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社會工作者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江西省社會工作者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關於做好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贛人社字〔2015〕62號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502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號)的要求,爲做好我省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6月16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7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二)報名時間
網上註冊登記時間爲2015年3月7日9:00—13日17:00;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爲2015年3月9日—14日正常上班時間;網上繳費時間爲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後至2015年3月15日17:00。
我省考點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和資格審查工作按原人事部、民政部《關於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的規定執行(有關資格條件見附件2)。報名條件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爲2015年12月31日。
凡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三、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分爲網上註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准考證四個階段。
(一)網上註冊登記。進入江西人事考試網()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考生註冊頁面,根據報考條件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覈對信息無誤後,上傳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進行網上註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考生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爲考生的登陸標識,必須牢記),打傭報名表》一式兩份。
(二)現場資格審查。考生攜帶打印的《報名表》由所在單位審覈蓋章,經設區市民政部門資格初審後,到設區市人保部門進行資格終審並辦理確認手續;省直、中直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在各設區市進行資格審查並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資格審查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學生證或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3、由主管單位出具的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1份或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1份。
4、報名表2份。
(三)網上繳費。資格審查並確認通過後,考生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考生頁面進行繳費並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報名無效。
(四)網上打印准考證。繳費成功考生可按時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打印准考證。
四、考試科目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爲《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爲《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科,考生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後,方可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爲主觀題(時間2.5小時),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採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全國統一組織實施。
請考生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
2、在答題卡劃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
3、爲保證掃描質量,須使用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作答。
其餘4科均爲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憑身份證和准考證進入考常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後收回。
五、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採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按滾動考試進行管理,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如下:
類 別
級 別
專 業
科 目
38.社會工作者
2.助理社會工作師
01.社會工作師
1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
2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3.社會
工作師
01.社會工作師
3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
4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5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六、考試用書
考試大綱和考試指導教材,由中國社會出版社印製發行。中國社會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310室,郵政編碼:100032。
江西代購點地址:南昌市定山路98號江西省民政學校
郵政編碼:330043 聯繫人:萬志強
電話:0791-85276365 13970889826
七、考試收費
按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270號)的規定及江西省發展改革委、江西省財政廳《關於覈定我省人事部門部分考試收費標準的覆函》(贛發改收費字〔2008〕580號)的.有關規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每人每科50元;《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每科68元。
請各地嚴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尤其是經認定覈實爲雷同試卷的考生以及該考生所涉及考場的監考人員,都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和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處理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2015〕39號)要求,予以嚴肅處理。
附件:1、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2、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1
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3月7日9:00—13日17:00
考生進行網上報名註冊
3月9日—14日
(正常上班時間)
現場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後至
3月15日17:00
網上繳費
5月6日前
報送試卷預訂單
6月11日9:00至
6月15日17:00
考生自行上網打印准考證




6月16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7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6月22日前
接收考後規則模板,報送考場信息
8月30日前
公佈考試成績
附件2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後,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社會工作從業經歷是指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收養服務、社區建設、優撫安置、社會慈善、減災救災、殯葬服務、殘障康復、就業服務、婚姻家庭、教育輔導、醫療衛生及計劃生育服務、職工權益維護、青少年服務、婦女兒童權益維護、司法矯治以及其他領域的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機構中,遵循專業倫理規範,綜合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羣體、組織和社區,整合社會資源,協調社會關係,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的職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