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盤銷售代理合同3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樓盤銷售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3篇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位於之合法發展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合法、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爲“項目”策劃及銷售代理商事宜,訂立下列條款:

一、委託事項

甲方現委託乙方爲“項目”全盤(總建面:平方米)獨家策劃及銷售代理商。

委任期暫定爲自二零零六年月日起至“項目”一期(總建面:平方米)銷售率實現80%以上。

“項目”一期後該項目的委託事項,雙方將另行商討訂立合同。

二、合同標的

1、本合同的名稱:策劃及銷售代理合同

2、本合同標的金額:

本合同標的金額按照項目一期總銷售金額的2.2%(百分之貳點貳)計算,具體銷售均價參照市場行情並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由雙方商議確認。

3、有關銷售均價確定後,所產生的溢價部分的分成,雙方另行約定。

4、雙方約定的合同標的生效以乙方與客戶預(銷)售合同簽約爲準。

三、服務內容與要求

雙方簽訂合同日起,乙方立即成立專案工作小組。在合同期間將完成下述服務內容:

市場基礎調研

項目市場定位

項目投資分析

項目方案設計優化

項目案名、推廣、vi系統

項目總體營銷思路

項目媒體廣告計劃

開盤方案及相關sp活動方案

項目銷售價格的制定與控制

銷售資料設計、建議及審覈

接待中心與銷售道具佈置建議

樣板房裝飾方案建議

戶外廣告計劃制訂、設計建議及審覈

銷售策略及案場銷售模式

銷售培訓及督導

銷售代理

(以上工作完成的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項目實際進度商定。)

四、費用支付

合同簽署之日起,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先向乙方支付前期啓動費人民幣30萬元(人民幣伍拾萬元整)直至開盤銷售;若甲方無法在合同約定日期內開盤銷售,則甲方在以後每月5日支付策劃顧問費5萬元(人民幣捌萬元整),直至項目正式開盤。

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後第二個月起,甲方在每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按前一個月的成交合同金額的2.2%(百分之貳點貳)結算,向乙方支付佣金。

溢價提成:以一房一價價表爲基礎,實際成交價超出價格表以上的部分視做溢價,溢價部分甲、乙雙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結算方式:佣金結算方式爲月結,結付標準以客戶正式簽定購房合同並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額不得低於該房總房款的20%,每月最後一天爲結算日,每月成交單位有關之代理佣金、溢價提成款甲方須於次月5

5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項後乙方應開具有效發票。

若甲方於委託期內自行銷售給買家,則該甲方自行銷售之單位計算在乙方業績之內,並按正常方式結算代理佣金。

如遇認購者簽署認購書後違約,認購者所付定金歸乙方所有。

銷售執行計劃根據項目實際進度、市場狀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後另附。

本合同所指涉及到的款項均爲稅後款項。

五、甲方責任

甲方按合同約定準時向乙方支付應付的佣金。

甲方承諾用於該項目的銷售推廣費用不得低於總銷售金額的`1.5%(百分之壹點五)。

甲方自合同簽署日起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配合(如提供必要項目技術數據資料與企業背景資料等)。

甲方應於月日前確保乙方進入裝修完畢的現場接待處,幫助開通現場電話及相應的辦公場地與設備,並提供乙方工作人員住宿場所及生活必需品,使乙方能夠開展必要的工作。

甲方應於月日左右提供乙方所要求製作的銷售道具(如模型等)。

甲方確保項目能夠於月日前具備開盤條件。

對乙方提供的方案或提出的要求,甲方必須及時回覆。

甲方負責辦理已簽約客戶的按揭與產權證等事宜。

甲方承擔項目銷售推廣費及案場發生的水電煤及通訊費等日常營運費用。

甲方負責收取客戶房款,並向乙方提供收取客戶定金所需的發票或收據。

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案場銷售人員的福利保險統籌等。

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報告等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或變相在其它項目運用。

六、乙方責任

乙方應按期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保證工作質量。

乙方高層領導及時跟蹤本項目操作進程,並參與市調思路、總體調整、擴初設計、營銷策劃方案几個關鍵控制點的工作研討論證和總體把握,共同確定整體思路。

乙方成立一定人數的常駐婁底專案組

乙方負責招聘與培訓案

場業務人員,並承擔他們工資、獎金、福利與保險統籌。

在委任期限內,乙方應主動與甲方定期召開例會,彙報工作執行情況,商討最新工作進程與服務內容。

任何有關項目的廣告須經甲方指定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發佈。

乙方負責收取客戶定金。

乙方負責安排與承擔駐婁底專案組人員的食宿等費用。

乙方若調換駐婁底專案組負責人,則事先通知甲方。

在項目實際操作中,乙方將盡力維護甲方的市場形象。

乙方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有關資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乙方對在雙方合作期間所掌握的甲方商業情況負責保密。

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歸還甲方相關的資料。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人簽署蓋章後,即時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定日期:年月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代理銷售___________項目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樓盤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權限:甲方委託乙方作爲“____________ ” (其中建築主體上部物業委託銷售面積爲 ㎡,商業物業委託代理銷售面積爲 ㎡,車位物業委託銷售代理總數爲 個。)的銷售總代理,負責該物業的銷售及銷售過程中策劃、宣傳廣告等工作。

三、代理期限: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該項目羣樓以上物業建築面積銷售達90%止。

四、代理樓盤均價底價實現計劃:

建築主體羣樓以上物業:均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

(乙方依據此均價制訂出個戶明細底價表,甲、乙雙方依據此份個戶明細底價表進行個戶基本代理費和溢價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結算),甲方應在開盤前三個月確認開盤均價底價。

羣樓商業物業、地下室車位物業等價格及銷售進度根據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簽訂代理補充協議。

五、正式購房合同的簽定:

乙方應根據甲方確認的合同範本及單價標準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辦理購房合同備案手續。

六、羣樓以上物業銷售進度約定 :

第一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35%;

第二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55 %;

第三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70%;

第四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推盤量的90%.

備註:銷售進度是以各個批次推盤量作爲考覈依據,銷售進度不進行各個批次推盤量累加考覈,具體各個批次實際的推盤量依據市場情況或甲方開發情況來制訂,制訂結果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代理費標準及支付:

代理費標準:依據雙方協商的項目平均價,制定合理的個戶銷售單價底價,並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銷售進度,在此前提基礎上執行代理費結算,包括基本代理費及溢價兩部分。

a)基本代理費:

(1)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 1 % 結算基本代理費。

(2)未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 %結算基本代理費。

b)溢價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甲方抽取相應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應個戶底價部分的30%支付於乙方作爲乙方創造超額部分的獎勵金;

代理費支付:

i代理費按每月10日前根據代理情況,結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貸款方式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首期購房款後,支付該合同銷售代理費的70%給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賬後再支付25%的.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後,支付95%的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3、甲方預留5%銷售代理費作爲售後服務保證金,在乙方爲各戶客戶辦理完入住手續後做相應的個戶結清或本協議解除時一次性付清。

4.代理期滿,甲方應在30日內結清並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費(包含基本代理費及溢價部分)。

5.代理期間,甲方同意以低於個戶底價出售上述物業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辦理相關銷售手續,甲方書面批示的低於個戶底價銷售的個戶物業,乙方按相應個戶物業的實際成交金額結算相應的基本代理費。

6.甲、乙雙方出售的上述物業均計入乙方代理業績,甲方均應按上述計算方式支付代理費。

八、甲方權利、義務:

1.提供完整的工程進度表,保證 年 月 日封頂, 年 月 日交付使用,若項目爲分批次開發,甲方應將具體各批次的工程進度表以書面形式提供於乙方。

2.提供售樓部,並完成內外賣場的裝修佈置, 年 月 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該樓盤的全部設計圖紙、含總平面、立體色彩效果圖主建築單體圖等,以及該項樓盤內供銷售的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築面積、公用分攤面積等。

4.保證該項目房產產權真實、合法、完整。

5.負責項目所有銷售廣告費用(控制在1%——1.5%以內,售樓部的建設和裝修不列入廣告範圍)。

6.安排財務人員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財務事宜,安排1名報備人員負責辦理合同備案登記及按揭手續以及保安、保潔、服務等相關後勤工作人員。

7.甲方負責同乙方共同確定各個銷售階段的商品價格及允許浮動幅度,並根據市場狀況定期修訂。更多合同範本請訪問合同範本頻道

8.甲方負責確定商品房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等並負責審定合同補充條款。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與客戶簽訂附加條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認,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權利、義務:

1.本合同簽定後負責提供並製作該項目的全案營銷、策劃及推廣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經甲方確認後方可執行;

2.負責培訓售樓人員並支付售樓部乙方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3.製作並提供該樓的全套營銷策劃方案;

4.負責售樓部戶外看板及圍牆廣告的設計工作;

5.負責樓書、DM廣告設計工作;

6.負責項目媒體廣告的設計工作;

7.負責設計組織銷售公關活動等;

8.協助購房者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向買方催收購房款。

9.乙方負責從第一次接觸客戶至客戶辦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續爲止的全過程客戶服務工作。乙方的項目策劃、營銷、廣告宣傳費用經甲方簽字同意後方可執行。

10.乙方負責收集、整理、彙總客戶資料(含未簽訂購房協議的客戶),按月編寫客戶分析和各有關銷售分析報告,及時提交甲方。

11.乙方負責根據雙方確定的銷售價格幅度內銷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價。

12.乙方負責按照甲方審定的商品房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訂購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認定的合同文本,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戶簽訂額外的附加條款。

十、費用分擔

1、甲方承擔的費用

a)售樓部建設或租賃、裝修及水、電、寬帶、物管費等。

b)樓宇沙盤模型、個戶模型以及與本項目有關的效果圖製作。

c)各類樓書、海報、效果圖、VI等宣傳品的印刷。

d)售樓部甲方人員人事費用。

e)各類媒體廣告發布。

f)售樓部辦公配套物品,如:電話、桌椅、複印機、電腦、傳真機、飲水機、空調等。

2、乙方承擔費用

a)乙方人員的人工費用。

b)乙方銷售人員的制服費用。

c)售樓部日常低值易耗品辦公費用。

d)售樓部人員日常辦事交通費用及與售樓公關費用。

e)售樓部電話費用。

f)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費用,乙方必須提供正式的發票。

十一、其它約定:

1、分批次開盤時間另行約定。(但必須以取得預售許可證爲前提條件)。

2、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委託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該項目的銷售代理,若甲方單方終止合同,則餘房計入乙方銷售業績,甲方須付基本代理費於乙方。

3、甲方不得無故終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單方無理由終止合同,則甲方必須在終止合同五日內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額代理費;若在乙方未進場前甲方無故單方提出解約,甲方應按6萬/月支付乙方作爲相應補償,補償總額爲6萬/月_月數(月數爲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雙方確認合同終止日)。

4、廣告及促銷活動經甲方同意後執行,費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未按規定付款,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於終止合同5日內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額代理費。

6、如因甲方原因,該項目緩建或者停工,則代理期相應增長。

7、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客戶退定、退房的處理原則

項目在銷售過程中,若發生客戶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戶退房、退定發生後,乙方應將此銷售所得的代理費退還給甲方(甲方從未付的代理費中直接扣除)。

十三、代理服務期限和提前解約的規定

代理服務期限:

1.雙方按項目羣樓以上物業銷售率達到90%界定代理期限。

2.在整體銷售率未達到該比例之前乙方不得終止銷售活動。

3.在項目羣樓以上物業銷售率達到90%後,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保留繼續銷售的權力。

4.在此期間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代理合同。

本協議可能因以下原因提前解除: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和解除合作。

A:在甲方滿足本協議所約定的各項條款的前提下,如因乙方原因(政策調控及不可抗力因素或類似甲型流感等應不列入乙方原因),乙方未完成各批次各階段銷售任務時,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並結清已售房源代理費。

B:甲方未按規定支付代理費的且超過30日,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

十四、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交由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五、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補充:

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3

甲方(委託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乙方(承接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指_______(現定名)。

2)營銷代理服務費:指甲方付給乙方的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佣金。

3)成交客戶:指已與甲方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向甲方交納了所購商品

房首期房款的客戶。

4)買賣合同:指《商品房買賣合同》。

5)銷售總額:客戶購買房款及附屬物的總額。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就甲方投資開發的項目的策劃及營銷代理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地址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_______省_______縣,可售面積約_______萬㎡。

第二條委託內容及時間

1、甲方委託乙方獨家負責建設於本協議第一條列明項目的房屋及其附屬物的全案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業務。

2、自本協議簽訂日至銷售率達到項目總房源總量的90%。每次推盤前由甲乙雙方確定當期銷售任務。

第三條代理底價

委託代理的詳細房源及分戶底價表以附件爲準,對外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底價另行確定。

第四條全程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服務費

1、乙方營銷策劃服務費按照月費收取,費用爲_______萬元/月

2、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劃服務費2萬元(誠意金),整。(此費用在乙方首月營銷策劃服務費中扣除)。

3、營銷代理服務費收取標準:

開盤前甲乙雙方確定銷售均價,並按該均價制定分戶銷售價,按該價格售出的房屋及其附屬物,乙方按銷售總款的2%提取。如在實際銷售中乙方在開盤後2個月內達到銷售總量的30%則乙方按銷售總款的2.5 %提取;4個月內達到銷售總量的50%則乙方按銷售總款的3%提取;6個月內達到銷售總量的.70%則乙方按銷售總款的3.5 %提取;8個月內達到銷售總量的90%則乙方按銷售總款的提取;

4、營銷代理服務費的付款辦法:

1)甲方在乙方每個工作月後的日內支付乙方上月營銷策劃服務月費。

2)乙方按該項目銷售總款的固定比例(第四條第3小條所列營銷代理服務費收取標準)計提。甲乙雙方同意凡收取首期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即視爲該套房屋完成銷售,並按實際到款額結算營銷代理服務費。

3)甲方應以現金或轉帳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營銷代理服務費。

4)若因甲方關係或團購等原因,致使成交價格低於附件中銷售價格,則乙方按《商品房買賣合同》銷售總款的2 %提取;

5)自該項目正式開盤銷售至合同終止時,甲方應在每月7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營銷代理費。

第五條雙方的責任及權利

(一)、乙方

1、根據甲方的要求和所提供的資料,進行深入的調查、分析和研究工作,爲詳細規劃設計任務書提供決策依據,及時完成營銷企劃工作。

2、配合甲方與各設計部門進行溝通,從市場經營的角度提出各項產品設計方面的有關建議。

3、負責銷售管理及客戶網絡管理工作,按計劃完成該項目的銷售目標。

4、按策劃案要求,本着節約、高效的原則完成開盤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並經甲方審定、確認後予以實施。

5、提供各類創作項工作,包括電視、電臺廣告創意、各類宣傳物料、平面廣告的文案及設計(項目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報紙雜誌廣告等)和軟性文章的編寫工作,及時報甲方審查。

6、負責項目房源控制與購房人洽談、封房、定金收取(定金由甲方指定財務人員收取),並與購房人簽訂《認購協議書》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催交房款。

7、根據市場情況,及時制定和調整推廣策略、促銷策略、銷售策略。

8、組建項目小組操作該項目,並負責管理、培訓、考覈等工作。乙方聘用人員的工資、佣金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9、合作期間,除做好項目的營銷策劃,應儘量協助甲方地產品牌的塑造與提升。

10、根據甲方確定的銷售說辭一致對外,不隨便給客戶承諾。

11、乙方派駐人員應維護甲方形象及利益。

(二)、甲方

1、甲方向乙方書面提供該項目的有關證件、真實準確的文字、圖片、數據等資料。

2、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戶型圖,保證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並且無任何法律糾紛。

3、甲方保證按圖施工,按期按質完成本案建築工程。戶型、配套、用材等需要變更時,甲方須在第一時間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不承擔造成的後果。

4、提供已裝修完畢的售樓部一處,提供銷售現場空調、電視、音響、沙盤、談判桌椅等辦公傢俱;電腦、打印機、傳真機、複印機等辦公用品;承擔售樓處內發生的水、電、電話、上網費。

5、授權專人負責與乙方的溝通、協調、交接、確認並在銀行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購房客戶的銀行按揭放款等工作。

6、委派財務專業人員和銀行按揭專員配合乙方工作,並負責所有合同、協議審覈蓋章、相關款項的收取、辦理按揭貸款等事項。

7、根據本合同之第四條向乙方支付營銷代理服務費。

8、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期限內履行以上責任,委託日期的起算日期順延。

(三)、以下服務由甲方委託第三方並支付費用。

1.各類物料(印刷品、噴繪等)的製作與印刷;

2.媒體廣告實施及代理髮布;

3.電視廣告、電臺廣告、網絡廣告等項目的製作部分;

4.沙盤製作、樣板間裝修、CAD效果圖(含高精確度帶傢俬戶型圖)的繪製;

5、消費者及目標客戶羣調研、座談、禮品等支出;

6、聘用的售樓處保潔、發宣傳單、直銷人員的工資及提成等費用。

7、第三地工作所發生的差旅費用、住宿費用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營銷代理服務費,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逾期兩月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全額支付所欠營銷代理服務費。

2、在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在5日內付清已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全部營銷代理服務費,只簽訂認購書客戶,按乙方應得營銷代理服務費的70%支付。

3、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自行或委託第三方對該項目進行代理銷售,否則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300000元),而且已賣出的所有商品房,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比例提取營銷代理服務費。

4、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各自損失各自承擔。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合同到期時,雙方應通力協作做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

2、合作期內,一方擬提前解除本合同,須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闡明理由。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的簽定地爲_______市_______縣。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爲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能解決,甲乙雙方約定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