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師範大學關於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意見

根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對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下面,小編爲搭建提供東北師範大學關於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意見,全文如下:

東北師範大學關於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意見

  一、複試錄取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並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採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覈。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覈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覈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爲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複試錄取工作組織

1.東北師範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複試和錄取工作。負責制定《東北師範大學關於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複試錄取工作意見”),調配招生名額,審批各單位上報的擬錄取名單。

2.各單位組織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教授委員會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參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訂本單位複試工作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複試小組進行相應考覈工作。

3.各單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特點組織成立若干複試小組,具體實施複試考覈。每個複試小組一般由5位及以上有指導研究生經歷、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科研能力較強、外語水平較高、具有副高職稱以上的教師組成,組長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選定。各專業學位複試小組應有實踐領域專家參加。

  三、各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和複試小組的職責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的職責

1.以學校的複試錄取工作意見爲依據,結合各專業要求和具體情況,制訂本單位的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統一制訂複試小組工作基本規範。

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應包括:①各專業(方向)招生人數、②複試分數線、③複試方式、④複試成績計算辦法、⑤複試名單(包括: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對單獨考試考生、破格複試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以下簡稱“少民計劃”)考生、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須註明)、⑥複試的時間和地點、⑦本單位監督舉報電話、電子信箱,以及複試錄取各環節具體規定等。

各單位確定的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必須於複試前在本單位網站上公佈,並報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招生辦”)備案。

2.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無直系親屬參加複試的人員參與複試工作。充分發揮和規範導師羣體在複試選拔中的作用。針對不同學科專業特點和生源情況,對複試工作人員進行有關複試內容、複試方法以及複試工作紀律要求等方面的培訓,確保複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複試工作人員須簽寫《東北師範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人員廉潔自律承諾書》,該承諾書由招生單位妥善保存三年備查。

3.嚴格按照國家確定的“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按初試成績總分由高到低的原則確定複試名單,組織考生複試,最終確定擬錄取名單並報招生辦。

4.對本單位考生的複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制訂複試、錄取工作應急預案,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調查和處理考生的投訴和舉報。

  (二)複試小組的職責

1.按照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的統一安排,組織實施本學科專業考生的專業課複試、綜合能力面試及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等工作。

2.複試小組要根據考生複試情況,公正、公平、科學、合理地給出成績,並確定考生擬錄取專業。

  四、資格審查

各單位成立資格審查小組,對參加複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填寫《東北師範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資格審查承諾書》。資格審查小組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指導下開展工作。

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和證件並由考生本人填寫《東北師範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資格審查承諾書》:

1.應屆本科生出示完整註冊後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出示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2.往屆本科生出示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須出示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獲得學歷、學位時間以認證書上認定的時間爲準;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教育管理碩士專業學位考生須於2014年9月1日前畢業;

3.同等學力考生出示大專畢業證書原件(須於2015年9月1日前畢業)、大學英語(日語、俄語)四級證書原件(或四級英語考試>425分成績單)、進修與所報專業相關的6門以上本科主幹課程成績單。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教育管理專業學位考生僅需出示畢業證書原件,須於2012年9月1日前畢業;

4.加蓋公章的本科成績單(應屆本科生須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往屆畢業的考生,可在檔案管理部門複印,並蓋章);

5.有效身份證原件;

6.有論文發表或有科研成果及獲獎的考生,可附相關的清單和複印件。

經審查學歷(學籍)信息有疑義的考生,必須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不予錄取。

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複試、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注:以上材料,除成績單留原件外,其他均需留存複印件備查(A4紙型),按人裝訂,《東北師範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資格審查承諾書》訂於第一頁。資格審查材料由招生單位自行保留三年備查。

  五、複試基本要求

  (一)複試比例

我校執行“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實行差額複試。生源充足的專業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於120%,可適度擴大差額複試比例;上線考生不足招生計劃的,按實際上線人數安排複試。

  (二)複試方式及內容

1.專業課測試,滿分爲100分,時間爲2小時。

各單位應根據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中公佈的複試科目確定測試內容,並自行組織實施。

2.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測試,滿分爲50分。

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測試由各單位自行組織,主考教師須由精通外語的教師擔任,如招生單位存在困難,可聘請外國語學院教師協助。各單位在進行外語聽說測試時,須保持整個測試過程評分的一致性、連貫性和公正性。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增加第二外國語的口語和聽力測試。

3.綜合能力面試,滿分爲100分。

綜合能力面試由各單位自行組織,目的是爲了更加全面瞭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既往學業表現及潛在能力素質。每位考生面試試題難易程度要儘量一致,並當場給出面試分數。面試情況要在《東北師範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情況登記表》中做好詳細記錄。每個考生綜合能力面試的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

招收專業學位的單位應結合各專業學位特點,進一步完善複試方式,重點考查考生的職業發展潛力,綜合素質以及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專業學位,須在複試中加考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筆試,開卷),滿分爲100分,時間爲2小時,60分爲合格,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三)複試成績

  複試成績按照如下辦法計算:

複試成績 = 專業課測試成績 + 綜合能力面試成績 + 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僅限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專業學位)

  最終成績 = 初試成績 + 複試成績

考生的複試成績中,專業課測試成績低於60分,或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低於60分,或思想政治理論成績低於60分,或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低於30分,均爲複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四)其他要求

1.同時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單位,同一專業學位須執行統一的複試標準。

2.各單位應自行制定複試命題管理辦法,建立複試試題庫,從中隨機抽取試題進行考試。筆試科目原則上不少於5套試題,面試科目原則上不少於20套試題。複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啓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需要進行實踐環節考覈的專業,由各單位在綜合能力面試中予以考慮,並採用適當的方式進行考覈。

3.複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4.複試全程錄音錄像,並做好現場記錄,堅決防止個別導師或個別工作人員干預複試錄取結果。

5.同等學力(本科結業考生均作爲同等學力考生看待)及跨學科考生(是否跨學科由各單位在資格審查時認定),在複試中應按照招生專業目錄公佈的科目嚴格進行加試。加試方式均爲筆試,考試時間每科爲2小時,每科成績滿分爲100分。加試科目中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於60分,即爲不合格,不予錄取。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可以不加試。

6.複試、加試科目的命題、考試、評卷工作,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各單位應嚴格做好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筆試試卷須密封后評閱。試卷、複試情況登記表及複試錄音錄像等材料由各單位自行保管備查,所有考生的相關材料保留三年。

  六、調劑複試

(一)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我校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的 “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