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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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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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錄取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爲全面落實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6〕9號)精神和原則要求,確保我校複試、錄取環節的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及相關指導意見,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原則。面向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需求實際和學校發展實際,複試、錄取嚴格限定在國家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授權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內,按上級主管機關覈定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類型和計劃規模進行。

二、堅持科學選拔原則。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成長規律和培養規律,優化構建人才選拔的機制程序,精心設計測評工具,採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三、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加強紀律規則意識,強化信息公開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四、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察基礎上,以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覈爲重點,突出和加強思想道德、社會及心理素質等的考覈,切實保證入學碩士研究生質量。

五、堅持客觀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嚴格執行工作人員審查、迴避制度和複試、錄取基本規則。實行業務課考試、綜合素質考覈評定分工負責集體議定製,強化測評標準的統一性審查、測評結果的準確性複覈和測評過程的規範性監督,科學設定專業素質、綜合素質測評內容,優化成績量化計分辦法,以政治合格、智能優良、身心健康爲基準,形成錄取結論。杜絕爲完成計劃而招生。

六、堅持以人爲本原則。增強服務意識、安保意識,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和需求響應效率。做好前期預判和相應體、機制準備,保證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質量、效益和水平。

  組織機構

一、學校成立由校長爲組長、主管校長爲副組長,紀檢監察、研究生處及各招生學院主要領導爲成員的喀什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環節的各項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定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按學科(專業)設立複試工作小組等。

二、研究生處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和指導下,具體安排、協調複試錄取各項工作,協助各研究生培養學院指導、督促學科(專業)複試工作小組具體實施。

三、各研究生培養學院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實施本單位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的具體辦法;根據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求,組建學科(專業)複試工作小組,落實其內部職能分工,參與並承擔複試調劑、複試報到、複試考試,落實複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經費等,做好研究生處與複試工作小組的聯絡。

四、複試工作小組在學校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覈的程序、具體內容、評分標準,並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覈測評,形成基礎錄取建議。

複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統一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標準;評分後集體討論形成鑑定結論和招錄意見。

  複試

一、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凡志願報考我校考生,均應按要求參加由我校組織的複試。複試合格者方可獲得我校研究生錄取資格。

二、複試考生的確定,遵循第一志願(學科專業、專業方向)優先的原則;同一學科專業、專業方向遵循高分優先的原則;上線考生不足的學科專業,實行校內其他相近專業富餘考生優先調劑的原則。校內調劑不足時,再考慮校外調劑。

三、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依本辦法規定的類型和條件,按要求完成報名申請程序、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審覈通過,方獲得複試資格。

四、複試採取差額形式進行,各學科(專業)複試差額比例按覈定招生錄取數的120%執行。

五、複試類型、對象及條件

  學校複試包括第一志願專業複試、破格複試和調劑複試三類。

  (一) 第一志願專業複試

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第一志願專業複試,其初試成績須滿足下列條件:

1. 非少數民族考生(含享受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後),其初試總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須達到2017年國家規定的相應學科門類(專業)B類/二區成績基本要求。

2.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指畢業後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爲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下同)、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加分後,其初試總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須達到2017年國家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的B類/二區成績基本要求。(考生少數民族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爲準;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少數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爲準。)

3.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考生(指以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新生身份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的。下同),其初試總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須達到2017年國家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的B類/二區成績基本要求,且不再享受相應類型的加分政策。

  (二)破格複試

破格複試僅限於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第一志願和調劑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

參加學校組織的第一志願專業破格複試的考生,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 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且以前述專業爲第一志願專業(享受加分政策的除外);

2. 初試成績公共科目政治理論科成績合格,外國語(限英語)成績低於國家規定的相應學科門類(專業)B類/二區成績英語基本要求5分(含)以內;

3. 專業科目初試成績特別優異(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專業業務科成績須在70分以上)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

4. 破格考生在參加複試前,須向研究生培養學院,提出書面破格申請(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現、學業表現等的自我鑑定。見附件1),並附本人初試成績複印件、大學成績單(限應屆畢業生)、科研成果原件及複印件或原所在單位副高以上職稱人員書面推薦意見。培養學院初審通過,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覈准。

5. 學校對破格名額實行總額調控。各學院破格考生名額按照各學科(專業)覈定招生數的3%確定。

6. 破格複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三)調劑複試

在招生規模允許的條件下,學校接受第一志願報考單位不爲我校的考生向我校第一志願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調劑,並面向調劑考生組織調劑複試。

調劑我校,參加調劑複試的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擬調入專業在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內,且符合該專業報考條件。

2.初試總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符合原第一志願報考專業以及擬調入專業在B類/二區成績基本要求。

3.擬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擬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外語限英語,本科專業爲英語的可適當放寬)。

5.教育學和教育專業碩士的調入和調出在考試科目的要求上可適當放寬。

  6. 調劑實施

調劑操作按照“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規範有序、以人爲本”的原則進行。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跨校調劑的,須填寫規定的調劑申請表(見附件2)並首先徵得原第一志願報考單位的同意,由原報考單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處向我校研招辦提供考生相關信息。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考生調劑我校,其初試總成績及各單科成績須達到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招生複試成績標準,且統考科目須相同,專業考試科目應相同或相近。

●所有調劑申請必須在2017年3月17日至4月25日,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網址:)

●第一志願報考我校需要調換專業的考生,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願。

*聯合培養調劑根據我校與南通大學簽署的聯合培養協議,擬調劑我校聯合培養專業的,在填報調劑志願時,須明確備註“聯合培養”。聯合培養計劃滿額後,不再接受相關申請。考生同意的,可轉爲非聯合培養。

●學校不接受屬於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九章所列限制性情形的調劑申請。

●一志願、調劑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餘額,學校根據實際,優先向生源質量高、需求大的學科專業傾斜。不允許進行專業學位碩士計劃向學術學位碩士計劃的逆向調劑。

  五、複試的程序、方式、內容及要求

學校根據招生簡章規定的科目和內容組織複試。

符合條件並同意參加我校複試的考生,須完成學校規定的全部複試流程,接受學校對其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的全面考覈。

複試流程包括:報到與資格審查、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考覈、健康檢查等三個環節。

各研究生培養學院須按學校要求,及時制定和發佈本單位各學科(專業)的複試程序、方式、科目及計劃員額信息和要求。

  (一)報到與資格審查

考生須在正式複試前1日,履行報到手續,接受複試資格、享受有關優惠政策資格等審查和材料覈驗。不符合規定的,不予複試。

複試資格審查由研究生處配合各研究生培養學院在考生複試報到時,以形式審覈方式進行。

接受複試資格審查的考生報到時必須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證原件;

(2)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少數民族學生身份證以報考時交驗的身份證爲準);

(3)畢業證原件、複印件(應屆畢業生入學時提供。往屆畢業生學籍或學歷信息有疑問的,需按要求提供學籍學歷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4)學位證原件、複印件(應屆畢業生入學時提供);

(5)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張(其中一張貼體檢表);

(6)政治審查表1份(政治審查表考生可從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校園信息——信息發佈中下載;也可通過喀什大學研究生處網站下載)(見附件3);

(7)在大學和工作期間各種獎勵證書、考覈鑑定及相關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8)享受加分、優待等特殊政策的考生應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考生應將上述材料裝入檔案袋,並在檔案袋正面指定位置依次寫明准考證號、姓名、報考專業及內裝材料名稱、數量,報到時交工作人員;

(9)凡參加我校複試的.考生,均需繳納複試費120元。複試費用於複試期間各項工作開支,由各培養學院報到點統一收取並開具收據。

(10)報到地點由各學院在複試開始前一週發佈。

  (二)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考覈

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考覈內容具體包括:專業素養與能力考覈、思想政治和品德考覈、心理健康測評等內容。分別以筆試、面試兩種方式進行。

  1.筆試

參加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的考生,根據其所報考專業和個人報考條件,須分別參加專業課筆試、外語(限英語)筆試、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筆試。

(1)筆試每科總分100分,時長120分鐘。具體考試安排由各研究生培養學院在報到時通知。

(2)同等學歷加試是以直接的形式檢測同等學力考生專業實際水平基本方式,也是國家教育部的統一要求。僅針對下列同等學力考生進行。

  ※大專生,包括普通高校、高職、成考、自考或國家承認學歷的其他形式的專科畢業生(從畢業後到錄取2017年9月1日滿2年及以上);

  ※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3)同等學力考生,複試時須參加至少兩門不同於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且加試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及格水平(60分)。未參加或未通過加試科目考覈的,不計複試成績,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