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於做好2017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7]1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宜通知你們,請組織好本學院學員做好考試報名工作。下面,小編爲大家提供廣西大學關於做好2017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的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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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試人員
2013年—2016年通過我校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備案,且在“同等學力信息平臺”註冊並進行過現場採集指紋、拍照等確認手續的,需要申請我校碩士學位的研究生班學員。
請注意:根據《廣西大學關於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的實施細則》(西大學位字〔2007〕69號)規定:同等學力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備案之日起,必須在4年內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因此2012年度及以前通過資格備案且在“同等學力信息平臺”進行指紋採集拍照等環節的人員,從2017年起不能通過國家“同等學力信息平臺”報考全國統考,參加全國統考獲得的成績不能作爲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依據。
其他不符合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條件的研究生班學員的畢業考試(借考、區內統一考試),報名方式及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考試時間
(一)報名時間
3月1日—3月25日,在冊人員通過網絡平臺()網上報名
(二)繳費時間
3月1日—4月7日,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未成功支付者本次報名無效)
(三)考試時間
外國語水平考試:2017年5月21日(週日)9:00—11:30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2017年5月21日(週日)14:30—17:30
三、應試語種、學科範圍及考試大綱
1、全國外國語應試語種
英語、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我校人員必須根據培養方案選擇語種,不得隨意選擇英語之外的'語種報名)。考試大綱見附件1。
各語種均不設聽力測試。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的應試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單位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學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語種相同。
申請外國語專業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對於獲學士學位時爲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外國語專業的碩士學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外國語專業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中規定的第二外國語語種相同。
2、全國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學科範圍
哲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考古學、中國史、世界史、地理學、生物學、機械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建築學、城鄉規劃學、風景園林學、作物學、臨牀醫學、護理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公共管理、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考試大綱見附件2。
四、考試報名細則
2017年同等學力全國統一考試由考生自行通過信息平臺進行申請和繳費。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1日—3月25日。
2、報名途徑:已通過我校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2013—2016年度)並進行過現場採集指紋拍照等確認手續的學生,登陸信息平臺後進行考試申請。正確選擇考試的語種、學科以及考試地點。並完成網上繳費的步驟。學位授予單位將會對考生的資格、報考內容、考試地點等信息進行審覈,有弄虛作假的將取消申請資格。
3、繳費方式及時間:2017年全國統考報名考試費通過信息平臺以網上支付的形式繳納,通過學位授予單位審覈的報考者方可進入信息平臺繳納考試報名費,網上繳費截止日期爲2017年4月7日,未成功支付者,本次報名無效。
4、特別注意:2012年及以前通過資格備案且在“同等學力信息平臺”進行指紋採集拍照等環節的人員,從2017年起不能通過國家“同等學力信息平臺”報考全國統考,參加全國統考獲得的成績不能作爲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依據。
附件1:外國語水平考試語種、考試大綱使用對照表
附件2: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科目、學科、考試大綱及指南使用對照表
附件1:
外國語水平考試語種、考試大綱使用對照表
考試語種 | 考試大綱 | 考試大 綱版本 |
英語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英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 | 第六版 |
俄語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俄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 | 第七版 |
法語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法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 | 第五版 |
德語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德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 | 第六版 |
日語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日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 | 第六版 |
注:本表中所有考試大綱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發行。
附件2: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科目、學科、考試大綱及指南使用對照表
考試科目 | 對應學科 | 考試大綱及指南 | 考試大綱及指南版本 |
哲學 | 哲學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哲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二版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
經濟學 | 理論經濟學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經濟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四版 |
應用經濟學 | |||
法學 | 法學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法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五版 |
政治學 | 政治學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政治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三版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
社會學 | 社會學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社會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三版 |
教育學 | 教育學*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教育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三版 |
心理學 | 心理學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心理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三版 |
中國語言文學 | 中國語言文學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中國語言文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二版 |
新聞傳播學 | 新聞傳播學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新聞傳播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三版 |
歷史學 | 考古學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歷史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二版 |
中國史 | |||
世界史 | |||
地理學 | 地理學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地理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三版 |
生物學 | 生物學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生物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二版 |
機械工程 | 機械工程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機械工程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二版 |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一版 |
電氣工程 | 電氣工程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電氣工程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一版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電子科學與技術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二版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信息與通信工程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二版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控制科學與工程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二版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三版 |
軟件工程 | |||
建築學 | 建築學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建築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二版 |
城鄉規劃學 | |||
風景園林學 | |||
作物學 | 作物學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作物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一版 |
臨牀醫學 | 臨牀醫學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臨牀醫學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四版 |
護理學 |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三版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工商管理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三版 |
農林經濟管理 | 農林經濟管理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農林經濟管理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二版 |
公共管理 | 公共管理*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公共管理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三版 |
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 | 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 | 第二版 |
注:本表中所有考試大綱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發行。
*申請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碩士學位的人員,可選考哲學或政治學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申請教育經濟與管理專業碩士學位的人員,可選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學科綜合水平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