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買賣合同集合8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買賣合同集合8篇

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 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村證房位於_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_____號_____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_______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以______方式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____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____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____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作爲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份,見證人各____份。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年__月__日

見證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年__月__日

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名稱

牌號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額

時間以及數量

金額

第二條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____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一)提交 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屋(建築面積平方米)以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現金人民幣萬元( 大寫 )。如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退還。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關證明資料等作爲交易依據。待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甲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全部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甲方承諾並保證乙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權以及處分權,甲方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約後,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向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拾萬 元。

2、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3、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返還乙方房屋價款。

4、如因規劃部門、設計等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特別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主張合同無效,如本合同被有權機關認定爲無效合同,則甲方應返還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並賠償乙方損失 元。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3月20日 20xx年3月20日

買賣合同 篇4

供方:簽訂地點:需方:簽訂時間: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供需雙方

就 購買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 名稱 產地 廠家 材質 型號 規格 單 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備註(另附件)

合計人民幣(大寫): 說 明:本單價爲材料送到工地的到場價格,包括: 運費及裝卸費;本單價爲固定價格,無論市場價格如何變化,國家政策如何調整,本單價均不做調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滿足各種產品現行國家行業標準執行。

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供方必須滿足需方對產品質量的要求。材料質量保證期爲: 按各種產品質量保證期執行。(自材料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

供方負責運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點( ),供方負責及時卸貨。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運雜費用由供方方承擔。運輸過程中要按國家標準包裝、覆蓋,做到無拋灑、無遺漏,不污染環境

六、計量方式(結算依據):

以運至需方工地,需方實際驗收合格的數量爲準,需方提供

1、檢斤(過磅)2、檢尺計量方式。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供方提供的包裝標準爲:包

裝標準要符合國家標準。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對包裝物不進行回收。

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貨到需方工地後,需方按現行業標準進行驗收,供方須隨貨提供產品出廠材質單等技術資料原件加蓋紅章);需方在貨到工地後1日內驗收完畢,如有質量異議須在貨到3日內向供方提出。

十、安全防護:

供方應對送貨人員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產品應是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並且符合國家安全防護標準要求。

十一、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十二、支付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時預付定金元,餘款根據工程進度分階段結算,每次結算供方應提供相應的正式發票。

十三、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十四、雙方責任:

(一)、需方責任

1、 按需方指定時間交貨的,需方提前 3 天通知供方具體的供貨時間、規格、數量(或施工計劃安排)等信息,以便供方提前作好供貨準備。

2、 需方負責提供材料存放場地,派專人指揮供方送貨車輛。供方駕駛員須服從供方收料人員的指揮,把貨物卸到指定地點;

3、 如果需要需方可到供方廠內進行實地考查,供方應提供方便條件並給予配合。

(二)、供方責任

1、供方負責供應滿足業主、監理和需方試驗室檢驗合格的材料,需方對材料質量有監督權。

2、供方所供應材料如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且已經卸料的,供方要及時負責清理出場,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

3、供方供應量不能滿足需方或材料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時,需方有權終止合同執行並另選合格供貨商。

十五、違約責任:

1、供方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提供需方所訂購的產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據影響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2、經證實因供方產品質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

3、因需方計劃不及時而影響供方的供貨,所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承擔。

十六、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十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工程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是最終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其他約定事宜:

1、 需方若因業主原因發生設計變更,需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則供方應無條件服從;雙方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合同變更或解除,需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確定,若一方不同意,原合同繼續有效;

2、 監理、業主對供方提供材料同樣有權檢驗,提出的合理要求,供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3、供需雙方均爲獨立覈算單位,雙方與第三方的單位、集體、個人發生的任何經濟往來均不牽扯另一方。

4、由於供方駕駛員操作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供方負全部責任,需方不承擔任何連帶影響。 十九、本合同一式 兩 份,供方執 一 份,需方執 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結清帳款後自行終止。

供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月

日 需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年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價款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該房屋售價總額人民幣_______整。(¥: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乙方應當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單方終止交易,則該筆定金甲方將不予退還,且房屋仍爲甲方所有。

2、乙方最遲應當於款共計人民幣元整元)一次性交付甲方。

四、房屋的交付

1、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後的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爲給付該房屋門鑰匙。

2、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五、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待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辦理過程中產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六、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應當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後的3日內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予退還定金,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七、其他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乙方(簽字):

_______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聯繫方式: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見證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6

第一,審查合同主體,不只是要審查合同主體是否適格。還要看供方有無供貨能力,有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如是審查需方,需看有無付款能力,有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能力。注意供需雙方都要覈對清楚。

第二,審查買賣標的物(貨物)的基本情況。看是否有產品名稱故意不寫全稱,混淆產品品種;或供方不寫產品牌號和商標,想達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寫產品規格型號,企圖交貨矇混過關;還有的供方不寫生產廠家,想用價低的檔次差的產品供貨。

所以,在審查時需重點審查是否寫清產品全稱,寫清牌號、商標,寫清、寫全規格、型號、寫清生產廠家。

在審查買賣標的物時,看是否有供方不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爲了不免費提供,再借機收取配件費用。故需要提醒簽訂者注意:要寫清隨機備品、數量,配件工具、數量。並將上述用品的供應辦法、時間也寫清楚。

第三,審查標的`物的數量和計量方法。爲避免合同雙方簽訂者對產品數量或計量方法故意約定爲本企業的標準或計量方式。應注意產品的數量應以國家統一的標準計量單位表示,沒有統一計量單位的,產品數量的表示方法由雙方確定,但必須具體明確,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計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應對雙方使用的計量方法作出具體解釋,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體包括的產品數量是多少。看是否供方不寫隨機備品或配件工具的數量。防範方法是要寫清隨機備品數量。並將上述用品的供應辦法、時間也寫清楚。

第四,審查標的物的技術標準(含質量要求)。這在買賣合同中存在的陷阱是不寫質量標準;成套產品的,不寫附件的質量標準;看樣訂貨的,不封存樣品。

所以要注意審查時質量標準,是國家標準呢?還是行業標準?亦或企業標準?成套產品的,不但要寫清主件的質量標準,還要寫清附件的質量標準。看樣訂貨的,一定要將樣品封存好,作爲驗收的標準。另要注意審查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不但要寫清,而且要寫的科學、合理。如果對產品質量保證的時間寫的不合理,就會造成買方無充足時間審查。

第五,審查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和包裝要求。在買賣合同中,會經常出現供方不寫或不寫清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也不寫費用負擔,以達到簡易包裝省錢省力的目的。在審查時就要注意看是否寫清包裝物、包裝標準、包裝標籤的內容等。對包裝物的供應、回收,費用負擔也要寫清楚,以免出現糾紛。對包裝不善引起貨物損壞的責任約定是否清楚等。

第六,產品價格及支付期限、地點和方式及交貨的期限、地點和方式。在買賣合同中不寫單價,逃避物價檢查,併爲偷、漏稅創造條件,或需方只寫金額數量,不寫幣種等情況都會發生,不寫清交貨方式,以達到不承擔風險責任的目的,也爲糾紛管轄設下埋伏。在審查中要看是否寫清單價,寫清幣種。看是否寫清交貨地點和方式,代辦託運時間及是否寫清運輸工具和運輸路線等。

第七,審查合同中是否約定驗收或者檢驗的標準、方式、日期。在買賣合同中容易存在的陷阱是供方不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或將提出異議的期限訂的過短。在審查合同時就要看是否明確規定貨物的驗收辦法,事關供需雙方預期的經濟效益與合作成功與否的大局,也是易發生質量糾紛的地方,必須注意明確訂明。看合同中是否明確載明:驗收的時間;驗收的方式;驗收的標準;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當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的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審查是否約定結算方式。在買賣合同中不寫結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寫結算方式,不寫結算期限。以達到延長付款期的目的,這是買賣合同常存在的陷阱。這就需要注意審查是否寫清結算的具體方式,寫明結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還要審查是否寫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確切數額。

第九,審查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在買賣合同中會存在有可能違約的一方,不寫違約責任,或將違約責任寫得過輕。甚至不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選擇有利於自己的合同解決方式和管轄機關。以爲己方違約做好鋪墊。這就需要注意是否將違約責任寫具體。最好把對方每項義務不履行的違約責任都分別寫清,以鉗制對方,使其正確、全面履行合同義務。要審查是否寫清解決糾紛的方式,是仲裁、還是訴訟及確定糾紛的管轄地等。

第十,審查合同落款、署名、蓋章等方面。在買賣合同中往往存在不注意寫明簽名人是法人代表,還是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委託代理人。及不蓋公章或蓋的不是公章,用沒有備案的合同章甚至業務章,或蓋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屬部門的印章。

一定要注意這一細節,要蓋公章,有些單位的合同專用章是經過備案的也可以,但這難於判斷。簽字的一定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明確授權書的代理人,但相對方要把該授權書留件備

查。

另外值得提醒注意的一點,在審查落款、署名、蓋章時,看合同中關於簽字和蓋公章是怎麼約定的:如果關於合同效力條款有寫“簽字和蓋章,合同方生效”,那麼就要注意審查看,署名和蓋章二者是否同時都有,否則會影響合同的效力,造成買賣合同無效的風險。

買賣合同 篇7

上訴人(原審原告)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棗強縣富強北路167號。

法定代表人李英寬,董事長兼總經理。

委託代理人湯濤,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職員。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今榮街69號。

法定代表人吳山永,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安亞利,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職員。

上訴人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力空調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月房地產公司)憑樣品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XX)豐民初字第2045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於XX年12月29日受理後,依法組成由法官周荊擔任審判長,法官蘆超、鄭亞軍參加的合議庭,於XX年1月12日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詢問。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科力空調公司在一審中起訴稱:XX年9月13日,科力空調公司同日月房地產公司簽訂1份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價款爲: 21 000元。當時雙方約定:科力空調公司送貨到日月房地產公司開發建設的位於北京市豐臺區芳古園一區16號樓。日月房地產公司預付定金30%、安裝調試後付40%、運行3個月後付35%、餘款1年付清。科力空調公司按約定及要求履行了全部的供貨安裝義務。但是日月房地產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拖欠未付。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21 000元和債務利息9525.6元,並承擔訴訟費。

日月房地產公司在一審中答辯稱:日月房地產公司先後付給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調公司的貨款,科力空調公司也給日月房地產公司開具了發票。儘管科力空調公司對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16 800元存有異議,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16 800元貨款是科力空調公司拿走的。但是,科力空調公司現在起訴要求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 16 800元的訴訟請求已過訴訟時效,請求法院駁回科力空調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XX年9月13日,科力空調公司與日月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約定:日月房地產公司購買科力空調公司的排煙補風機和風機,合計價款21 000元。有效期限:自XX年9月6日至XX年9月16日。第七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設備到現場後進行安裝,後即試運行(1個月)達到使用要求後方認。第九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付定金20%,到現場通過合同第七條標準付40%,運行3月後付35%,餘下滿1年付清。合同簽訂後,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XX年底,科力空調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供貨及安裝義務。

一審法院判決認定:科力空調公司、日月房地產公司在XX年9月13日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科力空調公司、日月房地產公司自願協商達成,不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應認定爲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科力空調公司、日月房地產公司均應依照合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日月房地產公司提出“先後付給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調公司的貨款”的答辯意見,對於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科力空調公司予以認可。對於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科力空調公司16 800元,科力空調公司予以否認,且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日月房地產公司已給付科力空調公司16 800元貨款,對此該院不予採信。關於訴訟時效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2年。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和科力空調公司供貨時間,日月房地產公司向科力空調公司付清餘款的最遲時間是XX年4月底。此時,科力空調公司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遭到了侵害,而科力空調公司於XX年9月23日方提起訴訟。科力空調公司提出“合同有效期到XX年9月16日,XX年9月23日提起訴訟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主張,該院不予採納。理由是:合同有效期限實質約定的是科力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也可以說是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係。實際上,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只存在XX年底科力空調公司向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並安裝價值21 000元風機這1筆買賣,此後雙方就再沒有過依據該合同的買賣關係。而科力空調公司向日月房地產公司供應的價值21 000元風機在XX年底已安裝完畢。故日月房地產公司關於科力空調公司的主張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理由成立。科力空調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存在訴訟時效中斷或重新起算的事由,故其訴訟請求依據不足,該院不予支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判決:駁回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科力空調公司不服一審法院上述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其主要上訴理由是:一、科力空調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合法合理。二、一審判決錯誤理解和適用了2年訴訟時效的規定。三、雙方簽訂的合同是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若有不同理解,應從不利於日月房地產公司方面解釋。科力空調公司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日月房地產公司服從一審法院判決。其未向本院提交書面答辯意見,但其在本院庭審中口頭答辯稱:一審判決對合同有效期的認定是合理的,認定訴訟時效已過是合理合法的。合同文本是科力空調公司提供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訴訟時效制度的解釋,也超過了訴訟時效。

本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一致。

上述事實,有科力空調公司提供的《工業品買賣合同》及雙方當事人陳述在案佐證。

本院認爲,科力空調公司與日月房地產公司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其內容未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日月房地產公司提出其已付清21 000元貨款,但科力空調公司只認可收到4200元,否認收到16 800元,日月房地產公司未能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已付清貨款,故對此主張本院不予採信。依據該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及時間,日月房地產公司最遲的付款時間應在XX年4月,科力空調公司XX年提起要求日月房地產公司支付貨款的訴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科力空調公司關於其在合同有效期內主張權利,並未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上訴主張,因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實質是科力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即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係。該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內,雙方只在XX年底發生了1筆科力空調公司向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價值21 000元設備的買賣,且已安裝完畢。故科力空調公司關於其主張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上訴意見不成立,應予駁回。綜上,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並無不當,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案件受理費二百八十一元,由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二審案件受理費五百六十三元,由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本判決爲終審判決。

買賣合同 篇8

需方(甲方):_________縣_________區供銷社

供方(乙方):_________縣_________區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組

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1.品名、數量、交貨時間、地點:

品名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備註



































合計








2.品質規格:按照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標準及雙方協商,乙方應將好果賣給甲方。

3.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交貨辦法:在合同規定日期內,柑桔成熟後具體商定交貨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計劃採收。

5.驗收辦法:按國家規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驗收辦法,在收購點過秤前抽樣驗收。

6.價款結付:甲方按實收數量、等級在_________日內(除扣回訂金、扶持資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銀行付息。

7.費用負擔:交貨前由乙方自理。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收貨,其超里程運費,由甲方負擔。

8.其它:_________。

9.雙方的責任:乙方應努力提高產量、質量,按採收計劃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合同任務後,才能自行處理多餘產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影響合同的執行時,應在十月二十日前提出協商修改合同。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產採收技術指導。

10.違約處理: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按合同總值處以_________%違約金賠償另一方損失,並按《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處理,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作廢。作合同一式正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