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礦產業發展情況的彙報

一、礦產資源基本情況

關於礦產業發展情況的彙報

我市位於橫斷山系縱谷多金屬成礦帶南部,成礦條件優越,目前已發現的礦產資源有40多種、600多處礦產地,其中:規模大型以上的有10種,小型以上的有20多種。全市探明的礦產資源儲量中,在全省排列首位的有:黃金儲量104噸,佔全省探明儲量的81.9%;鐵礦儲量21.38億噸,佔全省探明儲量的51.68%,僅瀾滄惠民鐵礦就達21億噸;鉀鹽儲量1600萬噸,爲全省唯一的可溶性古鉀鹽礦牀;銅儲量100多萬噸,遠景儲量250萬噸以上;鉛、鋅、銀、鎳、錳等礦產資源儲量均有一定的優勢。 我市礦產資源豐富、開發時間較早,但受體制、機制等多種因素影響,礦產業發展緩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低,資源優勢未能有效轉化爲產業優勢和經濟優勢。制約我市礦產業發展主要是:一勘查程度低,資源不清。由於缺乏資金投入,許多礦山停留在普查階段,真正有詳細資料和上省國土資源廳儲量評審表的資源區塊不多。二是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混亂。礦產業發展存在“大礦小開、小礦亂開”,亂挖濫採,無證非法探採的現象。有投資能力的企業由於沒有取得勘查區塊或區塊面積小,不願意進行高強度的投資。三是開發規模小,生產水平低。全市的礦產業發展

缺乏“龍頭”帶動,普遍存在各自爲主,採富棄貧,技術落後的狀況。四是資源管理水平低。大量原來縣級審批以及鄉、村協議方式取得的礦業權無證、無圖、無界、無面積,沒有開發利用方案,長期延續使用。五是礦業權市場不規範。一些礦點勘查後既不搞儲量評審,也不申報採礦權,直接進行開採,以採代探;一些單位和個人申辦礦業權後,圈而不探,多年不出勘查成果。六是違法轉讓礦業權。申報礦權後不投入,伺機倒賣,許多礦權幾經轉手,根本找不到原始礦權登記人。七是佈局不合理,缺乏規模開採條件和高強度投入條件。礦權設置點多面廣,一礦多證,一山多主,個別人在大礦周圍設置礦權,謀取私利。

二、礦產資源整合的主要措施

爲改變我市礦產業發展中大資源、小產業的狀況,2004年12月底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市人大、市政協的支持下,全市統一思想,把礦產業確定爲全市的支柱產業。2017年初開展了以整合資源、規範秩序爲重點的整頓和規範礦業權市場秩序工作。全市上下轉變觀念,健全機制,加強領導,以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爲契機,以整合資源優化配置爲重點,以培育和壯大礦業支柱產業爲目標,制定強有力的措施,以快發展、大發展的氣魄,強勢推進礦業支柱產業培育和發展工作,促進了全市礦產業的健康發展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的提高,爲

全市礦業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礦產業發展工作,成立了市級四班子領導參加的市礦業發展協調領導小組,制定了一系列加快礦產業發展的措施,各縣(區)也成立了礦業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切實加強對礦產業發展工作的領導。2017年1月全市暫停礦業權申報審批。3月組織開展以“規範秩序、整合礦權、集中配置、促進開發”爲重點的礦業權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和資源整合工作。6月組建市礦業發展有限公司,把尚未設置礦權的重要區塊、重要礦種優先設置給礦業發展有限公司,提高政府掌控礦產資源的能力。10月按照全省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統一安排和部署,全面啓動整頓工作。2017年初,成立了礦業生產發展辦公室,對礦產業發展進行培育和引導。

(二)全面開展清查,摸清礦業權市場狀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市、縣(區)礦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種違法違規開採礦產資源的行爲進行全面排查,對持合法有效探礦權、採礦權的單位進行登記造冊。加強礦山巡查,對無證開採、亂挖濫採、破壞資源、破壞環境的行爲進行嚴厲打擊。其中報請省國土資源廳撤銷預登記區塊106個,取締無證採礦26起,越界開採1起,取締無證勘查15起,關閉影響安全生產的礦點10個。對正常完

成勘查任務的企業建立臺帳進行跟蹤管理。

(三)以資源整合爲重點,引入大企業優化資源配置。堅持按照“一山一礦一主”的原則,採取政府引導、經濟補償、法律支持的手段,強化資源整合,對圈佔礦山、多年無成果的礦權,結合年檢不給予延續登記。對達不到最低投入要求和需要整合的礦權,落實實際投入情況,覈實工作程度,通過評估,給予高於實際投入的資金進行補償,由市政府收回後重新進行配置。對實力強、成果明顯的企業,將區塊周圍的小區塊進行整合和配置。收回後的礦權堅持“優化配置、扶優促強”的原則,一部分向公司儲備,尋求合作對象。今年下半年,市國土部門、市礦辦、市礦業公司加強協調配合,對礦業權整合情況進行了認真分析,對礦業權配置協議進行認真落實,景谷正興礦區、鎮沅和平金礦區等重點礦區,山水銅業、福建金泉、深圳宏大等引進企業涉及的礦業權變更、申報審批工作加快辦理進程,完成了數十個礦業權申報報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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