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砂石買賣合同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砂石買賣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砂石買賣合同

砂石買賣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建築用砂石料買賣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品名、數量、價格

第二條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交易的砂石料按下列第項標準執行。

1.國家標準□GB/T14684-20xx《建築用砂》

□GB/T14685-20xx《建築用卵石、碎石》。

2.行業標準JGJ52-20xx《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測方法標準》。

3.其他:。

第三條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與數量:。

2.交付方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2)甲方自提。(3)其他:。

3.交付地點:。

第四條驗收

1.乙方送貨或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承運的,在產品運抵交貨處後,甲方應在日內做好驗收工作。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或《砂石產品質量保證書》。交貨時,甲方應與乙方一同驗收,驗收完成後甲方應出具驗收單。

3.甲乙雙方對砂石料質量有異議的,需要對砂石料進行物化檢測的,雙方約定在日內完成檢測,並在抽樣單上簽字確認,根據檢測結果協商處理。

4.甲方應當在約定的驗收期間內將砂石料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乙方。甲方怠於通知的,視爲所交付砂石料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合同約定。

第五條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作爲預付款,計人民幣元。

(2)款項支付:

①年月日,支付元;

年月日,支付元;

年月日,支付元;

②其他方式:。

③乙方供貨結束日內,甲方付清餘款。

2.雙方經自願協商採取以下結算方式:□現金□支票

□其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砂石料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後仍不能達標或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逾期交付砂石料金額的%計算。

3.因甲方原因導致遲延交付的,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逾期支付價款的%計算。

第七條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對履行本合同期間砂石料價格變動的.約定:。

2.。

3.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糾紛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請求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自解除事由發生之日起日內,以快遞簽收、公證送達等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喪失解除權。

第十條通知與送達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文件、資料,均按下列地址送達:

甲方:。

乙方:。

一方變更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原地址爲準。

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寄件人應當在郵寄詳情單上註明文件名稱及簡要內容。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3、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出示各自的營業執照副本,並將複印件交付對方備案。如果合同簽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

4、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並在日內提供書面證明

5、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砂石買賣合同2

出賣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砂石料概況

1.1砂石料名稱:______________

1.2砂石料規格:______________

1.3砂石料產地: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砂石料數量

2.1砂石料數量: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價款

3.1砂石料單價:(根據不同規格寫單價,寫明是綜合單價還是單一單價,如果是綜合單價,就應包括砂石料費、砂石料的裝、卸、運以及所有不可預見的費用;如果是單一費用,就指砂石料費。涉及體積和重量的換算,請參見國際換算表)

3.2合同總價款:(應等於單價乘以數量)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付款

4.1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4.2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砂石料質量(技術)標準

5.1質量標準爲:______________

5.2主要技術指標爲: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砂石料交付和運輸

6.1砂石料交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的方式。

6.2砂石料交付地點爲:______________

6.3砂石料交付時間(期間)爲: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6.4砂石料由______________負責運輸。

6.5採用______________方式運輸砂石料。

6.6運輸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砂石料驗收

7.1驗收標準爲:______________。

7.2驗收方式爲:______________。

7.3驗收時間爲:______________。

7.4提出質量異議的期間爲驗收完畢之日起日內,如果超過該期間沒有提出質量異議,視爲砂石料驗收合格。

第八條雙方義務

8.1買受方的義務

8.1.1按合同約定付款時間支付砂石料價款。

8.1.2按合同約定時間、地點接收砂石料,並及時進行驗收。

8.1.3安排專門人員接收、驗收砂石料。接收時,該專門人員負責安排運輸車輛進場和卸料;進行驗收後,給運料司機開具相應簽收證明或收據,不得不開和延開,並且是一車一單制。

8.1.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出賣方的義務

8.2.1按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或技術標準交付砂石料。

8.2.2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期間)交付(供應)砂石料。

8.2.3按合同約定運輸方式將砂石料運至交付地點並承擔運輸費用。

8.2.4確保足夠的供料能力,每天砂石料供應量不得低於,資金墊付能力不得低於元,每月號之前提供上月供應砂石料的發票。

8.2.5在運輸過程中,可自行確定運輸路線和批次,但必須保證買受方的施工需要,不得因供料不及時造成買受方施工工期的延誤。

8.2.6在買受方提出質量異議之日起日內按買受方要求承擔砂石料的更換或退貨義務。

8.2.7其它: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9.1.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償付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

9.1.2不能按合同約定及時接收、驗收,應通知出賣方,並賠償因此給出賣方造成的損失。

9.2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9.2.1未按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或技術標準交付砂石料,賠償因此給買受方造成的損失;若在買受方要求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買受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9.2.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供應量滿足買受方施工需要或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供料,延誤買受方工期或影響施工的,承擔因此給買受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2.3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期間)交付砂石料,每延期一天,承擔延期交付部分價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在買受方催告後日內,仍不能按期供應,買受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出賣方若提前交付砂石料,買受方有權拒收。

9.2.4未按合同約定將砂石料運至交付地點,視爲未交付,出賣方應賠償買受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當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時,違約方還應承擔守約方受到的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變更

11.1買受方變更所需砂石料的品種、質量、數量、規格、運輸方式、交付地點等事項時,應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出賣方,否則,出賣方仍可按照原約定供貨。

11.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賣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向買受方交付砂石料時,應在情況發生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買受方,除因買受方的原因外,出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受方造成的損失,買受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3雙方應對合同變更的相關事宜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的範圍包括:(寫明不可抗力的具體事件)。

12.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取有效措施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12.3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當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另一方認爲合同沒有履行必要的有權解除本合同,但不能免除遲延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3.2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只需填寫(一)或者(二))種方式解決:

(一)向(具體寫明仲裁委員會的確切名稱,如:不能將“貴陽仲裁委員會”寫爲“貴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二)向(根據有利於我方的原則,在買受方住所地、出賣方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中選擇其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簽訂地點爲:。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砂石買賣合同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乙方給甲方提供需要的所有砂石骨料;

二、甲方在需要時間:甲方在急需時間爲預約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甲方預約時間內到貨;

三、供貨單價:經雙方協商的認定價,中砂:元3;石子:元3;到貨地點瓦松路301一標段;

四、付款方式:供需雙方協定工程完工後一次結清;

五、卸貨驗收方式:乙方貨到指定地點後,甲方派指定人員收方。驗收方式在貨到指定地點後,由甲方人員開據收方清單,作爲結算依據;

六、乙方必需按甲方要求進行供貨,如不及進供貨,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責任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經雙方已定,如有不妥雙方協商再行補充,本協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砂石買賣合同4

買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砂石料概況

1.1 砂石料名稱 :(應填寫砂石料全稱)

1.2 砂石料規格 :(應填寫詳細的規格,不可簡化)

1.3 砂石料產地 :(應填寫詳細的產地,不可簡化)

第二條 砂石料數量

2.1本合同標的物數量及交貨時間按照(2.2或2.3)款的規定執行。

2.2甲方定量購買乙方的砂石料,具體數量及交貨時間見下表:

2.3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計劃向甲方銷售砂石料,乙方保證在甲方向其提交購買計劃的 日內交貨。

2.4雙方結算時如實際數量與2.2款規定的數量或甲方提交的計劃的數量不一致時,按實際的數量結算。

第三條 合同價款

砂石料單價:(根據不同規格寫單價,寫明是綜合單價還是單一單價,如果是綜合單價,就應包括砂石料費、砂石料的裝、卸、運以及所有不可預見的費用,並應說明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再因國家政策及市場價格變化而調整;如果是單一費用,就指砂石料費。涉及體積和重量的換算,請參見國際換算表)

第四條 付款

4.1甲乙雙方在每月的日前核對砂石料的數量、計算出當期的價款,並加蓋

有效印鑑或簽字確認。

4.2付款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4.3付款時間約定如下: 。

4.4 在甲方支付價款時乙方應同時提供有效發票並自行完稅,否則甲方有權在其結算款中扣除比對應稅率高2%的貨款,用於購買稅票。

4.5乙方應委託一人專門辦理結算手續,結算時應提供蓋有乙方公章的授權委託書、身份證複印件及開戶名稱與乙方名稱相同的銀行賬號。

第五條 砂石料質量(技術)標準

5.1 質量標準爲: (詳細填寫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不可省略或簡化,包括塊石和毛石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

5.2 主要技術指標爲:(包括塊石和毛石的技術指標、粒徑大小等)

第六條 砂石料交付和運輸

5.1本合同標的物的交付按(5.2或5.3)款的規定執行。

5.2本合同由乙方負責送貨時,交貨地點爲 (一般爲甲方的工地,須寫明具體地名)。 貨物運抵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後,乙方的運送人員應聽從甲方合理的安排和指揮,甲方也應及時驗收。

貨物在運至指定的交貨地點之前,貨物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貨物在途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運輸工具及有關人員在運輸途中(包括返程)的一切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5.3本合同的標的'物由甲方自提時,交貨地點爲:(一般爲乙方的倉庫,須寫明具體地名)。

乙方應在約定的交貨日期準備好貨物,並安排好裝車(船)的設備和人員。

第七條 砂石料驗收

7.1在乙方將貨物運抵約定的交貨地點或在甲方提貨時,甲方應對貨物進行驗收,包括對貨物數量和質量兩個方面的驗收。甲方指定的驗收人員爲 。

7.2 對質量的驗收方式爲:(選擇全部或抽樣驗收的方法) 。

7.3在對貨物的質量進行驗收時,對貨物憑目測不能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應在日內書面提出,乙方對此有異議的,可申請(如某質量監督機構)檢測,如經檢測貨物不存在質量問題,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反之,由乙方承擔。

7.4對貨物數量的驗收採用以下方法進行:(建議現場單車收方,並一車一單開具收據)。

第八條 雙方義務

8.1 甲方的義務

8.1.1 按合同約定付款時間支付砂石料價款。

8.1.2 按合同約定時間、地點接收砂石料,並及時進行驗收。

8.1.3 安排專門人員接收、驗收砂石料。接收時,該專門人員負責安排運輸車輛進場和卸料;進行驗收後,按照一車一單制給運料司機開具相應簽收證明或收據,不得不開和延開。

8.1.4 其它:(如無內容,在空白處劃上線) 。

8.2 乙方的義務

8.2.1 按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或技術標準交付砂石料。

8.2.2 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期間)交付(供應)砂石料。

8.2.3 按合同約定運輸方式將砂石料運至交付地點並承擔運輸費用。

8.2.4 確保足夠的供料能力,每天砂石料供應量不得低於 ,每月 號之前提供上月供應砂石料的發票。

8.2.5 在運輸過程中,可自行確定運輸路線和批次,但必須保證甲方的施工需要,不得因供料不及時造成甲方施工工期的延誤。

8.2.6 在甲方提出質量異議之日起 日內按甲方要求承擔砂石料的更換或退貨義務。

8.2.7若因業主計量支付原因造成貨款不能及時支付,乙方予以理解。

8.2.8 其它:(如無內容,在空白處劃上線) 。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的違約責任

9.1.1不能按合同約定及時接收、驗收,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否則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9.1.2不能及時提供場內通道、現場空地,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否則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誤工費。

9.2 乙方的違約責任

9.2.1 未按合同約定的數量提供標的物,應按(建議按x元/噸)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需賠償甲方損失。

支付違約金及賠償損失不能免除乙方繼續履行的義務,甲方有權選擇是否需要乙方

繼續履行。

9.2.2未按質量或技術標準交付標的物,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若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9.2.3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一天,承擔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在甲方催告後日內,仍不能按期供應,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若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收。

9.2.4 未按合同約定將標的物運至指定地點,視爲未交付,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變更

10.1 甲方變更所需砂石料的品種、質量、數量、規格、運輸方式、交付地點等事項時,應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可按照原約定供貨。

10.2甲方如因實際需要發生變化(如工程設計發生變更等),甲方可解除合同,但應在規定的交貨日期前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0.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砂石料時,應在情況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除因甲方的原因外,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0.4雙方應對合同變更的相關事宜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的範圍包括:(寫明不可抗力的具體事件) 。

11.2 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取有效措施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11.3 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當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另一方認爲合同沒有履行必要的有權解除本合同,但不能免除遲延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2.1 因履行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2.2 協商不成,依法向甲方公司註冊地法院提起訴訟或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簽訂地點爲: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出賣方(甲方): (公章) 買受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年月

日開戶銀行:帳 號: 年月 日

砂石買賣合同5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購買方(簡稱甲方):

供應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爲甲方供應砂石料,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守信。

一、產品名稱、型號、商標、單價:

二、產品質量標準及包裝要求:產品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砂石料檢測規範標準,以質量監測站檢測合格爲準。因砂石料質量不合格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三、安全環保要求:合格。

四、交(提)貨單位及方法、運輸方式及地點:每次乙方送料依甲方所購數量進行安排送料。乙方負責貨物運輸,運費由乙方負責。

五、工地材料驗收及收料方法:乙方送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本協議要求進行驗收,如有不合格乙方負責無償退換貨物。

乙方送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實際所量方數進行計算,砂石料按甲方要求卸到指定地點。確認無誤後,甲方收料人在乙方送貨單上簽字,簽字送貨單甲方保留一份,作爲甲乙雙方結算的依據。

六、結算方式:砂石料數量按實際進貨數量(工地簽字的送貨單)計算,單價按本單價執行。所送砂子、石子各以20xx爲一結算週期。最後砂子、石子各不足20xx的'材料款在施工結束後一個月之內一同付清。施工結束日期以最後送貨日期爲準。單價含稅及所有相關費用,乙方爲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七、本合同依法簽訂,經甲乙雙方蓋章和代表人蓋章(或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嚴格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因故需變動,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另立協議後才能變更或解除。任何一?講話垂娑男?合同,應賠償對方因違約造成的損失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八、其他: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料款兩清後,此合同自行廢止。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蓋章: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砂石買賣合同6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爲規範合同當事人的交易行爲,保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就本合同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一致條款:

1 合同標的

1.1 砂石料名稱 :(應填寫砂石料全稱)

1.2 砂石料規格 :(應填寫詳細的規格,不可簡化)

1.3 砂石料產地 :(應填寫詳細的產地,不可簡化)

1.4 砂石料數量 :(如能明確數量就明確,不能明確的規定以我方的每批採購通知要求的數量爲準,並保證滿足我方施工需要)。

2 質量標準

2.1 本合同砂石料的質量標準爲: (詳細填寫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不可省略或簡化,包括塊石和毛石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

2.2 主要技術指標爲: 。

3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物甲方不回收,由乙方自行回收處理。

4 砂石料交付和運輸

4.1 砂石料交付方式爲:(根據實際情況,在送貨、自提、代運三種方式中選擇其一)的方式 。

4.2 砂石料交付地點爲:(應寫明具體地點,如果採取送貨方式,交付地點就在甲方住所地或甲方施工地點;如果採取自提方式,交付地點就在乙方住所地或砂石料產地;如果採取代運方式,交付地點就在運輸目的地或甲方住所地或甲方施工地點;建議採用送貨方式)。

4.3 砂石料交付時間(期間)爲:(應寫明具體年月日,如果不能明確具體時間,只能明確供料期間,也可寫明具體供料期間或以我方批准的供貨通知爲準) 。

4.4 砂石料由(具體寫明哪一方負責運輸,如果採取送貨方式,由乙方負責;如果是自提,由甲方負責;如果是代運,由承運方負責)負責運輸。

4.5 採用(具體寫明以何種方式運輸,如:汽車、火車或聯運等)方式運輸砂石料。

4.6 運輸費用由(具體寫明哪一方承擔,如果採取送貨方式,由乙方承擔;如果採取自提方式,由甲方承擔;如果採取代運方式,可選擇甲方或乙方承擔,雙方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約定)承擔。

4.7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換算標準要明確 。

5 合同價款

5.1 砂石料單價:(根據不同規格寫單價,寫明是綜合單價還是單一單價,如果是綜合單價,就應包括砂石料費、砂石料的裝、卸、運以及所有不可預見的費用;如果是單一費用,就指砂石料費。涉及體積和重量的換算,請參實驗室堆積密度)

5.2 合同暫定價款:(如不能確定合同額爲約計,最終應按照實際結算,等於單價乘以數量) 元,大寫: 元。

6 計量、結算與支付

6.1 計量方式: 。(過磅或量方方式)

6.2 結算方式: (按照方或按時間,結算以後提供上月供應砂石料的發票) 。雙方每月 日前憑收料單進行結算,超過次月 日前未結算的,轉爲下月計算。

6.3 付款方式: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雙方確認數額開具的正式貨款發票後,以銀行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確認其收受貨款的開戶銀行爲: ,戶名爲: ,賬號爲: ,乙方如需變更賬號,需提前 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6.4 付款時間:(寫明付款的具體時間要求,如果是分期付款,應寫明每期付款比例和金額數) 。

7 驗收標準

7.1 驗收標準爲:以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標準驗收。

7.2 驗收方式爲:(選擇全部或抽樣驗收的方法) 。

7.3 驗收時間爲:(填寫驗收的時間,一般在接收砂石料當時進行驗收,可以寫“收料當時進行驗收”)。

7.4 甲方指定的驗收人員: (身份證號 ; 聯繫方式: );乙方指定的驗收人員: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驗收單必須經甲乙雙方驗收簽字確認後爲準。

7.5 在甲方提出質量異議之日起 日內按甲方要求承擔砂石料的更換或退貨義務。

8 雙方義務

8.1 甲方:

8.1.1 按合同約定付款時間支付砂石料價款。

8.1.2 按合同約定時間、地點接收砂石料,並及時進行驗收。

8.1.3 安排專門人員接收、驗收砂石料。接收時,該專門人員負責安排運輸車輛進場和卸料;進行驗收合格後,給運料司機開具相應簽收證明或收據,實行一車一單制。

8.1.4 其它: 。

8.2 乙方:

8.2.1 按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或技術標準交付砂石料。

8.2.2 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期間)交付(供應)砂石料。

8.2.3 按合同約定運輸方式將砂石料運至交付地點。

8.2.4 確保足夠的供料能力,每天砂石料供應量不得低於 ,資金墊付能力不得低於 元。

8.2.5 在運輸過程中,可自行確定運輸路線和批次,但必須保證甲方的施工需要,不得因供料不及時造成甲方施工工期的延誤。

8.2.6 其它: 。

9 違約責任

9.1 甲方的違約責任:

9.1.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標準,按欠付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9.1.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標準,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9.2 乙方的'違約責任:

9.2.1 未按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或技術標準交付砂石料,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並按合同總額的 %承擔違約金;若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9.2.2 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供應量滿足甲方施工需要或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供料,延誤甲方工期或影響施工的,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2.3 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期間)交付砂石料,每延期一天,承擔延期交付部分價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 ;在甲方催告後 日內,仍不能按期供應,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若提前交付砂石料,甲方有權拒收。

9.2.4 未按合同約定將砂石料運至交付地點,視爲未交付,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9.3 當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時,違約方還應承擔守約方受到的損失。

10 合同變更

10.1 甲方變更所需砂石料的品種、質量、數量、規格、運輸方式、交付地點等事項時,應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可按照原約定供貨。

10.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砂石料時,應在情況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除因甲方的原因外,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0.3 雙方應對合同變更的相關事宜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11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的範圍包括:(寫明不可抗力的具體事件,明確寫上,並參照當地相關部門發佈的範圍確定) 。

11.2 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取有效措施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11.3 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當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另一方認爲合同沒有履行必要的有權解除本合同,但不能免除遲延方的違約責任。

12 爭議的解決方式

12.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甲方法人註冊登記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原則上爲本單位所在地仲裁機構)。

12.2本合同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具有最高的效力,雙方以後發生的補充合同、會議紀要、來往函件、發料單、結算單等涉及到爭議解決方式的,均不得對抗此約定。

13 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可根據需要增加合同數量),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留存一份)。

14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砂石買賣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砂石料概況

1、砂石料名稱 :辰溪中砂、細砂、麻陽本地碎石

2、砂石料規格 :碎石粒徑10-30mm

3、砂石料產地 :中砂、細砂產地:辰溪縣大路口;碎石產地:麻陽縣錦和鎮;白巖坪石廠

第二條 砂石料數量 砂石料數量:應以雙方現場實測再根據協商確定數量,並明確數量單位。

第三條 合同價款

1、砂石料單價:

碎石:

辰溪中砂

辰溪細砂

第四條 付款

1.付款方式:第一次運足500立方米後做爲保證金,第二次運後,分批付款,保證金在本工程驗收合格後15天內付清。

2.付款時間:每次付款在確認每次運足規定數量的材料後3天內。

第五條 砂石料質量(技術)標準

1.質量標準爲: 砂的粗細程度和砂的顆粒級別應符合設計和施工規範的要求,砂的含泥量及有害雜質(雲母、輕物質、有機物等)的`含量必須在規範允許的範圍內;碎石的最大粒徑及顆粒級配應符合要求,強度及堅固性、含泥量及有害雜質的含量應控制在規範允許的範圍內 。

2.主要技術指標爲: 碎石粒徑10-30mm

第六條 砂石料交付和運輸

1.砂石料交付方式及地點:乙方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麻陽縣人民醫院綜合樓工程砂石料場)。

2.砂石料交付時間(期間)爲:乙方必須隨時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送貨

第七條 砂石料驗收

1. 驗收標準《建築用砂》(GB/T14684-20xx) 《建築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xx) 。

2.驗收方式爲: 砂石料場現場觀測 。

3.驗收時間爲: 收料當時進行驗收 。

4.提出質量異議的期間爲驗收完畢之日起 三 日內,如果超過該期間沒有提出質量異議,視爲砂石料驗收合格。

第八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的義務

①按合同約定付款時間支付砂石料價款。

②按合同約定時間、地點接收砂石料,並及時進行驗收。

③ 安排專門人員接收、驗收砂石料。接收時,該專門人員負責安排運輸車輛進場和卸料;進行驗收後,給運料司機開具相應簽收證明或收據,不得不開和延開,並且是一車一單制。

2.乙方的義務

①按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或技術標準交付砂石料。

②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期間)交付(供應)砂石料。

③按合同約定運輸方式將砂石料運至交付地點並承擔運輸費用。

④確保足夠的供料能力。

⑤在運輸過程中,可自行確定運輸路線和批次,但必須保證甲方的施工需要,不得因供料不及時造成甲方施工工期的延誤。 ⑥在甲方提出質量異議之日起二日內按甲方要求承擔砂石料的更換或退貨義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或技術標準交付砂石料,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若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供應量滿足甲方施工需要或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供料,延誤甲方工期或影響施工的,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將砂石料運至交付地點,視爲未交付,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當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時,違約方還應承擔守約方受到的損失。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以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砂石買賣合同8

砂石料購銷合同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購買方(簡稱甲方):北京世紀特種工程承包有限公司包頭項目經理部

供應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爲甲方供應砂石料,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守信。

一、 產品名稱、型號、商標、單價:

二、產品質量標準及包裝要求:產品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砂石料檢測規標準,以質量監測站檢測合格爲準。因砂石料質量不合格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三、安全環保要求:合格。

四、交(提)貨單位及方法、運輸方式及地點:每次乙方送料依甲方所購數量進行安排送料。乙方負責貨物運輸,運費由乙方負責。

五、工地材料驗收及收料方法:乙方送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本協議要求進行驗收,如有不合格乙方負責無償退換貨物。乙方送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實際所量方數進行計算,砂石料按甲方要求卸到指定地點。確認無誤後,甲方收料人在乙方送貨單上簽字,簽字送貨單甲方保留一份,作爲甲乙雙方結算的依據。

六、結算方式:砂石料數量按實際進貨數量(工地簽字的送貨單)計算,單價按本單價執行。所送砂子、石子各以200m3爲一結算週期。最後砂子、石子各不足200m3的.材料款在施工結束後一個月之內一同付清。施工結束日期以最後送貨日期爲準。單價含稅及所有相關費用,乙方爲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七、本合同依法簽訂,經甲乙雙方蓋章和代表人蓋章(或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嚴格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因故需變動,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另立協議後才能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按規定履行合同,應賠償對方因違約造成的損失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八、 其他: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一

份,料款兩清後,此合同自行廢止。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蓋章:蓋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砂石買賣合同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建築用砂石料買賣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名、數量、價格

雙方約定交易的砂石料按下列第 項標準執行。

1.國家標準 □ GB/T14684-20xx《建築用砂》

GB/T14685-20xx《建築用卵石、碎石》

2.行業標準 JCJ 52-20xx《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測方法標準》。

3.其他:

第三條 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與數量:

2.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甲方自提。

(3)其他:

3.交付地點:

第四條 驗收

1.乙方送貨或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承運的,在產品運抵交貨處後,甲方應在 日內做好驗收工作。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或《砂石產品質量保證書》。交貨時,甲方應與乙方一同驗收,驗收完成後甲方應出具驗收單。

3.甲乙雙方對砂石料質量有異議的,需要對砂石料進行物化檢測的,雙方約定在 日內完成檢測,並在抽樣單上簽字確認,根據檢測結果協商處理。

4.甲方應當在約定的驗收期間內將砂石料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乙方。甲方怠於通知的,視爲所交付砂石料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合同約定。

第五條 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作爲預付款,計人民幣 元。

(2)款項支付:

① 年 月 日,支付 元; 年 月 日,支付 元; 年 月 日,支付 元;

②其他方式: 。

③乙方供貨結束 日內,甲方付清餘款。

2.雙方經自願協商採取以下結算方式:□現金 □支票其他 。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砂石料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後仍不能達標或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逾期交付砂石料金額的 %計算。

3.因甲方原因導致遲延交付的,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逾期支付價款的 %計算。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對履行本合同期間砂石料價格變動的.約定: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上海石材行業協會及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砂石買賣合同10

砂石料購買合同

甲方:北京城建遠東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青島公路20xx年度基建項目 省道217朱諸路萊州界至國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乙方:張雪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砂石料的供應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省道217朱諸路萊州界至國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合同段

二、 砂石料名稱、規格及價格

1-2 cm碎石

0.5-1 cm碎石

0-0.3 cm碎石 1-1.5 cm碎石 0.3-0.5 cm碎石 砂 此價格固定不變,並均爲含稅價格。

三、 質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料必須符合技術規範要求,並按《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JTGF/1-20xx進行檢驗。

四、 運輸方式、交貨地點及供料時間

1. 運輸方式:乙方負責組織自卸汽車運輸供料,並負責裝卸。

2. 交貨地點:乙方將砂石料運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負責驗收。

3. 供料時間:具體時間以甲方通知爲準。

五、 計量

砂石料由磅稱數量爲準,並按每方1.45噸折方計算。

六、 結算方式與付款方式

結算方式:甲乙雙方根據送貨單定期對賬,甲方根據確認的送貨單進行結算。

付款方式:業主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給甲方,乙方同意甲方在業主撥付工程款到位後三日內才按比例支付材料款。特別約定,以上付款因業主方撥款進度受政府部門財政撥款計劃的制約,如遇業主延期撥款,甲方付款予以延期,乙方對此沒有異議。

七、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2. 由於乙方所供砂石料質量不符合要求,而導致甲方返工或延誤工期,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由於乙方原因砂石料規格不按照甲方指定規格送料、數量未按照甲方要求進場、未能及時按甲方要求時間送料沒有按甲方要求時間及時供應而造成甲方損失,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工程所需砂石總價款的1%賠付甲方,乙方逾期3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 業主方工程款撥付後,由於甲方沒有按約定及時支付乙方材料款,每延後1天,需多支付乙方材料總價款的1%。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對方。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爲24個月,

合同中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砂石買賣合同11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乙方給甲方提供需要的所有砂石骨料(砂:中砂;石子:0.5~4.0cm);

二、甲方在需要時間:甲方在急需時間爲預約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甲方預約時間內到貨(甲方指定地點);

三、供貨單價:經雙方協商的認定價,中砂:元/m3;石子:元/m3;到貨地點瓦松路S301一標段;

四、付款方式:供需雙方協定工程完工後一次結清;

五、卸貨驗收方式:乙方貨到指定地點後,甲方派指定人員收方。

驗收方式在貨到指定地點後,由甲方人員開據收方清單,作爲結算依據;

六、乙方必需按甲方要求進行供貨,如不及進供貨,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責任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經雙方已定,如有不妥雙方協商再行補充,本協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砂石買賣合同1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的需要,向甲方購買沙石,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產所需的沙石質量應滿足乙方質量要求、數量以乙方現場收方爲準,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根據生產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貸時,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種類、型號、數量、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次日內將該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點。甲方在承運過程中自覺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規,發生任何完全及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3、價格:按甲乙雙協商價格 結算。

4、沙石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貸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貸物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沙石質量確實不合格後,甲方將質量不合格的沙石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同時甲方在日內換送合格沙石。

5、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質量問題及違約責任,該沙石尾款在雙方終止協議後一月內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實行滾動付款,月底結算。乙方並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後應當就方量進行簽收確認,乙方指定專人出具的簽收單作爲結算依據。

8、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二O一X年月日

砂石買賣合同13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砂石料概況

1.1 砂石料名稱 :(應填寫砂石料全稱)

1.2 砂石料規格 :(應填寫詳細的規格,不可簡化)

1.3 砂石料產地 :(應填寫詳細的產地,不可簡化)

第二條 砂石料數量

2.1 砂石料數量:(應以雙方現場過磅再根據協商的體積與重量換算關係確定數量,並明確數量單位)。

第三條 合同價款

3.1 砂石料單價:(根據不同規格寫單價,寫明是綜合單價還是單一單價,如果是綜合單價,就應包括砂石料費、砂石料的裝、卸、運以及所有不可預見的費用;如果是單一費用,就指砂石料費。涉及體積和重量的換算,請參見國際換算表)

3.2 合同總價款:(應等於單價乘以數量)元,大寫: 元。

第四條 付款

4.1 付款方式:(應寫明是採用分期付款,還是採用一次性付款;是現金還是轉帳)。

4.2 付款時間:(寫明付款的具體時間要求,如果是分期付款,應寫明每期付款比例和金額數)。

第五條 砂石料質量(技術)標準

5.1 質量標準爲: (詳細填寫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不可省略或簡化,包括塊石和毛石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

5.2 主要技術指標爲:(包括塊石和毛石的技術指標、粒徑大小等)

第六條 砂石料交付和運輸

6.1 砂石料交付方式爲:(根據實際情況,在送貨、自提、代運三種方式中選擇其一)的方式。

6.2 砂石料交付地點爲:(應寫明具體地點,如果採取送貨方式,交付地點就在買受方住所地或買受方施工地點;如果採取自提方式,交付地點就在出賣方住所地或砂石料產地;如果採取代運方式,交付地點就在運輸目的地或買受方住所地或買受方施工地點)。

6.3 砂石料交付時間(期間)爲:(應寫明具體年月日,如果不能明確具體時間,只能明確供料期間,也可寫明具體供料期間) 。

6.4 砂石料由(具體寫明哪一方負責運輸,如果採取送貨方式,由出賣方負責;如果是自提,由買受方負責;如果是代運,由承運方負責)負責運輸。

6.5 採用(具體寫明以何種方式運輸,如:汽車、火車或聯運等)方式運輸砂石料。

6.6 運輸費用由(具體寫明哪一方承擔,如果採取送貨方式,由出賣方承擔;如果採取自提方式,由買受方承擔;如果採取代運方式,可選擇出賣方或買受方承擔,雙方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約定)承擔。

第七條 砂石料驗收

7.1 驗收標準爲:(以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標準驗收)。

7.2 驗收方式爲:(選擇全部或抽樣驗收的方法) 。

7.3 驗收時間爲:(填寫驗收的時間,一般在接收砂石料當時進行驗收,可以寫“收料當時進行驗收”。)。

7.4 提出質量異議的期間爲驗收完畢之日起 日內,如果超過該期間沒有提出質量異議,視爲砂石料驗收合格。

第八條 雙方義務

8.1 買受方的義務

8.1.1 按合同約定付款時間支付砂石料價款。

8.1.2 按合同約定時間、地點接收砂石料,並及時進行驗收。

8.1.3 安排專門人員接收、驗收砂石料。接收時,該專門人員負責安排運輸車輛進場和卸料;進行驗收後,給運料司機開具相應簽收證明或收據,不得不開和延開,並且是一車一單制。

8.1.4 其它:(如無內容,在空白處劃上線) 。

8.2 出賣方的義務

8.2.1 按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或技術標準交付砂石料。

8.2.2 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期間)交付(供應)砂石料。

8.2.3 按合同約定運輸方式將砂石料運至交付地點並承擔運輸費用。

8.2.4 確保足夠的供料能力,每天砂石料供應量不得低於 ,資金墊付能力不得低於 元,每月 號之前提供上月供應砂石料的發票。

8.2.5 在運輸過程中,可自行確定運輸路線和批次,但必須保證買受方的施工需要,不得因供料不及時造成買受方施工工期的延誤。

8.2.6 在買受方提出質量異議之日起 日內按買受方要求承擔砂石料的更換或退貨義務。

8.2.7 其它:(如無內容,在空白處劃上線) 。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9.1.1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償付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 。

9.1.2 不能按合同約定及時接收、驗收,應通知出賣方,並賠償因此給出賣方造成的損失。

9.2 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9.2.1 未按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或技術標準交付砂石料,賠償因此給買受方造成的損失;若在買受方要求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買受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9.2.2 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供應量滿足買受方施工需要或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供料,延誤買受方工期或影響施工的,承擔因此給買受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2.3 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期間)交付砂石料,每延期一天,承擔延期交付部分價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 ;在買受方催告後 日內,仍不能按期供應,買受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出賣方若提前交付砂石料,買受方有權拒收。

9.2.4 未按合同約定將砂石料運至交付地點,視爲未交付,出賣方應賠償買受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當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時,違約方還應承擔守約方受到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變更

11.1 買受方變更所需砂石料的品種、質量、數量、規格、運輸方式、交付地點等事項時,應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出賣方,否則,出賣方仍可按照原約定供貨。

11.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賣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向買受方交付砂石料時,應在情況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買受方,除因買受方的原因外,出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受方造成的損失,買受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3 雙方應對合同變更的相關事宜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的範圍包括:(寫明不可抗力的具體事件) 。

12.2 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取有效措施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12.3 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當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另一方認爲合同沒有履行必要的有權解除本合同,但不能免除遲延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3.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3.2 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只需填寫(一)或者(二))種方式解決:

(一) 向 (具體寫明仲裁委員會的確切名稱,如:不能將“貴陽仲裁委員會”寫爲“貴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二) 向 (根據有利於我方的原則,在買受方住所地、出賣方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中選擇其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簽訂地點爲: 。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砂石買賣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0.52,24,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質量標準:石子、水洗砂、細沙、粒度均勻。水洗砂、細沙的質量在國家標準範圍內。

三、供貨方式:汽運

四、價格:甲方將以上貨物從運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貨價格爲水洗砂元,0.52石子元,24石子元,細沙元,戈壁料元,以上價格均爲含稅價。

五、供用量:按乙方實際要求用量供應。

六、供貨時間:供貨期從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止。

七、結算方式:乙方每壹個月將甲方所運砂石料貨款的____%結清。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所有剩餘款結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貨量,如甲方不能按時供應造成乙方損失。按此供應量價款的2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貨到現場後所發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損失和人生傷害與乙方無關。

十、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結束,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砂石買賣合同15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應當承擔的責任,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材料的名稱:砂、碎石、元石、連砂石(其中元石徑應達到0.5-4cm)範圍內。

砂:採用中粗細砂,砂子必須含泥量不得大於2%。 粒料:應當符合設計和施工規範要求,並先用質堅乾淨的粒料。

二、材料的數量和計算單位、計算方法

1、xxxxxxx

2、計算單位、計量方法:計量的單位爲立方米;計量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點由甲方收料人員驗收方量。

三、材料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材料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四、材料的價格和貨款的結算

產品的價格(單價以合同約定價格爲準)

1、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包運。

2、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包運。

3、連砂石:

4、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包運。

5、此價格爲現行價,如遇中途油料浮動超過10%,雙方再重議價。

五、驗收方式

1、驗收時間:乙

方將材料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後,通知甲方指定的驗收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方法:實際現場收方爲準。

3、驗收標準:行業統一標準。

4、驗收人員:甲方指定人員。

六、對材料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材料的種類、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應電話通知乙方提出異議。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造成的質量下降,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一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七、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應向甲方償付當日不能交貨部分的貨款的30%違約金。

2、乙方方所交材料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須負責更換,並承擔調換、退貨面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調換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逾期交貨,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的付款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質量、規格、型號等符合合同要求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及損失。

3、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九、不可抗拒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結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在總結算時扣回。其餘材料採取先使用後付款的方式進行結算,材料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結算。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前期供貨一個月後,甲乙雙方共同結算,結算價款在該工程辦公樓主體完工後三個月內分三次付清;

2、根據供應的材料的實際數量每月底結算一次,每月三十或三十一日對帳,貨款在次月5日前支付此款的80%;

3、餘款(每月扣除的20%)在工程完工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十一、其它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或到達工地現場時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爲乙方責任,並由乙方自行承擔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

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主或主管部調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加蓋手印後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價款付清後,該合同自動失效。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