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節能補貼惠民工程節能補貼資金結算協議

甲方:

國家節能補貼惠民工程節能補貼資金結算協議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享受國家惠民節能補貼的商品銷售及補貼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信守。

一、惠民節能工程銷售機構

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銷售享受“惠民-國家節能補貼商品”的關聯公司的信息。甲方負責將乙方及其關聯公司作爲“入圍企業推廣網絡”信息上報國家節能補貼系統,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及關聯公司未上報,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補充申報乙方的“入圍企業推廣網絡”至國家系統,確保節能補貼產品的銷售及補貼的兌付與回收。

二、節能補貼工程機型

針對國家發佈的甲方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推廣目錄的商品(含協議有效時間,國家公佈的補充入圍的甲方節能產品型號),乙方均可銷售並結算,墊付惠民節能補貼款。

三、惠民節能補貼結算資料的交接授權

按照國家“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推廣實施細則”補貼資金申請和撥付要求,需提供消費者購買商品的發票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雙面)和要素齊全的“節能產品惠民工程”補貼確認函(以下簡稱:惠民節能補貼結算資料)。

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十日內提供乙方及其入圍關聯公司,乙方不能將惠民節能補貼結算資料交予無授權書的我司人員,如乙方將節能補貼資料轉交無甲方授權的人士,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惠民節能補貼結算資料

(一)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惠民節能補貼結算資料有“購機用戶身份證複印件”(含公司用戶的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要素齊全的.“節能產品惠民工程補貼確認函”、“銷售發票複印件”特別說明,“產品唯一編碼”及“銷售企業蓋章”是“節能產品惠民工程補貼確認函”不可或缺的成分。

(二)如乙方有下級(或多級)關聯銷售機構銷售甲方的節能產品,且乙方與其下級(或多級)關聯銷售機構之間存在節能產品的購銷關係,乙方需提供給甲方的資料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與其下級(或多級)關聯銷售機構之間的節能產品的購銷發票[開票時間、型號、數量、金額]。

五、惠民節能補貼款結算方式

1.根據“財政部實施細節解釋”的規定:“補貼資金屬價外補貼,推廣銷售企業需按照產品的實際銷售價格(即補貼前價格)開具銷售發票”。爲嚴格執行國家規定、降低甲方從國家財政部收取補貼款的風險,乙方必須按照補貼前價格給消費者開具零售發票。 2.根據“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推廣實施細則”的約定:節能補貼由推廣銷售企業及時以現金方式兌現給消費者,財政部根據推廣企業月度推廣情況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審覈意

見,預撥補貼資金。爲簡化流程、方便結算,對於乙方銷售公司銷售甲方節能產品而墊付的節能補貼款、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提供完備的節能補貼資料,經甲方審覈通過後,將補貼款在乙方應結算給甲方的貨款中賬扣歸還。

六、惠民節能補貼款結算週期及要求

因財政部按照月度預撥補貼資金給推廣企業,乙方銷售公司墊付補貼款結算週期與甲方在“當月銷售,次月結算”的前提上約定如下: (一)按“周”完成節能補貼資料的簽收,每週一完成上週的節能補貼資料的交接,由甲方具備接收惠民節能補貼結算資料的被授權人員至乙方銷售公司接收上週惠民節能補貼結算資料,甲方對電子版本資料與書面資料同時清點接收。

(二)月度結束後20日內、甲方根據上月乙方實際提供的節能補貼資料對應的補貼金額結算補貼款,由乙方在結算給甲方的貨款中賬扣,乙方扣收補貼款後給甲方開具收據。

七、其他約定

(一)乙方節能補貼資料轉交甲方後,針對甲方無法錄入國家節能補貼系統(即實際無法取得國家補貼)的節能補貼資料,甲方有權利向乙方扣回這部分實際無法取得國家補貼部分的金額。並將不合格資料退回給乙方,由乙方覈查補充完整資料後在轉交甲方,甲方再對乙方實際點值得節能補貼款進行結算。本條約定的結算方式、流程、週期仍均參照本協議五、六條執行。

(二)針對乙方取得節能補貼的完整手續資料,甲方有義務提供必要協助,具體由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流程與細節,但不管採用何種方式取得節能補貼資料,乙方均不能免除取得節能補貼完整手續資料之責任,乙方取得節能補貼資料並轉交甲方,爲甲方支付乙方墊支的節能補貼款之前提條件。

(三)如果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有效資料數量(按型號計算)大於甲方給乙方的實際結算數量(按型號計算),則超出部分爲無效資料。由此引起的所有問題由乙方承擔。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甲方所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