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科技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認定工作通知

爲適應我校學科發展需要,加強研究生指導教師隊伍建設,提升碩士點建設水平,現開展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認定工作。下面,小編爲大家提供蘇州科技大學關於開展2017年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認定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蘇州科技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認定工作通知

  一、相關工作

(一)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遴選

根據《蘇州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工作條例》的規定,精心組織,認真做好遴選工作。

1、個人申請

申請者應對照碩士生導師基本任職條件,填寫《蘇州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申請表》,向學科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申請。

申請者應根據《蘇州科技大學2017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明確申請碩士生導師的'學科(類別)名稱、學科方向(領域)和研究方向及所在單位。申請者原則上只能申請一個學科的碩士生導師。

科研情況是指2014-2016年間的科研成果,核心期刊的認定以成果刊發當年的核心期刊目錄爲準;可獨立支配的科研經費爲納入學校管理的經費。

2、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覈

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審查申請者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並對照碩士生導師基本任職條件,對申請者進行審覈。審覈應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獲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半數以上委員同意者,即爲通過。所在學院將通過審覈的申請者及其所提交的全部申報材料在本部門範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者,由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簽署審覈意見。

3、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並公佈導師名單。

(二)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認定

已被其他學校聘爲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且在我校碩士點學科工作的教學、科研和工程技術人員,原則上承認其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學校予以認定。

申請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認定的人員,填寫《蘇州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申請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向學科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認定申請。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審查申請者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並簽署審覈意見。

  二、材料要求

1、每位申請人應提交一份《蘇州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申請表》交學科所在學院,學院簽署審覈意見後交研究生部。

2、學院將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覈通過的人員信息彙總並按照示例格式填寫彙總表(見附件,學術學位導師和專業學位校內導師分別彙總)交研究生部,並將彙總表的電子稿發送至。

  三、時間要求

  請於2017年6月2日前完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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