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代理合同集合九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代理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代理合同集合九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切實搞好安全生產和實現雙贏的目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租用乙方XXXXXX一臺,用於馬場河鐵礦山工作,時間爲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年XXXX月XXXX日,另視工程進度可另行協商,如合同期內乙方的工程任務結束,該合同自行終止。

二、乙方機械必須適合、滿足甲方的生產需要,相關手續齊全有效。駕駛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凡手續不齊全和證件不合格無效的,不予簽訂合同。

三、甲方租用乙方機械每月XXXXXXX元計算,挖機械油費、駕駛人員吃、住由甲方負責、機械。工作時間以甲方計時爲準,私自加班不計時間,須加班由甲方通知,超出每月規定時間240小時/月,按XXXXX元/小時。

四、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安全保證金,每臺XXXXXX元。合同到期或終止時,由甲方查明違約等責任後,安全保證金一次性全額退還乙方。

五、自乙方機械進入工地後,經雙方覈算準確施工時間,確認無誤後,滿一個月結算租費。

六、在合同期內,乙方在生產經營或其它行爲中所發生的機械、事故和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乙方機械進入工地後,聽從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指導,安全施工,如場地內有光纜、墳墓、管道等設施,甲方人員須告知並現場指導,不聽勸阻私自施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如有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對方除向違約方賠償損失外,有權終止合同,如違約方不接受,對方可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附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備註:乙方人員工作結束後外出所發生的任何傷亡及違法行爲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部承擔。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 方:北京尚智喜品牌推廣有限公司

乙 方:

爲了讓“尚·智喜”品牌迅速拓展中國市場,經甲乙雙方相互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作爲“尚·智喜”特許經營體系在合同約定區域內的品牌及產品代理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特簽訂此代理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文本名詞釋義

1.1知識產權:特指“尚·智喜”服飾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尚·智喜”服飾全套VI視覺系統、“尚·智喜”服飾經營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識產權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經甲方書面許可纔有權全部使用。

1.2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記及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1.3推廣用品:泛指由甲方統一設計製作的供專營促銷使用的用品或裝飾用品。

第二條 代理專營授權

2.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區行政管轄區域內經銷尚·智喜系列產品,乙方在授權區域內可以以直營店、專櫃的形式銷售尚·智喜系列產品,乙方也可以發展加盟商和二級代理商(加盟商和二級代理商均爲經銷商),並有權收取加盟費和代理費。但經銷商的確認及與經銷商之間的業務管理方式需報甲方批准備案。乙方是該授權區域內唯一供貨方,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在乙方所在行政管轄區域內發展代理商或向乙方所管轄區域內零售或批發其產品(乙方書面允許除外),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付違約金。

2.2除以乙方名義經營代理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直營店及發展經銷商的,必須在直營店、經銷商開業前的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爲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代理權。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經甲方許可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達這些標誌、記號、樣式的標籤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2.3代理商級別劃分:分爲省級代理商、地市級代理商和縣市級代理商三種,省級代理商代理範圍爲代理商所在的省內行政管轄區域;地級代理商代理範圍爲代理商所在地級行政管轄區域;縣市級代理商爲代理商所在的縣級行政管轄區域。

2.4 甲方在乙方代理之前在乙方行政管轄區域內所發展的專賣店可交乙方統一管理,也可依該專賣店要求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發展的直營店、加盟店和經銷商的供貨、退換貨及合同內的一切事務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再在甲方之前

所發展的代理區域內發展直營店、加盟店或經銷商。

2.5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僱傭、承包關係;雙方申明,乙方的僱員、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被視爲甲方的僱員、代理人、合夥企業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認的方式充當或試圖充當甲方的代表人、合夥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認的方式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義承擔或試圖承擔或造成任何義務或責任,不論該種義務責任的種類或性質如何。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的個人或經營行爲、直營店、加盟店或經銷商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係及員工的職務或非職務行爲均不承擔任何法津責任,乙方同意承擔由於經營導致的債權債務及員工職務或非職務行爲的法津責任。甲方在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三條 代理經營方式

3.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內,在當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正常開業且在開業時 天之前向甲方送達開業申請表,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債權債務。

3.2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代銷或經銷非甲方提供的商品。

3.3甲方按全國統一的代理價供貨給乙方,乙方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嚴格執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銷售。如舉辦促銷活動,乙方可在適當的範圍內浮動價格。

代理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xxx開發的xxx項目區域內的樓盤,委託乙方在 省 市代理銷售。(具體樓盤名稱及資料由甲方提供)

二、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銷售價格由甲方代表開發商隨時提供詳細價格表作爲銷售價格依據。乙方不經同意不得以高出或低於甲方提供的價格銷售。甲方保證乙方的銷售價格與銷售現場的銷售價格完全一致,並享受與銷售現場同樣的優惠活動及政策。

四、甲方和開發商保證該項目土地使用權、房屋權屬等一切相關手續文件真實、合法。若購房客戶因購房合同內容(包括房屋質量、配套、交房時間等)引起的糾紛,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乙方客戶到xx地,甲方負責接送站和安排到現場看房,並安排食宿和購買車船票。注:(在每人都預付來去路費的情況下,簽定購房合同後,甲方予以報銷車船票,每成交一套報銷一人路費)

六、乙方所有促銷廣告內容均須由甲方認可,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做出任何承諾,否則出現任何問題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銷售過程中的所有費用包括房租、人員工資、廣告宣傳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客戶確認方法:凡由乙方帶來的客戶和由乙方通知甲方登記的客戶,以及在現場通過客戶登記時得知是通過乙方宣傳推廣而得知信息自己來售樓處的客戶,任何時候成交均計入乙方業績。

八、銷售代理佣金及支付方式

1、正常價格基礎上乙方提取佣金比例

①銷售第1—10套,按總價的 %提取。

②銷售第11套以上,按總價的 %提取。

2、佣金結算方式及結算時間

①簽訂購房合同並一次性付清房款,乙方可按滿額結算佣金;

②簽訂購房合同並按規定交齊首付款或分期付款已付清 %以上房款,先結算已付房款部分的佣金,餘額佣金等購房戶辦理完按揭借貸手續並且放貸或分期付款全部付清後即結清。

3、結算時間:雙方每月 日前核對確認上月銷售報表,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佣金。

4、乙方須於每月 日前提供開發商認可的正規發票。

九、如遇客戶退房並經開發商同意的,銷售業績取消,乙方收取的代理佣金退還開發商。

十、如遇銷售政策調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商議解決辦法。合同到期,本協議自動終止,可重新簽訂合同。

十一,合作期間如因乙方經營不善造成無法履行合約,乙方可提出解除合約。

十二、爭議解決

1、若因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南京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新景祥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原則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於x年x月雙方簽訂的《xxx代理銷售合同》(下簡稱“銷售代理合同”),並達成終止解約協議如下:

一、代理佣金結算

甲乙雙方確認,截止到x年x月x日乙方累計完成簽約x套,另有x套認購和x套認籌。

1、代理佣金賬目情況

1) 已簽約部分代理佣金:

詳見附件1:

2)未簽約部分業績

詳見附件2:

2、相關費用結算原則:

1)凡x月x日前成功簽約《商品房買賣合同》、首付款到位、有購房資格證且按揭貸款資料齊全:

A、甲方於x年x月x日前支付乙方已回籠部分代理佣金共計: (x *點數) = xxxx元

B、未回籠部分佣金結算,支付時間爲x月x日;甲方於x年x月x日前支付乙方已簽約剩餘部分代理佣金:xxx元;

2)凡x月x日前成功簽約《商品房買賣合同》且有相關資料不

全的在資料齊全當月月底結算;

3)凡認購未籤及認籌客戶在成功銷售(簽約《商品房買賣合同》,有購房資格證明且按揭貸款資料齊全即爲成功銷售)當月月底結算全部佣金;

二、相關合同、客戶資料、銷售物料交接:

附件1:已籤合同佣金結算清單

附件2:認購未籤及認籌清單

附件3:xxx項目相關銷售合同清單

附件4:xxx項目客戶資料清單

附件5:xxx項目銷售物料清單

附件6:辦公設施交接清單表

附件7:工作服結算清單表

三、關於交接事宜

1、甲方確認,乙方已於x年x月x日與甲方指定人員 姓名:**** 身份證號:3----------,進行工作交接,完整移交全部資料並將乙方銷售人員全部撤出銷售案場。

2、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乙雙方之間的銷售代理合同終止,終止日期爲本協議簽訂之日。

3、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除本協議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外,雙方之間的銷售代理合同權利義務已結清,乙方不再承擔任何關於項目銷售的相關責任與義務,對此甲方無任何爭議。

4、甲乙雙方約定:自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所有派駐甲方案場人

員不得做有損甲方品牌及利益事宜,若發生甲方有權保留主張的權利。

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南京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簽字(蓋章):

時間:

乙方: 南京新景祥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簽字(蓋章):

時間:

代理合同 篇5

委託方:(簡稱甲方)

受託方:(簡稱乙方)

爲了保證某某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科研辦公樓改造工程項目的建設工期、質量和投資計劃按要求順利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部《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協商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該項目的招標事宜,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某某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科研辦公樓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某市某區大屯路甲11號

工程規模:地上6層,建築面積10400m2

總投資:估算人民幣1765萬元

二、招標工作總則

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範招標活動,招標全過程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誠實信用的原則。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設計文件、圖紙、施工計劃進度要求、質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條件、主要設備、材料到貨時間等各項與招標工作有關的資料。

2、配合乙方組織潛在的投標單位踏勘建設現場,介紹和解答投標單位提出的有關問題。

3、編制標底過程中有審覈、調整權。

4、乙方在招標代理過程中,對外泄露有關的招標資料、數據等,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不得幹予乙方評標委員會評標工作。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招標中甲方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和方案等有修改、調整的建議權。

2、按照甲方要求和招標程序,擬訂和發佈招標公告(招標邀請函)、投標須知、招標項目技術要求、招標人資格審查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

3、組織潛在的投標單位踏勘建設項目現場。

4、對投標單位的資格審查有確認與否決權。

5、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投標情況,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必須對標底保密。

五、委託代理費用支付

招標代理費用經協商甲乙兩方同意按16、5萬元支付,合同生效後七日內支付50%,代理工作結束後七日內支付餘下的50%。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規定泄露應該保密的招投標情況和資料、或與投標單位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等,應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如因甲方原因提供基礎資料不完整或資金等問題影響招標工作的,應由甲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3、甲乙甲乙兩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轉讓委託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如有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爲發生,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4、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乙兩方應及時協商解決方案。

七、解決爭議的方法

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兩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甲乙兩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壹份。經甲乙兩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委託單位:(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本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海口建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委託方將__________ 項目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爲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爲 現 金或 轉 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爲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純淨水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爲原則,就乙方向甲方供應“皖晶”牌桶裝飲用水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飲用水品牌、數量、價格(根據雙方約定的桶裝水價格具體填寫)

1.在合同期內,甲方必須爲乙方生產的“皖晶”牌飲用水的校園代理,甲方不得單方改爲其它品牌或與其它品牌飲用水簽訂代理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所供飲用水規格均爲桶裝l/桶,純淨水單價元/桶

二、品質保障

1.乙方爲甲方所供飲用水質量,純淨水須符合國家標準gb17324----20xx,礦泉水須符合gb19298---20xx標準,且能提供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qs認證)、產品檢驗報告、衛生許可證;

2.若非由於甲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所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對其產品質量負全部責任。

三、包裝、運輸及相關服務(根據雙方約定的水桶供應方式具體填寫)

1.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飲用水桶只用於週轉,如有損壞、丟失、污染,甲方按人民幣30元/桶的標準賠償乙方;

2.甲方保證全年365天不間斷對客戶的服務,每天送水服務時間:___

3.甲方人員應按照《服務部送水員標準作業程序文件》爲客戶提供送水服務。

四、價款結算

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和水票後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結算。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執行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六、合同終止條件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以下原因,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1.由於乙方經營不善,不能再提供“皖晶”牌飲用水;

1.2乙方產品質量下降,達不到國家相關標準;

1.3甲方發現如飲用乙方產品出現身體不適,經市級以上(含市級)衛生防疫部門採樣檢驗,確係乙方產品質量原因造成的。

2、因以下原因,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所供全部飲水機及水桶。

2.1甲方拖欠乙方水費達以上時;

2.2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代理其它品牌或與其它品牌飲用水共同經營。

3.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七、違約責任(根據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具體填寫)

1.在合同期內,甲方若單方改代理其它品牌飲用水或與其它品牌飲用水共同經營,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在合同期內,廠方必須維護代理商的市場和代理權。在代理商經銷純淨水一定範圍內,不能再設置代理商或者廠方直銷水站,若乙方違約,需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

3.若非由於上述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解除合同原因而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無條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圓整),並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八、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提交導致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證明。

九、其他約定(根據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具體填寫)

1.甲方通知送水、購買水票等事宜需由固定人員負責;

2.合同實質性內容如需變動,由甲、乙雙方協商後重新訂立合同,原合同作廢。

十、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合作中產生的糾紛,應以本合同爲依據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註明的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

十五、本合同的附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質檢報告、營業執照等相關文件)

1.甲方學生證複印件並加蓋印章

2.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並加蓋印章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8

研發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營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遊戲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一、協議雙方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研發公司)

2.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運營公司)

二、協議雙方說明

1.研發公司負責研發和升級中文版________________遊戲的服務器端和客戶端軟件及技術, 並享有維護上述軟件的權力;

2.研發公司有權按協議約定獲得來自協議區域的收益;

3.運營公司應當在協議區域內負責產品的運作,推廣,發行,生產,使用,銷售和服務;

4.研發公司允許運營公司按照以下協議約定在協議區域內提供產品的服務,營銷,推廣和使用所有商標,標識。

三、術語定義

在本協議中,下列術語含義如下:

1.“內部測試”代表第本協議中的質量認證測試。

2.“商業祕密”代表運營公司的一切商業祕密和信息,包括(但非全部):

1)運營公司服務的技術與設計。

2)運營公司的人事、政策及商業策略等。

3)運營公司服務對付費用戶的各項規定條款,但不包含已經公開發布的。(否則將視爲破壞保密協議)

3.“無形資產”代表研發公司擁有的名稱、商標、圖標、徽章、設計圖案、服務標識以及其他任何特殊的無形資產。

4.“工作日”代表中國除週六、週日及其他法定假日外的工作日。

5.“文件”代表所有關於遊戲最終用戶端程序及服務器端程序的使用手冊、說明書、用戶指南、網站文檔等。

6.“合作伙伴”代表任何由運營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或由運營公司擁有控制權的任何公司、集團公司、合夥公司、合資公司等一切實體。

7.“alpha版”“beta版”在本協議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中文版正式上市前由研發公司提供給運營公司的任何版本的最終用戶端程序和服務器端程序,以及各種必要的用來幫助進行內部測試的技術說明文檔。

8.“交付時間表”代表研發公司將遊戲的alpha版、beta版及最終正式版交付給運營公司的時間表。詳見附錄。

9.“最終用戶端程序”代表供遊戲的終極用戶使用來連接到遊戲服務器的電腦軟件程序,包括任何改進、更正、修訂、升級及內容增加等。詳見附錄。

10.“最終用戶”代表購買遊戲客戶端軟件供自己使用而非再銷售的個人。

11.“正式版本”在本協議中代表通過了運營公司內部測試並由運營公司確認可以作爲正式版上市銷售給經銷商及最終用戶並使其連接到遊戲服務的最終用戶端程序和服務器端程序的版本。

12.“不可抗力因素”代表運營公司按照合同規定無法預估和支配的各種情況。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情況:自然災害、戰爭、罷工、政府限制、電力中斷或網絡設施及服務器的損壞。

13.“遊戲服務”代表由運營公司開發幷包含於運營公司服務內容的在線遊戲服務。

14.“遊戲”代表此款名爲“____________________”的多人網絡遊戲。

15.“知識產權”代表現已存在或將會存在的各種知識產權內容,包括:專利、商標、註冊的設計、之前描述過的各種應用程序、版權、商業祕密中涉及的權利,包括但不僅限於創造性的美術設計。

16.“產品”代表與適當文件包裝在一起的最終用戶端程序。

16.3 不可抗力因素:由於不可抗力造成運營公司無法履行協議規定義務的情況,運營公司將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在此類情況下,運營公司應當在________天內向研發公司提供書面的免責聲明,說明詳細的原因。同時,運營公司應當積極地進行挽回損失的工作。應付款項結算時間應當按照由於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時期順延。

16.4 協議各方關係:本協議中的協議雙方不形成合夥關係、領導關係或僱傭關係。

16.5 協議語種:________語應當是本協議的唯一正式語言。本協議的其他語言版本翻譯僅供參考,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6.6 政府法規與爭議解決:本協議受____________地區/國家法律保護。協議各方應向________地區/國家法院提出任何相關本協議爭議的訴訟。(雙方也可約定仲裁)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研發公司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營公司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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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 篇9

代理合同中往往會涉及到三方利益,而一般只有被代理人授權給代理人,那麼代理人才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對外簽訂相應的合同。那麼此時,在代理合同當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各有哪些法律責任呢?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介紹吧。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負連帶責任。委託書授權不明的,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職責,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責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進行民事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種情況實際上是代理人獨斷代理行爲。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無權代理造成損害的責任。如果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爲,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法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爲,由行爲人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爲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爲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經終止還與行爲人實施民事行爲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由第三人和行爲人負連帶責任。

代理人爲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將自己取得的代理權轉託他人。轉託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託的人的行爲負法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爲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託他人代理的,不受這個限制。

在代理合同中,如果代理人沒有的的到被代理人的授權而擅自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活動的話,此時被代理人是可以不用負責任的。同時,要是代理人超過了代理權限進行代理的,被代理人不追認的話,對其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在代理的過程中遇到什麼糾紛的話,可以委託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爲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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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屬於無權代理合同?

所謂無權代理的合同就是無代理權的人代理他人從事民事行爲,而與相對人簽訂的合同。因無權代理而簽訂的合同有以下三種情形:

(1)根本沒有代理權而簽訂的合同,是指簽訂合同的人根本沒有經過被代理人的授權,就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簽訂的合同。

(2)超越代理權而簽訂的合同,是指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有代理關係而存在,但是代理人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權,與他人簽訂的合同。

(3)代理關係中止後簽訂的合同,這是指行爲人與被代理人之原有代理關係,但是由於代理期限屆滿、代理事務完成或者被代理人取消委託關係等原因,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的代理關係已不復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義與他人簽訂的合同。

無權代理合同爲什麼屬於效力待定合同?

無權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與他人簽訂的合同是一種效力待定的合同。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合同儘管缺乏代理權,存在着主體的瑕疵,但是這種缺陷是可以通過本人的追認加以補正的。

中國《合同法》第48條規定:“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中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爲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爲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將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合同納入效力待定是基於以下原因:

(1)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合同並非都對被代理人不利,有些因無權代理而簽訂的合同對被代理人可能是有利的。

(2)從本質上講,無權代理行爲也具有某些代理人的特徵,如無權代理人爲被代理人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第三人也願意與被代理人簽訂合同,如果被代理人事後授權,也就意味着事後對合同的承認。

(3)經過事後的追認,可有利於維護交易秩序的穩定和保護合同相對人的利益。

無權代理的認定及其法律後果

無權代理在實踐是怎麼認定的呢?無權代理的後果又是什麼呢?我們通過案例來看看前面兩個問題。

[案情]

1998年8月,被告陳某的女兒替被告立據向原告彭某借款5000元,約定月利息爲30%,此後經原告多次追要,被告於1999年初分別歸還原告600元和400元,20xx年5月歸還1000元,20xx年2月歸還300元。彭某追要餘款無着,遂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處。

[審判]

江蘇省阜寧法院審理認爲:被告女兒代理被告立據向原告借款應屬無權代理,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爲,原告依借據向被告追要借款本息時,被告沒有表示否認,且已實際償還了部分本息,應視爲被告已追認其女兒的行爲,故而被告應承擔該行爲的法律後果,即應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

[評析]

本案涉及無權代理的法律後果問題。無權代理的行爲,其效力是不確定的。因爲無權代理行爲對被告代理的本人並非一定不利,因此這種行爲並不爲法律所禁止,並非一定無效。對無權代理的法律後果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分析:

1、被代理人的追認權。我國《民法通則》第66條規定:“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爲,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這一規定表明,被代理人可以追認無權代理行爲。

被代理人的追認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爲,至於被代理人追認應採取何種方式,法律並未單獨規定,因而應當理解爲可以採取各種形式,即可明示,也可默示。例如,被代理人接受相對第三人的義務履行或向相對第三人履行義務,都視爲追認。但追認須是對無權代理人行爲的全部承認,被代理人追認的效力在於使無權代理變爲有權代理使其效力從不確定狀態變爲確定狀態,該無權代理行爲自行爲成立時就對被代理人發生約束力。

就本案而言,對於陳某的女兒代理借款的無權代理行爲,陳某並未向彭某表示反對,相反,陳某以自己還款的行爲追認了其女兒的無權代理行爲。陳某就應承擔其追認的後果。

2、第三人有催告撤回權。無權代理行爲在來被代理人追認前,第三人可以請求被代理人作出是否追認的明確表示,也可以撤回自己與無權代理人所爲的意思表示,即第三人享有催告權或撤回權。第三人行使該權利的目的是使無權代理行爲的不確定狀態早日確定下來。催告權行使的對象爲被代理人且必須在被代理人追認之前作出,而撤回行使對象爲無權代理或被代理人。若第三人明知代理無權代理還與代理人爲民事行爲時,不享有撤回權。本案中,彭某不知陳某女兒是否有代理權,在陳某追認前,可以撤回實施借款的意思表示,向行爲人主張權利。但在陳某追認後,彭某則不能以陳某女兒的所爲爲無權代理爲由行使撤回權。

3、無權代理的行爲人承擔的民事責任。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66條規定“無權代理的行爲未經本人追認的,由行爲人承擔民事責任”。筆者認爲,因爲無權代理行爲直接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使第三人既無法實現現實利益又可能得不到期待利益,從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出發,行爲人向第三人承擔的民事責任應該既是一種負履行的責任,又是一種負賠償的責任。

綜上所述,筆者認爲,陳某女兒代爲立據的無權代理行爲,經陳某事後追認,已變爲有效的代理行爲,對陳某應該發生法律效力,因此陳某應該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

什麼是表見代理,表見代理成立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案情]:被告姜某將其所有的一輛貨車掛靠於被告某實業公司經營。20xx年1月4日,姜某因酒後駕車與原告王某發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受重傷。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告姜某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姜某因該事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xx年4月5日,原告王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姜某及其車輛掛靠單位某實業公司共同賠償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訴訟期間,王某委託某法律工作者作爲其特別授權代理人。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就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的賠償事宜達成協議,由兩被告共賠償原告135000元。後兩被告均按約履行了付款義務。原告的舅舅穆某代原告從被告實業公司收取了賠償款,同時以自己的名義向實業公司出具了一份承諾書承諾,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賠償協議已達成,以後與該公司無關。

20xx年7月24日,原告再次向本院提起訴訟,同時申請對其傷殘程度進行鑑定。經鑑定,原告因交通事故構成一處七級傷殘,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原告因此要求兩被告賠償殘疾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

針對原告的起訴,被告實業公司辯稱其不應再承擔賠償責任,並向法庭提交了穆某出具的承諾書,認爲穆某作爲原告的舅舅,一直參與前期賠償事宜的處理,在雙方對前期賠償問題達成協議後,穆某又代原告收取了賠償款,穆某的行爲已構成表見代理。

原告對穆某出具承諾書的行爲不予認可,認爲是穆某的個人行爲,對原告無約束力。

[審判]:法院經審理後認爲,原告受傷後並未以任何形式授權穆某作爲其代理人處理交通事故賠償事宜,且在附帶民事訴訟中,原告已委託他人作爲其特別授權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對此,被告實業公司也是明知的。穆某是以自己的名義而非以原告的名義向被告實業公司出具承諾書,現原告對穆某出具承諾書的行爲不予認可,故穆某的行爲不構成表見代理,被告實業公司僅以穆某是原告的舅舅來推定其具有代理權與法律規定不符,則被告實業公司辯稱其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的理由不能成立。遂判決被告姜某賠償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殘疾賠償金等;被告實業有限公司對姜某的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宣判後,被告實業公司雖提出上訴,但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交納上訴費,該判決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評析]:本案的爭議焦點是穆某出具承諾書的行爲是否構成表見代理。

所謂表見代理,是指行爲人雖無代理權,但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法律行爲,善意相對人客觀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爲人具有代理權,被代理人對該法律行爲的後果直接承擔責任的代理。

表見代理的成立需具備以下條件:

1、行爲人沒有獲得本人的授權,而以本人的名義實施了無權代理行爲;

表見代理本質上是無權代理,因此代理人應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仍進行代理行爲。

2、相對人依據一定事實,相信或認爲行爲人具有代理權;相對人所依據的事實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被代理人的行爲。如被代理人知道行爲人以本人各義進行民事活動而不作否認表示;二是相對人有正當的客觀理由,如行爲人持有被代理人的有關文書材料等。

3、相對人主觀上爲善意、無過失。如果相對人對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爲審查不嚴,存在過失,則不構成表見代理。

4、本人對無權代理行爲不追認。

表見代理是在本人對無權代理行爲不認可的情況下產生的。如果本人在代理行爲發生後,對該無權代理行爲進行追認,那麼自然構成有權代理。

5、符合代理的生效要件。

表見代理是有效代理,就必然要具備代理的其他生效要件,如代理人應具有相應的行爲能力等。

表見代理,屬於廣義的無權代理範疇,因本人與無權代理人之間的關係具有外表授權的特徵,致使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爲人有代理權而與其進行民事法律行爲,從而使之發生與有權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對於如何界定“有理由”的範圍和尺度,是司法實踐中的難題,判斷是否構成表見代理,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察:

1、是否具有客觀的權利外觀,並能夠使相對人根據客觀事實在主觀上形成該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認識。

所謂權利外觀即具有授權行爲的外表或假象,使相對人相信無權代理人已經獲得授權。司法實踐中,表見代理的表現形式主要表現爲有授權表象的表見代理、有未越權表象的表見代理、有代理權延續表象的表見代理。具體包括:行爲人持有某種能證明其具有代理權的文件,如本人的介紹信、蓋有合同專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被代理人以某種意思表示,聲明授予行爲人代理權,而事實上並未授權;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代理行爲而不作否認表示、對代理權進行特別限制而未告知相對人;無權代理人與本人存在某種特殊身份關係,如夫妻關係、父母子女關係;代理人權限終止後,被代理人未盡通知、公告義務,等等。基於這種種客觀的事實,使任何一個正常交易的相對人據此在主觀上形成該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認識。如果沒有上述各種客觀的表象,僅憑藉主觀判斷得出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的結論,即是誤信,不能產生表見代理的法律效果。

2、本人與無權代理人之間是否存在一定的關聯性。

無權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存在着特殊關係,客觀上存在着使第三人確信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的某種事由,如夫妻關係、僱傭關係等。這種關聯性除存在特殊身份關係外,通常是以本人的行爲而產生授權假象,因此在本人與無權代理人沒有任何牽連的情形下,不應適用表見代理。

3、相對人是否是善意、無過失。即相對人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無權代理人實際上沒有代理權,且這種不知並非因疏忽或缺乏應有的謹慎而造成。即相對人已盡了充分的注意,仍無法否認行爲人的代理權。相對人並無過失,這種過失既包括相對人未盡到審查和進一步覈實義務,也包括不應當產生合理的信賴而主觀上形成一種錯誤的認識和判斷。一般而言,代理之相對人應對代理人有無代理權加以慎重地審查。如相對人因輕信代理人有代理權而爲之,或者因疏忽大意而未對行爲人的代理資格或代理權進行審查而相信行爲人的代理權,不能成立表見代理。

本案中,原告與穆某存在某種特殊身份關係,但原告受傷後並未以任何形式授權穆某作爲其代理人處理交通事故賠償事宜,且穆某是以自己的名義實施了無權代理行爲,故穆某的行爲不符合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其行爲後果不應由原告承擔。

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方法及措施

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合同的簽訂運用在企業經營活動中越來越多。那麼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方法有哪些?以及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措施又是如何採取的?將爲您解答這些問題。

一、合同風險防範的方法

1、建章立制

加強企業合同管理,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制度,從組織機構、管理規章層面進行規範。對企業內部的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法》培訓,特別要對經營活動中經常簽訂購銷合同的人員和經營管理層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合同意識,掌握合同法律制度,並自覺地運用到企業的經濟活動中,使企業從被動地應付和處理合同糾紛轉到主動地預防合同糾紛,而增強企業的應變﹑發展和競爭能力,避免經濟損失。

2、嚴把合同簽訂關

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和履約能力。對合同條款要認真推敲,防止發生歧義和誤解,對資金數額巨大﹑產權交易等抵押合同和生產經營合同要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及時辦理抵押登記和鑑證手續,以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完備性。

3、要強化履約意識

合同一經承諾,即具有法律效力。企業的合同管理部門要及時瞭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況,通過建立合同檔案和合同報表制度,及時總結合同管理中的經驗教訓,提高防騙反詐能力。根據合同履行情況,適時運用撤銷權﹑變更權和不安抗辯權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4、運用法律武器進行自我保護

對違約行爲要及時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合同欺詐行爲要及時採取措施,儘量減少和避免損失,並請求有關部門予以打擊。

二、合同風險防範的措施

在合同起草、審覈、簽定、管理等各個環節中,均可以建立相應的制度規範、採取相應合同風險防範措施,防止在企業合同方面出現風險。措施包括:

1、爭取合同的起草權

一般來講,合同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權。起草一方的主動性在於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斟酌選用對己方有利的措詞,更好地考慮和保護自己的利益。

2、認真審查簽約對象的主體資格和資信能力

爲防範欺詐行爲,減少交易風險,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信用情況等。首先要查看對方的營業執照和企業參加年檢的證明資料,瞭解其經營範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項目是否合法。如果其有擔保人,也要調查擔保人。不能僅憑其名片、介紹信、工作證、公章、授權書、營業執照複印件等證件,就相信對方,有的`企業因沒有參加年檢而已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如果稍一疏忽,就可能掉進一些不法分子設置的陷阱。

同時也要審查簽約人的資格,查看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證明,瞭解對方的合法身份和權限範圍,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時效性。對於標的額大的交易,還應到工商、稅務、銀行等單位調查對方當事人的資信能力。

3、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要一致

使用統一的合同文本是好事。但一定要對合同性質要了解,不要由於對合同性質瞭解不細,出現張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攬合同,卻使用購銷合同文本,爲合同以後的履行和適用法律條款增添了爭議。

4、注意價款支付及其方式

爲了確保價款能夠及時足額地收回,必須把好合同簽訂中價款支付及其方式的關,從源頭上降低經營風險。首先,最好採用先款後貨方式。這樣,經營風險已經轉移到需方身上,供方的風險很小甚至不存在。但這種方式需方一般不會同意;其次,採用先交部份定金方式。這種情況,可以減少供方的風險。

5、用詞要嚴謹

簽訂合同不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覆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兩可的詞句或多義詞,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條款有無重複,或者前後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對方鑽了空子。例如,某合同條款“合同生效後不得超過45天,乙方應向甲方繳納××萬元的履約保證金。……超過兩個月如未能如期繳納,則合同自動失效。”這裏“兩個月”究竟從哪一天開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開始算起?還是合同生效45天以後算起,寫得不明確。

6、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

許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等於爲雙方解除了應負的責任,削弱了合同的約束力。還有一種情況是,雖然規定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違約金和賠償金,但條款寫得十分含糊籠統,沒有明確的數額,這樣,也不利於以後發生爭議迅速確定違約和賠償的金額。所以,一定要明確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7、注意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可見定金具有懲罰性,在合同法上稱爲定金罰則。在實踐中不少人將定金寫成了“訂金”,而“訂金”在法律上被認定爲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功能。

8、合同條款必須對等

合同法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一方享受權利,必須承擔義務,合同條款的對等性是公平原則的重要內容。對於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這類一邊倒的合同,應謹慎與之簽訂合同。因爲一旦出現糾紛,本方將會處於極爲不利的境地。同樣,也不要簽訂權利多、義務少、責任輕的合同,否則另一方可能以該合同違背公平原則對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辯。

9、約定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和訴訟管轄地要明確具體

在合同中一般約定,若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仲裁)方式解決。若選擇仲裁方式解決合同糾紛,不能只是籠統的寫一旦發生糾紛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門解決,而應寫具體的名稱,如南京市仲裁委員會。如果沒有寫具體名稱,發生糾紛後只能由當事人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協商不成原仲裁協議或合同仲裁條款無效。若選擇訴訟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儘量選擇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若對方不同意,可改爲雙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轄,儘量不要選擇對方所在地法院管轄。在選擇管轄法院時還應注意協議管轄不得違反級別管轄與專屬管轄。如:對於訴訟標的達不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般財產案件,約定由某中級人民法管轄是無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轄,合同當事人約定由普通法院管轄是無效的。

10、充分重視法律專業人員的利用

訂立合同是一件技術要求高、風險也很大的經營行爲,無論對於合同的效力,還是履約能力或陷阱條款,公司法人及經營者都因可能缺乏經驗而難以準確進行把握。只有充分藉助法律專業人員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預防合同糾紛。如讓法律專業人員參與合同的簽訂,或委託公證、鑑證機關進行公證或鑑證,當然最直接也最普遍的是聘請律師進行諮詢解決或向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求助。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於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相關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對您好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更多關於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問題,如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過程中應該注意的細節?以及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內容?如果您想要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問題請具體聯繫我們,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爲您做專業的法律分析,幫助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濫用代理權的行爲有哪些

代理權出現在代理關係當中,被代理人委託代理人處理相應的事情,但一般代理人都是有代理權限的。如果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權的過程中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那麼就屬於濫用代理權的行爲。究竟我國濫用代理權的行爲有哪些呢?法律方面又是如何規定的呢?小編爲您詳細介紹。

濫用代理權的行爲有哪些

⑴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簽訂合同。在此情形下,代理人同時爲代理關係中的代理人和合同的相對人,交易雙方的交易行爲實際上只有代理人一人全部實施,這既違背代理制度的宗旨,也極易發生代理人損被代理人而利己的行爲,應予禁止。

⑵雙方代理行爲也屬於代理權濫用的行爲。雙方代理也稱同時代理。這種行爲在有關代理人從事代理事務必須履行的義務中已經提及,雙方代理會導致在合同簽訂過程中難以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利益,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要禁止這種行爲。

⑶代理人與對方通謀簽訂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此種行爲違背了代理的誠信原則,屬與違反代理制度宗旨的濫用代理權行爲。我國《民法通則》第66條規定,“代理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即代理人要和相對人一起賠償被代理人的損失。

代理權的要件:

代理權的濫用是指代理人行使的過程中,違背代理權宗旨和代理的基本準則,有損被代理人利益的行爲。構成代理權的濫用應具備以下四個要件:

⑴代理人有代理權。

⑵代理人實施了行使代理權的行爲。

⑶代理人的行爲違背代理權的設立宗旨和代理的基本行爲準則。

⑷代理人的行爲有損於被代理人的利益。

不具備上述要件則不屬於代理權的濫用。如無權代理與越權代理都不屬於代理權的濫用。

我國對濫用代理權的行爲主要規定了三種,這三種行爲都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要是代理人濫用代理權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那麼是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那麼被代理人會承擔怎樣的責任呢?如果您想進一步瞭解濫用代理權的相關知識,請諮詢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