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大學有什麼政策引導?

教育部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進入教育領域

民辦大學有什麼政策引導?

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教發〔2012〕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髮展教育和社會培訓事業,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發揮民間資金推動教育事業發展的作用

(一)民辦教育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增長點和促進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二)健全以政府投入爲主,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教育投入體制。

(三)完善民辦教育相關政策和制度,調動全社會參與教育的積極性,進一步激發民辦教育體制機制上的優勢和活力,滿足人民羣衆多層次、多樣化的教育需求,探索完善民辦學校分類管理的制度、機制。

二、拓寬民間資金參與教育事業發展的渠道

(四)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以多種方式進入教育領域。

(五)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進入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領域。

(六)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參與培訓和繼續教育。

(七)允許境內外資金依法開展中外合作辦學。

三、制定完善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

(八)完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制度。

(九)清理並糾正對民辦學校的各類歧視政策。

(十)落實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

(十一)落實民辦學校招生自主權。

(十二)落實民辦學校教師待遇。

(十三)保障民辦學校學生權益。

(十四)完善民辦學校稅費政策。

(十五)支持高水平有特色民辦學校建設。

四、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十六)健全民辦學校內部治理結構。

(十七)健全民辦學校資產和財務管理制度。

(十八)建立民辦學校風險防範機制。各地要加強民辦學校辦學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完善辦學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制訂工作預案。學校主管部門應關注民辦學校舉辦者的運行情況,對舉辦者非法干預學校運行、管理,抽逃出資,挪用學校辦學經費等違法行爲要加強監管,對可能影響所舉辦學校的重大事件及時瞭解、快速預警,督促學校規避風險、平穩運行。

(十九)建立民辦學校退出機制。

五、健全民辦教育管理與服務體系

(二十)將民辦教育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發展規劃。

(二十一)加強對民辦學校辦學行爲的監督。

(二十二)提高民辦教育管理和服務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0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回答提問

教育部成立民辦教育辦公室清理各項歧視性政策

國務院在人民大會堂就關於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工作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

教育部部長袁貴仁說,民辦教育是我們國家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民辦教育促進法頒佈以來,各級各類民辦教育快速發展,到2010年全國有民辦學校近12萬所,佔全國學校數的22%。在校生3400萬左右,佔在校生總數13.1%。其中幼兒園最多,佔47%,其次是高等院校,佔20.9%,義務教育階段少一些。民辦教育爲我們國家教育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主要是三個方面,擴大了教育資源,優化了教育結構,促進了教育改革。   “但應當看到,由於我們國家民辦教育真正的恢復和興起時間還不長,我們對民辦教育發展的規律特點的認識還不夠深刻,有關民辦教育的政策法規還不健全,已有的法規政策也有不少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發展民辦教育的'思路就是要把民辦教育作爲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增長點,作爲促進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把支持民辦教育發展作爲政府工作的重要職責。”袁貴仁表示,教育部成立了民辦教育辦公室,充實了管理服務的力量,加強了民辦教育全國調研,梳理了民辦教育發展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因爲民辦教育事業發展涉及到許多部門,我們正在會同多部門,起草進一步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意見,籌備召開全國民辦教育工作會議,對新時期民辦教育發展作出新的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