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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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運輸合同通用15篇

貨物運輸合同1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運雜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收貨方,託運方代爲賠償的,託運方有權向承運方追償。

4.交通事故損失由承運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貨物損失承運方應予賠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需通過託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簽章生效。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2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情況

名稱:______;

規格:______;

數量:______;

價款:______;

啓運前貨物所在地:。

第二條 託運人的要求

1、貨物起運地點:______;

2、貨物到達地點:______;

3、貨物承運日期:______;

4、貨物運到日期:______;

5、貨物承運方式:______;

6、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

第三條 貨物裝卸責任及要求

1、啓運前:______;

2、到運後:______。

第四條 貨物包裝的責任

1、乙方所接收的貨物是甲方包裝好的貨物,因包裝而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2、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貨物;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五條 收貨情況

1、收貨人:______。

2、收貨人領取貨物時的要求:

(1)收貨人是公司等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並出示經法人授權收貨的書面委託書。

(2)收貨人是自然人的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護照等有效證件。

3、驗收辦法:______。

第六條 運輸費用的承擔及支付方式

運輸費用:______;

運輸費用的支付人:______;

支付時間:______;

結算方式:______。

第七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

(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

(3)因託運人依據前款約定變更本合同,引起承運人發生額外費用或造成損失的,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完全由託運人負擔。

2、託運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及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2)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

(3)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按時交付本合同約定託運的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

(1)向本合同約定的運輸費用支付人收取運費及雜費。

(2)如果運輸費用支付人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費及雜費,承運方對該批貨物擁有留置權。

(3)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天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4)對於超過上述約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在書面通知託運人後,天仍沒有得到明確答覆的,承運人有權委託拍賣機構拍賣,拍賣所得的價款扣除運費及雜費、拍賣費等承運人的實際支出後,餘額返還託運人。

2、承運方的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天內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2)對託運的貨物要及時安全的運到目的地,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後,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

(1)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憑有效證件領取貨物的權利。

(2)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更換收貨人的要求,但須簽訂變更協議,變更情況以書面約定的爲準。

(3)收貨人改變收貨人、交貨地點等收貨信息的,本合同約定的承運費用不發生變化,若承運人因此而發生額外支出的,收貨人應賠償承運人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2、收貨人的義務:

(1)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的各項費用。

(2)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貨時,應按每日元人民幣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質量規格證明或化驗報告等必需資料,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元。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元。

3、運輸過程中因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平等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提交承運人營業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託運人爲個人的,託運人適用簽字生效。

2、本合同附件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各留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貨物運輸合同3

託運方:湖南瑞泰煙花鞭炮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澧縣國人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對企業負責,搞活流通,降低運輸成本,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爲明確責任和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特簽定本運輸合同,並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一、貨物名稱:煙花鞭炮(紙箱包裝)

二、運輸方式:採用公路運輸、運輸車輛由乙方統一調度;

三、運輸範圍:出湖南常德運到全國各地;

四、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1、甲方必須按運輸要求辦理好每批貨物稅務手續及安全運輸手續;

2、乙方負責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數量裝貨,並將貨物安全、及時、數量準確地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及分爲卸貨簽收;

3、運輸途中必須保持貨物完好,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貨物遺失、貨損缺件均由乙方按甲方的銷售負責賠償;

4、乙方運輸危險貨物時必須按照危貨運輸規則要求進行;

5、道路上發生的事故,須由乙方負責處理;

6、乙方安排車輛裝貨體積必須準確,確保按要求安排貨車,貨車必須保持車廂整潔,乾燥及性能良好。

五、運費結算時間及方式:

1、運費價格:根據路途遠近當次定價;

2、憑簽收單在簽收貨物後當次結算,以現金支付;

六、運輸合同的有效時限,從20_年6月1日至20_年6月1日止;

七、本合同共二頁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朱學富 法定代表人:金義武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澧縣澧陽鎮羣星居委會 電話: 電話:

貨物運輸合同4

包 機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承 運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1.包機人於____年 月 日 起包用 型飛機 架次擔任(旅客、貨物、客貨)包機運輸,其航程如下;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包機費總共人民幣________元。

2.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最大載量爲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3.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餘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能利用空餘噸位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4.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5.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後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____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爲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6.在執行本合同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應按規定交納留機費。

7.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客貨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5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委託方)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後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託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爲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XXXXXX、貨到付款XXXXXX、月結、XXXXXX.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委託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爲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2、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溼、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後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3、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並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4、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

XXXXXX至XXXXXX按XXXXXX元/件、XXXXXX至XXXXXX按XXXXXX元/件。

七、乙方至XXXXXX到達時間爲XXXXXX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爲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範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爲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XXXXXXXXXX

時間: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貨物運輸合同6

委託人(甲方)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爲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爲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爲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爲結算依據;

2、爲便於清算,雙方同意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爲;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爲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年xx月xx日

20年xx月xx日

貨物運輸合同7

甲方(託運人):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爲一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爲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貨物運輸合同8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誠合作的原則,就在國內貨物運輸方面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前四小時將貨運計劃通知乙方,告知乙方貨物的名稱、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相關資料。

2、發貨時甲方在貨運單上填寫準確的收貨單位資料。(名稱、地址、聯繫電話、聯繫人、寄付/到付、單價、重量等)

3、託運的貨物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重量、數量、性質由甲乙雙方當面確認無誤爲準。

4、託運貨物時,甲方應聲明貨物的實際價值,並按照實際的價值保價,保價率爲千分之三。

5、不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屬於國家限運物品,甲方必須提供國家行政單位的準運手續。

6、變更收貨人姓名與地址,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有效的變更通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一小時內無償完成變更手續,否則甲方有權延期付款。

7、甲方及時按期支付乙方運輸費及其他各種費用,不能借故拖延付款,如確實有特殊情況應提前告知乙方,與乙方協商好具體的付款時間。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設施良好的運輸車隊和優質的售前、售後服務。

2、根據甲方的運輸計劃優先安排優先落實,確保貨物在規定的時間內運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不可抗力,特殊情況除外)。《註解》

3、認真做好交貨手續,運輸業務成立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貨物運單作爲本次運輸合同的附件,附件上的運輸價格嚴格按合同簽訂的價格表執行,並有甲方倉儲人員的簽字確認來作爲付款的憑證。

4、貨物到達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後,乙方有義務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指定的收貨人。

5、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延遲貨物到達期限,乙方需如實向甲方報知詳情,不得欺騙、隱瞞。

6、若甲方需要乙方向收貨人收取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或代收貨款的,收貨人拒不付費的,乙方應在貨物到達的當天通知甲方與第三方溝通協調解決。如因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引起的貨物滯留或丟失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全額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在一個工作日內未處理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7、收貨人因原因不明拒收貨物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回覆處理意見,如超三個工作日甲方不做處理,乙方可加收倉儲費,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費用支付:

1、計算方式:以雙方覈定的《發貨價格表》爲標準來計算運費。

2、付款方式:月結(票到 天內)

3、每月的5號前由乙方將上月的運費清單,以傳真或E-mail形式給到甲方財務進行覈對,甲方財務在五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開票金額,經雙方確認無誤簽字加蓋財務章後開具運輸發票。

4、月結支付運費一律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方式結算,甲方出具支票或轉賬時,必須在支票或支付憑證上署名乙方指定的開戶行名稱、指定的銀行賬號。月結運費杜絕甲方用現金支付給乙方任何人。

5、指定收款人、開戶行、賬號:

乙方指定收款單位名稱: 。

乙方指定開戶行名稱: 。

乙方指定銀行賬號: 。

三、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需按時、足額支付乙方運費,如因甲方故意延誤或拒付運費,須交付滯納金(每延誤一天交付運費金額的3‰)

2、甲方如匿報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和性質的從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自己的損失自行承擔。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提貨車輛空返,甲方應貼補乙方空返費200元/次。

4、在履行合同中甲方若有違約或錯誤行爲,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乙方責任:

1、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貨物的毀損、滅失的,乙方根據甲方的保價額承擔賠償責任。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報價額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實際貨物佔整批貨物的金額比的比率報價額賠償;貨物實際損失高於保價額的,按保價額賠償;貨物能修復的,按修理費加維修取送費及誤工費賠償,損失金額直接從運費中直接扣除。

2、承運的貨物無法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甲方收貨處,應提前告知收貨人,尋求諒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延期,給甲方帶來了直接的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擔,損失金額直接從運費中直接扣除。

3、乙方在接收甲方貨物後,一個工作日內未及時發車而滯留在乙方儲備點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情況,溝通協調。否則乙方應承擔延誤賠償金額(每延誤一天按此票貨物金額的5‰賠償),損失金額直接從運費中直接扣除。

4、乙方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在甲方提供了正確、完整的送貨信息情況下,乙方未及時通

知收貨人而引起貨物滯留使甲方造成經濟和信譽損失的,由乙方全額承擔。損失金額直接從運費中直接扣除。

5、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出現違約行爲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四、其他事項:

1、乙方承諾對甲方貨物實行“門對門”服務,乙方免費市內提送貨服務;送貨服務收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2.如甲方的貨物需要乙方將收貨人的簽單返回的,乙方應免費返回,在返回途中丟失的,即需乙方找收貨單位補籤回交甲方,如因此造成甲方無法收到貨款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在15天內提前通知對方;

2、協議解除後如尚有待結算的運費或賠償金,一方須在10天內向另一方提出《結算通知》並附有效單據,其中一方按照協議有關結算約定覈對後付款。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有異議,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爲防止丟失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有效期暫定爲一年,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註解:不可抗力

①自然災害如地震、雪崩、斷路、洪水、意外火災等;

②戰爭或軍事行動;

③核試驗或核爆炸;

特殊情況:

①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路上延誤,如塞車、封路;

②由於甲方提供的收貨地址和聯繫電話有錯誤。

甲方財務: 乙方財務: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9

甲方(託運方):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爲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爲:。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回覆認可書

(3)甲方裝貨

(4)雙方驗貨簽收

(5)發往目的地交貨

(6)收貨單位驗籤

(7)驗收後取回單

(8)將回單交回甲方

(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爲: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爲: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覈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爲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爲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20年xx月xx日

20年xx月xx日

貨物運輸合同10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

第2條 本細則所指鐵路貨物運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公佈的營業鐵路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於鐵路運輸部門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

個體經營戶、個人與鐵路運輸部門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軍事運輸、國際聯運,鐵路與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3條 託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應按照優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計劃、鐵路運輸計劃和鐵路運輸能力簽訂。在簽訂國家指令產品運輸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逐級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貨物運輸,由託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4條 大宗物資的運輸,有條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也可以簽訂更長期限的運輸合同;其他整車貨物運輸,應按月簽訂運輸合同。按月度簽訂的運輸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車計劃表代替。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爲運輸合同。

第5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託運人在交運貨物時,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爲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的運輸合同,以承運人在託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後,合同即告成立。

第6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

一、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二、發站和到站;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重量;

五、車種和車數;

六、違約責任;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 貨物運單應載明下列內容:

一、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二、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包裝、標誌;

五、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

六、承運日期;

七、運到期限;

八、運輸費用;

九、貨車類型和車號;

十、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8條 託運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運人交付託運的貨物;

二、需要包裝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專業包裝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要根據貨物性質,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並按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笨重貨物還應在每件貨物包裝上標明貨物重量;

三、按規定需要憑證運輸的貨物,應出示有關證件;

四、對整車貨物,提供裝載貨物所需的貨車裝備物品和貨物加固材料;

五、託運人組織裝車的貨物,裝車前應對車廂完整和清潔狀態進行檢查,並按規定的裝載技術要求進行裝載,在規定的裝車時間內將貨物裝載完畢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六、在運輸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

七、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

八、將領取貨物憑證及時交給收貨人並通知其向到站領取貨物;

九、貨物按保價運輸辦理時,須提出貨物聲明價格清單,支付貨物保價費;

十、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對於每件價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貨物或每噸價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託運人可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9條 承運人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量、車種,撥調狀態良好、清掃乾淨的貨車;

二、在車站公共裝卸場所裝卸的貨物,除特定者外,負責組織裝卸;

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無損地交給收貨人;

四、對託運人或收貨人組織裝車或卸車的貨物,將貨車調到裝、卸地點或商定的交接地點;

五、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向收貨人發出到貨催領通知;

六、發現多收運輸費用,及時退還託運人或收貨人。

第10條 收貨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繳清託運人在發站未交或少交以及運送期間發生的運輸費用和託運人責任發生的墊款;

二、及時領取貨物,並在規定的免費暫存期限內,將貨物搬出車站;

三、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應當在規定的卸車時間內將貨物卸完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四、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卸車完畢後,應將貨車清掃乾淨並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爲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進行洗刷消毒,

第11條 託運人託運個人搬家貨物、行李每十千克價值三十元以上者,可聲明價格,要求保價運輸。承運人按保價運輸辦理時,按規定覈收貨物保價費。

第12條 託運人向承運人託運貨物和承運人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時候,都應進行交接驗收。如果發現貨物(託運人組織裝車的爲封印、貨物裝載狀態、篷布苫蓋狀態或規定標記)有異狀或與貨物運單記載不符,在承運時,應由託運人改善後接收;在交付時,收貨人應即向承運人提出異議。收貨人在驗收貨物的時候,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爲運輸合同履行完畢。

由承運人組織裝車並在專用線、專用鐵道內裝車的貨物,按承運人同收貨人商定的辦法,辦理交接驗收。

第13條 承運人在查找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除不宜於長期保管的貨物外,從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內或從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起三日內通知託運人。託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內提出處理辦法答覆承運人。超過期限,運輸合同仍無法履行時,承運人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的時候,應當出具書面說明。

第14條 因自然災害,貨物運輸發生阻礙,承運人應當採取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措施。因貨物性質特殊,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會造成貨物損失時,承運人應聯繫託運人或收貨人在要求的時間內提出處理辦法。超過期限未答覆時,承運人可比照本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15條 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經雙方同意,並在規定的變更範圍內辦理變更。

第16條 託運人或收貨人由於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後的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於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一、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二、變更後的貨物運輸期限,大於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三、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變更到站。

第17條 貨物運輸合同在貨物發送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18條 承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託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及商定的車種、車型配夠車輛,但當月補足或改變車種、車型經託運人同意裝運者除外;

(二)對託運人自裝的貨車,未按約定的時間送到裝車地點,致使不能在當月裝完;

(三)撥調車輛的完整和清掃狀態,不適合所運貨物的要求;

(四)由於承運人的責任停止裝車或使託運人無法按計劃將貨物搬入車站裝車地點。

二、從承運貨物起,至貨物交付收貨人或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完畢時止,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已投保貨物運輸險的貨物,由承運人和保險公司按規定賠償;

(二)保價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按聲明價格賠償,但貨物實際損失低於聲明價格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三)除上述一、二兩項外,均由承運人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鐵道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

三、由於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貨物本身性質引起的碎裂、生鏽、減量、變質或自燃等;

(三)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貨物合理損耗;

(四)託運人、收貨人或所派押運人的過錯。

四、由於承運人的過錯將貨物誤運到站或誤交收貨人,應免費運至合同規定的到站,並交給收貨人。

五、未按規定的運到期限,將貨物運至到站,向收貨人償付該批貨物所收運費5%至20%的違約金。

六、如果託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爲,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至50%的罰款。

第19條 託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承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旬間日曆裝車計劃,致使承運人未撥貨車(當月補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的安排,提出日要車計劃;

(二)收貨人組織卸車的,由於收貨人的責任卸車遲延,線路被佔用,影響向裝車地點配送空車或對指定使用本單位自卸的空車裝貨,而未完成裝車計劃;

(三)承運前取消運輸;

(四)臨時計劃外運輸致使承運人違約造成其他運輸合同落空者。

二、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招致運輸工具或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壞,按實際損失賠償:

(一)匿報或錯報貨物品名或貨物重量的;

(二)貨物包裝有缺陷,無法從外部發現,或未按國家規定在貨物包裝上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

(三)託運人組織裝車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或違反裝載規定,在交接時無法發現的;

(四)由於押運人過錯的。

第20條 由於託運人原因招致運輸工具、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失,由收貨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21條 貨物運輸合同遇有下列情況,承運人或託運人免除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鐵路發生重大事故影響排空送車,企業發生重大事故以及停電影響裝車,超過二十四小時時;

二、根據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管行政機關的書面要求停止裝車時;

三、由於組織輕重配裝或已完成貨物噸數而未完成車數時;

四、由於海運港口、國境口岸站車輛積壓堵塞,不能按計劃接車而少裝時。

第22條 承運人同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要求賠償或退補費用的時效期限爲一百八十日(要求鐵路支付運到期限違約金爲六十日)。

託運人或收貨人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或退還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爲車站交給貨運記錄的次日;

二、貨物全部滅失未編有貨運記錄,爲運到期限滿期的第十六日,但鮮活貨物爲運到期限滿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貨物運到期限違約金,爲交付貨物的次日;

四、多收運輸費用,爲覈收該項費用的次日。

承運人向託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賠償或補收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發生該項損失或少收運輸費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條 承運人與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提出的賠償要求,應自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內(跨及兩個鐵路局以上運輸的貨物爲六十日內)進行處理,答覆賠償要求人。

索賠的一方收到對方的答覆後,如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答覆的次日起六十日內提出。

第24條 對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承運人和託運人或收貨人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 附 則

第25條 本細則由鐵道部負責解釋。

貨物運輸合同11

託 運 人 地 址 電話

承 運 人 地 址 電話

裝貨地點 發貨人 電話

卸貨地點 收貨人 地址 電話

啓運時間 年 月 日 時 運 到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貨物名稱 包 裝 形 式 件數 價值 運 費 運費結算方式

託運人籤 年 月 日 時

承運人籤 年 月 日 時

收貨人簽字 年 月 日 時

簽約地: 編號:

本運單經承運方和託運方簽章後具有合同效力,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界限適用於《合同法》及以下有關規定。

一、託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承運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指定地點;

2、按照約定形式對螃蟹進行包裝,並支付運輸費用。

二、承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託運方按照螃蟹運輸的約定對螃蟹進行包裝並送到裝貨地點 .

2、 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並及時通知收貨人憑有效證件提取螃蟹。

收貨人未及時提取螃蟹的,須及時通知託運人。

三、違約責任。

1、託運方責任:由於託運方的原因造成螃蟹死亡的,或收貨人在接到承運方提取螃蟹通知後未及時提取螃蟹造成的損失由託運方承擔;

2、承運方責任: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或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託運方螃蟹損失的,承運方應賠償託運方的實際損失並退還運輸費用。

3、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其它約定:

由於下列原因,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承運人證明螃蟹短少、毀損、死亡、滅失、運輸時間延遲,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或者合理損耗以及託運人、收貨人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閉不能按時履約;

3、託運方、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五、生效條件:託運方、承運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 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報合同指導站備案。

六、糾紛處理辦法: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書面向合同指導站申請調解或向高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貨物運輸合同1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計劃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乙方調派噸位船舶艘(船舶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於天內集中於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裝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貨物。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天內乙方負責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有關規定乙方需承擔元/天滯延費用。

五、啓航聯繫: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啓航後,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元/天,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作照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費用自理)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按國家規定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計元,全船運費爲元,一次計收。

九、費用結算: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貨物運輸合同13

甲方:

乙方:

爲了能及時的將甲方經火車運輸到大理東站的貨物轉運到指定的卸貨地點,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運輸範圍

凡甲方經火車運輸到大理東站的一切物資,均由乙方負責承運。

二、運輸價格

大理東火車站至瑞麗倉庫運輸價格爲隨行就市,乙方代甲方辦理完一個車皮,甲方應交付150元/車的車皮代理費,開具發票。

三、權利和義務

1、乙方經甲方委託後,必須安全、及時、快速的將甲方的貨物運到甲方指定卸貨地點。

2、乙方裝運前,必須認真查驗車皮所裝貨物的完整性,如發生車皮內貨物有短少及被盜現象,應配合甲方、請車站

貨運室查驗,並出具證明,以便索賠。

3、乙方裝貨時,必須認真填寫貨物運送清單,寫明汽車所裝貨物名稱、件數、重量以便甲方入庫驗收。

4、甲方在驗收入庫時,若發現數量與運單不符時。應減出多收數量,短少部分由乙方按出廠價加火車運費負責賠償。

5、乙方倒短時,甲方應及時安排卸車、驗收。若壓車時間過長造成臺班損失應有甲方負責。

6、乙方在倒短運輸中,應保持車輛清潔,以確保商品不受污染,若商品污染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7、關於汽車運輸及鐵路運輸協調工作,由乙方負責全面協調。

四、本協議有效期

從20xx年1月1日 至20xx年12月31日。

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14

承運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託運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貨物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貨物基本情況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3、貨物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4、貨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價值: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第三條、運輸貨物包裝

乙方交運貨物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沒有統一標準的,乙方應在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乙方可委託甲方包裝,包裝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條、裝卸責任

1、發貨提貨由貨物裝卸由______負責,收貨方卸貨由______負責。

2、因搬運裝卸人員過錯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由裝卸方負責。

3、甲乙雙方必須在提貨車尾清點貨物並簽發出貨單據,確保單據完整、有效。

第五條、甲方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爲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卸載,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後,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繫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爲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脫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說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文件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七條、貨物的驗收及單證的流轉

1、貨物的驗收期限:乙方或收貨人應在接收甲方交付貨物的同時,對貨物進行檢驗。如發現有貨損、貨差等,應當即提出,並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貨人當場做好相關記錄,共同簽字確認;否則視爲甲方已完成約定交貨義務。

2、單證的流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減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貨物的合理損耗。

2、貨物包裝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裝完好但內部物品損壞的。

3、乙方或收貨人的過錯。

4、乙方或收貨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條、第一款約定驗收並在收貨憑證上簽字,未提出貨損、貨差等異議的。

5、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他處理。

第九條、由於國家政策及有關運輸規定的變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終止合同。

1、本協議在試運作期間到雙方無書面補充自動生效後,任何一方涉及經營範圍發生變動,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宏觀調控,及油價調整高於10%以上,雙方重新協商調整運輸價格。

3、合同終止解除或提前終止,雙方應結清債權債務和其它手續等。

  第十條、本合同的附件《貨物公路運輸價格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貨物運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服務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若雙方認爲需要繼續合作,另行協商續簽事宜。

第十二條、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按相關運輸法律法規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15

合同編號:SH121128—RF

合同甲方(託運人):

地址:

電話:

合同乙方(承運人):上海銳帆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爲及時安全完成塑料粒子的運輸業務,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及合作關係

在乙方確保爲甲方提供優質服務的前提下,甲方委託乙方爲其提供國內公路運輸服務。

二.運輸方式及條款:

(1)運輸方式:根據甲方需要,乙方爲甲方及時安排整車或零擔運輸。

(2)運輸條款:甲方原則上委託乙方的運輸業務爲門到門服務。如有特殊情況,甲方應提前通知

乙方。

三.雙方的責任義務

1.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指令爲甲方提供提貨及指定點派送等公路物流運輸服務。

(2)運輸時限:自接乙方到運輸指示單算起,扣除等待裝車及裝車時間,乙方保證在以下

時間內送(不包括零擔類)達交貨地點。

路程<500km,1天;501-1000km,2天;1001-20_km,4天;20_km以上,5天;

若出現長時間堵車,事故或其他特殊因素,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每超過1小時,扣除當次運費1%,但累計扣除額不超過當次運費的40%。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延期到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須給予賠償。

(3)貨物安全:乙方自行安排車輛承運甲方貨物(所有車輛保證有貨物保險),乙方對所承運貨物負有完全責任,丟失時按甲方成本價價值全價賠償,損壞時按如下方式之一處理。

a.本產品因運輸原因引起產品報廢的直接損失由乙方負責全價賠償。

b.因運輸引起產品價值下降時,乙方負責承擔直接損失。如:包裝破損或污染造成貨物折價。當賠償協議經雙方簽字認可後,簽字後十日內乙方將賠償金支付給甲方。

(4)乙方所使用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內交通管理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否則因此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無法得到保險公司賠償等),由乙方全部承擔。

(5)車輛保證:在甲方確定提貨時間後,告知乙方,此時乙方應向甲方書面提供提貨司機車號和姓名,證件號碼(駕駛證號),保證甲方向乙方及時發出《運輸協議書》。乙方收到甲方的《運輸協議書》進行簽字蓋章確認後,傳到甲方。乙方及時按甲方《運輸協議書》要求進行提貨和運輸。

(6)乙方在沒有按甲方《運輸協議書》要求按時送到目的地時,需及時告知甲方,包括延遲的原因,解決的辦法和司機的聯繫方式,以保證甲方隨時掌握貨物動態。

(7)貨物送達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準備結帳憑據(收貨人簽收的收貨單據和運輸發票等)。2、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8)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的合法性,對貨物內在品質及貨物本身的有關問題負責。

(9)甲方應儘早根據銷售情況通知乙方備車(供乙方參考,甲方不負責任),確定發貨時間後向乙方發出《運輸協議書》。

(10)甲方向乙方發出的《運輸協議書》,應明確貨物的名稱,數量,包裝和件數;提貨的時間和地址;收貨方的名稱,地址和聯繫人姓名和電話;甲方收到乙方簽字蓋章回傳的《運輸協議書》後,安排乙方提貨。

(11)運費結算:貨到後開出發票付款。

(12)在乙方需要解決交通事故時,甲方有責任爲乙方出具需要發貨方出具的證明,包括產品說明書,產品安全指標和該批貨物的檢驗報告等。

(13)其他條款:由甲方客戶直接付款時,乙方將貨物送達甲方客戶後,甲方客戶將運費直接付給乙方,乙方負責給甲方開發票。運輸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甲方將負責進行處理。

四.保密:

1.本合同任何一方對在合作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報和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業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泄露給第三方。

2.在本合同終止後,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隨之終止,雙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業務。

五.因運輸業務的複雜性,本合同未涉及而出現的事宜,雙方具體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

六.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由甲乙雙方法定人代表或其授權人簽名並加蓋公章後即生效。

七.〈〈運輸協議書〉〉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限爲20_年x月x日至20_年x月x日。

九.每次運輸價格按單票確定的實際價格進行結算。

十.特殊運輸涉及到要另外簽署小零擔《貨物運輸協議》或者合作過程中其他文件,直接蓋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附錄明細:

附件1: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運輸資格證等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附件2.《運輸協議書》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上海銳帆物流有限公司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日期20_年_月_日日期20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