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師範大學關於選拔在校學生赴臺灣屏東大學學習的通知

根據我校與臺灣屏東大學聯合辦學協議,兩校商定2017年秋季繼續從我校選派16名學生到臺灣屏東大學交流學習,時間爲一學期(2017年9月—2017年12月)。下面,小編爲大家提供海南師範大學關於選拔在校學生赴臺灣屏東大學學習的通知, 全文如下:

海南師範大學關於選拔在校學生赴臺灣屏東大學學習的通知

原文地址:_0310/

  一、選拔範圍

在全校各學院共選拔12名普通本科生、4名研究生。根據擇優錄取的原則,由學院推薦,學校選拔批准後赴臺學習。

  二、選拔條件

1.下學期將就讀普通全日制在籍大二、大三本科學生,研究生二年級學生,目前就讀專業與臺灣屏東大學所開設專業能夠對接(詳見附件1)。

2. 熱愛祖國,熱愛學習,品學兼優,自願赴臺學習,能圓滿完成出境學習任務。學業結束後能立即返校繼續學習,願爲祖國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3. 無不及格課程,專業課平均績點不低於學位授予條件(文科≥2.0,理科≥1.8)。

4. 家庭經濟條件許可,有能力承擔赴臺學習的費用,已繳清應繳學校的各項費用。

5. 承諾履行校際交換學生出國學習管理規定等相關要求。

  三、具體費用(詳見附件2)

1. 在臺學費:人民幣7000-7500元;

2. 保證金:人民幣20000元。赴臺學習期滿後按時返校,退還保證金;

3. 往返交通費用:約人民幣7000元;

4. 住宿費:約人民幣1300-2500元;

5. 基本生活費:約人民幣1000元/月;

6. 其他費用:辦理大陸居民往返臺灣通行證和在臺意外保險費用等,合計約人民幣800-900元。

  四、選拔程序

1. 申請赴臺學習的學生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海南師範大學學生赴臺學習申請表》(附件3);所在學院、研究生學院經過審覈、選拔後,填寫《海南師範大學交換生學生彙總表》(附件4);2017年3月24日前所有紙質材料及《彙總表》電子版信息報送教務處104室國際教育科;經教務處審覈後,報學校審批。

2. 赴臺學生名單一經學校批准,應在一週內向學校繳納出境保證金。

  五、成績管理

赴臺學習期間所修課程,可轉換爲同一時期本校所開設的相近或相同課程的成績。交換學習期間成績轉換按照《海南師範大學學生赴境外大學學習的課程認定及學分轉換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六、學籍管理

1.學生赴臺學習期間按休學方式保留學籍。

2.赴臺學習結束後應按時返校,原則上回到原班級就讀。若申請交換專業非原就讀專業,原則上做降級處理。

3.返校後的學生,按《海南師範大學校際交換學生出國學習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聯繫人:蘇老師(本科) 電話:65882130

鄭老師(研究生) 電話:65802066

  附件 1. 臺灣屏東大學2017秋季班系所介紹

2. 臺灣屏東大學2017秋季班簡章

3. 海南師範大學學生校際交換學習申請表

4. 海南師範大學交換生學生彙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