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戶消防安全責任書

爲加強我村的消防管理,確保羣衆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消防安全法》的規定,結合本村實際情況,特與各組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農戶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各組的組長是本組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二、針對農村的特性和實際情況,組建本組的義務消-防-隊並認真履行職責。

三、組長有責任和義務對羣衆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增強羣衆的安全防火意識和正確處理消防突發事故的能力,並積極主動的參加消防演練及培訓。

四、羣衆有責任和義務保護轄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無火災情況下,任何羣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動用。

五、必須積極配合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及鎮、村兩級的消防安全檢查。對在消防安全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規範要求整改完畢,並報告村委會複查。對確實一時無法整改的火災隱患,應列出整改計劃,報鎮政府審批,共同制定應急措施,積極開展本組的安全防火自檢自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並報村委會。

六、對上級領導安排佈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應的通知,必須嚴格執行,貫徹落實。

七、安裝電器設備或架設線路,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嚴格執行有關的.技術規範,臨時安裝電器設備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報村委會同意後,由專業人員安裝,並應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電線、電插座和擅自使用電熱棒、電爐等。

八、做好秸稈管理,村屯要統一堆放,每戶存放不得超過100捆,要遠離房舍、牲畜棚舍和生產生活車輛機具,遠離光纜、輸變電線、變壓器、煙囪、加油站和其他公共場所,統一堆垛要距村屯50米以上。

九、村委會對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組和個人將適時給予通報表彰獎勵,對消防安全制度落實不夠、執行不嚴、管理差的組,將視情節進行處罰。

十、如組長年度內外出、離職時,接任的組長到崗後,應重新簽訂消防責任書,並負同樣的消防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一年簽訂一次,由村委會負責落實跟進執行情況。

村(蓋章): 組(蓋章):

村主任(簽字): 組長(簽字):

2015年1月1日

農戶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爲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單位、部門及各班組的消防安全責任,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按照“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結合本商品部、部室的實際情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消防安全。

三、組織員工積極參加單位每年兩次的“全員消防演習”,按照消防安全“四個能力”的要求,積極參加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確保每名員工具備撲救初起火災、引導人員疏散和查改常見火災隱患的能力。

四、各班組積極自覺參加每月組織的安全大檢查,自覺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定期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和整齊乾淨。

六、確保所屬區域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無阻,不得遮擋疏散標誌,不得佔用消防車通道。

七、嚴格執行用火用電管理規定,不得擅自亂拉亂接電氣線路,不違章動用明火,不使用大功率電器。

八、自覺接受職能部門的監督,違反上述條款自願接受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部門負責人: 崗位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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