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幼兒園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幼兒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組織機構:

組 長: 於淑琴

副組長:叢逢華 李 瑜

成 員:各班教師

義務消防員:徐 麗 李丹丹 劉 洋 範佳慧

湯 君 趙明珠 朱惠敏

二、防火管理制度

1.保衛科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政策,做好防火宣傳工作。

2.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衛科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3.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各級領導有義務對教職工和幼兒定期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積極帶領廣大教職工做好防火工作。

4.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門,嚴禁使用明火,電器設備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物資、設備倉庫內嚴禁吸菸和使用火種。

6.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違者所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7.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處分。

8.幼兒園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檢查,由保衛科負責統一安排。

三、安全責任落實

(一)器材管理

1、義務消防員要做到熟練使用消防器材,經常向職工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2、確保園內消防器材使用性能完好,到期及時更換。

3、消防器材放於明顯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佔有、挪用消防器材,如有丟失損壞,誰當班誰負責。

(二)庫房管理

1、保管員要做到庫房通風良好,地面乾淨。

2、嚴禁一切閒雜人員進入庫房。

3、時刻提高警惕,做到經常進入庫房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迅速處理,並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彙報。

(三)班級管理

班級教師下班時要將電燈、錄音機、電視機、飲水機、VCD等電器切斷電源,檢查完畢將門窗鎖好,做好防火工作。如發生問題,誰當班誰負責。

(四)竈房管理

竈房工作人員工作期間,使用電器、機械設備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下班時要將電燈、電扇、洗衣機、煤氣等關好,檢查完畢將門窗鎖好,做好防火工作。如發生問題,誰當班誰負責。

(五)辦公室管理

辦公室人員下班時要將電燈、電視機、飲水機、電腦等電器切斷電源,檢查完畢將門窗鎖好,做好防火工作。如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幼兒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2]

王莊國小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消防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到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全體師生都必須高度重視,人人都有責任搞好學校消防工作。

二、學校消防工作的指導方針是:預防爲主,防消結合。嚴格遵守《消防法》。

三、學校成立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擔任組長,主管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各班主任爲組員。消防領導小組的責任是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宣傳,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檢查和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和採取應急手段,確保學校消防安全。

四、校長爲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校長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是:

1、貫徹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爲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4、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分管副校長爲學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應履行的職責是:

1、爲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擬定年度消防計劃,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確保滅火器材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確保消防安全標誌完好。

六、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主管領導與各處室、班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與教職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七、對消防重點部位如實驗室、微機室、圖書室、財務室、等實行崗位消防

安全責任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自職責,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安全標誌,定期檢查、檢驗、維修、更新滅火器藥品,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並對有關人員定期進行消防滅火技能的培訓,掌握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

八、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間巡邏制度,落實到人,由總務處負責安排和檢查並建立記錄。

九、堅持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消防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消防安全法規,嚴禁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準在校內隨意亂燒舊書本、廢紙等。

十、與消防部門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和指導,不斷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設施,杜絕火災隱患,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

2012.2

幼兒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3]

幼兒園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一、園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園長對幼兒園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幼兒園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落實消防安全經費,改善消防設施,滿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並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6、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並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園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2、協助園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責任。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

5、做好幼兒園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並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範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積極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各部門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副園長室:責任人——XXX

各類政策、法規、上級各類相關文件的收發、傳送以及相關材料、檔

案的管理。

2、副園長室:責任人——XXX

幼兒園各類消防教育活動的宣傳、計劃、組織、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保衛室: 責任人——XXX

幼兒園消防設施設備的安排、配置、檢查;教室、睡眠室、辦公室、

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設施、措施的檢查、督促、整改。

四、安全員、消防設施維護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在幼兒園園長或分管副園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積極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和學習,認真瞭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熟知“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幼兒園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主動消防隱患,並認真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6、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上崗。

五、教職員工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瞭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行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2、積極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內容。即: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3、愛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雜物而堵塞通道。

4、嚴格遵守禁菸、火規定和動用明火申請制度。

5、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服從命令,做到機智、勇敢、迅速參加撲救。

6、加強對管轄範圍內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XXXX幼兒園

XX年XX月XX日

幼兒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4]

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崔紅梅 (責任人)

成員:江志濤 (安保及後勤工作)

王文 (業務助理)

王秀霞 (廚房管理人員)

各班級班主任

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配合並協助幼兒園責任人做好園內消防安全工作,將制度要求落實到各個崗位。積極學習相關消防安全要求和規定,對於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並通過協商研究制定相應的解決方案。配合幼兒園各項安全工作的進行,並認真傳達和實施。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工作,加強對家長幼兒的消防安全教育。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幼兒園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由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小組成員必須參加會議。必要時,可要求全體教職員工參加。

2、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分析幼兒園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找產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幼兒園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3、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納入幼兒園安全工作,對存在的重點問題做好記錄。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要每日進行防火巡查。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負責人,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擺放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範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滅火器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五)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和交接工作,工作期間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3、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4、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

5、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後勤理員負責,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後勤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消防器材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整改,同時要做好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上報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2、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3、易燃易爆物品嚴格規定查驗,如無特殊需要不得進入本場所。

(十)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學習或研討。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定期進行檢查。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

場時應切斷電源。

8、使用明火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9、園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爲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菸場所吸菸或處置菸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誌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爲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

啓明星幼兒園

2012年2月

幼兒園消防工作計劃 爲了做好我園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的發生,保護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認真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加強教職工、幼兒的消防知識培訓,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特制訂工作計劃如下:

一、組織全校教職工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使師生員工瞭解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救,會冷靜處理組織人員疏散,會簡單的自救辦法,靈活的進行自我救護。

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重點部位堅持每日檢查、巡查制度,並建立安全隱患發現和處理記錄,加強複查,責任到具體責任人。

四、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隨時暢通無阻,消防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燈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五、組織教職工、幼兒開展一次消防演練,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

六、加強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養護,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檢查。

七、使消防安全工作,有佈置、有檢查、有計劃、有總結、有預案、有獎懲,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幼兒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5]

青華潛能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制度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店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週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有值班教師巡查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教職員工滅火疏散演練不低於二次。

5.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並制定具體保衛方案。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7.建立校園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爲主,防消結合。加強吸菸管理制度,校園內禁止吸菸。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並落實維護責任人。

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校辦公室申請,校辦公室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嚴重的予以開除。其他人員不得施工。

三、火災預防措施

(1)幼兒園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園內消防重點部位。幼兒園在消防器材和設備配備上給予重點保證。

(2)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並在開工前逐級向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後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3)園內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須保持通暢,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4)園內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不通過電工,私自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教學、活動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應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園內私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5)園內禁止任何人吸菸、使用明火。

(6)在園內舉行大型集會和活動,在地點選擇、人數額定、臨時電器線路架設、疏散通道等方面,應符合消防規定,保證安全。

(7)法定節日和寒暑假期間,應安排值班人員,要害部門和消防重點地點應加強值班,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發現問題及時處置並彙報,不得擅離職守。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園內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青華潛能幼兒園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