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學2017同等學力申碩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2017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7〕1號)和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學位中心【2017】7號)精神,河北大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下面,小編爲大家分享河北大學2017同等學力申碩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報名通知,全文如下:

河北大學2017同等學力申碩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報名通知

原文地址:

  一、考試時間

2017年5月21日(星期日)

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9:00-11:30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14:30-17:30

  二、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科目

1、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的主要語種爲:英語、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所用考試大綱見附件1。

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以下簡稱“同等學力人員”)均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且應試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學科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語種相同。

申請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對於獲學士學位時爲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碩士學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外國語言文學專業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中規定的第二外國語語種相同。

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不含聽力測試。

申請河北大學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碩士學位的考生,規定的第二外語均爲英語。

2、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科目、學科範圍、所用考試大綱及指南見附件2。

在附件2所列學科範圍內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人員,除須通過學位授予單位按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包括外國語)外,還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和相應學科的學科綜合水平考試且均達到合格分數線,方能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

以同等學力申請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碩士學位的人員,可選考哲學或政治學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三、信息採集工作

2017年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報名、考務組織和管理工作繼續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 (以下簡稱“信息平臺”) 進行。

信息平臺地址:

報名參加2017年同等學力全國統考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河北大學資格審查並進入了信息平臺的申請人。

申請河北大學碩士學位的`人員需進入信息平臺,選擇河北大學,完成註冊申請、指紋和圖像信息採集、資格審覈、網上繳納考試報名費、下載准考證等相關考務工作(“考生報名流程”詳見附件3)。

  (一)考生資格

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已獲得學士學位,並在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三年以上(即2014年3月底以前獲得學士學位),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對已獲得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爲國(境)外學位的,其所獲的國(境)外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2011年之後入學且已在我校登記備案並繳納學費的各類同等學力人員。

  (二)信息採集、現場確認及資格審查

凡已經採集過指紋信息、進行了現場信息確認和資格審查的人員,本次不需要重新註冊新用戶、現場信息確認和到校資格審查,僅需使用已註冊的帳號進行後續的“報名參加考試”工作。

凡進入信息平臺的申請人,須在2017年3月1日—3月25日期間通過信息平臺提交參加考試語種或學科以及參加考試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