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師範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破格複試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實際情況,擬在生源相對不足的部分專業開展破格複試工作,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特制訂本破格複試錄取辦法。下面,小編爲大家提供海南師範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破格複試錄取辦法,全文如下:

海南師範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破格複試錄取辦法

  一、破格複試的`條件

1、申請破格複試考生總分和專業課成績必須符合《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僅限於公共科目成績略低於2017年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申請破格複試考生必須是第一志願報考我校者,並僅限於在第一志願專業下進行,不能調劑校內其他專業;

3、申請破格複試考生需在科研創新方面有突出表現,在省級以上刊物獨著、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學術論文,或參與省級以上科研項目(排名前三位),或出版學術專著一部以上。

4、破格分數原則上控制在6分以內(含6分),且僅限於單科。

5、破格比例不超過我校總計劃錄取人數的3%。

6、在破格複試中破格科目成績差值相同時,初試總成績高者優先;

7、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不進行破格複試。

  二、破格複試程序

破格複試考生的資格審查材料、複試流程、成績合成方式等與其他考生相同,同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且通過相關審批:

1、申請人本人填寫《海南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破格複試申請表》報所屬學科與學院簽署意見;

2、所報考專業兩名教授的推薦意見及申請破格的相應支撐材料,;

3、申請人需在本辦法公示後的3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

4、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材料合格後,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後可參加複試;

5、複試合格後,擬破格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由研究生學院將申請人材料報海南省考試局,由省考試局報教育部審定錄取。

  三、其他

凡在複試過程及申報材料中有弄虛作假或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者,一經查實將不予錄取,並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四、申訴

考生對破格錄取工作過程及結果有疑議者,可在破格複試結束、公示期內(3個工作日)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反映。複議、投訴電話及辦公地點:

電話:0898-65805539

辦公地點:龍昆南校區第二辦公樓四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海南海口市龍昆南路99號海南師範大學研究生學院 571158

郵箱:

  五、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海南師範大學研究生學院。

原文地址:_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