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菌栽培農藥的安全使用原則與注意事項

一、農藥安全使用原則

食用菌栽培農藥的安全使用原則與注意事項

食用菌生產中對病蟲害進行化學藥劑防治,要嚴格遵循其農藥安全使用原則,以確保產品安全和施藥者的人身安全。

1、知藥選藥

食用菌生產用藥前應先熟悉農藥的性質,應瞭解殺蟲劑和殺菌劑兩大類的區別,分別用於防治蟲害和病害,不能互換。殺蟎劑不能替代殺線蟲劑。要熟悉農藥的理化性質、作用特點、使用方法、濃度與噴灑時間等。

2、要對症下藥

食用菌發生眼蕈蚊、糞蚊,棚室500倍敵百蟲對菇蠅類的成蟲、幼蟲有特效,但對蟎類殺傷力差。平菇對敵敵畏敏感,濃度稍大就可能產生藥害,最好改用敵百蟲或辛硫磷。雙孢菇對敵百蟲敏感,最好改用敵敵畏。如果有蚊蠅類和蟎類同時發生,用辛硫磷和殺蟎劑混配效果較好。

3、使用濃度合理

食用菌生產中要根據藥劑種類、病蟲害、食用菌不同生長階段,確定用藥濃度。一般播種前堆料及菇房物料消毒用藥範圍和濃度相對大一些,播種後及出菇前用藥要嚴格控制在安全範圍之內,子實體階段濃度應更低一些。如辛硫磷加殺蟎劑防治蟎類等害蟲,堆料到出菇前用500倍液,而子實體階段必須用藥時應降至1000倍液。

4、菇期禁用農藥

注重菇前預防,併爲食用菌生長創造優良的環境,增強本身抗病能力。必須用藥時,要選在出菇前,或將菇採淨。因爲食用菌栽培週期短,藥物容易殘留而引起食物中毒,進而會對產品的流通與消費產生嚴重影響。而且這些農藥也會對食用菌產生藥害。

5、選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藥劑

選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藥劑,禁用劇毒農藥常用的殺菌劑有多菌靈、百菌清、克黴靈、代森鋅、甲基託布津、波爾多液、石硫合劑和硫磺粉等:常用的殺蟲劑有辛硫磷、敵敵畏、敵百蟲、殺滅菊醋、磷化鋁、殺蟎特等。也可使用微生物製劑。無論是拌料、堆料或是菇房防治,嚴禁選用劇毒的'、殘留期長的有機汞、有機磷等藥劑。不同藥劑交替使用可避免病菌、害蟲產生抗藥性而降低藥效。

6、注意保護人身安全

磷化鋁遇水生成的磷化氫穿透力強,對眼蕈蚊、糞蚊、跳蟲、線蟲等的防治效果很好,且無殘毒,但其本身對人有毒,燻蒸操作時要戴防護面具,操作人員要2人以上確保人身安全。

二、農藥安全使用注意事項

1、在出菇期間,使用農藥要十分慎重,禁止農藥沾染在蘑菇上,否則會造成食品污染。

2、禁止直接將有劇毒的有機汞、有機磷等藥劑用於拌料、堆料;殘效期長,不易分解及有刺激性臭味的農藥,也不能用於菇牀。特別是牀面有菇時,絕對禁止使用毒性強、殘效期長或帶有刺激性臭味的藥劑。

3防治病蟲害時,選用的藥劑,要根據防治對象選擇藥劑種類和使用濃度。如敵敵畏具薰殺和觸殺作用,對菇蠅類的成蟲、幼蟲以及跳蟲有特效,但對蟎類殺傷力差;辛硫磷是一種新型高效、低毒、低殘留的有機磷殺蟲劑,除對菇蠅、跳蟲有特效外,對蟎類亦有良好的觸殺作用,藥效優於敵敵畏;若用辛硫磷加殺蟎劑防治蟎類,則效果優於其他農藥。施藥要選擇合適濃度,辛硫磷加殺蟎劑,從堆肥到出菇期前各用500倍液防蟎,但籽實體發育階段濃度應降到1000倍液。

4、使用農藥時,要先熟悉農藥性質。

5、儘可能使用植物性殺蟲劑和微生態製劑,如除蟲菊、魚藤精、增產菌等製劑。

6、保護天敵,不可濫用農藥。