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2017級碩士上學期學業獎學金評定辦法

根據相關規定,結合人文學院的實際情況,現就人文學院2017級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學業獎學金評定作如下規定。下面,小編爲大家提供華北電力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2017級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學業獎學金評定辦法,全文如下:

華電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2017級碩士上學期學業獎學金評定辦法

  一、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學業獎學金評定委員會

由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研究生培養的負責人、學科碩士點負責人、研究生祕書、各專業學生代表等爲成員組成。具體如下:

組長:苑英科

成員:王 偉 王 碩 張緒剛 趙旭光 吳穎梅

張晶 韓哲宏 王永萱

  二、獎學金標準

等級

比例

獎學金

(元/生·年)

一等

40%

8000

二等

40%

5000

三等

20%

2000

  三、評選範圍

2017級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且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16年錄取少數民族骨幹計劃進入碩士學習階段的學生)。全日制非定向就業攻讀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

  四、評選辦法

1. 研究生第一學年的學業獎學金評定規則,主要依據爲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和複試成績加權排名,初試成績的70%與複試成績的.30%之和爲權重成績。免推生按複試成績排名,不加權。

2. 一至三等獎學金原則上按照各等級獎學金的比例進行評選。原則上享受一等獎學金的推免生應爲“985”、“211”院校的考生。

3. 推免生享受一等獎學金的比例爲該專業一等獎學金總數的一半,具體名單按照免推時的複試總成績確定。其餘免推生享受二等獎學金。

4. 保留入學資格並申請恢復入學的保研輔導員、支教團推免生,根據其與學校簽訂的協議享受二等學業獎學金。

5. 人文學院按學校比例將各等級獎學金指標分配至各專業。

6. 其它未盡事宜,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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