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合同3篇【集合】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託代理合同3篇【集合】

委託代理合同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

雙方經認真友好協商,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就乙方代理甲方在_________設立(變更)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有關事宜,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乙方代理甲方的___________工作(其餘內控管理事項,如甲方有需求,可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資料,並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後果。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爲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事實需要爲乙方提供便利條件。依照本協議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的'代理服務費。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積極、負責地爲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代理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本協議規定的事務,主動與甲方保持工作聯繫。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協議項下有關甲方及甲方的資料、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情況。

第四條:代理費的金額及支付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代理服務費金額及支付方式如下:

◇核名及新設立(變更)相關手續代理服務費合計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其餘費用應於乙方受託事務辦理完結後一次性付清。代理費用結清後,乙方方纔將甲方的全套證照交給甲方。

第五條:協議的解除、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義務,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關辦理代理事務所需資料造成雙方任一方損失的,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暫扣甲方的全部證照。

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依然必須支付協議中所規定的代理服務費用;如因乙方提出終止而解除,乙方應退還甲方的代理費用,並承擔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協議所盡的義務,而使甲方合法權益造成實際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其它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另行協商。雙方在本協議之外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應視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果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或者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雙方將中止本合同,乙方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2

刑事委託代理合同

福謙刑(20xx) 號

甲方:

乙方:貴州福謙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因涉嫌請乙方擔任 階段的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方簽訂本合同,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的律師,委託期限至 終結止。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元,交通費元。

3、乙方爲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必要的全部辦案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通訊、複印、打字等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義務:

(1)客觀、真實、全面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爲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事實,隱瞞、僞造證據的`,導致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非法活動。

5、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接受委託後,根據法律規定及辦案機關的安排,積極履行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如案件未進入某階段即已終結,甲方不能以乙方未提供該階段服務爲由要求降低律師費及其他費用)。

(2)乙方應對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3)乙方律師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委託法律事務的辦理情況。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更換已指派的律師。

6、如甲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本合同的,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退還;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的,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全額退還乙方。

7、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說明並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不存在異議。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律師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變更,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貴州福謙律師事務所 電話: 電話:

時間: 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3

甲 方(委 託 方):

乙 方(受 託 方):

甲、乙雙方就委託 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二、委託權限範圍: 。

三、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 、 及 擔任上述委託事項的承辦人員,甲方指定本單位 (家庭) 爲聯絡人員

聯絡地址:

電話:

四、代理收費的取費形式

1.按收費標準收取;( )

2.雙方協商收費;( )

五、代理費用的收取:(依人民幣計算)

1.代理費用爲 元;

2.辦案費用(交通、通訊、打字、複印、聯絡等)爲 元。以上費用的的收取時間和辦法爲 在代理活動中,乙方基於代理事務而必須開支的費用(交通、通訊、打字、複印、聯絡等)預計爲 元,由甲方預交,乙方在結案提供相應的票據進行結算。

六、甲方鄭重承諾:以上委託事項未經委託他人或已中止對他人的委託;隨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況絕對保證其真實性;未對乙方隱瞞與案件相關的重大情況。否則,乙方有權隨時中止委託承辦工作,有關費用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索賠償的權利。

七、乙方對委託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委託事務進入代理階段後,乙方應盡責盡力履行相關法律程序,維護委託人的正當合法權益。但乙方不對所代理事務之結果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並且不得因委託代理事項的'變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減已交或應交的代理費額。

九、代理律師業務中,乙方不對案件標的承擔經濟責任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承擔。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乙方須加蓋事務所合同章)後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委託事項終止(以授權委託

合同爲範圍,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等情形在內)。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提交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二、以上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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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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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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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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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