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本的會計的遵守準則

會計準則是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規則和指南。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了最新版本的會計的遵守準則,希望你們喜歡!

最新版本的會計的遵守準則

  最新版本的會計的遵守準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規範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爲,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準則。

會計準則

第二條本準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條企業會計準則包括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具體準則的制定應當遵循本準則。

第四條企業應當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又稱財務報告,下同)。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託責任履行情況,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

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衆等。

第五條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第六條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持續經營爲前提。

第七條企業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會計期間分爲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於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

第八條企業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

第九條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製爲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第十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特徵確定會計要素。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二章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第十二條企業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爲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第十三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需要相關,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預測。

第十四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瞭,便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採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在附註中說明。

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採用規定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爲依據。

第十七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反映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項。

第十八條企業對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不應高估資產或者收益、低估負債或者費用。

第十九條企業對於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後。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條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前款所指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購買、生產、建造行爲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

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

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

第二十一條符合本準則第二十條規定的資產定義的資源,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爲資產:

(一)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二十二條符合資產定義和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資產定義、但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三條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

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於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爲負債。

第二十四條符合本準則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負債定義的義務,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爲負債:

(一〕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

(二)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二十五條符合負債定義和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負債定義,但不符合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五章所有者權益

第二十六條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

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爲股東權益。

第二十七條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

損失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條所有者權益金額取決於資產和負債的計量。

第二十九條所有者權益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條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第三十一條收入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從而導致企業資產增加或者負債減少、且經濟利益的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

第三十二條符合收入定義和收入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七章費用

第三十三條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第三十四條費用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從而導致企業資產減少或者負債增加、且經濟利益的流出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

第三十五條企業爲生產產品、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可歸屬於產品成本、勞務成本等的費用,應當在確認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等時,將已銷售產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等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發生的支出不產生經濟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夠產生經濟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爲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導致其承擔了一項負債而又不確認爲一項資產的,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爲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六條符合費用定義和費用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八章利潤

第三十七條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淨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

第三十八條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第三十九條利潤金額取決於收入和費用、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金額的計量。

第四十條利潤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九章會計計量

第四十一條企業在將符合確認條件的會計要素登記入賬並列報於會計報表及其附註(又稱財務報表,下同)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計量屬性進行計量,確定其金額。

第四十二條會計計量屬性主要包括:

(一〕歷史成本。在歷史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購置時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按照購置資產時所付出的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負債按照因承擔現時義務而實際收到的款項或者資產的金額,或者承擔現時義務的合同金額,或者按照日常活動中爲償還負債預期需要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負債按照現在償付該項債務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三〕可變現淨值。在可變現淨值計量下,資產按照其正常對外銷售所能收到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扣減該資產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量。

(四)現值。在現值計量下,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淨現金流入量的折現金額計量。負債按照預計期限內需要償還的未來淨現金流出量的折現金額計量。

(五)公允價值。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願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

第四十三條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採用歷史成本,採用重置成本、可變現淨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並可靠計量。

第十章財務會計報告

第四十四條財務會計報告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文件。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附註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報表。

小企業編制的會計報表可以不包括現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條資產負債表是指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六條利潤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七條現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八條附註是指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所作的進一步說明,以及對未能在這些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等。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準則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準則自2007年1月1起施行。

  企業會計準則

商業銀行及其子公司(以下統稱爲“商業銀行”)應當如何判斷是否控制其按照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規定發行的理財產品(以下稱爲“理財產品”)?學習會計可以搜索這個

正所謂“人生在勤,不索何獲?”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是一項職業入門考試,雖然考試整體難度不大,但也需考生花費一定的時間和精力。考試並不是想象中那麼難,現在很多的夥伴是依靠自己自學,但是最主要的還是要有人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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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以下簡稱《合併財務報表準則》)的相關規定,判斷是否控制其發行的理財產品。如果商業銀行控制該理財產品,應當按照《合併財務報表準則》的規定將該理財產品納入合併範圍。

商業銀行在判斷是否控制其發行的理財產品時,應當綜合考慮其本身直接享有以及通過所有子公司(包括控制的結構化主體)間接享有權利而擁有的權力、可變回報及其聯繫。分析可變回報時,至少應當關注以下方面:

可變回報通常包括商業銀行因向理財產品提供管理服務等獲得的決策者薪酬和其他利益:前者包括各種形式的理財產品管理費(含各種形式的固定管理費和業績報酬等),還可能包括以銷售費、託管費以及其他各種服務收費的名義收取的實質上爲決策者薪酬的收費;後者包括各種形式的直接投資收益,提供信用增級或支持等而獲得的補償或報酬,因提供信用增級或支持等而可能發生或承擔的損失,與理財產品進行其他交易或者持有理財產品其他利益而取得的可變回報,以及銷售費、託管費和其他各種名目的服務收費等。其中,提供的信用增級包括擔保(例如保證理財產品投資者的本金或收益、爲理財產品的債務提供保證等)、信貸承諾等;提供的支持包括財務或其他支持,例如流動性支持、回購承諾、向理財產品提供融資、購買理財產品持有的資產、同理財產品進行衍生交易等。

商業銀行在分析享有的可變回報時,不僅應當分析與理財產品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各項合同安排的實質,還應當分析理財產品成本與收益是否清晰明確,交易定價(含收費)是否符合市場或行業慣例,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導致商業銀行最終承擔理財產品損失的情況等。商業銀行應當慎重考慮其是否在沒有合同義務的情況下,對過去發行的具有類似特徵的理財產品提供過信用增級或支持的事實或情況,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提供該信用增級或支持的觸發事件及其原因,以及預期未來發生類似事件的可能性和頻率。

2.商業銀行提供該信用增級或支持的原因,以及做出這一決定的內部控制和管理流程;預期未來出現類似觸發事件時,是否仍將提供信用增級和支持(此評估應當基於商業銀行對於此類事件的應對機制以及內部控制和管理流程,且應當考慮歷史經驗)。

3.因提供信用增級或支持而從理財產品獲取的對價,包括但不限於該對價是否公允,收取該對價是否存在不確定性以及不確定性的程度。

4.因提供信用增級或支持而面臨損失的風險程度。

如果商業銀行按照《合併財務報表準則》判斷對所發行的理財產品不構成控制,但在該理財產品的存續期內,商業銀行向該理財產品提供了合同義務以外的信用增級或支持,商業銀行應當至少考慮上述各項事實和情況,重新評估是否對該理財產品形成控制。經重新評估後認定對理財產品具有控制的,商業銀行應當將該理財產品納入合併範圍。同時,對於發行的具有類似特徵(如具有類似合同條款、基礎資產構成、投資者構成、商業銀行參與理財產品而享有可變回報的構成等)的理財產品,商業銀行也應當按照一致性原則予以重新評估。

  會計準則的分類

會計準則的制訂主體有兩類:在奉行大陸法系的國家,會計規範一般採用法定主義。即會計事務的處理規則從屬於稅法,國家制訂了一系列具體的會計法規、甚至包括統一的會計科目表,如法國、德國。在奉行普通法的國家,會計準則由民間專業團體制訂、並在實踐上被稅法、證券法所承認,如美國的《公認會計原則》(GAAP),以及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國際會計準則》(IAS)。

會計準則制訂的最高水平當屬美國的公認會計原則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國際會計準則。前者內容繁多,有200多條款,偏重於具體的規則,後者內容較爲簡略,偏重於原則的遵守。前者由於受到全球最大資本市場的管理者-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承認,所以在世界上很有影響。後者由於被歐盟指定爲歐洲普遍適用的會計準則,所以也越來越具有影響力。這兩者之間隨着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改組爲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國際會計準則隨之改稱IFRS-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並吸收了GAAP的制訂者-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成員加入,有融合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