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大學聯考政治考試二輪複習心得

要想在大學聯考政治考試中發揮的更加出色,就必須瞭解大學聯考政治二輪複習心得。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廣東大學聯考政治考試二輪複習心得,希望大家喜歡。

2018廣東大學聯考政治考試二輪複習心得

  廣東大學聯考政治考試二輪複習心得

對於紛繁複雜的國際國內事件,我認爲首先需要經常閱讀和收看新聞。高三時間寶貴,同學們往往沒有很多的時間瀏覽報紙,我建議可以利用晚飯或者餐後時間收看新聞節目。上海同學建議以上視新聞綜合頻道的6:30——7:00新聞報道爲好,精煉而不失嚴謹。而對於學有餘力,想增加“政治敏感”的同學,7:00——7:30的央視新聞聯播也是瞭解國家變化、體會官方語言表達方式的良好機會,能爲今後答題提供許多的參考。

當然,在考前我們還應該積極做好時政整理背默。在一些優秀學校中,總有一些同學每過一段時間會整理時政新聞,建議能夠通過政治老師的“把關”之後向全年級政治班同學印發,省去大家的時間和精力,提高備考效率。時政往往會成爲分析說明、論述題的背景材料。同學們不妨組織起一個“時政分析小組”,定期使用專題形式分析事件的起因、相關方的對策、與書上知識點的聯繫等。老師也可以針對性地做出專題指導,爲同學們指點迷津。

在理論概念方面,同學們能做的不僅是背誦、默寫。很多題目對於概念之間的聯繫區別要求很高。我們不妨在假期空餘時間做一張“知識關係圖”,將幾個重要知識,如國體、政體、政黨制度等之間的關係做一個歸納。整理出一張“知識網絡圖”,對於巧妙地聯繫、引申,以致對於知識之間的協同應用具有很大的幫助。

對於分析和論述,很多同學會感到非常頭疼。有時候論述的不夠到位,有時候甚至沒有思路,跟不上出題老師的意圖。對於這些情況,除了平時必要的對於往年考試類型的瞭解和操練,還要求同學們進行適當的總結、歸納——分析說明題的共性在於運用課本知識結合材料。羅列型分析說明題往往需要很多的“點”,而圖表型分析說明題則側重對於數據和趨勢的理解、預測。特別注意“預測”兩字,在大學聯考中經常會出現對於趨勢的判斷性(定性)預測,如“物價將被有效平抑”、“恩格爾係數將會下降”等,忘記做出判斷將會被扣分。

  大學聯考政治哲學複習問答題

1.什麼是實踐?

實踐是人們改造客觀世界的物質性活動。

它有兩層基本含義:①凡是實踐,都是以人爲主體,以客觀事物對象的物質性活動。

②實踐是一種直接現實性活動,它可以把人們頭腦中的觀念的存在變爲現實的存在。

2.實踐具有哪些特點基本形式?

特點:

實踐具有客觀物質性、主觀能動性、社會歷史性的特點。

基本形式:

①改造自然的生產實踐,這是人類最基本的實踐活動。

②變革社會的實踐

③探索世界規律的科學實驗活動。

3.實踐和認識的辯證關係?

(1)實踐是認識的基礎。①實踐是認識的來源,②實踐是認識發展的.動力,③實踐是檢驗認識真理性的唯一標準,④實踐是認識的目的和歸宿。

(2)認識對實踐具有反作用。正確的認識指導人們的實踐活動能夠促進事物的發展;錯誤的認識指導人們的實踐活動則阻礙事物的發展。

4.實踐是認識發展的動力,表現在哪些方面?

①認識產生於實踐的需要;②實踐的發展爲人們提供日益完備的認識工具;③實踐鍛鍊和提高了人的認識能力。

5.爲什麼說實踐是檢驗認識的真理性的唯一標準?

正確的認識是與客觀事物相符合的認識。只有把主觀和客觀聯繫起來加以比較和對照的東西,才能檢驗主觀認識與客觀事物是否相符合。

①實踐處於主觀和客觀的交匯點上;

②通過實踐,人們可以把自己頭腦中的觀念的存在變爲現實的存在;

③在這一過程中,人們把指導自己實踐的認識和實踐所產生的結果加以對照,從而檢驗認識是否正確地反映了客觀事物。

6.什麼是真理?

真理是標誌主觀同客觀相符合的哲學範疇,是人們對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

7.如何理解真理是客觀的具體的有條件的?

(1)真理是客觀的。真理最基本的屬性是客觀性。人們對同一個確定的對象產生的多種不同的認識中,只能有一種正確的認識,即真理只有一個。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2)真理是有條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適用的條件和範圍。如果超出這個條件和範圍,真理就會變成謬誤。

(3)真理是具體的。任何真理都是相對於特定的過程來說的,都是主觀與客觀,理論與實踐的具體的歷史的統一。如果人們不顧過程的推移,不隨着歷史條件的變化而豐富、發展和完善真理,只是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真理都會轉化爲謬誤。

8.追求真理是一個過程

(1)世界觀原理:認識具有反覆性,認識具有無限性,從實踐到認識,從認識到實踐的循環是一種波浪式的前進或螺旋式的上升。

(2)方法論要求: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在實踐中認識和發現真理,在實踐中檢驗和發展真理,是我們不懈的追求和永恆的使命。

  大學聯考文綜政治選擇題蒙題技巧

1.排誤法:包括5種情況:選肢不符合學科或知識範圍的規定性,選肢不符合主體的限定性,選肢不符合其他的限定性要求,選肢中關於知識間關係的表述不科學,選肢中的說法本身不科學或過於絕對化。

2.排異法:即排除內容本身雖然正確,但與題幹規定性不相吻合的題肢。

3.排重法:即排除與題幹變相重複的題肢。

4.排倒法:即排除與題幹因果關係顛倒的題肢。

5.排混法:即排除正誤混雜的題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