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人(甲方):青海機電國有控股公司 電話:
承包人(乙方):西寧海豐裝飾裝潢璜工程部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內裝飾裝修有關事宜(以下稱工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家庭裝修。
2、工程地點:城北生物園區新樂花園。
3、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4、工程面積:385㎡(兩套房間實際面積)
5、承包項目及造價:
(1)兩套房所有房間鋪地磚,(客廳、臥室、過道地面磚800㎜×800㎜,衛生間、廚房地面磚300㎜×300㎜,牆面磚300㎜×450㎜)
(2)兩套房所有房間粉刷,(不含衛生間、廚房)
(3)廚房做櫥櫃。(上櫥櫃不做,櫥櫃檯面爲壓縮成型板)
(4)臥室、客廳、衛生間、廚房照明燈。(普通燈具)
(5)廚房、衛生間PVC吊頂。
(6)衛生間、廚房安裝坐便、蹲便、洗手盆。
(7)安裝所有房間門及門套。(免漆板木門)
(8)以上各項所含材料運輸費、搬運費、垃圾清理。(不含垃圾搬運)
(9)以上造價均以新樂花園裝修預算爲主。(詳見本合同附件《新樂花園裝修預算表》)
第二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
1. 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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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總價款爲83000.00元;大寫:捌萬叄仟元整。(含稅)
(2)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工程款肆萬元;牆體、地面瓷磚工程完成後,
再付貳萬元;乙方出具相應收據或收條;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貳萬
元;乙方給甲方出具全額完稅發票。餘款3000元爲質押金,待2012年1月15
日前未發生質量問題後支付。
第三條、關於工期
1. 工程期限35天,開工日期:2011年10月13日
竣工日期:2011年11月16日。
2. 因爲如下因素影響而導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順延,雙方互
不承擔責任:
(1)遭遇嚴重影響施工的惡劣天氣、停水、停電、天災、戰爭、
暴-亂等不可抗力的`;
(2)經雙方同意的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因與甲方和乙方無關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第三方
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所在地(小)區的管理機構和隔壁鄰居的無理行爲;
(4)經甲方同意的屬新材料或新工藝採用而導致的工期拖延或試
驗時間浪費;
(5)經甲乙雙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 附 則
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新樂花園裝修預算表》)同
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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