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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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流轉合同協議

甲方:

乙方:

爲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合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以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類型、位置、界限、面積、質量和等級

甲方將畝承包地(以下簡稱承包地)的經營權轉讓給乙方,承包地位於。四個界限。(承包土地的性質和質量見附件)。

二、合同經營權轉讓期限及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期限爲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模式

乙方以分包、租賃、交換、轉讓、入股等方式將其承包土地轉讓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轉讓承包地的使用

轉讓的承包土地只能用於農業目的。

五、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和時間

1、承包土地出讓金以現金支付。合同期內,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轉讓費。每年10月31日付款。

2、土地出讓所享受的國家惠農資金和其他補貼由當事人享有。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土地出讓金,並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收回轉讓的承包土地。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在不妨礙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前提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如以分包、租賃、交換或其他方式轉讓,甲方應及時向發包人備案;如需轉讓,甲方應提前向發包人申請轉讓。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承包土地上,有獨立生產經營的權利。如果乙方在出讓期間因投資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當出讓合同到期或未到期,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並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繳納轉讓費。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轉讓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如果轉讓的耕地(荒地、林地等。)無法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以轉包或租賃方式將甲方轉讓的土地進行再轉讓時,應取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一)當事人協商一致,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三)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土地未用於合同規定的用途;荒涼的土地,破壞地上的附着物;未按時繳納土地出讓金的。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因履行轉讓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決定不服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者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商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原用人單位各一份,各鄉鎮經濟管理站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屬於轉讓合同的,自原用人單位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達成協議,並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唯一認證單位的認證人簽名(蓋章):

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