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時爲了儘可能的避免的在租用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爭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一定要認真仔細。
第一,房客須知:簽訂合同的人先看看是不是房屋的產權人:
不是,則可能存在着代理關係或者轉租關係。
1、存在代理關係:需要有產權人委託簽約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
2、存在轉租關係:需要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原件,並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第二,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問題上:
租金的具體支付方式由租客遇房東自身狀況決定,但在合同中必須約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時間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違約責任。
特別要注意的是,支付租金和押金,如果通過銀行劃賬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劃入產權人名下的賬戶,並留好相關劃款憑證。
第三,合同應當根據不同的違約情形,約定不同的違約責任:
1、房東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結束房客超過時間退租的,可約定每日按高於租金標準收取違約金;
2、房東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房客擅自退租的,可約定一次性承擔較高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爲違約金。
3、對於傢俱、家電等附屬設施、設備的維修義務也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4、繳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的繳納不及時,房東可以用房客的押金作抵扣。同樣的,房客可能也會遇到房東拖延維修相關設施、設備的情況,對此,房客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房東拒絕維修,房客可以代爲維修,但費用由房東承擔,並且房客有權從應付租金中等額扣除。
第四,簽訂房屋住宅租賃合同需包含內容:
1、房東房客的情況
2、房屋住宅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
3、房屋住宅用途
4、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房屋住宅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房東的責任。
7、房屋住宅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爲,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房東和房客認爲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