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文件審查注意事項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條款繁多,如何針對自己的工程項目來審查簽訂符合自己特點的合同是律師必備的業務能力,很多施工企業照抄別人的合同,實則埋下了對自己極爲不利的隱患。下面介紹如何簡單快捷的審查施工合同。

施工文件審查注意事項

1、注意審查合同招投標要求、承包方主體資格

(1)對於:國家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公用事業、國有資金投資、政府投資項目、國際組織如世行貸款項目,必須通過招投標。

(2)2004第14號《關於審理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將五種合同依法認定爲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設施工企業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

(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進行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四)承包人非法轉包建設工程的;

(五)承包人違法分包建設工程的。

因此,對於承包主體的.資質審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終效力問題。實務操作中,讓律師修改施工合同時,合同雙方在前期大多經過了相互摸底階段,但仍需要從具體合同特點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範圍的審查

整體比較簡潔;註明與招投標文件、發包圖紙、工程量清單內容一致;

包括:土建工程、給排水工程、電氣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噴淋工程、暖通工程、弱電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統預埋管、盒、箱殼部分)等等。

3、注意標明開工日期的成立標誌

項目開工日期的明確對工期的認定,具有重要意義。

(1)一般標明:開工日期以發包方和監理方、或監理出具的開工通知日期爲準。

(2)實際開工日期與約定日期不一致:實際開工日期爲準(開工令等證實);

(3)施工許可證日期和實際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許可證日期爲準。

4、注意審查組成合同文件的順序

首先需標註:在前者優先;

其次,對於有補充協議的,要註明與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5、注意審查對監理工程師、發包人派駐工程師權限的設置

對於可能引起工期順延、工程質量、合同效力等重大變更的工程師指令,可以約定需要經過發包人或承包人認可後生效。

一、明確工程師授權範圍;

二、對於超越工程師授權範圍的,由發包方確認。

6、注意審查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約定

一般約定由承包方承擔,但爲保護承包方利益時,可以約定一個兜底條款,如:因爲發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由發包方承擔一切損失。

7、注意審查對於工期順延的約定

一、工期順延的原因,除規定不可抗力外,對於因工程內容變更、工期增加、設計變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電)、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順延,約定標準作爲認定是否構成工期順延的依據;

二、工期順延的程序性約定:承包方在一定時間內,書面報發包方認可、監理認可。可以增加“視爲”條款。(視爲條款:發包方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覆的,視爲認可。)

8、注意約定對於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的條件和程序

(1)程序:“按照國家、省、市、縣有關規定執行。承包人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裝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樣板,經發包人和現場監理驗收後方可進行施工。”

(2)通用條款內有具體約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確“正負零、封頂”等主要節點的驗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