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國論》翻譯及寫作背景

【原文】

《六國論》翻譯及寫作背景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大則得城。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則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戰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孫視之不甚惜,舉以予人,如棄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慾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至於顛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此言得之。

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與嬴而不助五國也。五國既喪,齊亦不免矣。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不賂秦。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荊卿爲計,始速禍焉。趙嘗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後秦擊趙者再,李牧連卻之。洎牧以讒誅,邯鄲爲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戰敗而亡,誠不得已。向使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於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之數,存亡之理,當與秦相較,或未易量。

嗚呼!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秦之心,禮天下之奇才,併力西向,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嚥也。悲夫!有如此之勢,而爲秦人積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趨於亡。爲國者無使爲積威之所劫哉!

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於秦,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苟以天下之大,下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國下矣。

【譯文】

六國的滅亡,並不是(因爲他們的)武器不鋒利,仗打不好,弊病在於拿土地賄賂秦國。拿土地賄賂秦國虧損了自己的力量,(這就)是滅亡的原因。有人會問:“六國接連滅亡,都是因爲有賄賂秦國的嗎?”(回答)說:“不賄賂秦國的國家因爲有賄賂秦國的國家而滅亡。原因是不賄賂秦國失掉了強有力的外援,不能單獨地保全。所以說:‘弊病在於賄賂秦國'。”

秦國在用戰爭奪取土地以外(還受到諸侯的賄賂),小的就獲得邑鎮,大的就獲得城市。比較秦國受賄賂所得到的土地,比戰勝別國所得到的土地,實際多到百倍。六國諸侯(賄賂秦國)所喪失的土地,比戰敗所喪失的土地,實際也要多到百倍。那麼秦國最大的慾望,與六國諸侯最大的禍患,並不在於戰爭。想到他們的祖輩父輩,冒着寒霜雨露,披荊斬棘,纔有了很少的一點土地。子孫對那些土地卻不很愛惜,全把他送給別人,好像拋棄(不值錢的)小草一樣。今天割去五座城,明天割去十座城,這才能睡一夜安穩覺。(可是第二天)起牀向四境一看,秦國的軍隊又來了。既然這樣,那麼諸侯的土地有限,強暴的秦國的貪心永遠沒有滿足,(諸侯)送給秦國的土地越多,秦國對諸侯的侵略也越急。所以用不着戰爭,誰強誰弱,誰勝誰負就已經分得清清楚楚了。終於落到全部覆亡,是理所當然的事。古人說:“用土地侍奉秦國,就好像抱柴救火,柴不燒完,火就不會滅。”這話說得很正確。

齊國並沒有賄賂秦國,(可是)最終也隨着五國滅亡了,爲什麼呢?(是因爲齊國)跟秦國交好而不幫助其他五國。五國已經滅亡了,齊國也就沒法避免了。燕國和趙國的國君,起初有長遠的打算,能夠守住他的國土,堅持正義,不賄賂秦國。所以燕雖然是個小國,卻最後滅亡,這就是用兵抗秦的效果。等到後來燕太子丹用派遣荊軻刺殺秦王作對付秦國的計策,這才招致了(滅亡的)禍患。趙國曾經對秦國五次作戰。打了兩次敗仗,三次勝仗。後來秦國兩次攻打趙國。(趙國大將)李牧接連打退秦國的進攻。等到李牧因受誣陷而被殺死,(趙國都城)邯鄲變成(秦國的`一個)郡,可惜趙國用武力抗秦而沒能堅持到底。而且燕趙兩國正處在秦國把其他國家快要消滅乾淨的時候,可以說(他們的)智謀和力量都很單薄,戰敗了而亡國,確實是不得已的事。假使韓、魏、楚三國都愛護他們的國土,齊國不依附秦國。(燕國的)刺客不去(刺秦王)(趙國的)良將李牧還活着,那麼勝敗的命運,存亡的道理,假若與秦國相比較,也許還不容易判斷(出高低來)呢。

唉!(如果六國諸侯)用賄賂秦國的土地來封給天下的謀臣,用侍奉秦國的心來禮遇天下的奇才,齊心合力地向西(對付秦國),那麼,我恐怕秦國人吃了卻咽不下嚥喉的。真可悲嘆啊!有這樣的有利形勢,卻被秦國積久的威勢所脅迫,天天割地,月月割地,以至於走向滅亡。治理國家的人不要被積久的威勢所脅迫啊!

六國和秦國都是諸侯之國。六國的勢力雖然比秦國弱,可是還有可以用不賂秦的手段戰勝秦國的形勢。假如我們憑仗着這樣大的國家,而重蹈六國滅亡的老路,那就連那六國也比不上了。

【寫作背景】

本文的歷史背景應從兩個角度着眼:一是作者論述的六國滅亡那個歷史時期的情況,藉以瞭解作者立論的根據;二是作者所處的北宋時代的歷史狀況,藉以明確作者撰寫此文的鍼砭現實的意義及其寫作上的特點。

在我國曆史上,戰國是七雄爭霸的時代。《六國論》中的“六國”,就是指戰國七雄中除秦國以外的齊、楚、燕、韓、趙、魏六個國家。秦國本來是個弱小落後的國家,經過商鞅變法的徹底改革,經濟和軍事實力都強大起來;而原本強盛的六國卻因宗法勢力的強大,因循守舊,經濟和軍事實力日益衰落。秦強盛起來後,積極向東方發展,奪取六國的土地。六國也曾聯合起來對抗秦國,這就是所謂“合縱”。但他們又各有自己的打算,所以這種聯合並不鞏固。秦國採取“遠交近攻”的軍事戰略,韓、魏、楚三國都緊靠秦國,因此直接受到秦國的威脅和侵略,在秦國強大的軍事和外交攻勢下,紛紛割地求和,並最早被消滅,齊、燕、趙三國隨之相繼滅亡。六國滅亡,“非兵不利,戰不善”,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絕不僅僅是因爲割地賂秦。蘇洵不從其他方面去論證,而抓住六國破滅“弊在賂秦”這一點來論證,是爲其鍼砭現實服務的。

北宋建國以後,鑑於唐末藩鎮割據,五代軍人亂政,因而實行中央集權制度,解除節度使的權力,派遣文臣做地方官,派官員到地方管理財政,由皇帝直接控制禁軍,將地方的政權、財權、軍權都收歸中央。爲了防範武將軍權過重,嚴令將帥不得專兵,甚至外出作戰,也必須按皇帝頒發的陣圖行事。將官經常輪換,兵不識將,將不識兵,致使軍隊沒有戰鬥力。這樣的措施雖然杜絕了軍閥擁兵作亂,但是也造成軍事上的衰頹。北宋建國後一百年間,北宋軍隊與契丹、西夏軍隊大小六十餘戰,敗多勝少。北宋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導致官僚機構膨脹和軍隊不斷擴充。到北宋中期,官俸和軍費開支浩大,政府的財政入不敷出。北宋政府實行不限制兼併的政策,土地集中現象嚴重,社會矛盾尖銳。政治上的專制腐敗,軍事上的驕惰無能,帶來外交上的極端軟弱。到蘇洵生活的年代,北宋每年要向契丹納銀二十萬兩,絹三十萬匹;向西夏納銀十萬兩,絹十萬匹,茶三萬斤。這樣賄賂的結果,助長了契丹、西夏的氣焰,加重了人民的負擔,極大地損傷了國力,帶來了無窮的禍患。蘇洵正是針對這樣的現實撰寫《六國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