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物流服務合同(通用7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關物流服務合同(通用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物流服務合同(通用7篇)

物流服務合同1

甲方(即託運方):

乙方(即承運方):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爲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爲準,並以此作爲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流服務合同2

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流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和權力

(1)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運輸方式爲: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2)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時要開出送貨單,明確承運貨物總件數、貨物名稱、運送地點、聯繫人、聯繫方式,要準確無誤。

(3) 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託乙方運送國家明文規定的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要使用倉庫收貨運送時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應該積極配合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耽誤甲方使用倉庫收貨、驗貨、運輸。

(5) 甲方交接貨物與乙方要外包裝完好,有條件可加封標誌清晰的封條。

(6)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利隨時改變送貨地點和收貨人,但應當支付由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以及其他費用。

(7)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結算運輸費用。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和權力

(1) 乙方需免費提供不低於200平方米的倉庫做爲甲方收貨倉庫;,並在倉庫大門顯著位置懸掛“衆鄰樂鏈供超市深圳總倉”招牌。

(2)乙方應在甲方的收貨時間(收貨時間爲週一至週六8:30-19:00)內積極配合甲方收貨,,法定節假日或超出該時段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延遲。甲方所收貨物沒有裝車運走之前存儲與倉庫內,乙方應妥善保管,不得有丟失和損壞,發生丟失、損壞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貨物採購價格的全額進行賠償。

(3)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須向甲方繳納12萬元服務保證金(本合同自乙方交給甲方12萬元保證金之日起生效),甲方收到保證金後應開具收據以示確認。合同生效履行3個月後,無發生任何事故、矛盾,甲方應不計息把服務保證金返還與乙方。

(4)乙方收到甲方運輸貨物通知後應該立即安排人員、車輛,裝車、運送,並告知甲方貨物正常到達送貨地點的時間,若因天氣、交通意外等原因導致貨物無法按時到達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事實情況,不得隱瞞。

(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若造成甲方貨物缺失、損毀應按甲方貨物採購價格的全額進行賠償。

(6)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承運,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7) 乙方運送貨物到達約定地點,要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驗貨,驗收完畢要求收貨人在送貨單具上簽名確認。

第三條 運費價格:

1、整車報價:

(1)深圳至貴港境內3噸車每趟,5噸車每趟

(2)深圳至貴港境內8噸車每趟RMB ,10噸車每趟RMB

(3)深圳至贛州境內3噸車每趟,5噸車每趟

(4)深圳至贛州境內8噸車每趟,10噸車每趟.

2、零擔報價深圳至貴港境內,深圳至贛州境內(7)返程貨物按每趟運輸收費標準的30%收取,返程貨物少於總量的20%不收取費用。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爲月結方式,乙方在每月5號—10號爲對賬日,15號爲結賬日,如遇星期六、日或節假日則向後順延。

(2)乙方結賬時應向甲方提供與結款相符的運輸發票,如無發票,甲方在應付款中有權扣除發票稅金。

第五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雙方在合同終止前30天協商簽訂,延續合同,雙方重新確定相關的費用及報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及變更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履約完畢合同自動終止。

(3)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需賠償對方近三個月總費用的30%的違約金;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被依法撤消、解散、歇業、關閉或宣告破產,本合同即自動終止。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流服務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互利互補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提供物流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服務內容、責任:

乙方爲甲方提供所生產產品的鐵路運輸物流服務,發貨站臨河站,到達站北京局、鄭州局、濟南局、太原局、成都局、瀋陽局、武漢局,乙方負責爲甲方申報月計劃、日計劃。代辦清車服務、監督過磅、裝車及聯繫短途運輸,代交鐵路運費及其它費用,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運力調整,以及自然環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貨物運輸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協助解決。

二、物流運輸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在乙方爲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貨物運輸服務的條件下,乙方爲甲方申報月計劃,甲方應按提供給乙方的發運車數,先支付乙方服務費,每發運壹噸產品向乙方支付30元費用(三十元),貨物發運完成後,雙方應覈對噸數按多退少補原則結算。

三、其它約定:

1、由乙方從車站申報運輸計劃,並負責具體落實。

2、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情況,由甲方提供丟失貨物的票據及相關證明材料,乙方通過鐵路保價部門協調理賠工作。

3、按照鐵路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裝車不得超裝、偏裝,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由託運人承擔的責任事故或其它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運費、倉儲、裝卸費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據貨物如實申報運輸計劃,如甲方申報的運輸計劃,發生鐵路承認車後因甲方原因未裝貨物,視爲裝車,甲方應當據實支付相關費用。

6、如發生不可抗力或鐵路運力調整等非甲乙雙方的責任,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從簽定之日起20xx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本合同未盡事實,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臨河站多經收費由乙方負責交付。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流服務合同4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在_____物流公司(第三方物流)與______公司(客戶)之間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地生效。

1、服務、支付和期限

第三方將履行在“業務範圍”所規定的服務,費用支付與價目表中所定的服務費用一致。如果在合同下提供的物流服務的貨幣價值(在其中任何一個月內)比價目表提出的每月最小額要少,客戶需支付不少於最小額的費用。

除非任何一方根據8(1)條款提出書面終止通知,合同期限自____日(起始日期)起3年,然後自動延期1年(續訂條款)。合同的起始條款與續定條款終止日期前的60天,雙方將重新洽談下一個延期合同的物流、倉儲費。

2、運送

(1)貨物運送以第三方作爲指定收貨人。

客戶可不以第三方作爲指定收貨人來運送貨物;第三方也有權利自由地拒絕或接受以第三方作爲指定收貨人的貨物。如果第三方接受以第三方作爲指定收貨人貨物,客戶在得到第三方通知後,應立即書面通知承運人,將一份副本送給第三方,說明第三方對上述財產沒有受益權或利益關係。

(2)不符合規定的貨物。

客戶不把不符合下列條件的貨物運送到第三方:

①與貨物清單中規定的不一致;

②與每一批貨物的包裝標記不一致。

第三方有權力拒絕或接受任何不符合規定的貨物。如果第三方接受了這種貨物,客戶應支付價目表中所規定的費用,若價目表中沒有規定,則支付合理的費用。第三方一收到這些不符合規定的貨物,應儘快通知客戶,以獲得有關指令,第三方不負責由於口頭傳遞所造成的失誤。

3、倉儲的提供

由第三方配送的所有貨物都必須恰當地標記和包裝,然後送到倉庫以便配送。客戶在送貨前,應準備好符合“業務範圍”貨單。雙方同意第三方根據協議規定的價格,儲存和搬運其他貨物。

4、送貨要求

(1)沒有顧客準確的書面要求,第三方不運送或轉運貨物。然而也可以根據電話發送貨物,但是第三方不承擔口頭傳遞信息而造成失誤的責任。

(2)客戶要求從倉庫中提貨,必須給第三方合理的提貨期限。如果因爲天災、戰爭、公敵、罷工、扣押、騷亂等,或者第三方不能控制的任何理由,或者因爲不由第三方責任而造成貨物的損失或損壞,或者因爲法律所提供的任何其它理由,那麼第三方不承擔這種過失的責任。如果執行過程中發生了_______一事件或困難,顧客與第三方應同意適當地延期。

5、額外服務

(1)不屬於通常物流服務(即“業務範圍”內)的服務所需的第三方勞動力,按第三方的通常費用標準收取額外的合理費用。

(2)顧客所需要的特殊服務包括編制特定的存貨報表、標出的重量及包裝上的系列數字或其他數據、貨物的物理檢驗和物流運送清單等,但不僅限於這些服務,這些服務按第三方的通常費用標準承擔額外的合理費用。

(3)爲顧客提供材料、包裝材料或其他特殊材料,按第三方的通常費用標準承擔額外的合理費用。

(4)由於事先安排,不在正常商業時間內收到或運送貨物,按第三方通常費用標準,承擔合理的額外費用。

(5)包括郵資、電傳、電報或電話的通訊費用,如果這些方面的服務超過通常的服務標準,或者在顧客的要求下,這些通訊不採用郵政的正常方式,那麼上述費用向顧客收取。

(6)有時第三方在沒有顧客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產生了必需的“非常”費用,顧客因此同意支付第三方由此而產生的合理適當的費用。然而,只要可能,第三方在產生這些費用前,應從顧客那裏獲得許可。這種許可可以是口頭的,但第三方對口頭傳遞信息所造成的失誤不負責任。

6、責任和損失限制

(1)損失責任

客戶把私人財產送到作爲受託人的第三方,第三方在下列條件下同意接受這些財產:第三方對儲存貨物的丟失或損壞不負責任,除非這是由於第三方沒有照管好而造成的丟失或損壞,對這些財產,第三方不爲客戶保火災險或其他意外事故險,客戶因火災或其他事故遭到財產的損失,第三方無法律責任。

(2)保險

對任何原因所造成的貨物損失不由第三方負責保險,但第三方同意當前的保險單繼續生效,該保險單闡述:在協議的期限或延期內,對放在協議中指定的第三方倉庫裏的別人私人財產,如果遭受丟失、毀壞或損壞,作爲受託人的被保險人,由於法律上所規定的義務必須賠償,但這些賠償金額(在其保險範圍內)由保險公司代表第三方物流公司來支付。該保險單在協議期限包括延期內,應全部生效(除去一些除外條款)。客戶若需要的話,可以提供該保險單的副本。

(3)損失計算

如果第三方對顧客貨物的丟失或損壞負責,爲了計算這種損失,貨物將按它的售價的存貨成本來估算。

(4)裝卸

第三方對由於進貨卸貨或出貨裝貨的延誤而造成的逾期費負責。第三方應竭盡全力提供及時的服務。

(5)隨後損失

不是由於第三方的任何行爲或疏忽而造成的隨後損失,第三方不負責任。

7、義務

第三方將負責監督管理、人員配備、看門服務、物流設備、辦公傢俱、日常安全(包括下班後鎖門和啓動電子安全系統)、托盤、包裝材料、捆紮和房屋的保養。

8、風險分擔

有關方都認識到第三方物流公司爲提供服務將作出承諾並投資。雙方同意下列條款:

無需任何理由,任何一方在90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可終止該合同。該書面通知應有終止日期。無論什麼原因的終止,無論是客戶或第三方或法律等作用提出終止,客戶同意補償第三方全部的未攤提的貸款或租金。即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第三方應得到相應的補償。

9、參與各方的地位

(1)參與各方達成共識:第三方不能被看作州的法律中規定的“倉庫所有人”,並且,第三方明確表示在任何時候都不提出索賠、抵押、特免、抵銷的優惠權或類似的有關對合同中所規定第三方所處理的貨物的權利,貨物的全部的、單一的、無疑問的權利仍屬於客戶。

(2)以與合同中的任何條款不衝突爲前提,據此同意:第三方對於合同中所規定的貨物而言,是受託者,第三方與客戶之間的關係是受託者寄託人的關係。第三方對於完成任務所需的方法和措施,應有獨立控制和自由處理的能力。他不是客戶的代理或僱員。爲了使第三方能完成作爲該合同的受託者的任務,客戶允許第三方按客戶的利益,在任何適當的時間內,能獨立控制並進行對貨物和房產的檢查。

10、索賠通知和訴訟

(1)以下所有的索賠必須在法庭宣判前,以書面形式提交。

(2)只有當這些索賠用書面形式提交,並且是在事件發生後一年內提出索賠,客戶或第三方纔能作出反應。

11、口頭交流

2(1)、4(1)和5(3)小節規定了與客戶進行口頭交流後產生理解偏差所應承擔的責任。在與以上各節內容無衝突的條件下,客戶同意用書面形式在發生口頭交流24小時內,對這些口頭交流內容進行確認。第三方收到這些書面確認後,再也無權依靠自己對口頭交流的理解行事,而應按書面確認的情況爲準。但是,在第三方收到口頭交流確認前,第三方不必對根據口頭交流內容所發生的行爲負責。

12、轉讓

不得到客戶書面同意,第三方不能轉讓、轉送、抵押或讓渡這一合同或合同的任何一部分,或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權利。上述書面同意是不能隨便收回的。注意,在這一轉讓條款規定中,並不排除第三方向持有股份的或控股的公司或主要持股人轉讓利益。這些利益的轉讓或轉送不需要客戶同意。

13、授權

在合同上簽名的工作人員、代理或僱員聲明並保證完成所有必需的工作,他們有權使各自的組織受到法律保護。

14、違約

下列情況被認爲是第三方違約:

(1)如第三方在執行或遵守合同條款時,有實質性的違約。

(2)如果第三方向法院提出自願破產的申請,或被法院宣佈破產或資不抵債,或爲債主的利益進行轉讓,尋求或同意對所有資產任命第三方的接收人或清算人。如果第三方收到這一書面違約通知單後30天,違約還在繼續,這種情況下,客戶有權中止合同,它滿足第8(a)節中所述的中止付費的規定。與前述無衝突的情況下,第三方在收到這一違約通知後有30天時間來消除、糾正違約行爲。

15、繼任者和受讓人

該合同應對各方的繼任者和受讓人具有法律效應。

16、所適用的法律

該合同應根據相關法律執行。

17、修改最終完成合同

除了各方簽名的書面協議外,這一合同不能改變、修改、作廢、丟棄或以口頭或其他任何方式終止。書面意見包括雙方簽註的完整的協議,不能由他人代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服務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乙方爲甲方及其客戶提供報關、報檢、運輸、倉儲等一切服務業務,即從接收到進口單據,到貨物最終通關入庫(含兩個月的免費倉儲期)的物流業務)第三方物流服務簽訂如下合同:

一、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應根據需要提前以書面形式或乙方認可的形式通知乙方發貨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貨物的名稱、具體的提貨時間,發貨日期及時間、重量、件數、體積、收貨人的姓名、電話、詳細地址、郵政編碼、電傳或電子信箱等信息);如甲方臨時加單,應提前2小時以書面形式或乙方認可的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貨物 信息與乙方。因甲方申報不實或者遺漏重要情況,造成乙方損失或費用支出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甲方可委託乙方代爲辦理,但必須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並承擔全部費用。

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要求包裝貨物。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方式及時付款。

甲方若對乙方物流服務費用有疑問,有權要求乙方解釋。

貨物發運後,甲方有權過問貨物運輸情況。

在合同執行中,若乙方運輸服務屢次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爲甲方提供報關、報檢、運輸、倉儲等一切服務,即從接收到進口單據,到貨物最終通關入庫(含兩個月的免費倉儲期)的物流業務,包括以下三種情形: 貨物通關後全部放置黃島;貨物通關後部分放置黃島,部分放置東營;貨物通關後全部放置東營。

乙方爲甲方提供黃島地區倉庫

乙方承諾對承擔的甲方國內/國際貨物的物流服務予以權利保障,保證足夠運力,保證優質服務

乙方應該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如數運抵甲方指定的收穫單位或收貨人

乙方街道甲方通知應及時安排收貨運輸事宜。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裝貨查驗工作,查驗無誤應填寫裝貨驗收單或其他單據,如發現貨物短缺損壞,應即使通知甲方有關人員。

乙方對餘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對下列原因造成的貨物毀損、滅失,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不可抗力,經甲方調查確認;

(2)貨物本生的缺陷或自然思念好以及由於包裝不善;

(3)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以及甲方、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

(4)貨物運抵甲方指定的收貨單位或收貨人,並經收貨人簽字確認沒有貨損的。

乙方對甲方貨物必須保持外包裝好,不得開箱,否則,如發現短缺損壞,則有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賠償額爲短缺或損壞部分的甲方與客戶所簽訂的合同金額,但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爲限。如運輸途中遇到困難,乙方須即使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確定到貨時間及採取相應的措施。如貨物在物流服務中出險,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由乙方辦理保險索賠事宜。若非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導致乙方物流成本大幅度增加,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藉口向甲方提出增加運費單價的要求,甲方對乙方提出的漲價要求可不予處理。

注:投標報價依據當前的運輸市場狀況、燃油價格與公路收費標準進行確定,遇到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到物流合同的執行,雙方可以根據情況協商或重新招標進行價格調整。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爲 年。

三、物流服務費用及負款方式:

1、進口貨物的通關及其倉儲運輸業務。包乾費三個月結算一次,業務按票對賬,費用雙方確認後在三個月後的五日內付清。

2、內陸運輸業務。貨物從東營、黃島的倉庫,到指定目的地的內陸運輸。以整車計(每車30—35噸),按每噸報價。每月25日乙方將當期發生的費用明細傳真至甲方,甲方確認後,乙方開具相應的運輸發票,甲方收到發票覈對無誤後,與次月中旬付款。

3、投標報價依據當前的運輸市場狀況、燃油價格與公路收費標準進行確定,遇到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到物流合同的執行,雙方可以根據情況協商或重新招標進行價格調整。

四、保險條款: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保險事宜,保險費率按投保金額的0、14%計算,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單獨支付,與運費及物流服務費一同結算)

五、保密條款:

(一)雙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蓋的商業關係的性質及具體事項構成保密和專有的信息。對任何該等信息的披露將可能對雙方造成競爭性損害。因此,任何關於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貨物的數量、種類、運送目的地、客戶等其它詳情或乙方獲得的有關另一方的商業活動的信息任何時候都應該作爲保密信息,未經該另一放(視情況而定)事先明確表示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就所有由於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條款下的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害、成本和費用向另一方做出補償,受害另一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條款的保密期限爲本合同後三年,並不因本合同的無效或撤消而終止。

六、違約責任:

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履行時付款義務。

甲方應承擔由於其提供的貨物和收貨人的信息不正確及因甲方收貨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乙方錯運或遞運不着的責任和相應的重新派送或退雲以及乙方車輛和人員閒置所產生的費用。

甲方承擔貨物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短缺、損壞情況下客戶或收貨人拒收的責任,並承擔退運及處置費用。

由於甲方匿報危險品或禁運品致使乙方車輛損壞、設備損壞、人身傷亡及其他直接間接的損失和費用,或者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應由甲方負責賠償。 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優質高效的物流服務。

1)若由於乙方過錯造成延遲送貨,給甲方或甲方客戶造成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按每延遲一天(24小時)扣減當次運費的15%,依此類推,直至扣完當次運費,並按甲方客戶要求的賠償額予以賠償(最高賠償額不超過當次運費);運輸時效從裝貨離廠之時開始計算。

2)運輸過程中出現貨損貨差的處理原則爲:屬於保險公司承保範圍內的貨損貨差,由乙方負責想保險公司索賠(甲方應協助提供相關資料),保險公司的賠款歸甲方所有;(玻璃破損的處理方法詳見附件二)若不屬於保險公司承保範圍之內,除《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第六十八條規定的乙方可負責的情況外,均由乙方按照甲方實際購銷合同價計算賠償。但實際購銷合同價與事先約定的單價(見附件三)之間的差額不得超過實際購銷合同價的10%。若該差額超過實際購銷合同價的10%,則甲方須另行申報單價,乙方應相應調整保險費。甲方應按照調整後的保險費支付款項。

3)爲了便於計算保額和結算保費,本部分貨物按事先約定的單價(見附件三)確定保險金額,而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應根據實際損失按實際購銷合同價計算賠償。

4) 甲方應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出現的照片、註明貨損情況的簽收單、貨損報告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滿前,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約,應提前三十(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定地點的人民法院裁決。

九、修改與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或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合同的條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爲意念。雙方在合同到期時均無終止意向的,則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

本合同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終止前合同約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本合同附件爲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流服務合同6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產品指定乙方以公路整車配載方式發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互爲遵守。

一、本合同涉及的貨物名稱是國家准許承運的產品,甲方提供貨物的一切準運手續。

二、貨物裝車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貨物正常到達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價格及結算方式:

3.1此次發運貨物爲 _________,總運輸量爲__________車,貨物總重量爲_________噸,運輸費用總計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3.2結算方法爲:貨物到收貨地後,乙方開有效的增值稅運輸發票到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後必須7個工作日內以轉賬方式將運輸費用轉入乙方賬戶,附賬戶明細。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貨物運輸前,甲方必須認真填寫有關相關項目(收貨人,發運件數,電話,收貨地址)。

4.2貨物因本身質量及運輸手續不全等問題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車輛到達甲方公司,貨物裝運由甲方負責。到達甲方到貨地點,卸貨由甲方或指定收貨方負責。

4.3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到達地址錯誤,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4貨物到達目的地,由甲、乙雙方均派專人驗收貨物。

4.5貨物在規定的時間到達後,甲方保證乙方車輛在交貨時間之後,4小時之內卸完貨物。超出時間具體等待費用由甲方或收貨方自行負責。超出費用按照40元/人/小時(一般司機爲兩人)計算。

4.6乙方嚴格按照包裝標準裝車,裝車後乙方將對貨物運輸途中負全部責任,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7 乙方按時將甲方的全部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如不能按時將貨物運至地點,造成延誤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8 貨物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負責,如需要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保險費按千分之三收取。

五、文本及時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流服務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本運輸合同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甲方支付運輸費用的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提供運輸、倉儲和其他物流增值服務。具體服務時間和內容以甲方發出的傳真和郵件爲準。

三、運輸費用

參照附件一:《運輸服務價格》

四、結算方式

(1)乙方每月日前與甲方對上月業務進行結算,雙方確認以 爲結算依據。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結算清單及相關文件後的 個工作日內(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與乙方進行覈對、確認。 個工作日內不反饋信息,視同確認。乙方應在甲方覈對無誤並書面確認上月運輸物流和後開具等額正規合法發票並呈交甲方,甲方應每月 日前,以現金、支票或油卡方式支付給乙方上月的運輸費用(油卡金額補超過總運費的30%)

(2)如遇不可抗力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3)如由於國家政策原因發生服務價格變化,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參照新價格履行;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的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本協議解除。

五、貨物包裝、運輸及裝卸:

(1)甲方委託貨物運輸,應當向乙方準確寫明貨物的名稱、規格、重量、數量、收貨人名稱、聯繫方式、收貨地點、起運時間或到達時間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如運輸的貨物對包裝、碼放、運輸、保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2)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甲方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證明文件提交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3)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4)甲方不得委託乙方運輸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國家禁運、違禁物品等。

(5)貨物在運輸過程中若因乙方人員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該批貨物的原價及對甲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六、貨物到達:

(1)在乙方將貨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

(2)貨物運輸到達後,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或收貨。

(3)收貨人收貨驗貨時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未提異議的,視爲乙方已經按照運輸單證的記載交付了甲方託運的貨物。

(4)貨物抵達目的地,乙方應及時將貨物信息反饋甲方,以便於甲方跟蹤貨物。

(5)乙方應對貨物運輸全過程監控,如出現問題,貨物不能如約到達,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出解決問題辦法。

(6)貨物到達後,乙方通知收貨方提貨,貨物存放超過7天未提貨,乙方則按0.01/kg收取倉儲費。

七、貨損:

(1)乙方可代甲方辦理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具體保險費率詳見附件《運輸服務價格》;

A、如甲方足額投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提供索賠證明文件;

B、如甲方未對委託運輸的貨物投保,乙方可以根據貨物的情況爲甲方代辦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應配合乙方提供相關貨物成本數據資料,以供乙方衡量是否將進行投保,如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毀損、滅失,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甲方拒絕乙方辦理貨物保險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毀損、滅失,乙方最高20元/kg的標準進行賠償。

C、如因甲方未對委託運輸的貨物足額投保,貨物運輸過程中出險,保險賠償金額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有甲方承擔。

(上述ABC保險方式需甲方確認一種,如未在合同中明確視同默認B條款)

(2)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燃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甲方、收貨人的過錯造成,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將甲方委託的業務交於其他公司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的,乙方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生在某一運輸區段的,乙方和該區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

(4)由於甲方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的,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運輸服務費。甲方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乙方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經乙方通知後,甲方在兩個月內未支付上述費用的,乙方可以以留置物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成先受償。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貨物,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若乙方承運的貨物不適合保存或提存的(包括但不限於生鮮物品等),乙方有權自行處理,所得款項在扣除乙方因此說發生的費用、損失後,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九、保密/不泄密

乙方及其指定人應保證其員工在貿易交往中保守本協議中,甲方的銷售、業務、客戶、市場、技術等相關所有信息的機密。在雙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滿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說交付的相關資料以及操作系統中的各類數據和信息。如出現乙方僱員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況,乙方應就此向甲方承擔相應違約賠償金 元,若造成甲方重大損失,甲方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權利。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規定的義務時,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及時提供有關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雙方互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如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給其他方造成額外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如不可抗力情況消除後,能夠繼續履行協議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延遲本協議的繼續履行,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本條所稱“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重大疫情、惡劣天氣條件、政府行爲、社會異常事件(包括罷工、政變、騷亂等)或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一、合同生效後,雙方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十二、合同生效後,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果一方需要變更或解除必須提前一個月與雙方協商,在雙方達成一致後方可變更。否則,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另一方違約金,違約金爲人民幣 元。雙方的賠償責任僅限於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規定,合同中任何一方對另外一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間接、懲罰性的損失(如營業額或利潤等,但不限於此)不予承擔責任。如發生災難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況,甲方或乙方可不經預先通知而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協議。

十三、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本合同附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