款,發包方可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承包人所受到的損失由自己承擔。

2、承包人轉讓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應當經發包人同意,此處的同意既可以是事前的同意,也可以是事後的追認,發包人明知轉讓行爲而未反對的,視爲默認,轉讓行爲繼續有效。

《最高院審理農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釋》第13條規定,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讓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合同無效,但發包方無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態的除外。

十、發包方能否以情勢變更爲由,主張原承包合同無效。

案例:承包期限內,因政策及政府、村委投資修路的便利,承包戶經營和銷售的利潤翻了幾倍,村委認爲承包款太低,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後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調高承包款。

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情勢變更,致使繼續履行合同顯示公平的,並不會導致承包合同無效,當事人可以就合同變更和解除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訴訟或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機構根據發生變更的客觀情況,按照公平原則處理。

十一、因第三人原因導致承包人無法使用土地,發包人要承擔責任嗎

案例:王某與李村簽訂了承包合同,交了承包金,但因爲村民干涉無法正常使用土地,造成了經濟損失。

分析,因第三人原因導致承包人無法使用土地的,發包人要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後可追究該第三人的法律責任。

十二、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方式

1、 轉包:內部農戶之間,轉的是使用權,經營權主體不變。無需發包人同意,要備案。

2、 出租:集體之外的人。無需發包人同意,要備案。

3、 互換:本組織經營權的互換,互換後,還應與發包方變更承包合同。

4、 轉讓: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收入或其他來源才能轉讓,轉讓的對象應爲從事農業的農戶,要經發包方同意。

5、 入股。參加農業股份制,入股分紅。

6、 反租倒包。由發包方向承包方租回來,再重新發包或者由集體直接經營。

7、 退包。承包戶不想或無力經營,交回集體。

十三、土地經營權流轉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經營權以互換、轉讓方式流轉讓的,雖然互換合同,轉讓合同未經登記依然成立有效,但是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承包方已經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他人,因此與承包方交易,支付了價款,並進行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的第三人。

十四、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已依法取得林地或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在流轉時(包括轉讓)無需經過發包方同意。

十五、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抵押

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抵押,其他方式承包的可以抵押。

十六、能否將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從事商業活動

須符合三個條件,1、入股的主體只限於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2、入股只能從事農業經營,不能從事其他工商活動。3、入股是從事合作生產,而不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爲股份,投入到從事農業生產的工商企業或者公司,也不能作爲投資成立農業經營公司。

例外:森林法規定,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及相應使用權等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爲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合作條件,但不能將林地改爲非林地。

十七、發包人採用強制手段干擾承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承擔停止侵權、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賠償損失等責任。

十八、對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相鄰權利糾紛,應當如何處理?

土地承包人在合理使用自己承包的土地時,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但因此造成相鄰方損失的,應當予以適當補償。

第四章其他

一、亂施農藥引發傷亡構成犯罪嗎

高毒農藥不準用於蔬菜、茶葉、果樹、中藥材等作物,違反規定濫施農藥,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農村水事糾紛,對政府的調解處理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調解不同於行政裁決,對調解不服不能行政訴訟,要提起民事訴訟。

三、蓄洪使用農民土地的如何處理

政府將給與補貼和救助,但農民不能阻擾執行公務,否則按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土地合同 篇5

甲方系蛇形組李東石身份證362xxx17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系西坑組李志軍身份證3xxx37以下簡稱乙方。

因乙方在蛇形組大禾坪腦木梓坪開辦養豬廠需要修馬路用地,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就耕田互換問題簽訂如下:

一:甲方願意將蛇形組魚子塘坎下的壹籮和貳擔田即合計面積爲二點 五擔的耕田換給乙方修馬路用(東鄰流生和運生耕田爲界;南鄰水溝 爲界;西鄰躍鬆貳擔半面積耕田爲界;北鄰原往大禾坪腦路爲界)。 二:乙方願意將西坑組 的耕田作爲補償甲方,永不返悔 (東鄰 南鄰 西鄰 北鄰 )。 三:互換以後,一方如果改變耕田使用性質,由改變方到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和承擔所有經濟費用,另一方不負任何責任 和經濟費用,並可永久性的享受互換耕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四:互換以後,各自享有互換耕田的國家補貼和—切涉及該田的經濟 效益,根據政策若要變更土地登記證權屬雙方應密切配合提供資料辦 理.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損失由不配合方負擔。

五:未盡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進行妥善處理。 六:耕田互換協議書籤訂後報村委會備案,雙方簽字後生效。

七: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村委會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在場人簽字:

貳零壹壹年拾壹月 日(陽曆)

農村土地合同 篇6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爲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覈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農村土地合同 篇7

發包方:市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訂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並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______鎮人民政府的批准。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範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爲甲方擁有的______畝土地,其四至範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______年,但因乙方已於______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爲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爲;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爲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爲每年______萬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同意後,甲方同意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能力;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必須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棄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爲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須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徵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餘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徵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於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另貳份分別報南潯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南潯鎮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訂約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月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8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xx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xx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xx以西與xx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爲:

東至:現xx西邊;

南至:與xx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xx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爲人民幣xxx元整,付款方式爲: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xxx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 __________,土地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 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爲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爲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爲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 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

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 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 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爲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爲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權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 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 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10

甲方:____村九組

乙方:____村十二組村民李____

____合作社於1991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爲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

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爲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爲1996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爲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村九組乙方:____村十二組村民李____

代表人: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