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後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 爲使本集團後勤管理更科學、規範,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不斷提高全員勞動生產率和集團的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主要包括:車輛、宿舍、醫務室、食堂及電話、手機管理等。

第三條 本集團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制度各項規定。

第二章 車輛管理

第一節 大客車的管理

第四條 員工乘坐規則

(一)員工憑本人上崗證或穿工作服上車,應在規定時間前到指定站點候車。

(二)員工應等車停穩後方可上、下車,不得擁擠、搶座、起鬨,上車後要坐穩扶牢,如由於員工本人的責任而發生事故,公司概不負責;擁擠者罰款10元。

(三)嚴禁攜帶熱水壺、扁擔等物,及超10公斤的貨物上車。

(四)車內嚴禁吸菸、吐痰,保持清潔衛生。嚴禁用小刀、筆、指甲或其他尖銳物等在車上刻、劃、塗、寫,違者罰款100元。

(五)做到文明乘車,樹立高尚風格,兩旁座位應自覺讓暈車及身體虛弱的同志乘坐。

(六)大客車只限本公司員工乘座,嚴禁帶客上車,任何人帶客上車,帶客者每人次罰款10元。

(七)非本公司員工確需乘公司大客車的,須經領導批准併到人事部門辦理乘車證,憑證乘車。

第五條 對大客車駕駛員的要求與獎罰

(一)大客車必須依照公司的安排,定時定點接送員工,確保員工上下班不遲到。

(二)嚴格按公司規定的線路停靠站點讓員工上下車,不得任意停車上下,否則給予駕駛員每次罰款5元。

(三)司機負責監督員工乘車,員工一律憑本人上崗證(乘車證)或穿工作服上車,禁止帶客,違者給予駕駛員每人次罰款5元。

(四)駕駛員應做到文明、安全駕駛,如發生意外事故,駕駛員負責保險公司索賠後不足部分的損失費總額10%的責任。

(五)嚴格執行各項交通法規,凡因違犯交通部門有關規定被罰款者,駕駛員應負30%的責任。

(六)公司急需用車時,駕駛員應隨叫隨到。如因特殊情況屬於加班的,另發給駕駛員加班費,臨海市內每次發給加班費10元,臨海市外每次發加班費30元。

(七)做好車輛性能的日常維護、保養,保持車輛清潔、美觀,確保安全接送員工。

(八)車輛維修、加油必須在公司指定地點進行。

(九)油耗實行定標準年終結算。油耗標準是:市區、麻山車21.75公升/百公里,其他爲21.6公升/百公里。節約部分的60%獎給駕駛員,超出部分罰駕駛員40%,獎罰年終結算、兌現。

(十)合理掌握好輪胎消耗、車輛修理等費用,控制在最低範圍,年終結算,視其實際情況獎罰兌現。如發現故意鋪張浪費或弄虛作假行爲,視情節輕重,予以不同程度的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

(十一)一年內無任何責任事故未受到任何處罰的駕駛員,年終給予一定的獎勵。

(十二)必須停在公司外過夜的車輛,駕駛員住房由公司解決。

(十三)聘請的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用工合同》(隨車工具註冊登記,期滿移交,缺者駕駛員如數賠償)。

第二節 小汽車的管理

第六條 小車隊要爲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優質服務,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和服務意識,做到安全行車、服務周到,使領導用車時感到滿意、放心;加強學習,提高駕駛技術,自覺服從領導工作分配,勤勤懇懇踏實工作;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做到按時上下班,上班時不做無關的事情,堅持原則,不出私車。出私車者,每次給予200元的罰款;小車駕駛員須做好值班工作,辦公室不得無故缺人。公司用車,駕駛員須隨叫隨到;同時,每次出車必須進行車輛出入登記。

第七條 爲保證正常用車,小車實行派車制度。除董事長、總裁以外,公司任何個人和部門用車均需填寫《派車申請單》,由其部門負責人或指定的人簽字後交小車隊安排派車。若事急或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申請手續的,應在回公司後一天內補填《派車申請單》。若無派車單擅自出車,視爲出私車。

第八條 及時做好車輛維修和保養工作,確保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無特殊情況,有車庫車輛必須入庫,不得隨意停放,違者每次罰款10元。車輛修理、加油必須在公司指定地點進行(特殊車輛維修例外)。出車外地所發生的.費用,分次單獨報銷,每次出車回公司後三天內必須辦理完畢報銷手續(每月1—5號例外),其報銷單由用車部門的負責人確認、簽字,否則不予報銷;若董事長、總裁用車,由總裁辦主任確認、簽字。

第九條 嚴格執行好各項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交通事故,每次500元以內(包括500元)駕駛員不負經濟責任;500元以上的責任事故,在保險公司索賠後,不足部分駕駛員應負1%的責任。

第十條 違反交通管理條例,每年累計罰款500元以內(包括500元)駕駛員不負責任;罰款超過500元以上的,駕駛員應負超過部分10%的責任。

第十一條 駕駛員安全文明獎。

爲鼓勵駕駛員安全行駛、文明服務,特設立駕駛員安全文明獎。

年終對駕駛員全年的責任事故、交通罰款、服務態度、車輛保養、行駛里程進行考覈,考覈總分爲100分,滿100分給予3000元的獎勵,不足100分,則按比例計算給予獎勵。此獎項由總裁辦對小車駕駛員考覈後發放。考覈時各項指標權重爲:

1、無500元以上的責任事故佔50%;

2、無500元以上的罰款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